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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需要制度加持

2022/6/16 14:19:06  阅读:360 发布者:

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需要制度加持

/丁舟洋 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记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监控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民众愤慨。这起事件是对法治底线的挑战,每个人都不免担心,类似事件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有的讨论落在女性权益上,但我认为这首先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问题。”今日(6月1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就此事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

 

“这个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竟没有出手相助的。舆论群情激愤,谴责周围男性自私软弱,但我认为这不是主要原因。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现有制度没给人们见义勇为提供足够的激励和保护?”

 

在劳东燕看来,社会应给见义勇为者足够的支持,免除出手相助者的后顾之忧。普通人的勇气需要制度加以支持,如果没有制度保护作为后盾,绝大多数人首先考虑的都会是自保。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时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劳东燕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矫正了之前因见义勇为可能遭遇的不当刑法对待”,劳东燕表示,“我们现在应该进一步关注,在实务中到底如何全面予以贯彻?”

 

周围那么多人为何都没出手相助?

 

NBD:对于发生在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

 

劳东燕:这起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但没有出手相助。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饭馆(烧烤店),从监控视频上看女方没有过错而受到多人殴打,这种情形下周围的男性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相助。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周围人当时没有介入?当时应该不乏看不过去想要出手相助的人,但他们也会考虑,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算是打得过对方,如果把对方打伤打死了,自己会不会有坐牢或行政处罚的风险?而且这几个施暴者背后有没有团伙?他们相助之后,会不会被这些人盯上,进而骚扰他们的家人?

 

所以,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NBD: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有哪些相应规定?

 

劳东燕: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指导意见》是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举措。

 

于欢案(即“辱母案”)、昆山反杀案掀起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和讨论,使得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相比之前的实务做法有了很大进步。

 

NBD:既然有了法律保护,为什么现在大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仍有较多顾虑?

 

劳东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第一道防线,制度方面现在确实有了基本的保障,这是应该肯定的进步。

 

但在实务中,地方公检法机关对上述《指导意见》如何理解与适用,贯彻得怎么样,这些方面可能都存在改进的空间。与此同时,只有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规定还不够。一个人实施见义勇为之后,如果他或者他的家人受到这些流氓团伙的进一步骚扰和侵害怎么办?当地司法机关能不能为他与家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些就不是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能管得了,治安管理也需要加强和跟上。这是制度上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构筑的第二道防线。

 

NBD:社会还应用什么样的方式消除公众对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劳东燕:首先,在治安层面,公安机关应该对恶霸流氓的行为进行常态性打击。其次,应该把对见义勇为者的后续保护落到实处。

 

再次,正面激励也很重要,相关部门要正面奖励与宣传见义勇为的行为。比如对出手制止殴打他人的见义勇为者,政府出面进行财物奖励,并宣传这样的事例来让大家看到。一方面对实施不法侵害者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与宣传,通过双向引导,来弘扬社会正气,让为非作歹的恶棍不敢肆意侵害别人,让善良的人们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先预防做得越多,就越能让作恶者有所忌惮、不敢出手。

“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现在有人说,女性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深夜出来吃烧烤。您如何看待类似观点?

 

劳东燕:动不动就谈“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非常反感的论调。难道不应该是如何制裁施暴者,怎样免于让女性产生受侵害的恐惧吗?

 

去年我去录一个法治节目,是关于两名中学女生在饭馆喝酒吃饭后被人诱骗至宾馆受到性侵的案件。主持人上来就问我,这个女孩和家人是不是有过错,让我就被害女性如何加强自身保护谈一些看法。我当时就反问,为什么一上来就谈被害人要加强自我保护?首先,饭馆不是违法犯罪场所,也不是未成年人不能去的地方。为什么不把重心放在如何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放在怎样让女性更有安全感的问题上?

 

道理很简单。我家院子里的苹果树长得好,苹果养得鲜艳诱人,有人来摘来偷,自然应该指责偷摘者,是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不是反过来责怪我“谁叫你把苹果养得这么好”。

 

所以,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

 

NBD:为什么总有声音在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劳东燕:那些说“姑娘谁让你穿吊带,谁让你深夜外出,你是在引人犯罪”的言论,分明是“被害人有错论”,是非常糟糕的底层逻辑,说到底,这不就是欺善怕恶吗?

