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是欧洲国家基础教育的典范,向来以兼顾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而闻名。芬兰的中小学课外教育是其素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理念和实践具有鲜明特征,对于我们如何更好地推行“双减”政策颇有借鉴意义。
孩子休息放松的时间有多少
尊重和发掘孩子“天赋”,需要学校与家庭赋予孩子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若孩子时间与空间被智育和学科成绩要求挤压殆尽,所谓激发、培养孩子潜能,五育均衡和多元发展将成空谈。适度的课业量和学习负担,才能让孩子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认识和探索自我,发展兴趣爱好,让以后的人生道路多些选择与乐趣。
芬兰《基础教育法案》规定了学生学业负担的原则:“除掉在校上课、往返学校及完成家庭作业之外,应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休息、放松和发展爱好。”芬兰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关注度较低。据2011年“国际数学和科学教育趋势评测”(TIMSS)调查,芬兰是对学业成绩关注度最低的国家之一,而英、美、澳大利亚是关注度最高的国家。97%的俄罗斯教师表示他们每两周左右对学生进行一次数学测试,美国也有77%,而芬兰的这一比例只有1%。芬兰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轻。小学阶段不是每天都有作业,一二年级一般每周有两天布置作业,每次一般也只有一门学科作业。三年级之后,每周至少一天没有作业,每次布置的作业只有一到两项简单任务。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学校布置作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负担较轻的任务,培养孩子基本的学习态度与习惯。芬兰校外培训少。校外培训领域知名学者马克·贝磊在2021年新发表的成果中指出,芬兰学校之间公平性高、教师专业能力强、几乎没有全国范围高利害性考试,因此校外培训也较少,这之间不只是一种巧合,其模式值得关注。芬兰校内课业负担相对轻。孩子7岁入小学,中小学每学年约190天,去掉各种法定节假日,实际达不到这么多天数,在OECD国家中学期几乎最短。有学者专门就学期短的问题采访芬兰学校校长和地方教育管理者,他们的观点清晰一致,坚持通过科学调整学期节律、创新学习方式、调动学习动机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而非增加学期和课时。
芬兰中小学生校内学习时间短、作业与校外培训负担轻,能够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自然而然较多,从而为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教育,发展兴趣特长、发掘展现天赋提供了必要的时空保障。
课外教育学什么
芬兰认为中小学课外教育具备多方面育人价值,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课外教育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因社会经济背景和父母受教育水平不同导致的家庭教育差距,为家庭教育处于弱势的学生群体提供一些补充教育。丰富多彩的课外教育为年幼学生提供各种尝试机会,有助于他们在不同的活动体验中找到自身兴趣特长。在此基础上,家长和学校给予孩子更多支持与帮助,让其兴趣特长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芬兰重视学生日常居家和节假日期间的课外成长机会。家长认为,学校已经教给孩子必要的知识,回家就该多休息多锻炼。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做作业并非主要任务。据香港制作的一部记录上海、香港、芬兰三地小学四年级孩子日常学习生活的纪录片,芬兰小学四年级学生放学回家后以玩游戏和吉他为主,作业只需半小时就能完成。芬兰中小学生暑假长达10周,假期中几乎没有作业和补习班,而以玩耍和参加营地教育活动为主。其中最受欢迎的是音乐、舞蹈、童子军等不同主题的夏令营。据报道,赫尔辛基市政府每年为低龄学生提供安全的游戏场所和丰富的假期活动。孩子可以在家附近的公园看书、玩游戏和做手工,里面有宽阔的室外场地和游乐器械,还有免费午餐。有时公园还会组织丰富多彩的与自然环境、动植物、习惯培养、交通安全、文化艺术、运动等有关的主题活动。赫尔辛基有几十处这样的公园,完全由市政府出资维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辅导员。
