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在四年多前开始用中语发表文章后,读者的反应很热烈。学术性的文章能受到一般读者的欢迎,在美国也不容易,更何况是在香港。这点颇为意外的收获,使不少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学术文章有市场价值?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些人认为是因为我敢言,另一些则认为由于我是教授,是什么权威,甚至是什么性格,越说越离谱。
学术是没有权威的,而教授又何其多也?至于所谓敢言,只不过是职责所在,没有什么了不起。要说有人愿意听的话是要站起来的,这样的作者在香港还有不少。
我认为读者喜欢我的作品,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文章可读。所谓可读,只不过是说文章写得够清楚,有趣味,也可增加读者的知识。
要达到这三点,说易极易,说难甚难。但在学术上,可读的文章毕竟是莫名其妙地不多见。这里,我希望将自己认为是说易极易的一些法门,公之于世,让学术界的朋友能加点意见,给学生们作为参考。
有些读者以为我的中语作品是由英语的原文翻译过来的,或起码在动笔之前用英语构思。这是不对的。但无可否认,我的中文作品,的确有些英语的行文风格。
理由是,虽然在少年时我对中国的诗、词、古文因喜爱而有点认识,但正式用中文书写还是近几年的事。我用英语写论文是下过功夫的,一旦改用中文,就很自然地以写英文的方法和格局来表达了。
天下文章之道殊途同归。能够用一种语言把文章写得通情达理,我想,用另一种自己懂的语言来表达,也是一样。
世界上不容易找到一个懂中、英语文的人,英文写得通,而中文却写得不通的。通就是通,不通就是不通,哪有什么中外之分?这一点,学生们要记着。
01
清晰的文字
很多老师教学生写文章,要先起一个大纲。因为太多人这样说,我不敢反对;但我自己是从来不用大纲的,就是很简略的也没有用过。不仅是写文章,就是写书我也不用大纲。
因此,在用大纲这一点上,我没有什么意见。我想:习惯上有些人可以不用,有些人非用不可。哪种做法较方便大概因人而异了。
撇开大纲不谈,我以为要把文章写得清楚明白的第一步,是先要有话可说。这并不简单:无话可说的文章触目皆是。
有话可说,是指有所感受而说的话;是指言中有物,而非不着边际、滔滔不绝的话。要描述一件事,要说一个道理,要表达自己的观点或感情,就是有话可说了。
既然有话可说,在自己脑海中就一定在某程度上清楚地知道要说什么。我说某程度,是因为在书写之前,要说的话往往是不会十分清楚的。
写文章的一个重要功用,是作者在写时能强迫自己把要说的话说得更为清楚一点。假若完稿后,连自己也觉得写下来的并不比动笔前要说的更清楚,那么文章就有问题了。
文章清晰的第二个法门,是要首先选择一个假想的读者对象。选了之后,就加以固定,千万不可中途改变初衷。
被选定的读者对象,可以是某一水平的读者,可以是素未谋面的人,或是一个朋友。我自己的惯例,就是从某一文化水平中选取一个自己熟识的人,或是一个自己创造的典型人物,然后面对这个代表人物述说一切。
写博士论文时我的读者对象是一位教授;为英国的经济事务学社写一本小册子时,我的对象是一位聪明的记者;写《卖桔者言》时,我的对象是一位有香港中学程度的读者。
选取的对象不同,文章的表达深浅就跟着不同了。若在中途改变了对象,文章写来就变得深浅不均。
第三,重要的观点不妨细致地解释。作者认为是不大重要的地方,简略地说一遍就够了;但重要的就不妨三番数次地采取不同的角度加以解释。
我们很少见到一些绝妙好文,会被认为在重点上是说得太多的。将重点重述是高手的惯例。
另一方面,一些湛深难明的术语,放在不重要之处无伤大雅,但假若一个术语在文章内有关键性的地方出现,那就要解释得一清二楚。
换言之,清楚的文章是要在重点上清楚,其它地方一笔带过是可以容许的。
有些人认为同样的词汇不宜多用。这观点是不对的。当然,为了文采,有时我们是要将刚刚用过的单字或词汇更换,但假若另用不同的单字或词汇会误导读者,那就不应更改了。清楚比夺目重要得多。
第四,分段与分句极其重要。这一点,一般地说,中文作者似乎不及英文作者来得严谨了——中国古文的无段、无标点是不良的影响。
要记着,从一个角度述说一点是一段;可以独立的就是一句。每一段是一个新发展;每一句是一个可以成理的片段。二者都不应过长。
第五,文章既要开门见山,也要避免矫揉造作的句法。作者自己打算说什么,就干脆地一开始跟读者说明,使他们有心理准备。
另一方面,清晰的文字,往往是简洁地直说的。卖弄文笔,花拳绣腿,故作神秘,是那些误解文章之道的人的自我陶醉。
