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法国革命致力于将启蒙理念付诸实践,建立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代议制共和国,以确保自由得以实现。斯塔尔夫人在捍卫革命正当性的同时,也剖析了激进革命中所盛行的狂热主义:这种极端的政治激情虽以自由为名,却是一种自我主义的世俗化激情,因其对抽象权利的执拗盲信与狂热推崇而急剧膨胀,导致法国陷入派别纷争与混乱动荡。斯塔尔夫人呼吁以宽和精神引导对自由的追寻,在政制妥协的尝试屡屡受挫后,转向文学创作,并在其小说《黛尔菲娜》中呈现出真正自由的个体,应能平衡自然天性与社会伦理,调动其意志力培育德性,淬炼理性,孕育清明宽和的自由精神。
作者:潘丹,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讲师。研究兴趣为法国革命史、法国政治思想史、欧洲近代史。在《世界历史》《社会》《学海》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Email: xueecho1207@163.com
张雅坤,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兴趣为现当代法语文学、法国女性作家。曾在《外国文艺》《世界文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及译文。Email:yakun_adeline @bfsu.edu.cn
来源:《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3年第2期P44—P56
斯塔尔夫人(Mme de Staël)原名日耳曼妮·内克(Germaine Necker)。其父内克先生曾出任路易十六的财政大臣。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之下,她对政治逐渐产生兴趣。其母苏珊·内克是著名的沙龙女主人。斯塔尔夫人在母亲主持的启蒙沙龙中长大,自幼受到启蒙思想的熏陶,思考睿智,口才过人,既承继了启蒙所宣扬的自由精神,又在革命的动荡中见证了自由的实现之艰难。父亲在革命初年具有的影响力使她自青春时期便身处政治舞台的中心,得以接触到倾向各异的政治家与知识精英,这为她能够从复杂多元的层面理解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在跌宕起伏的境遇中,她亦逐渐成长为一位著名的沙龙女主人,而她的言论与著述也成为思考自由与革命的重要思想资源之一。
欧洲文明视域下的自由与革命
斯塔尔夫人于1766年生于巴黎,在18世纪的启蒙沙龙中长大,并于1789年,亦即她23岁那一年见证了法国革命的爆发。她曾言:“在这个时代,有谁能够在生活中、在思想上不感受到、不去思考法国革命?”法国革命是欧洲近代一场重大的政治事件,在思想领域激起极大的震撼,欧洲的政治家、思想家纷纷对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发表自己的看法。
关于法国革命的体悟与思考,无疑也在斯塔尔夫人的言论与著述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革命初年,她眼中的革命年代是一个年轻、热情、充满活力的时代:“人们更加自由地呼吸,胸中有更多的清新空气,整个民族被无穷的幸福所笼罩,就像人们的青春时代,充满激情与梦想。” 作为启蒙的女儿,斯塔尔夫人无法认同伯克保守主义的阐释,她坚信启蒙激发了人的可完善性,终能促进人类的完善与伟大,历史上任何一场与理念的进步紧密关联的危机都是不可避免的,大革命就是这样一场危机。她进而追溯至欧洲文明史的进程中展开论述:“大革命原则的敌人们宁愿执迷于相信,他们意图抨击的这场震动不过是一些特殊的偶然因素造成的结果;由此可见,他们对于欧洲文明进程及其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几乎是尽其所能地视而不见。”
斯塔尔夫人曾言:自由是古代的,专制是现代的。这一慨叹即源于其对欧洲史的纵览透析。希腊、罗马作为欧洲文明的源头,其优越之处,在于拥有自由的祖国;但自由只是少数公民的权利,奴隶制构成其基础。日耳曼人的入侵颠覆了罗马帝国,为欧洲带来封建制,享有“自由”的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变大了,封臣的境遇要优于奴隶。蛮族建立王国之后,追随国王征战的亲兵被封为贵族领主,与国王分享权力。相对于国王,贵族领主拥有很大的自主性,能够依其意愿管理领地,带领追随他的兵士作战,并因此具有独立精神,这构成其自由的基础;“贵族在其辉煌的时代,拥有一种政治自由”, 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协助国王治理王国,亦对国王的权力构成制约,甚而在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之前,国王是由具有影响力的大领主选举产生的。不过,封建贵族的自由,同样是以奴役其他人为代价的。在欧洲文明进程展开的后续阶段,享有自由的人群基数将逐渐扩大。这一进程始于中世纪晚期,伴随着工商阶层与市民社会的兴起,城市资产者展开争取权利的抗争,例如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以及欧洲其他地方的城市争取市镇独立的斗争,其共同的目的在于“增进每一位公民的活力与重要性”,人文主义蓬勃兴起。这一时期争取自由的尝试集中于小的城市共和国,许多小国在独立之后未能建立秩序,堕入混乱与动荡;唯有在托斯卡纳共和国、汉萨城邦、瑞士等地建立起了自由。
