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解学芳
解学芳,管理学博士,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嘉琪,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在数字文明新阶段,元宇宙正通过回应时代的理论诉求、现实需求与国家战略要求而为基于文化创新的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带来新契机。从技术图景看,文化元宇宙生动演绎了虚拟与现实的互动关系,从由实至虚、虚实联动、由虚促实、以虚强实四个创新向度,赋能中华传统文化与网络新兴文化、虚实融合文化与中国式现代化文化,为中国式数字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内涵溯源。与此同时,元宇宙式文化创新潜含的科技伦理风险同样不容忽视,在文化交往维度、文化管理维度、文化安全维度,元宇宙潜含着主体危机、人文异化与意识形态渗透等发展瓶颈。基于此,亟需通过人机协同创作优质内容、虚实共治提升治理能效、价值重塑坚守发展底线、守正创新构筑伦理体系,以模式创新构建中国式文化元宇宙体系,推进数字文化强国建设。
一
问题的提出:数字文明时代文化创新的三重诉求
受智能化、万物互联可计算影响,人类文明已然蝶变升级至数字文明阶段。从历史脉络看,工业革命后全球化时代来临,通过改写信息编码与生产方式,数字文明开始在人类社会扮演新的专业角色。从内驱力看,以计算机、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简称AI)、生物科技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是数字文明的核心,特别是区块链、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以下简称VR)、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以下简称AR)、数字孪生等新兴技术群的迭代耦合,使“元宇宙”这一新型技术形态席卷全球,并使数字文明过渡至高级阶段。不同于全息技术或初级数字场景离不开物理空间的空气、光线等介质,元宇宙基于新型技术群构造出了完整的虚拟空间,并试图革命性地赋予其用户完全沉浸式的交互体验。在文化领域,数字文明时代的文化元宇宙正形塑着未来数字生态圈的基本状貌。2022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在数字文明背景下,文化数字化战略已然成为数字文化强国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抓手与保障。基于此,明晰文化强国要求下文化创新的理论诉求、现实需求与战略诉求,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数字文明新阶段,数字文化强国战略下的文化创新正面临全新的理论诉求。一是在价值引领层面坚定中国式道路。当前,我国凭借人才数量、技术积累等已跻身数字大国之列,这充分证明了中国式道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因此文化创新也应当在中国式道路的引领下推进。二是在精神文明层面提升文化软实力与文化的支柱性地位。数字化浪潮以来,中华文明在世界的存在感显著提升,特别是伴随着数字文明阶段虚拟空间崛起、科技与文化竞争逐步取代军事竞争,文化的影响力与渗透性愈发重要。三是在数字技术层面注重对前沿科技的人文考察,即注重智能科技对人的自由个性、人们的生活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避免数字技术无边界入侵产生的恐慌。
数字文明新阶段,文化创新也面临着新的现实需求。第一,在产业经济维度,亟需构建数字技术影响下的文化经济范式,从而重构文化产业叙事方式,提升文化产业的GDP占比并实现数字文化强国。第二,在创新进路维度,亟需以数字技术为驱力实现文化的动力创新、层次创新、模式创新。第三,在人文治理维度,亟需改变工业经济下以市场为基础的治理机制,以应对新文化经济和技术现实。当前生物学与数字技术的合并正通过引发隐私危机、心理操纵、成瘾性等风险而使人文异化现象愈发严重,数字文化强国建设下的文化创新绝不可忽视对科技伦理守范、社会人文健康发展的诉求。
数字文明新阶段,文化创新还面临着国家战略诉求。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布局整体规划》,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这既意味着文化数字化与数字中国正成为数字文化强国的战略支持,也意味着基于中国式文化元宇宙的文化创新可视为对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理论诉求、现实需求与战略诉求的回应。就理论诉求而言,“中国式”揭示出该议题对我国数字文化强国道路的坚定信念与目标方向,“文化”彰显了艺术想象,“元宇宙”呈现了对前沿科技的考察。就现实需求而言,元宇宙在为文化产业注入活力的同时,数字技术的创新性积聚与应用也将在社会中引发人文异化的伦理问题。就战略诉求而言,对中国式文化元宇宙体系的研究既回应并推进了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字中国战略等顶层设计,也满足了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人文追求。基于此,通过对中国式文化元宇宙技术赋能与模式创新的阐释,可掣画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文化创新技术图景,反思文化元宇宙潜含的伦理危机,从而在中国道路的指引下可持续推进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和中国式数字文化强国建设。
