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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招聘公告

2022/4/20 9:30:05  阅读:198 发布者:chichi77

1.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2.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2000余亩,现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5个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正高比、博士比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拥有国家杰青、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20余人次,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

学校专业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建成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等7项次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国”字号专业。学校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充足,获批国家大学生文化教育基地、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国家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水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7个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平台。

湖南文理学院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定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尽心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现公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引进对象

(一)院士

(二)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在近五年内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五)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引进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之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197011日之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应聘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要求其毕业院校在2022QS排名前1000名(特殊专业博士除外)。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骨干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二)博士的引进待遇

1.引进待遇包括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给予的奖励安家费、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表中有关说明:

1)学校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详见学校文件,下同)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ABC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经学校研究同意引进的2022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的博士,如其专业属于Ⅰ类、Ⅱ类,其安家费按IVB档执行;如其专业属于Ⅲ类、IV类,其安家费按IVC档执行。

2)学校对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的科研任务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核算引进博士的奖励安家费(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最高20万元)。

3)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人员的学科专业和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在博士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的奖励安家费待入职四年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7.5万元,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

2.引进的优秀或紧俏专业博士(IV类限评价A+、Ⅲ类限评价A及以上、Ⅱ类限评价为B及以上和Ⅰ类博士)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其安家费提高5万元。

3.引进的博士直接享受三年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不含2022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博士);引进的博士具有副高职称,且任现职以来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的,享受三年校内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安排住房。学校原则上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两年校内过渡房租住,如无过渡房安排,则按1200/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夫妻均为博士的,按1800/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

2.安置配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校一律给予安置,其中引进的学科骨干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如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可安排在校本部工作;引进的博士(不含IV类综合评价为B及以下博士、2022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博士),如其配偶属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工作,如其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下且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实行货币安置。

3.入选人才工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湖南文理学院“武陵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其中第一层次18万元/年,第二层次10万元/年,第三层次4.8万元/年,第四层次1.2-2.76万元/年。

特别说明:学校有关政策鼓励优秀博士脱颖而出,如博士入校四年内获得国家基金项目,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以获得奖励的安家费最高20万元、科研奖励最高15万元、“武陵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最高24万元,则博士入校四年内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第Ⅰ类可获得的待遇最高可达119万元,第Ⅱ类最高可达114万元,第Ⅲ类最高可达109万元,第IV类最高可达99万元。

四、引进人才管理

(一)博士的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服务期限面议。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15973622132)、李老师(13973652700

联系电话:0736-71866257186023

简历投递:hnwlxy073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湖南文理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18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要求如下:

注:1.表中“30岁及以下”是指199211日之后出生;

2.所有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2岁,即19901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731日前规定期限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315日至415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招聘系统

http://www.huas.edu.cn:8911/),按以下步骤完成报名: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岗位分类(本次岗位类别为“非编”)→选择相应岗位→填写简历→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留学认证,往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等。

特别提醒:未完整提供上述附件材料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专业特点分别采取笔试、技能展示或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刘老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湖南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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