若论及欧洲大国的近代历史进程,可划分为“封建制、专制、代议制三个阶段”。斯塔尔夫人在此所言的“专制”,即欧洲各国君主不断强化中央王权、构建绝对君主制的历史进程。君主诉诸多种措施架空贵族的政治权力,强化中央王权,逐步构建起一套自上而下的行政官僚体制,这一斯塔尔夫人所言的“专制时代”, 是由法国国王路易十一开启的,进而波及瑞典、丹麦、俄国、波兰等地。英国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颇具独特性,都铎王朝虽然开启了绝对君主制的构建,但贵族与王权的制衡为英国人存续自由留下空间。亨利七世统治期间,同样借助民众的力量压制教士与贵族阶层,但英国贵族的优势在于其相较欧洲其他国家的贵族更具自由精神,自大宪章时代,他们就在与王权抗衡的同时关注民众的自由。英国革命始于查理一世统治期间的内战,终于1688年的光荣革命,这场历时50年之久的革命的成就,即构建起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英国宪制,由此开启了欧洲文明史上的“代议制时代”。法国革命同样属于这个时代:“精神史上的同一场变革促发了英国革命与1789年的法国革命。它们均属于社会秩序演进的第三个时期,即代议制政府的构建,人类精神演进的一切方面都汇聚于此。”
斯塔尔夫人敏锐地指出,法国革命是一场力图践行自由与代议制的革命,其特性在于“它是第一场力图将启蒙理念付诸实行的革命,并力图依据抽象的政治哲学来构建政府”。
自由为革命初年带来无限活力与生机,但随着革命日益激进化与暴力愈演愈烈,斯塔尔夫人逐渐失去了早年的自信与热忱,并深感人们在革命初年那份热情与活力,转化成一种令人恐惧的、对暴力的激情甚至狂热。事实上,对革命中暴力的反思,尤其是对雅各宾专政时期特别是暴力肆虐的“大恐怖”时期以及与之相关的狂热主义的剖析,是斯塔尔夫人一系列著述中的重要主题。斯塔尔夫人认为,法国革命的哲学特性与大恐怖的缘起不无关联。她认可法国革命所倡导的哲学理念的正当性:“法国革命的哲学理论本身是不可质疑的”,因为“对于一小部分立法者来说,在哲学基础上建立一个政府,是最为美好也最为高贵的理念”。但将理念付诸实行不能脱离对民情的考量,就法国革命的情况而言,最主要的困难来自最为先进的原则与相对缓慢的“普遍启蒙”演进之间的脱节,即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与一个民族启蒙的演进及传播的脱节。这一脱节集中体现为共和制度与公共精神之间的不匹配,亦体现为自由共和理念与民意之间的冲突。这一时间进程上的脱节是斯塔尔夫人思考法国革命的支撑,并认为正是这一脱节导致了大恐怖的出现。因为共和制的建立不能仅仅依凭抽象的理念,共和制要持久、稳固地存续下去,必须有支持它的民意土壤作为基础。因此,在建立共和制之前,应当先进行广泛、深入的启蒙,待民众普遍接受、认可共和理念之时,才是建立共和制的恰当时机。
斯塔尔夫人认为,在革命早年仿效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要比建立共和制更加合乎情理、顺应民心,因为民主共和“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很难得到民众的认同;民众往往会习惯性地接受固有的观念(君主制),而不是理智地思考(共和制是否更加优越)”。对民众进行共和启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日积月累的点滴努力才能完成,而法国革命者们却偏偏忽略“时间”在破旧立新过程中的重要性,他们只渴望在朝夕之间,就与旧制度彻底决裂,并迅速创建一个全新的理想制度。因此,激进革命时期的弊端即一味地依凭抽象理念构建共和制,却忽略了承载共和制的民情基础,在共和启蒙尚不充分的时候便建立了早熟的共和国,从而造成了政制与民情之间的落差,并引发了狂热主义,导致暴力与杀戮,这不仅是对肉体的残暴,还是对人心的残害。但她并未将民情的腐化归咎于大革命,而是溯源至旧制度的罪恶,尝试探寻革命政府所倡导的极端平等与专制之间某种内在的隐秘联系:“难道革命中狂热暴乱的倾向不是源自百年来愚昧而专横的统治吗?”
