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学科渊源可追溯至原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2014年,由原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的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环境科学,以及化学工程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环境工程等学科组建成立生物与环境学院。2023年,以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为基础,更名为生态与环境学院。
学院拥有生态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和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江苏省优势学科)2个一级学科,学院所涉及的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动植物科学四大学科全部进入ESI全球前 1%(动植物科学前3%);学院拥有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授予权,林业专业硕士授予权;拥有生态学博士后流动站;设有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3个本科专业;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共1200余人。
学院设生态学系、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和自然保护地系共4个系。现有教职工92人(包括全职外籍教师3人、博士后5人),其中,专任教师75人,教授29人、副教授33人。获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1人、国家优青1人、海外优青2人;获省"杰青"1人、省"优青"1人;省"333"工程领军人才2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学术骨干6人、培养对象2人;获省"双创团队"1个、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双创人才计划"2人、双创博士(创业类)4人、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3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人才4人;有江苏省特聘教授3人、海外特聘教授3人、海外兼职教授10余人。
学院建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其他部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及校企联盟等产学研基地10个,与林学院共建"南方现代林业-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近10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863"、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及部省级课题200余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其他部省级奖20余项。
学院遵从"厚学生、尊学者、重学科、尚学术、严学风"办学思想,提倡"学人、学术、学养,勤奋、自信、质疑"育人理念,实施"特色立院、人才强院、民主治院、国际化"办学战略,以"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指引,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与人才需求,不断开拓创新、追求卓越,把学院建成为国内与行业内重要的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基地,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型学院。
二、招聘研究方向:
群落生态学、种群生态学、宏生态学、理论生态学、全球气候变化生态学、生物多样性保护、动物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湿地生态学、进化生态学等
三、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水杉学者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知名学者,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C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D类:省级重点(品牌)人才工程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水杉英才
E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教授,或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教授相当水平的人才(人文社科类年龄可放宽至50岁)。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2篇。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突出者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对论文篇数的要求。海外引进人才不受项目、奖项要求。
F类: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副教授。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7,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2篇。
(2)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两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副教授相当水平的人才。近四年,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至少1篇。国内博士后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2项。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突出者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对论文篇数的要求。海外引进人才不受项目要求。
(二)待遇
1.水杉学者
"水杉学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税前),在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办公条件、过渡房、研究生和博士后招收指标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A类:年薪不低于110万元,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根据学科发展规划,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全力保障人才在校安心工作、舒心生活。具体要求和待遇一事一议。
B类:年薪不低于90万元,发放安家费30万元、购房补贴150—2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并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C类:年薪不低于70万元,发放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0—1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
D类:年薪不低于35万元,发放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7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0—1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
2.水杉英才
聘期内按国家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并给予相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周转住房等支持。
E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6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5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F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3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
具体信息详见:
https://renshi.njfu.edu.cn//rczp/20220303/i248922.html(校人事处网站)
https://cee.njfu.edu.cn/(生态与环境学院网站)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人事处钱老师):025-85427420
邮箱:lai@njfu.edu.cn
转自:“iPlants”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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