二
技术图景:虚实互动创新助推中国式文化元宇宙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
作为数字技术集群的文化元宇宙对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具有极强的赋能作用。虽然数字技术自20世纪90年代便展开各种虚拟体验的实践,但这种虚拟环境大多数是不连贯的,而元宇宙作为集成平台,将机器视觉、神经接口等类人智能耦合在一起,构筑出增强沉浸和虚拟行动的共享虚拟世界,成为数字技术的重要突破。与此同时,中国式文化元宇宙还通过“中国式”和“文化”表征出中华文化本位性的元宇宙艺术想象。在此基础上,凭借对虚与实的重构,元宇宙虚拟空间正成为传播文化符号与构建国家形象的新场域,对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具有关键意义。当前,文化元宇宙正通过由实至虚、虚实联动、由虚促实、以虚强实四个创新维度,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见图1)。
图1 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基于虚实互动创新赋能数字文化强国的技术图景
(一)文化创新由实至虚: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内核的传统文化元宇宙场景全息打造
优秀传统文化是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内核,其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生存智慧和精神力量,并为数字文化创新提供依据。然而传统文化传播存在碎片化、时空受限等阻碍,依托数字人/虚拟人、数字孪生、智能穿戴设备、区块链等技术群,文化元宇宙可通过“由实至虚”的方式创新性打造传统文化传播场景,并从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重维度重新定义传统文化效能,使数字文化强国建设有史可依、有景可感。
其一,就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元宇宙打造的全息场景延展了传统文化在物理世界的故事、价值观、历史,使其创新性地进行虚拟呈现,为数字文化强国提供质料依托。首先,针对文化遗址,元宇宙作为新型交互媒介可使人们通过“化身”进入全息场景,并复原遗址数千年前的规制与样貌,从而加深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理解,提升保护意识。其次,针对古建筑群,元宇宙可进行全息数字古建建模,让人们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沉浸式进入古建筑内部;并通过拆分古建筑数字建模的方式,使人们以第一视角感受古建筑的精巧结构。最后,针对文物,元宇宙不仅可全息活化文物,还可依托区块链技术,使文物完成向数字资产乃至数字藏品的转化,从而拓展文物传播渠道、创新文物保护范式。由此,在全息场景可交互、可体验、可流通的赋能下,物质文化遗产将实现由实至虚的创新性传承与保护,数字文化强国的物质内核将有所依托。
其二,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元宇宙“由实至虚”创新性打造全息场景可破解传播梗阻难题。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元宇宙中可进行交互式创新。当前,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只能在景区、艺术馆或遥远村落以远观的方式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无法实现一对一体验;而在元宇宙全息场景中,每个人都可通过VR或AR技术切身体验,乃至通过数字分身虚拟参与至过程中进行交互。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元宇宙中可基于沉浸式、可感知式创新而进行虚拟传播。在以往的远观式欣赏中,观众因其客体性而难以融入整个流程,而在元宇宙空间中,观众可投入到虚拟场景内获得跨越时空的沉浸式体验,且元宇宙场景可通过打通人们的触觉、听觉、视觉等感官的方式来打破线性叙事模式,从而使场景的可感知性更强。第三,鉴于当前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传承人少或将面临失传的局面,文化元宇宙可创新性地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者,使人们可随时随地进入虚拟场景中学习其工艺、感受其魅力。由此,在全息场景沉浸式、可感知、强虚拟等特点的推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实现在虚拟世界的创新性传承与传播。