大革命的正当性在于它打破了这一困境,引领法国继封建制、专制之后进入代议制的时代,以空前卓绝的魄力慷慨地将自由赋予每一位公民,令自由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天赋人权,而非少数人的特权;并进而以人民主权为基础构建起代议制,制定一部宪法限制王权,保障自由得以实现。就其所捍卫的原则本身而言,大革命是不容置疑的。不过,政治与社会制度的剧烈更迭并未实现民情的再生,对权力的竞逐与对私利的欲望依旧是支配人们政治行为最主要的心理动因;加之旧制度下公共精神的窒息,致使人们欠缺政治经验,容易被抽象的理念所蛊惑,却无法理性地分析复杂的现实形势,并基于此作出妥协。制宪议会在制定1791年宪法时,就处在疑惧、私利与权欲的支配下,未能构建起有助于捍卫自由的制衡体制:“制宪议会并不想废黜路易十六这位富有德性的君主,但又希望构建确保自由实现的宪制,从而致使他们将行政权视作自由的敌人,而非使之成为自由的保障;人们在编撰一部宪法时,仿佛在制订一个作战计划。这正是一切谬误的根源,因为不论国王心底是否服膺于民族利益所需的限制,应当检视的并非这些私密的想法,而是使得王权独立于人们对某位具体的君主所抱持的希冀与担忧。”
私欲的膨胀与对抽象教条的狂热互为表里,使得人们在构建新制度时无法权衡不同的政见,并协调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而是陷入无休止的派别纷争,在激烈的争权夺利之中搭建起一个岌岌可危的政权,并伴随着权力斗争形势的变化不断发生更迭,难以构建稳固的君宪制度:伴随着山岳派的崛起、8月10日起义、9月2日屠杀,王权的威严不断遭到损害,并最终被倾覆,共和国随之建立,可以说,大革命催生了共和国:“大革命最大的过失,就是让共和国早产了半个世纪;当民众尚需50年来接受共和启蒙时,共和制就猝然建立了。”1792年建立的共和国是一个早熟的共和国,最为顽固的激进分子希望用强制手段取代时间缓慢的工作,但斯塔尔夫人并不认为革命的力量能够加速时间的进程,她坚信公共精神只能依据自身的节奏来演进。被强制推行的共和主义与民意状态之间的冲突会促使革命的力量系统性地使用恐怖。激进的革命者们不考虑事物的自然进程,使得革命进程突破了其当下的限制。这些残暴的人远未促进公共精神的进步与提升,而是使之倒退了,最终导致其所建立的共和国背离了启蒙理念:“这些哲学的鞑靼人,他们依凭由别人发现、亦应由别人引领的启蒙理念征服了民族。”
狂热主义:自由理念与革命话语
相较于对革命战争、政治体制的反思与剖析,斯塔尔夫人更为注重的是恐怖与暴力对人心造成的影响,而身为沙龙女主人的细腻与敏感,也使得她对人心维度的分析成为其关于革命的思考之中最为出彩的地方。在《论国内和平》《论激情》等政论中,斯塔尔夫人对激进革命时期的狂热主义(fanatisme)进行了病理剖析,这种极端的政治激情一方面缘于极端且封闭的个体主义,无法接纳来自他者的“异见”;另一方面,这种自我主义的世俗化激情,因其对抽象的、普遍的自然权利的执拗盲信与狂热推崇而急剧膨胀:“狂热分子与那些本性邪恶之徒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他光明磊落地行动,坚定地认为要作出自我牺牲,这一想法蒙蔽了牺牲他人的残暴。他在渴望投身于他所支持的事业时,有可能在犯下十足的罪恶时,仍然心怀践行美德的情感。”他是自己激情的奴隶;以自我压抑的方式疯狂地爱着自己。因此,“政治狂热是一种具有极为特殊的效应的激情,它结合了罪恶的力量与美德的激昂,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人在狂热主义的驱使下犯下可怕的罪孽。”斯塔尔夫人关于狂热主义的讨论由此触及启蒙理念与革命话语之间的关系,即启蒙哲学如何在革命中被转化为激进的政治话语。
卢梭对人类可完善性、政治创造性的信念,被革命者奉为箴言,进而演化为缔造新人、民族再生的革命宗教。譬如雅各宾政府于1793年8月10日组织的节庆,就呈现出颇富宗教意涵的重生场景:在巴士底狱旧址,建立起一座埃及风格的自然女神雕塑,清澈的水流从她双手托握的乳房中喷涌而出,各省特派员均接受一杯净水返老还童,获得重生。这象征着个体通过革命重获新生并融入民族,由此成为人权宣言所界定的公民的一分子。这一革命节庆的仪式,将欧洲文明的宗教根源移植入现世政治的领域,赋予革命政权一种世俗化的精神性。革命宗教是自然权利的宗教,文明带来进步,同时也造成道德的腐化,革命摧毁一切,是为了重建一种更好的、先于文明社会之前的状态;由此,革命与再生是一体两面的,“再生”意味着返归纯真的自然状态,皈依原初的、普遍适用于一切时代的天赋人权,这是无可非议的、具有明证性的真理。因此,革命者所希冀缔造的共和国,须以一种超越性的自然正义为基础,在涤荡腐朽的旧世界之后,返归承载着美德与奇迹的共和国:“在我们的祖国中,我们希望以道义代替自私,以正直代替荣誉,以原则代替习惯,以责任代替礼节,以理智的权力代替时髦的暴政,以轻视恶习代替轻视不幸,以高尚代替无耻,以胸襟宽宏代替虚荣心,以热爱荣誉代替热爱金钱,以好人代替排场,以功绩代替阴谋,以才能代替乖巧,以诚实代替浮夸,以幸福的魔力代替淫荡无度,以人民的伟大代替贵族的渺小,以高尚的、强大的、幸福的人民代替荒淫的、轻率的、不幸的人民。就是说,我们希望用共和国的一切美德和奇迹代替君主国一切罪恶与荒谬。”