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前心理学教授、芬兰国家奖与科学奖获得者莉娅·普尔基宁(Lea Pulkkinen)于2002~2005年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实验研究发现,课外兴趣活动和社团对学生发展有积极影响,如1~4年级的学生焦虑感降低,4~6年级参加手工艺及音乐兴趣社团的学生表现出更好的亲社会性行为、学业成绩、专注力和坚持力。不仅如此,89%的教师表示学生通过参加课外兴趣活动,对学校的满意度也有所提升。
芬兰强调要以儿童为中心,站在儿童立场确定课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如“芬兰模式兴趣班”免费课外教育政策实施前,针对儿童与青少年参加课外兴趣活动的意愿,教育与文化部提前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一项在国内及国际范围内都属较大规模的在线调研。全国超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参与调研,总计19.7万余人,覆盖了2229所小学和中学。学生从76项兴趣活动中选择最喜欢或最想尝试的活动,结果显示,孩子们最喜欢的兴趣活动包括跑酷、做美食、攀岩、编程、艺术、游戏设计等。低龄学生与年龄较大学生,女孩与男孩的兴趣爱好都有一些差异。如女孩对电影俱乐部、手工艺品、时装设计和摄影感兴趣;而男孩则对历史俱乐部、建筑、媒体、视频制作等感兴趣。儿童想法与观点对于政策实施很关键,决定着免费兴趣活动的选择与设置。项目管理者表示,儿童与青年人的意见反馈很有价值,要平等倾听他们的声音,项目具体实施要充分尊重儿童需求与意愿,从而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基础教育如何立法
芬兰依托法律与政策,为课外教育落地实施提供保障支撑。《芬兰基础教育法》规定:“应当为儿童提供多种多样有指导的、鲜活的课外教育活动,让他们享有专业教师看护下的平静安全的成长环境。”为落实法律要求,芬兰国家教育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专门的《基础教育课外活动国家指导纲要》,鼓励支持地方政府为中小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98%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政策号召,并获得国家层面专项补贴。小学1~2年级学生是主要服务对象,地方政府必须保证为他们提供充足的课外教育资源。针对更高年级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地方政府自主决定课外教育服务提供的范围与程度,也可支出一定费用向企业购买服务。根据政策要求,地方政府每学年为参与活动的学生提供570~760小时的课外教育服务,即周一到周五每天3~4小时,具体安排在早上和傍晚两个时段,方便家长安排时间,亲子共同参与活动。地方政府按月收取家长60~80欧元的少量费用,其余全部由政府承担。
针对以上课外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芬兰本国学者指出仍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如覆盖面不够广,主要针对1~2年级的学生,对三年级以上学生提供的课外教育服务不够多。因政策要求较为宽松,导致一些地市落实得不够好等。为回应学者与公众需求,2021年始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加大力度完善课外教育服务政策,正式启动名为“芬兰模式兴趣班”的课外教育支持项目。该项目旨在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福利,让每个儿童在常规课堂之外能够拥有免费参加兴趣活动的机会。频率是一周至少一次,引进校外资源和专业人员入校开课。一方面为儿童提供兴趣活动咨询指导;另一方面促进学校与兴趣活动提供机构开展密切合作。“芬兰模式兴趣班”倡导免费原则,旨在为儿童提供发展兴趣爱好的公平机会,消除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参与项目的地市可向国家政府申请资金支持,长远目标在于使课外兴趣活动成为各地市持续提供的、常规性的教育服务。芬兰政府2020年投入1000万欧元,2021年起计划每年投入1450万欧元支持该项目。
如何“走出去”“引进来”
“课外”不等于“校外”,课外教育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还要保证机会公平与质量可控。从时间上看,课外教育是常规课堂教学之外发生的教育活动,既包括校内一般的课前、课间、课后活动,也包括放学后的居家与寒暑假活动。从空间上看,课外教育活动开展场所,既可以在学校外部的家庭、社会、公共机构中,也可以在校内或学校周边。芬兰课外教育注重处理好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一方面保证学生15分钟的大课间休息,积极开展校内的课前、课后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在走出校外开展课外教育的同时,也特别重视充分利用学校周边场所及引进外部资源入校开展课外教育。
