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仪器设备必需开放共享
答: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平台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二、三、四条说明,摘录如下:
第二条 除涉密仪器设备外,凡产权属于我院、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不低于40 万元人民币、用于教学或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均应按照本办法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机时要求通用设备 1400 以上,专用设备 800 以上。
第三条 对于账面原值低于 40 万元的单台(套)设备,使用学院公共经费购买的,均应按照本办法开放共享;使用教师自行承接科研课题经费购买的,鼓励开放共享。
第四条 由单台或多台设备组合,能够完成给定实验任务的设备或设备组合称为机组。本办法以机组为基本单位实施开放共享管理。
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答:
我院根据学校设备管理办法,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制定了收费标准计算依据表,详见附件 1。
收费标准可由以下成本要素构成:
(1) 设备折旧费;
(2) 水电费、办公费、房屋占用费;
(3) 实验耗材费;
(4) 人员费(工资、奖酬金、培训、差旅等);
(5) 设备维修维护费;
(6) 技术服务费(模型与样品的设计、制作,实验方案设计、报告编制等);
(7) 管理费、税
经学院研究制定收费标准后,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设处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执行。
三、 如何查看我院现有的开放共享设备?如何线上预约使用我院开放共享设备
答:
(一)校内师生
登录华中科技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hust.edu.cn),点击大型仪器设备预约,再点击预约申请,选择目标设备,点击预约。如图 1 所示:
图 1:大型仪器设备网络预约界面截图
(二)校外人员
1. 登录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登录 (hust.edu.cn),点击实验室系统账号登陆,点击注册(如图 2 所示),校外人员可先注册,经管理员(李老师 电话 17790013992、QQ:1922422567)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再如校内人员一样操作预约。
图 2:大型仪器设备网络预约校外人员注册界面截图
2. 登录学校官网或院系官网查看文件,例 电气学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表-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hust.edu.cn),联系管理员李老师进行预约(电话:17790013992、QQ:1922422567)。
四、仪器设备管理目前遵照执行的制度文件有哪些
答:
(一)校内制度文件
1.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 号)
2.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 号)
3.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校设〔2016〕17 号)
4.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校设〔2016〕31 号)
5.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光电测试与加工中心测试化验加工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设〔2014〕17 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验收建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7.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设备报废程序和标准的通知(实设字〔2016〕73 号)
8.华中科技大学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设备管理办法(设字〔2012〕12 号)
(二)上级制度文件
1.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教高〔2000〕9 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6 号)
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教财函〔2013〕55 号)
4.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国发〔2014〕70 号)
5.其他相关文件
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如何分配
答: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平台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摘录如下:
第十七条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各类创收收入分配实施办法》(校财【2016】6 号)第十条,实验室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的分配:20%为学校资源占用费,80% 为实验室使用经费,其中 40%为发展基金,用于实验室日常运行和设备更新,确保实验室各项仪器工作正常,40%为酬金。
第十八条 实验室开放共享服务收入 80%的分配方案如下:
40%的酬金分配方案为:面向校内的设备共享服务,自管机组,机组人员酬金占比为 30%,管理人员酬金占比为 5%,年度考核奖金占比为 5%;半托管机组,其机组享有 5%的酬金分配权,受托机组享有 25%的酬金分配权,其余资金分配同自管机组;托管机组酬金分配方案与半托管机组一致。面向校外的设备共享服务,自管机组,机组人员酬金占比为 35%,管理人员酬金占比为 5%,托管机组、半托管机组酬金分配,与面向校内开放共享分配方案一致。
40%的发展基金分配方案为:校内外设备共享服务分配方案一致,自管机组分配占比 40%;半托管机组与托管机组不参与分配。
学院校内校外开放共享各类别机组服务收入分配方案详见下表:
托管机组和半托管机组与实设办签署托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权益,原机组享有优先使用权、免费机时数/年等。
自管机组设备维护费用可从发展基金中支出,不足部分自筹;托管与半托管设备维护费用由学院统筹处理(优先从发展基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学院给予解决)。
第十九条 机组(含受托机组)酬金可用于发放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测试人员薪酬。机组(含受托机组)发展基金可用于各平台、机组开展开放共享服务的人员经费之外的直接成本支出。具体费用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资料印刷、差旅、会议、培训、文化建设、专家咨询和评审、临时人员、博士后补贴和返聘人员等业务相关费用,但不能支付本校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酬金系指为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做出贡献的非机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核奖金系指为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机组或个人。
六、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账户如何设立和管理
答: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接受相关部门审计与监督。
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提出开户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财务处为其开设仪器设备收费专用账户。一个单位所有实体平台共用一个收费专用账户。收费专用账户只收不支,电气学院的专用账户号 0110131002。
服务收入分配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各类创收收入分配实施办法》(校财〔2016〕6 号)执行(原则上一年分配一次,因特殊需要可申请提前分配)。
七、如何在系统里补充和修改自己名下已经开放共享的设备信息
答:
除超级管理员外,每个设备的领用人都有权限补充和修改自己名下已经开放共享的设备信息。
八、哪些经费能支付开放共享测试费
答:
横向项目或纵向(军工的除外)项目预算经费里有测试费的,都可以支付测试费。
九、做测试的课题组(受托方)需要做什么
答:
受托方需要出示测试清单,一式三份,安排好测试时间。测试过程中,必要时,机组人员对委托方进行指导。
十、对于有共享价值、但负责人没有时间做测试的设备,该怎么办
答:
开放共享服务采用自管、半托管与全托管三种形式。自管系指机组自己管理自己的设备;半托管系指机组管理团队将管理权限(实物存放地不变)委托给实设办管理;全托管系指机组负责人将实物和管理权都移交给实设办管理(将根据学院的条件)。对于有共享价值、但负责人没有时间做测试的设备,负责人可以委托给实设办管理。
十一、校内校外的具体流程分别是什么
答:
(一)校内流程
注:院外校内流程与院内流程一样,但测试清单受托人和委托人不一样,院内受托人是华中科技大学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外受托人是电气学院,具体以文件的指示为主。
(二)校外流程
注:合同盖章后,给委托方一份用于付款到我校指定账户,返还一份到学院, 用于与财务处核对。
十二、测试协议和合同模板是什么
答:
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起,校内的测试流程简化,只需要出示双方签字确认的测试清单(一式三份),不再需要出实验报告。请做测试的老师做好日常记录, 在系统里登记,以备检查。校内院外测试清单详见附件 4,院内测试清单详见附件 5。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转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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