致力于实现美德、缔造新人的共和国,与抵制旧制度的堕落、清洗社会既存的罪恶交织在一起。除却从卢梭的理论中汲取思想资源,革命者还尝试援引孟德斯鸠对革命政府进行理论阐释,以论证革命缔造的政权的合法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对“政府的性质”与“政府的本原”进行了区分,罗伯斯庇尔在其言论中承继了这一界定,并在共和制、君主制、专制之外,提出一种新的政体形式:革命政府。革命政府是为建立民主体制而成立的,自然以“平等”这一美德作为其本原;但由于处于特殊时期,革命政府不仅需要观照人民,还须考量人民之敌:“在这一情势下,你们政策的首要箴言是以美德引导人民,以恐怖统治敌人。” 亦即“革命政府”这一新的政体同时需要“恐怖”与“美德”作为支撑其运转的本原:在革命的特殊情势之下,美德的实现需要以恐怖作为其必要的补充,对“人民之敌”实行专政。二者统合为一种极端的平等精神,恰恰是孟德斯鸠所倡导的“平等的真精神”的对立面。斯塔尔夫人认为,革命政府体现出一种民主与暴政之间的怪异结合:革命政府声称全民批准为其合法性的来源,因此,它不仅需要以国家安全为名篡夺权力,还需要民主的表象作为担保:“这个政府不满足于其暴政,还要迫使其暴政得到普遍的认同,需要以民主的形式批准其专制主义。”
在思考被时人视作共和制之基础原则的“平等”内涵时,斯塔尔夫人敏锐地体察到,这种对抽象的平等理念的诉求恰恰促发了恐怖时期私欲的放纵与社会风纪的败坏,它几乎成为了某种政治宗教,在人们心中点燃了政治狂热;斯塔尔夫人对激进革命时期平等激情的剖析与孟德斯鸠对“极端的平等精神”的分析如出一辙,而孟德斯鸠则是观念学派的代表人物特拉西最为推崇的思想家。极端的平等精神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与法国特定的历史社会情境不无关联。斯塔尔夫人把探寻的目光投向了旧制度,在1789年,人民已被数世纪的压迫与特权,被旧制度的弊端腐化了。为了粉碎贵族的抵抗,“在法国发起革命的中间阶层武装了社会底层的民众以抗击贵族,而在绝对君主制的政府中,社会的底层民众已被阶层之间的不平等腐化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路易十四及其大臣们对民众进行了革命教育,正是他们教会民众憎恶特权,却又嫉妒特权者,嫉妒教会尤其是贵族的特权;他们起而反抗特权阶层的同时,又渴望自己能够获得特权。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大革命爆发时,“当使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重逢只不过是为了互相厮杀。”斯塔尔夫人从而在关于“平等”的探讨中上承孟德斯鸠,下启托克维尔,深化了对激进革命的反思。斯塔尔夫人并不认同人民能通过革命获得再生的神话,仿佛只需魔法棒一点即可。对于被数世纪以来为特权所腐化的民众来说,平等这一抽象的理念不过意味着激情与私利的放纵:“人们在此不过看到复仇与无知,它所招致的不过是最为可憎的残暴。”
事实上,罗伯斯庇尔“以美德引导人民、以恐怖统治敌人”的话语恰恰体现出了敌我对立的革命政治文化,这与孟德斯鸠、斯塔尔夫人、托克维尔所共通期许的政治宽和是两相对峙的。罗伯斯庇尔认为,要化解“恐怖”与“美德”的内在紧张关系,令恐怖符合美德,仅凭政治权威是不够的,还需要培养一种宗教性的情感,一种对于合乎道德之事的迅疾直觉,以引导其施善行、弃恶习:“能够激发或替代这一直觉的,能够补充人类权威之不完善的,正是宗教情感,一种高于人类的力量赋予道德戒律一种惩戒的理念,而宗教情感是由这一惩戒的理念印刻在人类灵魂当中的。”卢梭关于公民宗教的探讨与此不乏共通之处,他在论及德性时,辨析了美德与善的区别,并呈现出美德与斗争的内在联系,恰好符合革命政府经由斗争践行美德的旨趣。善源于因自爱而爱他人的自然情感,个体依循纯善天性而行动,无为且快乐。但美德意味着在恶中践行善,个体需要调动自身的意志力战胜自己的感情,控制自己的心灵,以践行正义与德性;美德由此意味着力量,“没有不伴随着斗争的美德”,个体需要奉献、牺牲、自我征服,高尚却痛苦。卢梭认为,在公意国家中践行美德、承担责任需要一种宗教性的情感作为支撑:“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意义的。但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道德与责任——而这种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不过,卢梭构建公意国家与公民宗教,最终是为了令人重获自由,即经由献身公意破除社会之中人的相互依赖,返归以自然自由为范式的个体独立与自足。
但在斯塔尔夫人看来,革命政府的实践却背离了这一初衷,它非但未能构建起卢梭所期许的公民宗教,保障个体的独立与自由,反倒在狂热主义的驱使之下,陷入一种极端的派别精神,摧毁了个体自由。这种派别精神的极端之处,在于人们由极为紧密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在派别之外没有个体性的存在,亦即不允许个体拥有与整个派别所遵循的理念与价值取向不同的想法与观念;换言之,从属于这个派别的人们的思想与精神是高度统一的,派别之内不允许人们存在观念的差异,拒斥不同看法的交锋与碰撞,只能服从于一个单一而绝对的理念对人类精神的专制:“狂热不过是一个单一的理念对人类精神的专制,这一理念往往是一个模糊的原则,因此具有可无限延展的内涵,并致使狂热诞生。”