 

当前社会有些人有一种阴暗的“慕强心理”,老是忍不住要在被害人身上找问题。很多说出这种论调的人,平时也算是良善公民。但是,在女性或者弱者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时,往往就下意识地站在强者一边,对被害人特别挑剔,在被害人身上找各种过错,然后认为自己身上没有那样的问题,自己与被害人有所不同,借此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这种心理很阴暗,也很可悲。其中不乏女性也是这样想的,她们下意识地和被害人进行对比,觉得“自己身上没有被害人那样的问题,所以就不会被害,自己就是安全的”。

 

回到这起打人事件,被害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种情况下,还劝诫让女性保护好自己,说深夜外出不好,或者认为不应该反抗,就是典型的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应该怎样长远地看待妇女权益的提升和改善上?

 

劳东燕:就这个案件本身,我觉得不应该视为男女两性之间的冲突。不只是女性权益受到侵犯,更是作为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遭到侵害。两性之间不平等现象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个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男性的共情与支持,应当努力寻找最大程度的共识,而不是挑动两性之间的对立。

 

附南方都市报|唐山打人事件五问:有无保护伞?怎么判?

 

6月10日凌晨,多名男子在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女子一事,引发各界关注。

 

6月11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获悉,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8名涉案人员之后,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该案最后1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值得注意的是,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就此事向南都记者表示,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

 

目前伤者情况如何?事件调查有哪些最新进展?当地如何表态及处置?犯罪嫌疑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事件背后反映了什么问题?

 

南都、N视频记者多方采访,梳理事件五大焦点。

一问:目前伤者情况如何?

 

6月10日,河北唐山一烧烤店男子群殴女子事件,引发全网关注。

 

南都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了解到,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

现场监控视频披露了更多详情。

 

画面显示,当天凌晨2时40分许,在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绿衣男子靠近一正在座位上吃饭的白衣女子,手抚摸该女子背部。该女子察觉后将其推开,绿衣男子被推后掌掴白衣女子,双方开始扭打。

 

同桌黑衣女子随后手持玻璃酒瓶击打绿衣男子,反被绿衣男子殴打并推倒在地,男子同伴也上前殴打黑衣女子。此时烧烤店外多名男子冲进店内,抓住白衣女子的头发,将其在地上拖拽出店外,随后几人持续用脚踹白衣女子、揪女子头发击打其头部、脸部。

 

一旁有另一名女子试图上前制止,也被推开倒地,头部撞到店门口台阶上。施暴男子中有一人以手指其他路人,威胁其不准上前。店外殴打行为持续了约3分钟后,几名施暴男子离开。有目击者向南都记者表示,先听到了打砸声,后发现店内情况,“没见到过这种场面”。

 

一案件报警人向南都记者回忆事发情景称,当时突然听到巨大打砸声,才意识到发生殴打事件,现场大多数人都处于震惊状态。他报警后约10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

 

事发后,南都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了解到,有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11日下午,南都记者从警方获得的最新消息称,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二问:事件调查有哪些最新进展?

 

事发后,多名施暴者抓捕情况引发全网关注。

 

南都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11日下午,9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9名嫌疑人分别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落网,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名嫌疑人系在江苏警方协助下被抓获。

 

6月10日23时46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称,6月10日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凌晨,唐山警方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1日上午,南都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获悉,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5名涉案人员之后,唐山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抓捕组赶赴江苏,于6月11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在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11日晚上,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警情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该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问:当地如何表态及处置?

 

随着事件不断发酵,9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也受到关注。6月11日,针对此事,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施暴者中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唐山市正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露头就打狠打掉它”。

 

关于网络上关于涉事人员“背后有无保护伞”的疑问,上述工作人员称,针对“保护伞”的问题,“谁也不会保护,谁也不会迁就,是谁就逮谁”。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感谢全国各地对此案的关心。“大家对事件的关心,是对犯罪分子的恨,是对唐山的帮。很多人从唐山大地震认识了唐山,从那时至今,唐山很多街头标语的前两个字,仍然是‘感恩’,这件事的发生也给唐山擦亮了眼。”

 

南都记者注意到,事发后唐山市连夜开会。

 

据唐山市委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报道,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扁平化常态化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公安警务力量融入基层网格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唐山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还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四问:犯罪嫌疑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施暴者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南都记者采访多名律师了解到,涉事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最终可能择一重罪论处;醉酒并不影响其承担责任。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从网传视频看,涉事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具体要根据警方查明的事实,包括男子打人的原因、打人男子之间有无共谋、被打女子的伤情等级等进行认定。

 

他介绍,

 

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律规定的加重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邓学平告诉南都记者,同一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择一重罪论处。从视频来看,男子实施的案件最终应该会认定一个罪名。

 

针对网友热议的“喝醉酒失去控制能力是否影响刑罚”问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怡蓝告诉南都记者,醉酒在刑法中称为原因自由行为,即虽然实施犯罪时,犯罪人喝醉酒没有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但导致他没有这些能力的原因是他自己造成的,不影响其承担责任。

 

五问:事件背后反映了什么问题?

