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指从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中择优遴选,按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指从本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的招生通知另行公布。现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三年。
(一)军队招生计划
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我院2023年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45名。其中:
1.学术学位23名,学科专业包括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含师承);
2.专业学位22名,学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二)教育部地方招生计划
2023年教育部地方计划预计112名,实际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下达文件为准。其中:
1.学术学位80名,学科专业包括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2.专业学位32名,学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军队,愿意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最迟在入学前提交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5分;
5.英语水平:CET-4≥425分或CET-6≥425分或IELTS≥6分或TOEFL≥80分,或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得全日制学士以上学位;如无上述成绩或学习经历,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对英语水平不作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单篇IF≥3或累计IF≥5的SCI论著,或2篇EI论文(会议论文除外),或在最新公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的2区以上期刊发表排名第一作者论著1篇。
(二)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直读应届硕士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须按照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下达2023年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军训〔2022〕173号)执行,“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直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但不得报考生物学、药学、中药学专业。”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通过;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会议论文除外)或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1篇。
(三)军队在职军官(含军队在职警官、委任制文职人员,下同)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须符合当年度军队的报考条件要求;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会议论文除外)或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1篇。
(四)地方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须符合硕士毕业院校为军队院校,或地方“双一流”院校,或省部委共建医科大学,或硕士所就读专业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结果为B类及以上;
2.应届生: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会议论文除外)或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1篇;
3.往届生: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会议论文除外)或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1篇。
(五)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军地考生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六)文章发表(取得杂志DOI号者可视为已发表)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应届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应提供投稿证明,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供录用证明。
(七)解放军医学院原则上不接收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硕士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或主治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生须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毕业后在临床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并提供临床在职工作证明。
(八)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我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下设的内科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外科学(创伤和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激光医学)等专业领域,可接受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和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口腔医学、基础医学、功能材料和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2月22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缴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位类型,网报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出现重复报名的,将以最后一条完成缴费的报名数据为准。
(二)提交材料。已报名的考生于1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出,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上传后,应立即下载检查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申请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更替,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更改。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解放军医学院 2023年博士报考材料清单》。按照清单所列项目提交材料,并填涂完毕。有目录中所列材料的,请填“R”;无则填“□”,该项目请勿删除;
2.《解放军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须提供《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并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4.《报名信息简表》(用A4纸打印)。研招网报名完成后下载,考生须牢记报名号;
5.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持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应提供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7.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8.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9.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10.个人陈述;
11.《科学研究计划书》;
12.公开刊物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文章全文)、SCI文章录用通知及全文扫描件,医药卫生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查询报告(含收录类型、文献类型、作者排序、最新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
13.取得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获奖等证明书扫描件;
1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证明(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提供)。非应届生应提供:①《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或《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含临床在职连续工作年限证明);
15.《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申请材料是初审的重要评分依据,请考生务必认真准备,确保提供材料翔实可靠。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军事秘密,如发生失泄密问题,责任自负。上述申请材料应按照顺序分别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容量不得超过15M。同时,将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汇总为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要求不超过50M。以上单项材料和汇总材料存放1个文件夹后,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我院邮箱。申请材料不全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审核考生的学历学位等基本材料,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质。材料齐全且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初试外语考试。
(四)英语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参加入学当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若出现疫情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考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英语考试成绩排名(须达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当年确定的指导合格成绩),按照各一级学科招生计划150%-20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五)材料审核。按招生学科专业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围绕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审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审核。
(六)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按招生学科专业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专家由不少于7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和要求,以我院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考生实施全过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研风等是否具备合格条件。
(八)体检和心理测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对考生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
四、录取办法
(一)我院根据一级学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英语考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比40%,英语考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面试考核低于60分者;
3.拒不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或体检和心理检测不符合要求者;
4.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
5.科研论文存在学术失范等行为者;
6.违法犯罪受到惩处者;
7.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
(三)根据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规定,院士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人,全国全军优博论文指导老师或省部级人才奖励获得者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其他导师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人。如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由研究生院结合考生意愿在报考学科专业中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要求填报志愿,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我院将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考试、面试考核、录取和入学等多个环节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和身份信息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份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面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军队人员报考研究生,须按照军队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备案,未经批准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地方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www.301hospital.com.cn
电子邮箱:jfjyx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政编码:100853
联系人:闵老师 联系电话:010-6693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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