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应具备优秀的专业外语能力,原则上能提供语言能力证明。
(3)欢迎对外国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跨文化研究、区域国别研究、词典学等学术方向有研究热情与基础的同学报考,也欢迎跨学科背景者报考。
(4)除国家专项外,定向就业博士生仅限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招生规模不超过1人。
(5)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申请材料清单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系统生成);
(2)居民身份证;
(3)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与报考专业相关、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7)已有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两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
(8)其它重要获奖证书;
(9)以中文及报考专业外语撰写的博士生科研计划书各一份,各4000字左右(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10)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11)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
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通过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另行以其他方式提交),推荐人须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12)定向就业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直接提交到学院。请最晚于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的纸质件寄送至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外文楼420室白老师,邮编200433,电话021-65642692。纸质材料封面醒目位置注明“XXX 申请外文学院XXX 教授博士生材料”。请务必通过顺丰快递寄送,以免延误。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考生自留备份。请最晚于学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整 理 在 一 个 带 有 目 录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中 , 打 包 发 送 到wwxyxly@fudan.edu.cn, 文件夹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XXX申请外文学院XXX 教授博士生材料”。
(2)在报名系统上传和直接提交到学院的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电子版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提交扫描件,纸质版证明、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学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资格审查学院对按上述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面试考核,应根据学院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接受核验。
三、材料审核
1.由5名教师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从专业基础、科研表现、研究计划、综合素质方面进行审核。满分100分,各项权重各占25%。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按最多300%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s://dfll.fudan.edu.cn) 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复试考核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若干面试考核专家组,每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位,重点围绕学业水平、科研素养、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对考生进行全面面试考查。每名考生面试30分钟左右。考生结合PPT汇报8分钟左右,之后接受专家组提问。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听说能力占25%。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即考生的最终成绩。
五、拟录取
1.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原则,学院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外国语言文学2024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咨 询 渠 道 :021-65642692, baibing@fudan.edu.cn; 考 生 申 诉 渠 道 :021-65642033,fdwwjj@fudan.edu.cn。
转自:“科研doge”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