 

事发后,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的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上,特别提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南都记者注意到,就在事发前两天,6月8日,唐山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来广普主持会议并讲话。

 

来广普在讲话中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热潮,加强线索核查、案件办理、黑财处置,加强打伞破网,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自己所承担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正如央视发声指出,扫黑除恶在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事实上,群众对当地的治安一直多有微词。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滋扰伤害人民群众平安生活的黑恶势力不可姑息。“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留有死角!只有以最快速度将所有的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严惩不贷,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唐山这起群殴女子事件,令人震惊,不仅挑战了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被打女子仍在医院治疗,病床上的她们需要一个公道,全社会需要一个交代。尽快依法办理,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人们拭目以待!”

 

中国妇女报评论表示,唐山烧烤店打人狂徒激起全网公愤,他们的恶行触碰法治社会底线,挑战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意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对于此类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恶性案件,只能而且必须零容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全感是基础,是底线。“我们期待执法机关继续以雷霆之势,尽快将这帮无法无天的狂徒缉拿归案,依法严惩。”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见习记者 郑璇真 南都记者 方诗琪 实习生 肖遥

 

附:要有独立的判断力,不轻信任何灌输的东西(注:本文为劳东燕2016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此处为摘编。)

 

几经斟酌,我想把胡适先生的一句话送给诸位,也送给我自己:“ 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

先说“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各门专业课上,对法律人思维的培养,对体系性思考、法律解释能力以及推理能力的强调,便是为了让诸位同学为“学一点防身的本领”打下必要的基础。这方面,清华法学院一直做得非常出色,我们的同学在疑难案件的解决能力与技术上,比很多法律院校的毕业生要强出不少。张明楷教授有一句名言,大意是立法不是被嘲笑的对象,与其嘲笑立法,不如反思自己的解释能力。解释能力是法律人的看家本领,同样的法条,受过法律训练的人能够解读出更多的内容。

 

“学一点防身的本领”要求大家,在学校努力学习,走上社会后认真做事。在每一个职位上,对于交给诸位的每一项工作,不管喜欢不喜欢,我都希望,你们能够认真对待,并尽量地做到最好,至少是做到合格的程度。强调努力学习与认真做事,不是为了追求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而是为了你们将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倘若有一天,你们觉得周遭的环境确实不适合自己,留一点防身的本领,至少让你们不至于失去“仰天大笑出门去”的豪气,无需一味地忍耐或者委屈自己,仰人鼻息地过上一辈子。

 

再说“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胡适先生一生都强调,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是因为,任何主义都会有一定的蛊惑性,在接受某种主义的同时,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反思,多半会成为一个“受人惑的人”。“不受人惑”意味着要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不轻易相信任何灌输的东西。大学中的博雅教育或通识教育,便是为了让诸位同学不受人惑。我在课内课外反复强调,尽量去旁听一些人文社科方面的课程,多读一些人文社科方面的书籍,多了解一些包括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等学科在内的知识,并设法将这些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修养,其意也是如此。

 

必须承认,相比于专业训练,在清华法学院,博雅教育这一块做得不算太成功。要想“不受人惑”,只是在学校里学习相关知识还远远不够,进入社会之后,诸位同学需要继续花时间与精力去思考这个问题,并适当关心一下政治。很多人可能觉得政治离自己很遥远,所以不关心政治,但是要知道,政治是从来都是不会忘记关心我们的。

 

关心政治的终极目的不在权力,而在自由。所以,政治虽然是少数人的职业,却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副业。说到底,“不受人惑”意味着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意味着拒绝被塑造为顺民。什么才是真正的公民呢?我非常认同柴静的一段话:“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按:此处有误,为柴静采访对象所言)

 