(二)文化创新虚实联动: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引擎的新兴文化元宇宙场景多重塑造
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是通过文化创新培育和壮大新兴文化业态,从而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吸引力,并发展文化经济。与传统文化生根于物理世界不同,以数字内容、网络信息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与互联网兴起一脉相承,其天然具备虚拟性和数字化特征。在此基础上,借由算法推荐系统、智能穿戴设备、5G/6G通信、虚拟人等技术,文化元宇宙可在新兴文化中通过虚实联动的方式创新新兴文化,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
首先,新兴文化创新在元宇宙中的虚实联动表现为沉浸式个性化。其中“沉浸式”关乎“实”,沉浸于其中之感大多来源于现实场景;“个性化”关乎“虚”,大众差异化乃至“千人千面”的文化体验离不开虚拟数字技术。元宇宙的应用耦合沉浸式和个性化,为新兴文化发展提供创新契机。一方面,在元宇宙塑造的场景中,人们可通过智能穿戴设备进入数字化虚拟化场域,在室内体验过山车的惊险、身临偶像演唱会的惊喜、感受虚拟展览的强交互;另一方面,依托云计算、AI算法,元宇宙还可以满足人们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为不同需求塑造多重场景,使虚拟空间满足每个人的文化趣味。
其次,新兴文化创新在元宇宙中的虚实联动表现为即时性可互动。其中“即时性”关乎“虚”,虚拟数字技术可摆脱对时空的依附;“可互动”关乎“实”,一般面对面传播时才能感受到真实感。元宇宙创新新兴文化,将高度耦合即时性与可互动。其一,在新兴文化的互联网发展中,游戏掉帧、视频卡顿、信息时延等问题的频繁出现折损了人们的文化体验,元宇宙信息传递高速度、低时延、万物互联的特征将更加契合新兴文化对即时性的高要求;其二,新兴文化发展一直面临具身互动性不强的问题,文化元宇宙可通过虚拟现实场景为人们提供接近真实的互动体验,赋予新兴文化具身互动性。
最后,新兴文化创新在元宇宙中的虚实联动还表现为虚拟的真实性,即高度真实感。这使得新兴文化不仅可以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还能进行多样性创新。就高质量发展而言,在文娱产业中,人们对偶像团体具有外貌、声音、舞蹈等各方面要求,然而真人偶像难以满足人们的所有诉求,基于元宇宙技术群打造出的虚拟偶像,不仅可渲染出完美外貌,还可通过动作捕捉设备、声音设备等为粉丝群体呈现高质量演出;与此同时,高度真实感的虚拟偶像也更容易让人们产生移情。就多样性创新而言,高度真实感不仅体现于虚拟偶像产业,虚拟主播、虚拟助手、虚拟导游等都可在虚拟场景中给人们以真实交流之感,带来多维度多面向的文化创新。
(三)文化创新由虚促实: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建设驱力的文化元宇宙虚实融合模式创新
文化元宇宙中由虚促实的新模式有助于推动数字内容演变、重塑生产关系,从而牵引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升级并实现数字文化强国。如果说元宇宙赋能下传统文化是“先实后虚”,新兴文化是“虚实同步”的话,那么在固有时间框架外,还应通过虚拟人、数字藏品、虚拟场景等方式探索更新颖的“先虚后实”模式,即以元宇宙为重心,以重构人、物、场的方式实现文化虚拟性创新发展,并为实体经济注入活力。
第一,文化元宇宙通过塑造虚拟人,可促进人类与机器融合,从而在虚实融合中创新人类的认知方式。一是体现为人们通过智能穿戴设备塑造数字分身,物理世界的人际关系转化为以元宇宙为媒介的虚拟人际关系,这使人们可以摆脱地缘性与时间性阻隔,在虚拟世界中与处于各种文化环境、成长背景的人交流,在社交群体多样化的同时,更有助于创新人们的认知方式并培养其创意思维;二是体现为人类与虚拟人的交流,促进实体产业的创新升级,例如基于数字孪生的虚拟形象可沉浸式为消费者提供虚拟试衣、虚拟走秀服务,从而推动时尚产业创新发展等。
第二,文化元宇宙对作为虚拟物的数字藏品也有极强的赋能作用,通过连接虚拟与现实,数字藏品成为实现虚实相融、由虚促实的创意载体。其一,元宇宙数字藏品有助于促进版权保护,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协同下,每一件数字藏品都可通过上链的方式获取唯一数字凭证,且其不可篡改性、全球流通性等均可保障数字藏品的版权价值和收藏价值。其二,元宇宙数字藏品可创新策展活动,数字藏品或数字化的实体藏品可被展览于元宇宙空间,观众通过智能穿戴设备进入场馆后,不仅可以沉浸式参观数字艺术作品,还可以个性化地与藏品进行对话从而提升对博物馆藏品的情感共鸣。