斯塔尔夫人敏锐地捕捉到革命形势与革命者意志、革命话语、意识形态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革命中旧权威崩溃、新权威尚未稳固,从而导致权威危机,引发了革命话语的泛滥,不同派别、社会力量之间的革命话语与权力斗争交织在一起,在这一争斗中革命者意图垄断革命话语与权力,往往把竞争者、反对者之间的分歧转化为不可调和的敌我矛盾,甚至为了维系其权力与利益把潜在的、不存在的敌人转化为敌人,最终导致暴力的泛化与革命的激进化:“民族被置于一个派别的桎梏之下,这个派别对民族而言是暴虐的,就其自身而言是派别纷争的,它不停地要求这一民族,亦即它的奴隶表现出自愿同意的样子,并让这个民族遭受其一个派别不断颠覆另一个派别的作品的惩罚。这一可怕的状况正是一场哲学革命太过超前于普遍启蒙的必然结果。”
政治狂热的危险之处在于其往往用看似慷慨激昂的美德掩盖其罪恶的面目,它因而比那些一般意义上的邪恶更为恐怖,因为狂热分子从不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这种强烈的道德正当性使其不懂节制与界限,无法自我约束,并以一种抽象的德性与未来的幸福为名,理所当然地要求人们为此作出牺牲,正是这一悖论所蕴含的双重效力,使狂热主义成为人类最可怕的摧毁力;此外,政治狂热不仅是对肉体的残暴,它还摧毁了良知,剥夺了对他人苦难的同情与怜悯:“对一个信念的激情使得最为热切的情感都汇聚于革命当中;这一激情使得人们的思想服膺于革命的目的,从而致使对革命所苛求的牺牲过于漠然。” 悖谬的是,狂热分子因极端的派别精神反对个人主义,却同时又极度地自大妄为。他声称自己乐于牺牲,却不过是为了他自己,为了所谓的“正义”,而牺牲他人的肉体与生命,这个“他人”则是以一种空洞而抽象的方式构建出来的敌人与仇恨对象。极端的个体主义与极端的普遍主义实为一体两面,并由此导致派别纷争的局面;革命时期不同派别之间你死我活的争斗与清洗,不过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争斗不休的放大,狂热的派别精神或可理解为一种放大的个人主义。
政治妥协与自由的可能性
斯塔尔夫人相信,混淆美德与罪恶的政治狂热,将使得“共和国”这个原本美好的理想被罪恶的暴政玷污:“我深深地同情真诚的共和派,愿他们满怀热忱地推崇正义、人性与一切美德!他们所最为不屑的人,也曾盗用其派别的名义,但这些人却以此为名做出与他们的信念和宗旨最为相悖的事情。”在激进革命时期,狂热分子用苛刻的美德重塑新人、用抽象的原则改造现实,以自由为名抨击政敌。斯塔尔夫人指出,应该警惕并拒斥这种以抽象话语为表、失序狂热为里、蛊惑并煽动民众的虚假自由,这是一种对自由的悖逆:“荒谬绝伦的见解,可憎至极的警句,一旦采取了普遍的形式,就会深入人们的头脑” 。她敏锐地体察到,对抽象的平等理念的诉求促发了恐怖时期的放纵和社会风纪的败坏,它几乎成为了某种政治宗教,在人们心中点燃了政治狂热,“它把一个人为了达到自以为正确的目标而犯的一切恶行都视为正当。”
1795年,斯塔尔夫人撰写了《论国内和平》一文,希望人们不再被滑向狂热的政治激情所支配,而是抱有宽容之心,心态平和地彼此协商,谋求一个超越左、右的中间派(parti moyen)。她希望促成立宪派与温和共和派的联合,巩固既存的共和制。但斯塔尔夫人也意识到,除却在制度层面构建一个宽和制衡的政府,对人心的关切与引导恐或更为根本之策。在发表于1800年的《论文学》中,斯塔尔夫人表达了对改善风俗,消除人心隔阂的期许:“在法国,有必要建立起足以促使各派人们接近彼此的各种联系”,“只有彬彬有礼的举止才能消除派性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它可以促使人们在长期相处中产生感情,在长期交谈中产生共同的思想”。
斯塔尔夫人在现实中通过沙龙努力调和却屡屡受挫,各派势力盘根错节,互为掣肘,调和各方壁垒重重。但她在文学作品中开辟了在政治的角斗场之外探索政治妥协的可能性。在发表于1802年的小说《黛尔菲娜》(Delphine)中,她深刻反思了在法国狂热主义对个体自由的侵蚀。该作的主体情节发生在1789年至1792年,正是在这一时期,群情由温和转向激进。斯塔尔夫人以黛尔菲娜(Delphine)和莱昂斯(Léonce)的情感关系为线索,有力揭示了女性的社交甚至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个体自由在派别对立的撕扯以及社会舆论的重压下沦为空谈的残酷现实;同时也探讨了新旧制度交替下的政治、法律、宗教、风俗、民情等问题。《黛尔菲娜》问世后引起了强烈反响,拿破仑因忧惧其宣扬自由的影响力恐或威胁其帝国统治,遂将其评价为“反社会之作”,并于1803年将斯塔尔夫人逐出巴黎。在小说中,斯塔尔夫人借女主人公之口对派别精神进行了猛烈抨击:“我憎恶党派仇恨。”真正的自由恰恰应该超越派别分野,宽容地接纳不同的理念,并根据形势作出必要的妥协。斯塔尔夫人通过对勒邦赛(Lebensei)这一人物的塑造,诠释了自己对自由要义的理解,在文学创作与政治思想之间形成互文。
