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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辞的纹理:早期中国思想的场景性

2022/10/19 17:57:22  阅读:120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9P49P50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摘自《浙江社会科学》20223期,崔晋摘

历史经验和思想文本,这两个互相映照的视角成为我们理解早期思想特征的出发点。各种形态的史料构成的历史叙事为思想文本提供了诠释性的经验语境。与之相对,思想文本则展现了特定时代的思想家在面对切身问题时,以独特的思考和表达方式完成的书写。时代问题和独特的关切决定了思想的内容和主题,而文本中所见的表达方式和书写模式则集中体现了思想方法的独特性。

言是一种直接的描述和直陈式的表达,先王政典中的历史事件和日常生活中的场景都是可以言达的,与之相对,辞则是说譌,是一种带有主观色彩和价值判断的解说和诠释,是从经验和场景中抽绎出来的价值和意义。

言的功能就是要辨明不同的事物,而文辞则是注重体察要义。文辞是对事物要义的抽绎和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言的运用可以为启辩奠定基础,而没有要义的体察和从不同理解出发的物的差异,没有文辞的创造和确立,就不会引发论辩。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原初的意涵和日常的使用中看,物与言、义与辞之间界限并没有那么明晰,言辞往往是互涉和互渗的。然而,从命名与理解的区别看,我们仍可以在两者之间进行分梳。

简要地分梳言辞之别,是尝试分梳在早期中国的思想实践和书写中存在的两种层次。直陈之言,从先王政典中摘取一个固定的历史事件和政治制度、祭祀活动,制造一个场景。由于有了一种独特的历史意识的支撑,“经”中的场景指向体现天地之道的圣王之治,任何一个事件都蕴藏着亘古不易的价值原则。直陈的场景就需要转变为价值抽绎和复现圣人之意的出发点。与此相对,在思想实验式的场景设定和日常生活经验的描述中,直陈之言也承担着同样的“造制场景”的功能,这些场景则是通过对话者的“置身感”和“在场性”来引出一种符合“普遍人性”或“天地之道”的体悟。两种不同形式的场景都来自直陈之言,都能引出理义相显的判断。思想书写首先将对话者置于场景之中,这些场景并不会自带任何确定性的意义和判断,而是以一种独特的经验形式造成对话者或阅读者的置身性,置身其中,而非超然其外地展开判断和论辩。从这个意义上说,“场景性”或“场景感”可能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性的特点,而是一种独特的思想方法,其中蕴含着中国思想建构中的经验性与置身感,甚至是从经验出发的体悟。

作为先王政典的经不仅确立了独特的历史意识,更预设了天地之道的存在和贯通,这就在前提意义上保证人们既可以通过历史事件抽绎价值,也可以从经验中发现道理。在思想表达上,场景性特征既可以被理解为中文的语言特征,还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独特的书写策略,更可以被解读为思想方法。

中文的特殊性及其对中国思想方式的深刻影响,一直是汉学家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作为孤立语的中文缺乏黏着语特有的语法形式,中文的语词并不会因为不同的词性、语法功能以及修饰对象等差异而产生自身的形式变化。因此,从起源的意义上,中文语词肯定来自对直接经验的命名,而经验的无限丰富性与语词的相对固定,使得单一语词不得不在经验延伸中涵盖越来越多、从具体到抽象的各种意涵。这些意涵的呈现总是语境化的,而不是语法化或结构性的。易言之,特定语词的意涵并不是被一个固定的语义定义束缚的,而是向持续展开的经验敞开的。更为重要的是,语词的意涵是在不同的语境和语句中被激活的。