第三,文化元宇宙的虚拟场域赋予用户更多主观能动性,有助于在虚实相交下促进文化创新。一方面,作为地理概念与空间概念的集聚,“场”具备较强的物理属性,且在物理世界通常由政府公共部门负责构建,图书馆、公园、博物馆等文化事业机构就是其重要体现。即便互联网普及后,社交、娱乐、游戏等平台作为虚拟场域也大多由新兴科技企业负责构建和运营。另一方面,元宇宙的去中心化特征打破了该权力手段,而赋予每一位用户构建、维护场域的权利。例如,在元宇宙平台Decentraland中,用户可自主购买土地、搭建建筑、邀请他人参观体验等,即便是公共设施,也由用户自主规划并投票表决,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与创意思维获得极大提升,这不仅有利于虚拟世界创新,还有利于提升人们在物理世界的创新能力。
(四)文化创新以虚强实: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建设价值导向的中国式文化元宇宙新路径
元宇宙虚实互动创新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并不在于“脱实向虚”,而在于探明自主可控的中国式数字文化强国道路,即在各国文化元宇宙的角逐中创新性地拿出中国方案。这意味着应坚守价值导向,通过VR/AR沉浸式体验、智能穿戴设备、虚拟化身等元宇宙技术,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依托,通过文化创新以虚强实,彰显数字文化强国的底蕴、底气与底色。
第一,元宇宙为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展示与传播的新方式,有利于以虚拟情境为媒介提升中国文化底蕴的认知度,并在现实世界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作为中华文化瑰宝,我国大量的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因价值高、保护标准严格、运输困难等原因而难以出国展览,使得国外受众难以深度感受我国传统文化魅力。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元宇宙式创新性转化,人们可从三个维度展开交互,即用户与虚拟场景之间、用户与虚拟物体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这将基于以虚强实大大提升人们的体验感与沉浸感,在文明交流互鉴中实现传统文化“走出去”,并推动构建中国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
第二,元宇宙为红色文化、革命文化的呈现与传播提供了新愿景,通过数字脱域化,数字文化强国的根基被夯定,文化创新也将更有底气与活力。以元宇宙为媒介,红色文化体验不必要求肉身到场,人们将剥离于有限场景而使文化体验具备了时空的无限性,例如通过元宇宙人们可沉浸式体验飞夺泸定桥的凶险,甚至可成为革命文化故事中的主人公并根据个性化场景书写红色故事等。将红色文化元宇宙创新性地融入文旅、教育和科普,既可增强红色文化体验感,又可深度彰显新中国的强大生命力,并在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精神的指引下更加具备文化创新的底气。
第三,在元宇宙赋能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将实现创新性转化与现代转型,促进文化增值与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在元宇宙打造的新场景空间里,人们可在时空瞬变中身临其境般感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程,且元宇宙虚拟空间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论应用提供了实践场所,使人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理论内涵——经由元宇宙进行党建虚拟空间的搭建,可让思政建设摆脱教室、会议室的空间局限,在多样虚拟场景下充分调动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推动更加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发展。
三
技术反思:数字文明新阶段元宇宙式文化创新潜含科技伦理危机
在文化元宇宙从虚实互动创新向度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同时,中国式现代化数字文化强国道路还亟需关注其中的科技伦理议题。目前,文化元宇宙发展潜含的科技伦理危机可归纳为三大递进维度:在元宇宙1.0版本的物质基础阶段,基于对文化元宇宙模式落脚于个体文化活动的考量,文化交往维度文化元宇宙有诱发感知混乱与主体危机的风险;在元宇宙2.0版本的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阶段,基于个体文化活动有被元宇宙平台所垄断的可能,文化管理维度文化元宇宙有被数字科技巨头企业过度控制的风险;在元宇宙3.0版本的上层技术阶段,基于对元宇宙模式跨越时空且文化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考量,文化安全维度元宇宙平台有意识形态渗透从而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的风险(见图2)。
图2 文化元宇宙发展潜含的科技伦理危机
(一)文化交往维度:跨时空文化活动诱发主体危机