勒邦赛出生于法国朗格多克的一个贵族家庭,曾在英国剑桥修学。他风度翩翩,谈吐不凡,特别是“他的穿着和外表都像英国人”,言谈举止也显示出英式风范。之所以为人物设定这样的教育背景,是因为斯塔尔夫人将英国视作典范之国,无论是平衡的宪政,还是于民族道德和信仰有益的宗教,都值得法国借鉴学习。作为一名亲英派,斯塔尔夫人十分钦慕英国宽和的制度精神,并对英国人的品格赞誉颇多:“没有比英国人的品格更为高尚的了”。勒邦赛在成长的关键时期接受了英国文化和思想的熏陶,这无疑为他自由意志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就政治立场而言,勒邦赛同情革命派,捍卫革命所倡导的自由原则。在贵族的主流社交圈,他因拥护革命遭受了诸多恶言。但他并未因此过多耗费心神,而是依旧和善待人,坦然接受外界不公正的言论。同样出身贵族,才智不凡的莱昂斯在政治主张和个人选择上却与勒邦赛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莱昂斯从小在天主教占主导地位的西班牙长大,抚养、教导他的母亲思想守旧,笃信宗教,且有着极强的控制欲。他是忠诚的保皇派,站在革命的对立面,一度有心加入流亡贵族与外国军队的联合势力来反对法国政府,遏制大革命的进程。
斯塔尔夫人在《黛尔菲娜》中呈现跨越派别分野的可能性。在她笔下,莱昂斯和勒邦赛逐渐跨越派别之异,而在人性之同的层面找到了相互倾听、展开对话的可能。相识之初,莱昂斯一度抗拒与“想法荒唐”的勒邦赛交往。他认为,既身为贵族,与那些谋求摧毁贵族的人来往是极不妥当的。但勒邦赛并未放弃沟通,他一次次用思想深处的真挚与睿智向莱昂斯揭示派别之本质和独立之必要。
开明思想滴水穿石,不断冲击着莱昂斯长久深信的派别观念。可以说,勒邦赛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了莱昂斯的闭塞与怯懦,使得这个自幼忠于西班牙骑士传统的旧贵族在守旧和纳新之间开始动摇。在两人后期的通信中,莱昂斯的态度逐渐有所转变。他卸下了预设的敌对情绪,屡次对才智过人、个性正直的勒邦赛表达了赞赏之情,并直言希望这位贤明之人给予自己更多指引。虽然莱昂斯最终并未接受勒邦赛的政治主张,成为革命的拥护者,但两人通过与黛尔菲娜结交,从隔绝走向了交流,从对立走向了宽和。斯塔尔夫人借由文学创作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即呼吁超越派别分歧,建立在理性思考与纯正美德之上的人际关系:“人们的思想感情如果各有不同,政治见解相同又有什么用?”
如果说派别精神在内盲目抹杀差异,对外极端消灭异己,以一声令下云集响应的狂热摒弃个人思考,驱逐个人情感,以政治对立造成社会分裂;那么公众舆论不仅在公共空间营造声势,更会渗入个人生活的各个角落,甚至爱情,这最隐秘、最私人化的情感,也无可避免地被湮没。
斯塔尔夫人观察到,在众多议题之中,派别属性往往是最容易引爆舆论的导火索。通过挑起公众对一个人政治主张的批判,便能撬动对其感情生活甚至人格的攻击,一切都被打上了派别的烙印:“人们对于与政治思想挂钩的一切是多么尖刻。比起您(黛尔菲娜)对莱昂斯的爱,与勒邦赛先生的交往会为您招致更多敌人。由于人们已经认定您的观点,便会更加严苛地评断您的感情。”舆论纵向的渗透性和横向的扩散性大大助长了派别精神的群体传播,而被民众逐渐内化的盲目对立又进一步推动了舆论的激进化进程,二者相互催生。舆论发酵鼓起劲风,狂热之火越吹越旺,最终以燎原之势席卷人心。斯塔尔夫人曾透彻地剖析过以舆论为代表的社会机制如何实现对人心的操控:“在那么多受到尊重的设施制度、那么多显而易见的偏见、那么多约定俗成的礼仪的包围之中,人们就无法进行独立的思考。他们的心不能摆脱舆论的桎梏。”
她对舆论的破坏力十分警觉,也对社会症结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民众骚乱的危机中,人们对独立思考这个东西趋避唯恐不及”。她不断追问,在革命的浪潮中个人应以怎样的姿态与狂热博弈,才能既立定潮头,又顺势而为。事实上,她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与对自由意涵的挖掘是一体的。在《黛尔菲娜》中,莱昂斯、黛尔菲娜和勒邦赛分别代表了个人与时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的三种关系,也对应了三种命运。在1820年随作品再版首度公开的《关于黛尔菲娜道德目标的几点思考》中,斯塔尔夫人申明自己并无意创造供众人模仿追随的完美人物,读者能在莱昂斯身上看到“如果没有与才智同样强大的理性,一个才思聪颖之人是如何比庸人犯下更多过失”,也能在黛尔菲娜身上看到“如果不能顺应道德的刚性,一颗宽厚且敏感的灵魂如何陷入连篇错误” 。