场景性是一种思想方法,而不是受制于语言特性的、不得不然的书写特征。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首先认定了亘古不变的天地之道的存在,天地之道由圣人体悟并呈现为三代之治时的理想秩序,秩序的崩塌和重建无非就是对理想秩序及其背后的天地之道的疏离与复归。由此,每一个思想家都要以自身对于天地之道和理想秩序的理解提出秩序重建的方案,作为先王政典的经就是圣王通过他们的治理故事展现天地之道的载体和津梁,由此,历史记载的事件与思想家的价值就以经为中介形成了互证的关系。不同的理解就造成了从言到辞的转变,引发了论辩。思想论辩的对象并不直接指向天地之道,而是先王政典与经中故事的所指和真义,这就引出了除了历史事件之外的场景性方法:思想家们可以通过摘取日常生活的场景,或者造制设计一个具体的事件,将对话者和论辩者置入具体的场景之中。具体的场景仍然不会直接显示出所谓道理或规则,但却可以带来感受和体悟。“乍见孺子入井”这一被设计出来、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遇的场景中并没有恻隐之心的道理,而是会引起某种默会的感受和默应的体悟,阅读者会将自己设身处地的感受抽绎出来。在这个情况下,孟子强调这种感受就源自“恻隐之心”,这是一种十分巧妙的论证方法。这种方法在庄子文本中更是常见,通过一个寓言——可能是日常经验,也可能是一个怪诞的事件——造制的场景,让置身性带来的感受和体悟成为价值与观念的基础。换言之,引发反思和理解的不是语义和命题的论证,而是场景中的感受与体悟。

对于早期中国的思想家而言,论辩的说服力不是来自精确的语义和不容反驳的逻辑,而是经典中历史事件内蕴的意涵的“正确解说”,抑或高度个体化的经验和感受。场景性的造制——寓言、经验与历史事件——并不是“举例子”来说明结论。作为一种论证方法的“举例”,是在清晰的概念分析达成结论的基础上展开的。例证是论证过程的附加物或佐证,而不是论证本身。在早期中国思想文本中,概念定义和命题论证是付之阙如的,场景性的造制和在场景中引入直接体悟和日常经验的共鸣,就是论证的主体。

从这一点看,历史事件的引证反而是舍直接经验而诉诸独特的历史意识的。就历史事件的解说而言,正确性建基于历史意识,而无法保障感受和体悟的直接性,更难以在不同视角和内容的解说中进行孰是孰非的判断。与此相对,行动中的经验、场景中的感受,其说服力并不仅仅来自所谓常识性知识或者惯常性的习俗,而是来自那种切身的高度确证性。简言之,就是入事方能成思。就像我们的身体感觉到疼痛,即使我们从理智上要克制这种疼痛,甚至从表达上可以隐瞒它,也不会丝毫缓解切身和当下的感受。

显然,一种价值性的判断和意义性的体悟不会像疼痛那么直接和具有生理性特征。然而,对于个体而言,直接的感受和默会的说服力肯定不会弱于命题与概念。正是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悟的确证性,推动了思想家们频繁地使用场景性的方法。场景的造制和置身的感受性,作为一种思想方法不仅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说服力和论辩效果,也体现了早期中国思想面向经验的敞开性和尝试性。实际上,如果将感受与体悟作为场景性方法造成的说服力的来源,那么就直接承认了思想的实践是从经验到经验的闭环。对于思想对话的双方而言,之所以可以形成默应和体悟,就是因为所有的理解都是从经验的积累和日常的感受中来的,正是这种日常性和直接性保障了感受的真切,也形成了思想论辩的说服力。有趣的是,从经验中来并不是这一过程的终结,而是从感受中抽绎出道理和价值,并以此投身具体经验和行动的开始。从经验到经验,形成了一个行动的闭环,却造成了思想意义上的开放。具体场景中的经验和感受,以及在思想实践中独特的在场感和代入性,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早期中国思想的思考方法。

对于早期中国思想家而言,圣王之治与天地之道被预设了,而所有的诠解、论辩和实践都是朝向这一预设真理的尝试性探索,而不是要找到一个确定的秩序与道理,并形成标准化的规范和行为准则。朝向而不是定义,我们确证的是天地之道的存在,而不是确证其内容,内容总是要在行动和经验中动态呈现,并且在场景中被感受和体悟的。简言之,从这个意义上讲,场景性的方法保障了朝向天地之道的思想实践始终是进行时,不可能成为完成时。

从哲学史的叙述而言,我们会强调早期中国思想缺乏形式性的论证工具,从文本中抽绎出某些核心语词并以范畴的方式建构思想体系也会遇到语义模糊的挑战。然而,如果我们可以从言辞与事理入手,尝试说明早期中国思想中的场景性方法,就可能找到更加“中国化”的诠释进路,从中探索属于中国思想的“哲学性”。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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