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8 9:49:17 阅读:234 发布者:chichi77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计划从“双一流”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招聘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引进对象
1. 毕业于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境外著名大学(ARWU、THE、QS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名单附后),其中: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本科须就读于原国内“985”、“211”大学、“双一流”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
2. 重点引进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土建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等9个专业类别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一个学历层次专业符合即可);教育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电商物流类等3个专业类别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或博士阶段专业相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限专业。(专业类别附后)
02
资格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 承诺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8年;
8. 2019年1月前未在南平市区域内就业过;
9.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有学生干部经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 现役军人;
5.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3
支持政策
(一)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二)岗位安排。
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副处级职务(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或市管国企副职;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或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
引进前5年,选派到县、乡和市直专业对口部门(单位)、国有企业锻炼。5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党政机关工作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副处、正科职务或职级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也可安排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调任后,还需在南平服务不少于3年。
(三)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2. 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3. 5年聘任期内,享受所聘任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4. 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职称评聘。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04
管理培养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聘任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用人单位(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05
申报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引进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注册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面试
引进对象面试时间依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请报名者关注报名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
出发地为福建省内(南平市除外)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出发地为长江以南(福建省除外)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出发地为长江以北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考察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取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个别访谈、面谈、查阅资料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工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在南平人才网或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引进对象聘任手续。
06
政策咨询
南平市委人才办电话:
0599-8879003
0599-8879001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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