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恩(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在近年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2012年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在核心内容方面取得了三项重要进展,这三项进展涉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和劳动价值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上海的改革开放更多触及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的问题,在制度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对这三项进展进行概括和反思,不仅对于进一步推动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而且对于全国的改革开放当具参考价值。
在近年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2012年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在核心内容方面取得了三项重要进展,这三项进展涉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和劳动价值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上海的改革开放更多触及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的问题,在制度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对这三项进展进行概括和反思,不仅对于进一步推动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而且对于全国的改革开放当具参考价值。
一、所有制理论研究的新探索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断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的过程中,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所有制发生了重要变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研究面临解决社会实践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指导实践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也给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提出了进一步展开自身内在逻辑的要求。
复旦大学顾钰民教授的研究,反映了这方面的重要进展。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对传统公有制和私有制特征的分析都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私有制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公有制不具有动力和效率。但现实中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已经发展到了现代形式,其特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应该以今天的实际为依据,对现代公有制和私有制作出新的分析和判断。现代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发展,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揭示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同时,也为我们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提供了实践依据。
通过对现代公有制和现代私有制特征的分析,论文《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时代发展》就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当代发展,得到一系列重要结论:
首先,由于现实中的公有制和私有制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现代公有制和私有制具有与传统公有制和私有制不同的特征。现代公有制企业已经具有了“个体独立性”,具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作为企业来说,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没有差别,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实质性结合,公有制企业同样具有充分的动力和高效率。现代私有制企业已经实现了资本社会化,企业资本的所有者已经不是由单个私人资本构成,而是由人数众多的个人或者法人构成。资本组织形式的变化说明,现代私有制由于实现了资本社会化,因而也能够符合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现代公有制和现代私有制都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都有存在的依据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次,公司制是现代公有制经济和现代私有制经济的共同实现形式。公司制具有的特征,能够把资本社会化这一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独立经济主体这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
再次,现阶段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同发展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体现。
最后,说现代私有制符合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并不是否定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现代私有制具有的符合社会化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特征,不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是通过对传统私有制的变革,提高了资本社会化的程度而缓解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社会化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种缓解本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扬弃,才使传统私有制转变为现代私有制。这一扬弃本身已经包含了对私有制自身的否定,它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趋势。[1]
这些具体结论,充分反映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有新的内容和结论。
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实践所涉及的重大问题。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还是现实实践,都需要有所有制理论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根据当代社会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展开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内在逻辑,不仅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时代化至关重要。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有制形式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资本社会化本身,不仅在现实实践中符合当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其当代形式及其发展趋势,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内在逻辑进一步展开的重要实践根据。在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发展阶段,私有制和公有制的关系、私有化和公有化的关系,特别是私有制公有化的机制仍然是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股份制等新的所有制形式在生产资料公有化过程中的性质、地位和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层次深入探索公有化的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时代化研究的重要任务。这一任务的推进,与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的研究密切相关。