虚实相融下,元宇宙使生活世界的物质基础发生数字化转向,这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文化交往行为,还可能引发交往行为异化,从而在文化交往维度诱发文化科技伦理风险。在人与人的文化交往中,元宇宙超时空性易带来偏离现实生活感并造成感知错位;在人与机器的人机文化交往中,伴随着数字人与生成式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以下简称AIGC)的兴起,自然人类的主体危机议题将更加凸显。
一方面,在元宇宙中,虚拟世界易通过感知错位而造成现实世界的虚无困境。心理学表明,人们希望在自己的真实评估之上有更好的表现,基于虚拟现实的元宇宙在使人们通过数字分身展示自己完美的身材和面容、摆脱时空限制即时即地参与各种丰富的文化活动的同时,加剧了人际交往中的感知混乱现象。第一,优于真实自我的数字分身将使人们的感知发生错位并对虚拟世界产生数字交往沉迷。由于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可发挥更强作用,故而基于元宇宙的虚拟世界可视为对物理世界的超越,通过高虚拟性,人们可在元宇宙中实现高自我性与高满足性,从而使感知得到放纵,并逐步对虚拟的数字交往发生沉迷。第二,通过理想数字分身产生的社交可能对人们现实世界的自尊自信产生负面影响。文化元宇宙活动的舒适与放纵意味着其与现实世界的偏差将更加深刻,当人们从虚拟世界“返回”至物理世界时,理想化数字分身不复存在,时空阻隔性再次显现,信息茧房也被打破,现实世界中的挣扎与低于预期的自我将使人们更加沉迷于虚拟世界。
另一方面,元宇宙文化业态的兴起,使数字技术群更加深入地参与到人类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活动中,人类主体性议题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海德格尔认为,技术物作为被摆置的对象代表一种秩序关系,在这种秩序关系的促逼下,人不仅不能掌握全部局面,还被迫以某种形式去应合技术物。文化元宇宙兴起以来,尤其是在以ChatGPT为代表的AIGC的赋能下,作为主体的人类不断调整自身以迎合智能机器装置,在与机器的关系中,人的主体性正面临危机。一是伴随着元宇宙中虚拟人和虚拟数字人的广泛应用,人类的主体认同或将产生动摇。在元宇宙文化活动中,人们难以辨别与其交往的究竟是自然人类的数字分身还是完全由AI生成的虚拟人,人际交往被人机交往所取代,长此以往,人们可能会忽视真实的人际关系而逐步调整自身以迎合人机关系,乃至接受内嵌于虚拟机器中的价值观,这无疑将使人们对自己的主体身份产生疑虑。二是伴随着AIGC的广泛应用,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将被机器所取代,当AIGC可高质高效生成元宇宙代码框架、图文素材乃至虚拟场景时,基于AIGC的新型秩序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类的能动性,并通过被动性文化活动与内容消费来迎合技术生产。在此影响下,人类的创造力将被逐渐抹灭,审美体验将被AIGC操纵,在数字技术与资本驱动的加速互嵌下,人类主体存在的必要性也将面临危机。
(二)文化管理维度:科技平台垄断引发并加剧人文异化
文化元宇宙的出现使个体的虚拟性特征愈发显著,也使社会治理与文化管理的平台性更加凸显,对虚拟个体的管理在算法的加持下变得更加精准,与此同时,科技巨头作为平台所有者正通过基于数字技术群的过度控制引发伦理失序。就垄断行为本身而言,吉尔·德勒兹所预言的控制社会正成为数字文明阶段元宇宙虚拟空间的生动演绎;就垄断的结果而言,在隐私、安全等相关风险议题愈发凸显的同时,基于数字技术群导致的元宇宙空间内的人文异化现象不容忽视。
其一,元宇宙可视为人类文明从福柯式惩戒社会过渡至德勒兹式控制社会的重要体现,即人们看似跨越时空自由流动,但无时无刻不被权力监控与调节。德勒兹认为,控制社会已不再通过禁锢运作,而是通过持续的控制和即时的信息传播。文化元宇宙平台践行的管理策略实则也依循着该逻辑:第一,通过对大数据和算法的黏附,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活动变得更加容易被操控,当人们在元宇宙中自由参与游戏通关、艺术展览等文化活动时,某种意义上人已被科技平台所圈养,在平台划定的红线内,创造经济价值的游戏“氪金”和表演付费行为将被鼓励,而其他难以为平台创造收益的活动则可能趋向边缘化;第二,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元宇宙平台管理不仅影响甚至控制人们当下的文化活动,还能预判人们未来的行为,通过将人的基本信息、经验、思维意识纳入算法,并以智能穿戴设备打通人的感官,让其在虚拟空间中的所作所为成为可预测之物——使人们在平台中收获看似奇妙的文化体验并在无形之中接受平台所传输的价值观念,逐步沉沦于元宇宙虚拟空间,落入消费主义陷阱,并成为平台盈利装置的重要环节。