最后一个把文章写得清楚明白的法门是对读者要坦白。我不是说作者要将自己的私隐公布,而是说作者自己认为不大明白的,就应该开心见诚地跟读者说明。
作者自己不明白或解释不了,跟读者明言是不会被嘲笑的;但假若自己不明白而又故意拖泥带水地加以掩饰,读者就会认为文章艰深难明了。
有一些思想或概念,作者自己是很清楚的,但因为在文章内显得不重要,所以不能详细解释,那么作者也不妨说出不想在那概念上多花笔墨的原因。那是说,自己不明白或不愿意详加解释的,作者要坦白地交代。
申述了以上的法门,我不妨指出不清楚的文章触目皆是,往往不是由于清楚地表达是一件困难的事。当然,一些深明其义的人,可能由于不肯下功夫,以致辞不达意。
但我认为写得含糊不清的作者,还有三种人。
一种是自己根本不明白,不知所谓,但却想过一下写作的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第二种人,就是那些自命天才的,自以为是看到了皇帝的新衣的自欺欺人的作者。
最后一种,就是那些老气横秋,要自高身价的学者。这种人认为文章写得清楚明白就给人看小了,所以连肤浅的问题也刻意写得高深莫测。
当然,三者合并一身的作者也是有的。
02
趣味的吸引力
据我自己的经验,文章为免枯燥而写得有趣味,有四度法门。但有些人天生下来就毫无趣味可言,是无可救药的。这种人可能胸有实学,但由于行文引不起读者的兴趣,就变得大材小用了。
要写出有趣味的文章,第一度法门,是不要心存磨斧意识——英语的所谓no axe to grind。所谓磨斧,就是对某些人或某些事心有不甘,于是有要报复或砍杀的心态。这种心态一存在,文章就变得过于认真了,以致趣味全失。
我不是说我们不可以在文章里冷嘲热讽,或对某些谬误的观点一针见血地下笔。但有趣味的文章,挥刀也要潇洒利落,过瘾之至,保持苏学士的胜固欣然败亦喜的意向。
要记着,文章是文章,用不着大动肝火的。文章若稍有戾气——稍有磨斧痕——趣味就谈不上了。令人看得不舒服的文章,写得再好也提不起读者兴趣。
第二度法门,是适当地运用闲话。有些作者(或有些教人写作的),认为与文章内容无多大关系的闲话是少说为妙。但文章内如果没有闲话,读来就往往显得枯燥了。是的,闲话可使读者松弛一下,而内容越严肃的文章,闲话就越有用场。
当然,闲话是不宜过多的——所谓闲话休提,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高手说闲话,是用片段方式加插,将那些趋于沉闷或较为湛深的文字增加一点生气。可是,由于闲话的引用往往打断了主题,这些闲话最好能与正题有相关之意。
我自己喜欢在文首、结论的开头,及文内不同重点的转折处,用少许闲话。而在说闲话之际,我喜欢用第一人称——用我——的代名词,将读者带到身边来。
那些反对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观点写,是墨守成规之法,有点食古不化。要记着,有趣味的文章,其效果不仅要使读者对作品内容感兴趣,也要使他们对作者感兴趣。
有不少编辑,因为篇幅所限,千篇一律地要将闲话删除。这是很失策的。无关重要的论文,闲话当然越少越好(整篇删除更好),但有份量的文章,若不用闲话加以点缀,就可能使读者失却了兴趣。
第三个提起读者兴趣的方法,是多用例子。我本来想将运用例子这个重要的法门放在前面关于清楚表达的那一部分,但后来决定放在这增加趣味的问题上。
例子可协助解释,但往往被人忽略了的是,例子可增加读者的兴趣。凡是实例都有趣味性。很多时,文章已经写得一清二楚了,不用再加解释,但有趣的例子还是可以接二连三地引用的:例子可使文章趣味盎然。
在《思考的方法》一文内,我对用例子的方法是详述过的。这里要补充的是,在多个例子的选择中,趣味较多的是首选。
常有这样的情形:为了让读者增加兴趣,我会放弃一个较为重要(较有普遍性)的例子,而选取一个同类的、较为不重要(较为罕见)但却比较有趣的实例。
最后一个趣味的法门——这应该是最困难的了——就是文章要有幽默感。我说这是最困难的,是因为幽默这回事,与生俱来,要学也学不到。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以前毫不幽默,而现在很幽默的人。另一方面,有些人天生下来就过瘾之至。我自己的儿子,一开始学讲话就学讲笑话,真是深不可测。
就近代经济学而言,最幽默的作者应该是史德拉(G.JStigler)了。他之所以能获诺贝尔奖,说笑话的本领不可忽略。史德拉的文章过瘾潇洒,因而声名大噪。
在大学念书时,有不少同学问我,怎样才算是有足够的功力去考博士试呢?我的回答是:假若你读史德拉的文章时会捧腹大笑,那么你的功力就足够了!
