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线人才新政:博士15万房补+免费租房
2022/6/24 11:27:22 阅读:386 发布者:
5月27日,武汉经开区推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聚焦区内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民生领域,从人才引育、服务配套、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出台了10条实施意见,又称“黄金十条”。
“黄金十条”对各学历层次高校毕业生均有相应的支持:
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首次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及最高1万元、6千元、3千元购车补贴。其中,博士可选择提前预支购房补贴用作生活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博士100%给予租房补贴
“黄金十条”专门出台“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对来区租房的人才给予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筹建、运营人才公寓。
1、对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开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租住人才公寓的,免三年租金。2、从首次申请起的第一、二、三年(资格有效期内),博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100%、70%给予补贴,硕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80%、60%给予补贴,本科毕业生按实收租金的80%、60%、40%给予补贴。3、对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35周岁以下的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4、对在我区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40周岁以下来区创业大学生及全职工作的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7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1、符合条件引进、培育的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开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2、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资格有效期),在我区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3、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35周岁以下的技师资格获得者。4、在我区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40周岁以下来区创业大学生及全职工作的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