其二,在元宇宙开放与禁锢的关系悖论中,亟需关注技术异化所带来的非人文效应。在文化元宇宙中,科技平台垄断引发的非人文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式的元宇宙平台管理实则将个体视为数字与符号,并对用户的隐私、安全等造成侵犯,在人被物化、文化活动被商品化的同时,社会文化的有序性被破坏。二是处于元宇宙控制场域中的人,落入德勒兹所言的“人们从不曾了解过任何事物”的境况,人们看似在元宇宙中收获了新奇的文化体验,但在算法行为预测、审美计算与内容分发下,用户被隔绝于信息茧房中而浑然不知,在茧房内被碎片化、噱头类信息吸引而难以专注挖掘浅层信息下更深层的内容,与此同时人们还难以真正了解茧房外的世界。三是基于科技巨头的控制式管理,在资本与元宇宙的互嵌下,德勒兹描述的“最严酷的禁锢对我们来说都仿佛是美妙而亲切的回忆”成为现实。人们沉迷于文化元宇宙中的新奇活动,自认为超越了时空束缚获得了更自由的文化体验,但在算法等数字技术的影响下,人们获取的体验仅可能于被允许的范围内,非人文效应也更加显著。
(三)文化安全维度:时空边界消融危及意识形态安全
文化元宇宙不仅是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更是汇聚意识形态与构建国家的新场域,这意味着文化元宇宙发展还存在危及文化安全的风险。如果说文化交往涉及元宇宙的虚拟物质基础,文化管理涉及以元宇宙为代表的新型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的话,那么文化安全维度的意识形态则代表元宇宙影响下的上层建筑,其不仅代表数字文明的最新阶段,还形塑了全球新治理秩序与政治体系,与之相关的科技伦理危机关乎文化安全乃至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
第一,时空边界消融使元宇宙可能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整合器,进而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虽然元宇宙有其时空超越性,但当前阶段人们仍栖居于物理世界,且受主权国家、文化地缘性特征的影响,由此,元宇宙是对现实世界的“映照”。在此意义上,西方意识形态将同样映射于元宇宙中,西方文化中对东方文化的他者式构建、西方新闻资讯中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偏见、欧美文化娱乐产品中宣扬的西方价值观及其意识形态将被整合于元宇宙中,在西方强国数字技术研发能力优于我国、国外文化创意人才创新能力突出的情况下,用户在元宇宙中更易被其所吸引,从而可能影响文化安全。与此同时,元宇宙不仅仅是对现实世界的“映照”,在突破时空边界的境况下,借由先进技术构筑的强大话语体系,意识形态数字化即时即地呈现的特征将更加显著,其对第三世界的思想禁锢与思维驯化作用也会被不断放大。
第二,元宇宙的时空超越性还可能催生去中心化式虚拟国家的出现,从而危及物理世界主权国家的文化安全。从理论上来说,国家建立与运作需要领土、意识形态与治理,依托数字空间这一虚拟场域,凭借区块链、AI等技术物建立虚拟国家并对之治理成为可能,这将在两个向度冲击主权国家的文化安全。其一,为吸纳元宇宙用户成为公民,虚拟国家需要创设出一套与主权国家相似的治理体系,并通过技术手段、文化娱乐活动及其经济体系吸引用户,使人们形成对虚拟世界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认同。在虚拟意识形态的影响下,人们对物理世界的不满情绪可能会映射到数字世界,并在两个世界的双重叠加和相互影响下,可能会冲击主权国家的文化安全。其二,由于万物的比特化与虚拟化,虚拟国家的管理者仅需修改代码和数据便能为用户提供源源不断的道具,这意味着用户不必付出辛苦劳动便可在元宇宙中的虚拟国家过上看似体面富足的生活,现实和虚拟的落差会使人们沉溺于虚拟空间。与此同时,虚拟国家构建者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其可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者,也可能是反社会者乃至恐怖分子,故基于元宇宙的虚拟国家的治理问题至关重要。
四
模式创新:基于中国式文化元宇宙体系建设数字文化强国
在加快推进数字中国战略与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大背景下,基于元宇宙虚实互动演绎的文化创新技术图景,中华传统文化、网络新兴文化、虚实融合文化等中国式现代化文化价值得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与此同时,文化元宇宙发展也在文化交往、文化管理、文化安全三个向度面临科技伦理风险。基于此,亟需通过模式创新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元宇宙发展体系,通过人机协同、虚实共治、价值重塑、守正创新来优化元宇宙中的文化内容与平台治理,持续推进文化创新并赋能数字文化强国建设(见图3)。
图3 构建中国式文化元宇宙的模式创新体系
(一)人机协同,创作优质文化元宇宙内容,夯实数字文化强国根基
优质内容是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根基,人类与机器是文化元宇宙发展的重要主客体。这意味着建设数字文化强国需要立足人机协同模式打造优质文化元宇宙内容,通过虚拟与现实、人类与机器的交互协作,拓展探索虚实空间、提高文化内容创作效率、提升机器创作能力。
