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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最新基金项目验收注意事项,998项验收,杰青35项!

2022/11/10 15:46:31  阅读:208 发布者:

近日,北京科委发布了《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998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其中验收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验收工作注意事项

各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验收时请认真查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验收项目材料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提交。

2.请各依托单位严格审核项目变更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不接受无合理客观原因的项目变更申请。确需延期变更的,请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提交并同基金办联系确认后,将纸质变更申请材料原件一式两份于20221130日前邮寄至基金办,逾期不再受理。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3.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在参加项目验收前,应提交经费审计报告。可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基金项目审计要点进行验收经费审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可列入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范围。

4.市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资助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其它类型项目采用通讯验收,也可采用会议验收。请依托单位按照项目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创新突破或者应用前景的原则,推荐参加会议验收项目名单;项目负责人亦可自荐。基金办将于20221220日前确定并将参加会议验收的项目名单反馈至各依托单位,请各依托单位协助做好项目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于已确定参加会议验收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项目验收方式。若依托单位自行采用会议验收方式代替通讯验收的,请在验收会议召开前一周同基金办联系。

5.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论文论著及其资助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等。验收申请表中请勿填写或上传未标注市基金资助的论文或申请时间在项目立项前的专利。网上填写提交材料的关闭时间为202313117:00,请各依托单位提前安排部署。

6.依托单位在组织项目验收时,聘请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较广;学风严谨,办事公正;不得来自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专家不超过一名。

7.依托单位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时,应重点关注验收材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以及经费使用情况。

准确性:严格审核验收材料的准确性,其中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成果取得时间期限须在项目立项之后,并与项目研究内容有直接关系;无市基金标注的论文等成果不得写入验收材料。

及时性:严格控制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并按时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基金办审核。

完整性:严格审核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并保证验收申请表和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等内容详实、严谨。

经费使用:按照相关规定,专家验收意见为建议验收通过的项目,验收项目结余经费可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后续相关研究工作,若结余经费超过资助总经费的10%,在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时需提供《结余经费使用说明》。

8.项目评价结论将录入市基金信用评价系统,其中验收结论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项目,若进入会议评审阶段,将优先予以资助。连续两次及以上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自主提出一个适度体量的项目(人才类项目除外),由基金委审议决定是否给予资助。评价结论分级标准:

优秀:项目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取得较大理论或技术创新突破,成果与市基金项目直接相关;项目成果有较大应用前景或成果已落地北京,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较好支撑作用。

良好:项目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且具有一定创新性、科学意义。

合格:项目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

基本合格:项目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

不合格:项目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且无正当理由。

注:基金办将综合专家验收意见、依托单位意见以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评分指标体系”系统评分等情况,出具验收项目评价等级。本次验收优秀项目总量拟控制在100项以内,各依托单位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本次验收数量的10%(如按比例计算不足1项,视具体项目成果完成情况而定)。

对于论文成果没有市基金资助编号或专利成果申请时间不在项目资助期内,以及在《验收申请表》中填报有市基金第一标注文章,但实际上没有第一标注文章等诚信问题的项目,将不能评价为优秀或良好。

9.纸质验收材料应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通讯/会议专家验收意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论文论著及其资助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等其它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10.为加强验收工作效率,保障验收工作进度,对未按时提交验收项目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基金办将予以公告,并取消其评优资格;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在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和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日两次均无故逾期未能提交材料的项目,基金办将视同项目未完成研究任务,给予验收不合格的结论;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做出项目负责人“在五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处理决定。对未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依托单位,基金办将予以公告;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做出取消相关依托单位“五年内作为依托单位的资格”的处理决定。

11.验收项目均应形成科技报告,请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23131日前完成科技报告录入工作,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完成科技报告录入工作(首页-科技报告管理,填写信息、下载模板、填写模板、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PDF格式科技报告)并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提交至基金办,不需要提交纸质科技报告。

12.为推进北京地区优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请有成果转化需求或已进行成果转化的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23131日前,登录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成相关成果录入工作,所属科技项目名称填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中要求上传的“承诺书”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转自:“小木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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