二、剩余价值学说的新理解
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它对于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及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从而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当代,由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共存,资本主义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不进一步展开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内在逻辑,不仅一些实践中出现的诸如“剥削”等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理论解释,而且也不可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的研究,为进一步展开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内在逻辑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新思路。这一新思路的重要突破,是从“人的发展”这个更高层次俯瞰,得到关于剩余价值和“剥削”问题的新视野。
马克思早期奠定了“人的发展”的思想主线,提出人的本质、劳动异化与异化劳动向人的复归的人类发展基本进程。《资本论》将这种哲学思辨具体化为科学理论,将转化为资本的剩余价值作为异化劳动的现实形态,而异化劳动向人自身复归的实现途径则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
从“谁劳谁得”的简单道义立场来解读《资本论》,很可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因此剥削就是通过对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要消灭剥削,就要一次性地没收资本家的一切财产,消灭生产资料所有权对劳动价值的分割,从而消灭利润、利息与地租,由劳动者直接占有全部劳动价值。这条简单的“消灭剥削”之路,实质上正是马克思所批判过的“粗陋的共产主义”。它使社会失去将剩余价值自动集中起来投入扩大再生产的内在动力机制,而由政府推动经济系统扩张的外在动力所替代。
这种“粗陋的共产主义”的思想基础是小生产者的朴素道德观念——“谁劳谁得”。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这种道德观念已经失去其实现基础,因为现代大规模复杂产品已经是社会“整体劳动”的产物,个人的劳动贡献很难明确界定,按照“谁劳谁得”的“公平”分配已不可能。任何分配方式总会发生部分劳动成果被他人“无偿占有”的争议,导致有人提出工人“剥削”工人等错误观念,甚至有人提出“资本对资本”、“劳动对资本”、“劳动对劳动”、“企业对企业”的“剥削”等奇怪观念。这显然是对马克思“剥削”概念的庸俗化。
只有从“人的发展”出发,我们才能看到,“剥削”并非那种单纯的“占有剩余价值”的行为片断,而是一个历史范畴,指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成果被用来奴役劳动者的异化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被某种社会力量所占有和分割的剩余价值是否构成剥削,要看这些剩余价值是否永远脱离劳动者,从而形成支配与奴役劳动者的社会力量。《资本论》所揭示的剥削过程,正是资本家不但占有剩余价值,而且使这些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以追求自身增殖,致使这些剩余价值不但永不复归于劳动者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反过来形成支配与奴役劳动者的物质力量。因此,究竟什么是“剥削”,我们要从《资本论》所揭示剩余价值运行的全过程来理解,而不能将“占有剩余价值”这个行为从这个全过程中抽出,孤立地加以理解。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思想来看,异化劳动是剥削过程的深层本质,而剥削则是异化劳动的经济表现。
正因为“剥削”的哲学本质是剩余价值形成的异化力量对人的统治,因此“消灭剥削”就是“异化劳动”向人自身的“复归”,也就是由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向劳动者的复归。“消灭剥削”并不是直接消灭资本、消灭利息、地租等等非劳动收益,而是努力使这些剩余价值形态以公共利益的形式回归于劳动者自身,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才是邓小平所说的“消灭剥削”的科学内涵。在科学发展观中,这一科学内涵得到了充分而具体的体现。[2]
从“人的发展”出发分析剩余价值,超越了将剥削看作简单的“占有剩余价值”行为,看到了剥削的根本性质是“劳动者的创造成果被用来奴役劳动者的异化过程”,这就为解决新的历史时代出现的“剥削难题”提供了理论前提。
同样的资本生产方式,同样的剩余价值形成,而且是在同一种所有制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就存在剥削,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就不存在剥削?这显然既违常理又悖事实,但如果承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存在剥削,那怎么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一致?从“人的发展”出发,将占有剩余价值上升为一个历史范畴,揭示了“剥削”是剩余价值形成的异化力量对人的统治这一哲学本质,就从基本原理上超越了“粗陋的共产主义”剥削观,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理解的基础上,更深刻地理解“剥削”和“剩余价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深厚意蕴。
关于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这一新理解,使我们有了更广阔的视野。事实上,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肯定至少有一部分也不能简单地与剥削直接联系起来,否则就不会有实现共产主义的必要物质条件。当代社会实践的发展使我们看到,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内在逻辑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展开,而这种展开的逻辑,则又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直接关联在一起,从而与“剥削”等理论难题的解决密切相关。
三、劳动价值论的新刻画
近年来,劳动价值论研究是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较为集中的领域。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在《哲学研究》2009年第7期发表论文《创新劳动价值与社会生产历史进程——两层次劳动价值创造论》,提出社会劳动分为两个层次:在“既定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常规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条件的“创新劳动”。“常规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等于在既定社会生产条件下的抽象劳动时间,这是微观层次的个体的劳动时间。而创新劳动生产“社会生产条件的变革”,通过提高社会人的价值创造能力而创造劳动价值。其创造价值的时间过程是宏观层次的社会历史时间过程。受此激发,上海大学王天思教授在《哲学研究》2011年第3期发表《创新劳动价值论的探索及其启示——兼与鲁品越教授商榷》,提出“建立在人的需要基础上的劳动价值论”,并进而形成《创新劳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创新》一文。[3]在这种互动探索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刻画端倪初露。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当代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是创新劳动价值与劳动时间非线性相关。劳动价值论所面临的挑战,同时意味着自身发展的契机。
