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学校“科研杰出贡献奖”“科研新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5/6 15:15:24 阅读:394 发布者:
科研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2022-04-30 00:00
各学院:
为激励教职工潜心从事科学研究,矢志追求卓越学术,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提升学校学术声誉,扩大学校学术影响力,实现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在我校教职工中遴选“科研杰出贡献奖”“科研新星奖”进行表彰。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科研杰出贡献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科研诚信。
2.长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对解决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出重大学术贡献或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二)科研新星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科研诚信。
2.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
3.2018-2021年间,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项目主持人身份取得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科研成绩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A1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
(3)A2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
三、评选工作与组织程序
1.“科研杰出贡献奖”由单位推荐申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杰出贡献奖申报表》。“科研新星奖”由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申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新星奖申报表》。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从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质量、对学科建设贡献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学院和二级党委给出推荐意见。
3.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名单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Email:keyanchu@cueb.edu.cn)。科研处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刘佳 010-83952497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杰出贡献奖申报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新星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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