一是在校内和学校周边场所开展课外教育活动。如赫尔辛基郊区的斯特伦贝格小学每日课堂活动中午12点到下午两点之间就结束了,但孩子的父母基本是全职工作,这在芬兰是一种常态。为了让孩子不独自在家度过下午时光,市政部门在学校附近建设了一个专门的活动场,供学生开展创造性活动和游戏。另外有两栋楼,供一二年级学生做作业或开展室内游戏。活动场工作人员负责照看孩子,除提供餐食收取一定费用外,其他均免费。下午四点后,父母陆续接走孩子。一般此时孩子裤腿沾满泥土,手套也变得潮湿,已玩尽兴并学有所获。此外,学校也为高年级学生提供收费不高的下午餐及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如日语学习、乐队演奏、手工艺等。位于芬兰北部洛瓦涅米市一家科学中心的展览策划师表示,他们经常接待学生参观和体验。另外她表示诸如音乐、舞蹈、体育等校外活动社团在洛瓦涅米市也都有,还有一些青少年活动中心在一定的时间里对中小学生开放,孩子们在这些中心可以开展手工等项目式学习活动。
二是引进外部文化机构等资源入校提供课外教育服务。2016年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将促进和推动儿童与青少年获得更多艺术与文化基础教育,列为政府关键项目。项目实施原则在于,不带领儿童到艺术与文化机构学习,而是将有关课程活动引入学校,作为选修的课外或社团活动,由专业的讲解和教育人士在课后组织实施。由此,消除了时间缺乏、交通不便、机会不均、资源有限等因素对课外教育活动的制约,尤其是对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学校而言。2016-2018年间,约1100所小学及300所日托中心的9万名儿童参加了该项目资助的艺术文化类课外社团活动,一大批儿童寻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前文提及的“芬兰模式兴趣班”政策,也秉持将外部资源引入校内的原则。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在官网公布校外机构的品牌、网址、联系人等信息,便于各地学校寻找合适的合作机构,保证兴趣班入校的质量与公益性。
教育研究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在课外教育政策实施与项目开展方面,芬兰重视教育研究引领作用与效果评估。
一是发挥研究引领作用。2021年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启动实施“芬兰模式兴趣班”政策之前,由科学与文化部部长委任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专项研究,并于2020年6月提交政策实施方案。政策与项目发起得益于儿童文化教育机构与大学、基金会等不同机构的长期合作研究,包括芬兰儿童文化中心协会、奥尔托大学艺术系、拉普兰大学艺术学院等。事先开展研究,是政策与项目发起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赫尔辛基大学研究团队开展的大规模的有关学校中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效果的研究,为教育与文化部提供了重要决策建议。如他们认为应将中小学作为国家最大的文化中心,为所有孩子提供公平优质、丰富多样的艺术与文化课外教育,以此增强儿童与青年人的文化资本,并提升其积极的社会参与能力。
二是加强过程与效果评估。为保证中小学课后教育质量与效果,芬兰《基础教育课外活动国家指导纲要》要求,凡得到国家专项补贴开展课外活动的地方政府,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而且有义务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外部评估,评估报告要公开发布。当前,我国各地在完善课后托管服务,拓展课外教育渠道,构建更为完善的课外教育体系上,涌现出丰富多彩的实践智慧与路径。各地和学校在推进实践落地的同时,也可考虑做好另外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强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策略。另一方面,及时跟进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尤其针对课程内容与形式是否符合学生及家长真实需求,资源支持与保障是否公平公正等问题,可采取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阶段性与持续性评估并举,少走错路弯路,保障课外教育持续良性发展。
来源 | 《光明日报》(2022年3月10日)
作者 | 康建朝(中国教科院副研究员)
转自:“中国教科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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