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的真正区别在于劳动的量和质。通过劳动时间来计算劳动的价值量是量的计量方式,而创新劳动价值的计量则应当是质的定性方式。劳动创造价值是常规劳动中“量的累积”和创新劳动中“质的创造”的统一过程。
在创新劳动中,由于比在常规劳动中更根本地涉及人本身的生产,常规劳动价值和创新劳动价值与人本身的生产具有完全不同的关系。作为常规劳动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抽象劳动时间的成本是维持常规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劳动者及其再生产;作为创新劳动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抽象劳动创意的成本还要加上进行创新劳动的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包括教育等。
常规劳动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使用的时间(量),而创新劳动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的创意发挥(质)。因而就创新劳动本身而言,其价值不能用任何量的意义上的时间来计量。人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力生产的倍数关系,而是质的提高。这里包含教育等环节的创新劳动。
当创新劳动成果是以创新的方式提高已有商品的生产效率时,创新劳动价值的计算可以通过与以传统方式生产同样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倍比计算或换算。这时候的衡量标准仍然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创新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商品不是以传统生产方式所能生产的新质商品的时候,创新劳动价值的计量则不能只是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必须同时直接根据该商品的市场需求进行。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价值与人的需要密切相关。事实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需求具有根本关联。我们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就可以看到劳动价值与人的需要的发展,从而与市场供求的内在关联。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一种社会关系的表现。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价值与人的需要密切相关。一个没有也不会有需求的东西,不可能具有价值,也不可能成为商品,不管它承载多少劳动。因此,考虑和强调供求关系是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方面。正是创新劳动价值的生成进一步深入揭示了劳动是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这一基本事实。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内在地包含效用因素。创新劳动价值的生成进一步揭示了劳动是价值的根本源泉这一基本事实;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能满足人的需求的状况所决定。
对于人类来说,价值归根结底主要由劳动创造,但存在于商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关系之中,从而劳动价值就与供求关系密不可分。因此,劳动价值论创新还涉及供求关系在价值构成中的地位等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创新劳动价值论是信息时代劳动价值论的新发展。在信息时代,通过创新形成信息不对称及信息不对称的消除都是劳动过程的结果。作为信息过程,由于商品的价值不仅决定于劳动,而且与满足人的需要的状况密切相关,因而更多涉及产品供求关系的产品交换,特别是管理就不仅是劳动,而且常常是更重要的劳动,甚至高质劳动。
在劳动的量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劳动的质,就形成了创新劳动价值论;而在劳动的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供求关系,则形成了建立在人的需要基础上的劳动价值论。无论创新劳动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创新,都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合理展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不仅关系到社会实践发展重大问题的理解和解决,而且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提出的理论挑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新刻画,形成建立在人的需要基础上的劳动价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冲突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知本”、“管理”和“剥削”等问题就可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层次得到解释。作为量的劳动价值除了有活劳动,还有其凝聚态——资本和生产资料。
作为质的劳动价值除了创造性活动本身,还有作为其凝聚态的知识、观念、制度安排及教育和管理方式等。作为生产要素,“资本”是活劳动的凝聚态,而管理者的劳动之所以有时候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不仅因为他们要创造一个好的生产和经营状态,更重要的是,管理在商品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也就是在价值创造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只要我们在历史的整体进程中展开劳动价值论,随着实践的发展产生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劳动价值论是这样,关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研究等也无不如此。
四、在历史整体进程中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剩余价值学说和劳动价值论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既具核心地位,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具有重要时代意义的重大理论。关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剩余价值学说和劳动价值论的上述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历史的整体进程中,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出发。这表明,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出发,整体理解历史进程,我们就能更好地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进程中,越是核心的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意义越大。相应的,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越多、越根本,就越需要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加以解决。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给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提出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来说,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特别重要。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时代化,必须在历史整体进程中推进。
