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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关于征集第32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2022/5/31 8:52:19  阅读:219 发布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特将征集第32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成立了第32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2. 真诚欢迎各社会单位及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向我所提交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申报材料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程序须满足评选办法中的规定。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持续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点击“阅读原文” 2022年最新文件。

3. 根据中国记协相关规定,我所可推荐报送参评作品3件,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3件作品的类型分别是:

1)重大主题报道作品;

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等宣传报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文艺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和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宣传报道;“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报道;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2021年全国两会宣传报道;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宣传报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沿着高速看中国”主题宣传报道;“走进乡村看小康”主题宣传报道;“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主题宣传报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宣传报道;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宣传报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报道。

2)舆论监督报道作品或典型宣传报道作品;

3)基础类或专门类作品。

4. 参评作品不得与报送其他单位的作品重复。参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同时,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按照中国记协的要求,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对于造假、侵权参评作品,一经发现,即予以撤销资格,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所有报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时间安排

1. 即日起,我所开始接受报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第32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将于6月上旬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在新闻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2. 报送截止日期:2022530日(以收到快递日期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且务必以顺丰速运或EMS方式寄送。请将网络公示用的电子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2层新闻所

邮编:100021

联系邮箱:nj-xw@cass.org.cn

联系人:贾金玺

联系电话:18610948355

中国新闻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初评委员会

2022518

转自:新闻与传播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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