后来我这个准则成了名言。是的,史德拉这个人,不说笑话就活不了。在芝加哥大学时,有一次我因事跑去找院长(D.G.Johnson),见到当时在会客室轮候的有好几个人,史德拉是其中一个。
他看见了我,欣然自得地说:你排在我之后,不过,如果你要先于所有的人跟院长说话很容易,一毛钱就可以办到。
我伸手往口袋里掏出一毛钱,他就指着室外的公众电话:你想立刻跟院长说话,只要到那里挂个电话给他就行!
是的,写文章,幽默感占很重要的位置。幽默是使人轻松的特效药,既可增加情趣,也可使读者在艰深的论点前消除了畏惧心。要是读者对作者有畏惧之心,觉得作者高不可攀,趣味又从何说起呢?在文章内加添一点幽默感,大有裨益。
不过,说笑话之际,也得当心——不能把笑话与真正的内容混淆起来。若读者不能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笑话反而成为误导的语言了。
幽默与生俱来,学不了。但有很多作者,明明有说笑话的本领,却不敢用,认为文章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浪费。
03
知识的表达
知识就是力量,而这力量在市场上是有价值的。有些文章——在香港很常见——是单从娱乐性那方面入手的。娱乐成分高的作品——例如某些小说——可以很值钱,但读者若能在文章内学到一点新的知识,他们也同样愿意付出时间或其它代价去阅读。
问题是,对一般读者来说,文章若引不起他们的兴趣,知识再多也无济于事:我们不能期望一般读者都像大学生那样,以准备考试的心情来看文章。
有知识性、学术性的文章,可以写得通俗有趣,普通读者会求之若渴。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类作品是那样少的。
例如,金庸的武侠小说娱乐性极高,读者甚众。然而,很多人似乎忽略了在他的《碧血剑》修订本之附录文中所写的有关袁崇焕的历史——那是少见的历史佳作:既有趣味,又能增加读者对历史的认识。
我想,假若所有的历史书籍都能写得那样引人入胜,一般人对历史的知识就一定会大幅度地增加。我们不需要以什么外史、秘史之类的歪曲史实的文字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的。
要表达某种知识,作者第一步是要弄清楚自己所知的,然后设法将这知识的范围界定。范围若过于广泛,读者会觉得无所适从。贪多得少,是因为力量分散、不够集中的缘故。
所以知识的表达,要集中于某一范围或某一点上而加以发挥。有些作者可能认为若不将自己之所知广泛地表达,就显得自己不够学问了。这是浅见。若要表现自己的广泛知识,多写几篇文章是较好的办法。
知识的本身是不应该渲染或歪曲的。当然,作者所知的不一定对,但故意歪曲就破坏了表达知识的真义。这是表达知识的基本困难。能把文章写得有趣味当然好,不过,用上我在上文所提及的各种法门,作者会很容易一不小心,就对知识渲染或歪曲了。
所以写有知识性或学术性而又有可读性的文章,作者一定要将界定了范围的知识作为主题,不能让任何趣谈、闲话或笑话喧宾夺主。在初稿完工后,作者必须反覆审查那作为主题的知识,有没有在不经意中被歪曲了。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写知识性的文章,不一定要什么教授或学者才能执笔的。古语说得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其实那三字可以改为二字。
我身为教授,不断研究经济数十年,但我总觉得在经济的问题上,任何一个市井之徒也有以教我。这是真心话。
难道在年宵街头卖桔,在玉器市场明查暗访,我的时间是无端端地浪费了?
本文来源:本文摘自张五常著作《三岸情怀》,作者: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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