就人机协同模式而言,需要机器与人类取长补短、互相借鉴,提升协同效率。一是机器在人类的指导与伦理框架内进行内容生产,即增强人类创意与机器学习的互嵌能力,使机器能更贴合人的思维方式进行内容生产,更好地服务于人类文化活动;与此同时,还需将AIGC模式纳入全过程伦理评估框架,确保人机协同创作的边界。二是人类在与机器的合作中习得内容创作新方法,鉴于数字文化强国建设中AIGC趋势不可逆转,人类创作亟需适时调整并适应机器以提升内容创作能效。例如可利用AI大模型的强大数据分析和预测能力,创作更具有针对性的内容。三是元宇宙平台的出现为人类创作者提供了更便捷的创作工具与更高效的沟通渠道,创意主体应不断调整自身,特别是依托元宇宙平台和AIGC的新型创作方式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时代之大变革。
就人机协同模式生产的内容而言,亟需牢牢把握中国风格、中国话语、中国特色等中国式核心议题。一是应时刻保持敏感度,规避来自西方国家的凝视式审美以及意识形态渗透风险,研判和剥离来自元宇宙空间的低趣味、不良价值观念或者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等。这亟需对AI大模型的数据资料进行预审,对AIGC进行动态评估,确保人机两大主体作为“创意阶层”奉行主流价值观,从而在创作过程中保障生成内容的正向引导作用。二是应在元宇宙中坚持中国式文化内容导向,包括对传统优秀文化进行元宇宙创新性转化,让人们可在虚拟现实的交互中深度体验和感悟中华文明精髓;对红色文化、革命文化进行元宇宙脱域化传播,让人们身临其境切身体验新中国成立过程中的文化感召力与凝聚力;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元宇宙场景搭建,让人们的创新创意与主观能动性充分释放,从而推动数字文明新时期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虚实共治,提升文化元宇宙治理能效,做实数字文化强国保障
虚拟与现实是文化元宇宙图景的两个核心向度,构建中国式文化元宇宙体系建设数字文化强国需要践行虚实共治模式以提升治理能效,即在战略维度意识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不可分割性,通过虚拟与现实的协同治理实现元宇宙的用之以善、用之以理。
虚实共治需要文化元宇宙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并行治理。就虚拟世界治理而言,文化元宇宙虚拟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然而当前存在科技巨头过度控制、意识形态危机与文化科技伦理风险问题,亟需政府作为治理主体拓展其治理边界,即通过颁布文化元宇宙政策法规、设立虚拟空间治理机构、布局元宇宙文化安全防御体系等方式,将虚拟世界纳入治理框架,以保障虚拟社会文化伦理守范。就物理世界治理而言,虽然文化元宇宙虚实互动有助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但物理世界的现实本位性不容忽视,针对虚拟文化活动对个体感知、自我身份认同、共情反应造成的负面影响,还需使人们意识到物理世界的重要意义。文化科技企业需布局新型防沉迷系统,防止用户对以元宇宙为代表的虚拟文化产品过分沉迷以致于上瘾;个体则需通过阅读、劳动、思辨等行为预防消费主义陷阱并树立文化自信观念,实现对元宇宙的合理善用。
虚实共治还需要虚拟治理与现实治理的相互协同,即互相作用、互为补充。就虚拟治理促进现实治理而言,一是可通过政府文化政策、企业平台扶持、用户发挥创意等方式推动元宇宙中的文化消费,以元宇宙文化经济促进数字文化产业迭代发展,并基于数字孪生的虚拟善治实现数字文化健康发展;二是可基于元宇宙虚拟平台提升文化服务能效,通过在元宇宙中开展文化服务与文化活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文化体验,满足数字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新型精神文化需求。就现实治理促进虚拟治理而言,则可通过对元宇宙、AI、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进行治理以保障虚拟空间的文化秩序。例如针对最新的AIGC赋能文化元宇宙内容创新的现实情境,我国颁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现实世界的条例规范虚拟世界的算法歧视、虚假内容等现象。基于此,数字文化企业建设元宇宙平台,唯有走“边发展边治理”的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发展道路,才是实现数字文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三)价值重塑,坚守文化元宇宙发展底线,彰显数字文化强国本色
价值基准是文化元宇宙得以健康发展的内在遵循与精神依凭。构建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发展体系、建设数字文化强国需要重塑元宇宙价值基准,即坚守元宇宙发展的文化价值、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技术价值。其中政治、经济价值是刚性价值,文化、社会与技术价值为柔性价值。