莱昂斯是一个被困在过去的贵族,社会规训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长久以来,西班牙古老风俗与家庭教育不断用“荣誉感”框定莱昂斯的思想范畴,约束他的个人行为,这使得他自幼形成了名誉至上的价值取向:“我珍视名誉甚于我的生命”。黛尔菲娜对他的个性弱点认知清晰:“您已经形成了一种对荣誉感和舆论近乎迷信般的尊崇。为了这一信仰,您会乐于牺牲自己。”在封建社会中,贵族的荣誉是一种基于其特权,可抵抗权威的独立精神。然而莱昂斯在意的荣誉成形于交际圈中大多数人的评价,他完全依赖社会身份来界定自我,社会身份的塑造又需要在外界评价中寻找合理性,这使得他缺少具有超越性的独立精神。这种荣誉在某种程度上或已简化为对名誉的看重,甚至蜕化为了虚荣。正如勒邦赛指出的那样:“您并不确信自己支持的事业是正义的,因此您无权洒下哪怕一滴鲜血。”莱昂斯最初仇视革命,并非出于对旧制度的认同,而是顺从贵族身份做出了惯性选择,其中缺乏跳脱出派性立场的独立思考。黛尔菲娜对他的个性弱点认知清晰:“您已经形成了一种对荣誉感和舆论近乎迷信般的尊崇。为了这一信仰,您会乐于牺牲自己。”莱昂斯主体自由的缺失不仅见于其政治立场,也体现在对私人情感的处理中。勒邦赛只服从于自己的爱情,而莱昂斯对爱情的信仰却常被舆论撼动。莱昂斯深信轻视舆论会带来不幸。当他听闻勒邦赛夫妇携手同舆论抗争,断言两人表面的平静下必然涌动着万般痛苦,这就是蔑视舆论的代价。当黛尔菲娜为保护友人而牺牲了自己的名誉,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莱昂斯最感痛心的不是舆论对这颗纯洁心灵的啮咬,却是爱人轻易就舍弃了本该视若珍宝的声誉。
沉重的过去压制着莱昂斯的理性与感性,他既深爱着黛尔菲娜,又始终无法摆脱过去的致命牵引力,只好一次次向舆论让步,让出了婚姻自由,让出了判断自主,最终让出了两颗良善之心的幸福。
当死亡之剑高悬头顶,莱昂斯真正看清了社会机制在舆论之壳下对人心的戕害,终于能不卑不亢地直面舆论,放下过去:“我看待事物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我觉得即使在那些将要审判我的人看来,我也是无罪的。”
其实在黛尔菲娜的全力营救下,莱昂斯一度有机会逃生。但斯塔尔夫人还是将他送上了刑场,让小说在宿命般的死亡中落幕。这确为作者的有意安排。命运的底色越沉越暗,莱昂斯临终瞥见的理性之光才越轻越亮。他生命的终点恰是洞察自由的起点,这一不可逆转的时间差使读者倍感唏嘘,也使得斯塔尔夫人敲响的警钟振聋发聩。
如果说生命扎根于旧制度的莱昂斯是在新旧交界处负重前行,黛尔菲娜的精神底色中则全然不见过去的痕迹,她也因而难以在社会中找到足以托举起自由精神的现实承载。黛尔菲娜很小就成了孤儿。虽然她后来被阿尔贝玛先生收养,并在十七岁时嫁给了这位当时已年过花甲的保护人,但对她而言,通过家庭教育实现的代际传承——这一延续社会风俗的传统渠道,几乎是一片空白。阿尔贝玛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亦师亦父,不仅留给黛尔菲娜巨额财产,而且可以说是她思想上的启蒙人。黛尔菲娜曾言,“宽厚的保护人非常尊重我的个性,所以他希望培养我的理性,他从不会要求我未经自己的深入洞察就接受某种观点。”
然而,开明独立的黛尔菲娜唯独缺少“机智,或者说洞察力”,缺少“这种出自诡计和妥协的尘世的机智”。换言之,她欠缺 “具体地回到社会”的能力。人不可避免地会被社会所塑造,具有某种社会倾向:“只有在我们作为社会存在的意义上,我们才是道德存在。”黛尔菲娜的成长轨迹与变革中缓慢演进的法国社会以及目光局限的同时代人并不同步。她如同被上天选中的宠儿,在真空般的自由教育中养成了自主意识,又在绮年玉貌之时获赠大量财富。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黛尔菲娜都远远地超出自然的发展速度,她对社会风俗、时代民情,对同时孕育出善与恶的民族特性都所知甚少,也因而悬浮于周围人的现实境遇,难以与他们得宜地发生关联。“人的自主程度,就是人格的形成程度,而人格的形成,是靠他与他所存在的不同等级的群体相融合来实现的。”48就此而言,纵使拥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黛尔菲娜的天性并未在融入社会中得到锻造,她的人格尚未成熟,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自主的人。
黛尔菲娜生性善良又极为敏感,社会经验不足导致她行事不够审慎,易受情感冲动的驱使。斯塔尔夫人强调理智调控之于个体自由的必要性:“生活中善与恶隐秘地联合:敏感、善良、宽厚是不够的,应该懂得战胜最柔弱的情感”。屡遭误解和背叛后,黛尔菲娜有所反思:“这些品格使我遭受各种不幸,却从不能让我施展小小的技巧来摆脱不幸……我谴责我自己的性格,我命令自己违背它。”然而舆论包裹下的狂热来势汹汹,接连布设陷阱,容不得黛尔菲娜停下来调适与社会中各类群体的相处之道。再加上植根于其成长经历的理想主义色彩,亲眼见证了自由梦碎的黛尔菲娜选择将死亡的自主权握在自己手中。她饮下毒药,追随爱人而去,正如天使降临般步入社会,她同样以非自然的方式完成了与社会的切割。
或滞后,或超前,莱昂斯和黛尔菲娜像是站在时间断裂带的两端。“《黛尔菲娜》告诫我们,逝者观照着生者,过去对当下拥有权利”,无论是完全委身于传统还是一心渴求革新,都无法在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实践自由的奥义。而斯塔尔夫人并未放弃探索在革命的动荡中自由意志存在的可能,勒邦赛正是这一理想的化身。