对于法律人而言,要实现“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的基本目标,诸位同学必须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1. 做一个正常的、有人性的人。一切有真诚信仰的人,都值得尊重;但是,打着某种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主义的名号,做各式的政治投机,愚弄人们,最终都会沦为历史长河中的跳梁小丑。

 

2. 守住共同的底线,能够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究竟哪个值得追求,没有什么争论的论地。正如秦晖老师所指出的,在中国社会,共同的底线不是左、右派各自坚持的“公平”与“效率”的折中调和,也不是在“自由太多”与“福利太多”之间,寻找“既非自由放任,也非福利国家”的第三条道路,而是争取最低限度的自由权利与社会保障。这是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共识。

 

3. 认清中国社会的发展潮流,将自己的优秀与推动社会的进步结合起来。唐德刚先生曾说,中国要花两百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走出历史三峡,转型成为一个自由、民主与法治的国家。从1840年起算,离两百年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要相信,中国社会一定会走出这个历史三峡。在此过程之中,请求诸君务必将自身的优秀与推动社会的进步结合起来。

 

4. 掌握法律技术很重要,同时要时时谨记,技术说到底是为合理的价值判断服务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同时也作为一名公民,诸位同学既要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技术,也应当具备独立的思考与判断能力。请不要觉得个案正义不重要,尤其在敏感的或者有重大影响力的个案中,要能够做出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价值判断,并且有能力运用所学到的法律技术,来实践与推进这样的价值。

 

在我看来,将技术玩弄于股掌之间,却无法做出或者故意地无视合理价值判断的人,根本就是没有灵魂的专家;反之,能够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却无法通过法律技术来贯彻此种价值判断的,并非合格的法律人,充其量只是愤青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必须能够将高超的法律技术与合理的价值判断结合起来。

 

诸位同学就要离开清华园,从此各奔前程,需要直面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与人事环境。在平时的为人处世上,我有三点奉劝:

 

一是请诸君拓宽自己的人生格局,少计较,少抱怨,有负面情绪很正常,但还是应该积极地去做事。要将时间与精力放在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包括内心的强大)上,而不是虚耗在单位的人事争斗中。

 

二是如果内心认为自由、平等、博爱值得追求,请把这些思想贯彻于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不要说一套做一套。

 

三是处理好坚守原则与懂得妥协之间的关系。年轻的时候我会喜欢海瑞,喜欢他的固守原则,欣赏他的绝不妥协。到现在这个年龄,海瑞再难成为我欣赏的对象。抛开他迫使五岁的女儿为所谓的贞洁(只因为接受男童递过来的糕点)而活活饿死的例子不论,他的一生中从未做成过什么事情,只是被当作一个虚幻的道德标兵。现在的我,肯定更欣赏张居正,更欣赏林肯,虽然他们并非通常所说的圣贤人物,有着普通人一样的缺点与弱点。


斯皮尔伯格导演的电影《林肯》讲的是林肯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光,为了使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即著名的废奴条款)得以通过,林肯不惜一切代价,他愤怒、沮丧、流泪,甚至使用三名说客,用贿赂的方法劝说民主党成员。我当然不是要鼓吹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而只是想告诉诸位,要合理处理好原则与妥协之间的关系。很多时候,妥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原则的坚守。
作为女性,我还想与在座的各位女生说一句:请努力去做勇敢而有担当的女性。我们最重要的身份,不是某个人的妻子或孩子的母亲,而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应该有勇气去冒险,去追求自己的梦想。相信很多女生都看过美剧《傲骨贤妻》,这部美剧讲的是,一名经受丈夫背叛与公众羞辱的女性,如何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从而重新将命运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这个剧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指望婚姻拯救一个没有进步的你。婚姻的最大意义不是忠诚,而是成人之间伟大的友谊:“彼此不渗透、不求证、不表忠心,以专业收获尊重,以人格取得信任。伟大的友谊不是事无巨细地参与对方的生活,而是在惺惺相惜中保持和而不同。”法学院的诸位女神,祝你们在未来成为更好的自己;同时,也请法学院的各位男神,在以后帮助你们的另一半成为更好的自己。
最后,借用电影《疯狂动物城》中的一句话:改变世界,从我做起,从你做起,从大家做起。如果对这个世界不满,对这个社会不满,请在抱怨的同时,从改变自己做起。

 




文章来源:书斋里外,《环球人物》,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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