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招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所申请学院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
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招生类型、专业、人数和奖助学金
(一)硕士推免生
我校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除外)。各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c.xtu.edu.cn/info/1028/3416.htm),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直博生
我校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各学院各专业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c.xtu.edu.cn/info/1027/3552.htm),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各学院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咨询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5日—9月17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 ),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
各学院将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2、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专业。
3、申请人名单经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学院的研招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未预报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2),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3);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
以上材料具体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四、复试及录取
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内容、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后学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再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我校将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校研招办) 0731-58292015(纪委 监察专员办)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5日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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