得益于在新教家庭以及英国文化中接受的严肃、宽和的教育,勒邦赛有着包容的视野。他对万事万物既没有偏见,也没有预先的成见,而是能够形成自主判断。理性思考使他洞见清明,懂得蔑视舆论,甚至会在公共场合寻找时机来刻意表现对舆论的漠视。他坚信自己无须迫于舆论的威势就匆忙辩解,而更乐于用行动来反击针对他的污蔑之词。
勒邦赛的妻子埃莉丝(Élise)曾在荷兰有过一段婚姻。虽然她在依据当地法律与前夫离婚后才嫁给勒邦赛,却仍在法国社会遭受了“伤风败俗”的指责。身为丈夫,勒邦赛不仅理解她的处境,抚慰她的不安,更不畏流言,以自己的胆识成为妻子苦苦抵抗社会舆论时的坚强支撑。
相较于毫无防备、奉献一切的黛尔菲娜,勒邦赛更加“入世”,可以开放地与不同群体交往,在社会中实现自己。勒邦赛深谙立身之道,他既保留了法国贵族的社交风范,能够为了友人、爱人和政治理想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奔走;又开放地接纳新生力量,理智地看待发展带来的改变。斯塔尔夫人几乎在他身上寄予了对一个自由之人的全部期望:天性善良,视野包容,思想独立;懂得用理性思考引导感性冲动,从而保全天性并发挥其最大价值。我们看到,人格自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拥有调和新旧、协调分野的能力,这将是一个人,甚至一个民族通往自由的必经之路。
在现实中,斯塔尔夫人倡导的政治妥协最终流于破产,但她对自由的追寻并未止步于此。勒邦赛断言:“最终自由的希望只能诞生于大革命的原则之中。”这何尝不是作者在借角色之口发声?斯塔尔夫人深知,“也许根深蒂固的旧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还不允许这场革命产生富有成果的制度,产生合乎哲理的结果”,“需要长期的不幸才能在这个国家形成一种公共精神,为勇敢者指明道路”。但她依旧对未来秉持乐观态度,认为风俗民情与社会政制的协同一致终会成真。而这一理想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真正的个体自由之上:她“哲学的要义在于确信自此以后人际关系是在自由的个体之间形成的,人们自由是因为他们平等,平等则是因为他们自由。”
结 语
斯塔尔夫人认为,在欧洲文明的历程中,自由是古已有之的理念,但在古希腊罗马的城邦共和国以及封建君主制下,自由只是少数人的特权。绝对君主制在政治、社会制度的层面摧毁了贵族的自由特权,随之兴起的启蒙运动令自由成为普遍性的天赋人权,将自由赋予每一位公民,打破了中世纪的伦理秩序,推进了欧洲世俗化的进程,将人的主体性自由充分地释放出来。革命者们在以自由为名致力于构建缔造新人、民族再生的共和国时,却忽略了民情演进的基础,从而造成了政制与民情之间的落差。这一断裂的余震在革命进程中从未平息,而激进的革命者们却忽视客观的错位,企图粗暴地与过去划清界限,违背了启蒙理念的真正精神,以推崇自由为名,堕入狂热主义。政治狂热招致了暴力,不仅是向肉体施暴,还是对人心的残害。在革命政府以“美德”和“恐怖”织就的大旗下,法国陷入派别纷争加剧、人人争斗不休的混乱之中。热月政变终结了罗伯斯庇尔的统治,激进革命时期非我即敌的政治文化遭到冲击,共和精英们开启了对抽象政治与革命唯意志论的反思。斯塔尔夫人深受这一思潮的影响,重视在具体经验世界中探讨实现自由的路径,努力倡导政治妥协,建立一个超越极左、极右的中间派,促成政治精英的和解与合作,弥合政治狂热所造成的伤痛与分裂。
作为混合体裁的小说,也成为了斯塔尔夫人描摹混杂现实、言明政治理想的绝佳场所,“在这个世界里,对新世界的向往和兴趣碰撞着对旧世界的回忆及其价值观”。在《黛尔菲娜》中,斯塔尔夫人用文学创作回应政治关切,用不同人物的生命轨迹折射大革命下新的时间节奏。莱昂斯代表黏滞的过去。他被困在旧日,其身份认知和政治判断都止于旧贵族固守的应然。他不见实然,不求诸己,但同时也背离了贵族精神中的独立性,缺乏自洽的价值内核。他被拖拽至旧世界的边缘,也无力跨入新世界。黛尔菲娜象征悬置的现在。她降落在革命的入口,传统于她几近空白。开明思想的启蒙扬其天性,育其智性,塑其美德,却无法授以从文明脉络中蜿蜒而出的“尘世的机智”。与传统的疏远使得她难以切近观照现实,跃然脑海的自由精神终究难以在历史沉积而成的现实社会留痕。正如奥祖夫所言,“小说远不是局限于让人们看到这个动荡时代数不清的和解,而是亲自促成了和解的实现”。《黛尔菲娜》的可贵之处在于其不仅体现了调和新旧的主张,更通过勒邦赛这一人物绘制了清明宽和的个体肖像。他下探文明的根系,上承自由的雨露,懂得将过去合宜地嵌入当下,因而获得了开凿、雕刻现实的力量。
时间是可能性,而非强制力;时间是自然生长,而非人为催化;过去之于现在,无异榫之于卯。时间的弹性本就是宽和精神的天然注解。在某种层面上,《黛尔菲娜》容纳了为“早熟的共和国”所不容的缓慢而延续的时间。这既是理想与事实之间的鸿沟,也蕴蓄着调和的可能。循着文明进程的肌理,斯塔尔夫人怀抱对“人类可完善性”的信仰展望未来:在与现实相适的时间尺度下,民情与制度之间将会形成良性互动,过去与现在这两个巨型齿轮可以相互啮合实现联动。而在一个宽和精神蔚然成风的社会中,个人自由才得以实现,共和思想才得以扎根。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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