刚性价值是价值的直接呈现,文化元宇宙发展应坚守政治价值底线与经济价值底线。就政治价值而言,文化元宇宙发展应首先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包括政权稳定、意识形态安全、公民安全、社会稳定等,这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并积极寻求多主体协同治理,为文化元宇宙发展制定底线思维的硬性准则,以制度创新合理引导、规范元宇宙健康发展。就经济价值而言,文化元宇宙既应遵循“由虚促实、以虚强实”准则创造经济效益,又应避免逐利驱动下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这需要文化元宇宙企业肩负社会责任,寻求双重效益的平衡,实现经济秩序良性发展,为数字文化经济注入新活力。
柔性价值是元宇宙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彰显的价值本色。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发展应坚守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与技术价值的三维一体。一是文化价值,即元宇宙发展需在确保文化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数字文明升级,这需要政府与元宇宙平台管理者联动制度政策、技术手段等多元方式,以杜绝元宇宙场景中的意识形态渗透与平台控制,立足人机协同与用户价值共创机制,实现元宇宙中的文化多样性发展。二是社会价值,即元宇宙发展应对社会系统作出贡献,促进人类数字文明进程。例如文化元宇宙为偏远地区人群带来虚拟具身性艺术体验,为残障人士提供虚拟运动与虚拟旅游体验,为独居老人带来虚拟陪伴体验等。三是技术价值,数字技术作为工具旨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文化生活,而文化元宇宙中潜含的科技伦理危机意味着在当前阶段技术工具理性有挤占价值理性的风险,亟需通过制度安排和伦理规约规避新型沉迷、社交恐惧、人格解体、人文失序等技术异化风险。
(四)守正创新,构建文化元宇宙伦理体系,确保数字文化强国守范
创新是数字文化强国的核心驱动力,构建中国式文化元宇宙体系建设数字文化强国还需处理好创新范域与伦理边界的关系,既推进文化元宇宙创新,又坚守正确道路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使文化元宇宙创新在伦理与法律的边界内实现守正创新。因此,需要打造文化元宇宙科技伦理体系,以确保数字文化强国守范。
一方面,构建文化元宇宙科技伦理体系以实现守正创新需应对潜含的伦理风险。一是透明相关,针对算法黑箱、AI大模型机制不透明等问题,亟需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展开算法审计与技术攻坚,在了解算法模型运行机理的基础上,规避与剔除算法中的不合理价值观,保障技术善用。二是责任相关,针对元宇宙平台中虚拟人、科技企业、用户等责任主体不明晰等问题,需明确责任划分,例如用户需对数字分身(化身)负责,科技企业需对元宇宙数字营销负责,产品部门需对元宇宙体验内容负责等。三是安全相关,针对元宇宙诱发用户感知错位、新型孤独、新型沉迷甚至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等问题,亟需政府文化机构、平台运营部门、内容消费者多元主体联动,确保元宇宙输出文化内容的安全守范。四是公平相关,针对元宇宙平台中消费主义盛行、平台垄断等现象,亟需数字公平相关立法、企业自律与用户提升敏感度,以确保元宇宙发展以文化守正为指引,避免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算法污染现象。五是隐私相关,在以文化元宇宙为代表的数字文明新阶段,万物数据化、上云化成为重要趋势,这意味着人们的隐私数据成为伦理保障的重点,加快科技手段监管和大数据治理以实现隐私保护刻不容缓。基于对具体伦理风险的规约,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发展将守文化之正、创技术应用之新,数字文化强国建设中的伦理议题将有规可依。
另一方面,构建文化元宇宙科技伦理体系以实现守正创新还需关注具体伦理风险叠加而产生的指数效应。一是针对个体层面因元宇宙交往而产生的感知错位与主体危机,以及与之伴随的人的生物主体性消弭的问题,需要个体通过物理世界的劳动实践、审美活动、理论思辨等彰显主体性,避免因沉迷于虚拟空间而丧失自我意识。二是针对企业层面因元宇宙管理而产生的平台垄断与人文异化,需要科技企业明晰社会责任,并通过对虚拟人进行道德训练、为算法嵌入伦理设计、对用户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与加密处理,来规避元宇宙平台对用户注意力的掠夺。三是针对国家层面因元宇宙发展而产生的新型意识形态安全危机,需要政府在虚拟空间确定主权并树立数字文化安全防火墙,保障元宇宙中的文化安全,为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筑牢根基。基于对伦理风险指数效应的预判式规约,中国式文化元宇宙发展将守道路之正、创人类文明形态之新,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将更加合理守范。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3年第4期
转自:“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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