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界关于新闻的定义
2022/8/16 14:19:23 阅读:557 发布者:
来源《新闻理论十讲》
下面再说一下新闻学界关于新闻的定义。现在最为通行的仍然是陆定一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对于这句话,我认为一般情况下是应该予以肯定。如果说得严谨些,就是我前面说的“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叙述”。“叙述”这个词显示了新闻传播内容的客观性。如果是“报道”,多少有些主观的意味。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这个定义,相当于我们前面说的第九条。
“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是复旦大学王中教授提出的,他把新闻落脚到“信息”上,他大概是在强调新闻要有实在的内容。
再下面一个定义是甘惜分教授在1980年提出来的定义:“新闻是报道或评论最新的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首先,这个“新闻”不是我们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狭义的“新闻”,他说的“新闻”实际上是指媒体。很显然他把新闻和媒体等同了。我们把所有的定语都去掉,只留下主谓宾,这个定义就变成了“新闻是手段”。显然,一落实下来,这个定义就很明确了,新闻(媒体)就是工具。既然是工具,就没有必要有新闻学,最多就是一些技术性的如何听从指挥的问题了。
这个概念是对过去时代使用新闻概念的总结。当时发生了很多争论,1981年底,我写了一篇文章,标题就是陆定一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否定“新闻是手段”这个说法。最后我强调:回到陆定一的定义去。在当时的背景下,回到陆定一的新闻定义去,承认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当时的认识又不够了,又要进一步,报道应该是相对客观的,而且事实必须是有新闻价值的。
20世纪80年代初,大家都在写“什么是新闻”的文章,有推进新闻理念进步的意思。但是到了后来,关于什么是新闻的文章太多了,大家都摇头了。无非就是甲说、乙说、丙说,最后是“我说”,不过就是在原有的定义的前面添两个字,后面少两个字,一篇论文就出来了,这样的文章越写越滥,很多人误以为这就是学术研究。这恐怕搞错了,这不是学术研究,这是在做文字游戏。90年代中期,社科院新闻所的所长是从新华社调过来的一位有丰富采访经验的高级编辑,此前他没有研究新闻学的经历,他给自己带的第一个硕士生指定的论文题目是“什么是新闻”。论文答辩的时候,因为这个话题实在说不出新意,遭到其他答辩委员(当时导师可以是委员,而且委员们还是导师请来的)的否定。经过做工作,才勉强通过。原因在于,十几年过去了,硕士论文还在新闻定义上做文章,加几个字或减几个字,这不是学术研究。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哪有这样研究学术的啊。如果80年代初这么写,有一些时代背景的道理,90年代还这样“研究”,对学术在理解上就有差误了。
恩格斯说过:“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6)没完没了地讨论新闻定义没有意义,因为一个定义不可能把某个概念的所有内涵全部用一句话概括进去,如果能够这样,那我们何必还要写新闻学一本书呢?定义只是对概念有一个大概的描述,论证的时候可能你会进一步赋予它无限丰富的内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小逻辑》,对很多概念只是简单地下个定义,后面的论证远远超过了他对这个概念定义的几个字能够表达的东西,这才是学术研究。
关于新闻的定义,有一个应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就是李大钊1922年北大记者同志会上的演说中所说的“新闻是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我觉得这句话对新闻的表述和理解都是很到位的。“写真”就是照相,当时刚从日本传过来。李大钊的这个说法也是对新闻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如果要深一步,按照新闻真实来理解的话,新闻绝对不是照相,简单地反射事实,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但不管怎样,至少在当时来说,能够说出这么一段精炼的概括,反映了李大钊的水平。
转自:新传记忆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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