作为前无古人的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然遇到前所未有的问题。这些问题既需要通过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学说,更需要在历史整体进程中,通过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发展解决。只有在历史整体过程中进一步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生产方式所引发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生产方式的悖论在于:在残酷的市场经济中,资本必须最大限度追逐剩余价值,但这样一来又相应缩小了消费空间,从而形成相对过剩性经济危机。这就表明,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必须更自觉地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出发。
从社会历史整体过程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是一个整体过程。在这一整体过程中,所有制不是简单的要么公有要么私有,只要财产在这个整体过程中为人和社会的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不仅不导致劳动的异化,而且在推动人的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就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从而在这个意义上,不仅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收益不是剥削,而且资本本身是社会有效生产的因素。同样,在这个意义上,剩余价值也就不仅仅意味着剥削。作为扩大社会再生产的部分,剩余价值生产更意味着整个社会生产的重要方面。
从狭义的“生产”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概念都是或主要是单纯的经济观点,只有把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与物质生产作为一个社会生产的整体理解,才可以看到作为人的生产的重要方面,“消费”就是一个至少与社会物质生产同样重要的环节。“消费生产着生产”就使消费成了一个比生产更高层次的社会活动,或者是整个社会生产的重要部分。“消费生产生产”就和“生产生产消费”构成一个良性循环机制。而这样的所有制和剩余价值都是增加劳动的量、提高劳动的质的重要力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出发,就能很好地将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效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很好地衔接起来,进一步展开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内在逻辑,达到社会生产整体理解中的社会效率和正义的统一。
在历史整体进程中进一步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无论对于理论还是实践问题的解决都是至关重要的。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承担着基础性的任务。面对理论和现实的矛盾以及原理与实践冲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不仅不能回避,而且必须抓住问题。抓住这些问题,就是抓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展的机会。问题本身就是机遇,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契机。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领域,特别是在社会实践高速发展的时代,对一些前沿问题存在不同观点是理论发展非常正常的形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应当突出问题意识,淡化体系意识;直面现实问题,解答实践问题。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支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这门课的最重要功能是解释理论和实践问题,不解决问题远不只是课程边缘化的问题,而是更根本地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理论与实践冲突的问题得不到相应解释,甚至没有任何说法,在教学中不应当出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不能回避学生的问题。什么样的理论问题都应当可以给出解答,只要区分问题的性质,只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其核心问题的研究。而无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问题,还是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具体现实问题,都应当在历史的整体进程中,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出发进行研究。在历史整体进程中理解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在历史整体进程中解决社会实践提出的理论问题,应当是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进一步强化的方向。为此,总结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的上述三项进展,对于今后的研究当有特殊启发意义。
深入分析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探索、剩余价值学说的新理解和劳动价值论的新刻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核心内容研究的三项进展在逻辑上具有系统性,其中有部分还不完全是协同研究的成果。可以想像,如果加强上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协同研究,成效肯定更为显著。更为重要的是,协同研究更有利于在历史整体进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在逻辑的系统展开。本文既力图对上海学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成果进行整合,更希冀为后续协同研究的开始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上海向来以制度优势构建改革开放新优势。上海的开发面向全世界,浦东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上海学者有责任在上海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加强协同研究,不仅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验,而且在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总结的基础上,提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层次,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在历史整体进程中进一步展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解决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等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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