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农村社会学在发展中非常重视社会调查,坚持将认识乡村中国作为开展调查研究的美好理想。从社区研究到区域社会研究和类型比较研究,社会学人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不断探索,穿梭于“个案中的社会”与“社会中的个案”研究之间,为实现通过微型社会研究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案例研究可以连接经验和理论,通过分析与概括,获取累进性知识和突发性知识,推进理论的传承与发展。农村社会学研究立足中国实践,基于调查经验,在历史发展的脉络中形成的“经验—理论比较与重构—经验”和“经验—理论提炼与创新—经验”两条循环进路,可以为认识和改造乡村中国,推进社会学本土化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支撑。
关键词:认识中国农村;社会学;农村社会调查;案例研究
中国农村社会学在发展中形成的一个重要传统是开展社会调查。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的成果不断涌现。1925年,美国社会学家葛学溥利用1923年亲身到广东省潮州市凤凰村短暂调研的材料,结合1918~1919年其学生调研收集的材料,正式撰写出版《华南的乡村生活——家族主义社会学》一书(周大鸣,1998)。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本土社会学家李景汉、杨开道、陈翰笙、费孝通等相继推出一系列有影响的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作品。在当时特殊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政治形势下,中国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从一开始就承担着“何以认识乡村中国”的历史使命。长期以来,农村社会学始终不忘使命,在扎根田野开展农村调研的基础上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从认识乡村中国的视角对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的成果进行再分析和再阐释,从理想与现实的穿梭中寻找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初心、现状及未来。
从社区到区域:研究单位的上移
社区研究在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中国社会学发展中积累形成的重要学术资源。在中国社会学界,最早倡导社区研究的学者当属吴文藻先生,他提倡将社区研究作为理解中国社会整体状况和开展社会学实证研究的主要方法。作为社区研究的奠基人,吴文藻对社区研究的价值寄予厚望,希望能够以此达成对中国现实总体性问题的关怀和理解(齐群,2014)。然而,吴文藻的社区研究只是一种抽象的文化研究,该研究中的“社区”尚不能构成一个研究单位的概念,他本人也没有相关的社区研究作品留世。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一些研究机构推出了一系列社区研究的作品,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为代表,如1927年陈焕锦撰写的《进让村调查》、1932年万树庸撰写的《黄土北店村的研究》和1934年蒋旨昂撰写的《卢家村》等(沈洁,2008)。1939年,费孝通撰写的《江村经济》正式出版,标志着社区研究方法的成熟和成功。马林诺夫斯基评价该书为“人类学理论和实地调查工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其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熟悉一个小村落的生活,我们犹如在显微镜下研究整个中国的缩影”(费孝通,2006a)。在费孝通看来,“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费孝通,2006b)。通过村落研究来认识乡村中国,也就成为社区研究的理论旨趣。由此,社区研究将“小村落”和“大国家”关联起来。
传统社会里的村落是一个地域界限清晰,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封闭性的社会文化单位,自然成为研究者认识中国的一个理想的微型社会。但是,中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地域广阔的国家,不同区域间社会的差异极大,单个村落研究是否能够代表整个中国社会,一个“小村落”的描述能否反映“大社会”呢?弗里德曼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村落功能的整体性不足以呈现文明大国的特点,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要认识中国需要将研究单位上移,做更大范围的研究。其实,中国学界很早就开始关注超越村庄社区的研究单位。1928年,杨开道等人带领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师生开展了“清河调查”,推出了《一个市镇调查的尝试》《清河市集的经济研究》等系列作品(萧子扬等,2019);1934年,杨庆堃完成《邹平集市研究》;1936年,李有义撰写《山西徐沟县农村社会组织》。但是,由于这些作品多没有公开出版,或是在改革开放后没有再版,严重影响了其学术传播。
从社区到区域研究,弗里德曼主张以宗族而非村落作为基本单位来研究农村社会。他提出在学界产生深远影响的宗族分析范式。在福建和广东等中国东南地区,宗族是超越村落存在的单位,既可能与村落重叠,又可能大于或小于村落。不仅宗族内部具有丰富的血缘关系、财产关系和权力关系,而且宗族与宗族之间还存在着联姻等关系,由这些复杂关系所构成的宗族网络就可以展示区域社会的全貌。同时,通过族内子弟入仕为官,宗族还能勾连起与国家的关系,并在国家的支持下,在地方自治单位获得自治权限。随着宗族的发展和宗族网络的复杂建构,宗族自治的权力持续增长,甚至能够成为抗击国家干预的组织力量。受边陲社会、灌溉水利和水稻种植等因素影响,宗族社会模式能够自成一体,对认识中国东南沿海和华中地区的区域社会性质都有帮助(弗里德曼,2000)。
施坚雅则在杨庆堃的《邹平集市研究》基础上,结合四川等地的调研经验,建立起分析中国社会的市场理论(张青仁,2015)。施坚雅(1998)认为,农民生活的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居住的狭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所属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以集镇为中心、包括大约18个村庄在内的、具有正六边形结构的基层市场共同体。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与农民的婚姻圈和社会交往圈及秘密会社分会、庙会的董事会等各类团体或组织的活动区域高度重叠。并且,基层市场区域的度量衡、方言、习惯、农民娱乐方式大体一致。因此,基层市场共同体就是位于农民与国家、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兼具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社会”。与华南地区和四川盆地不同,在关中地区,庙与庙会对农民具有远比宗族和基层市场重要的现实价值。受自耕农为主、人地关系缓和、干旱灾害频发等因素的影响,关中农村出现了村村都有庙和村村都举办庙会活动的现象。庙会具有集市交易和村民祈雨等经济社会功能,庙会活动的人员参与范围超越村落,但与以村落为中心的婚姻圈高度重叠。因此,庙与庙会就成为关中农村区域社会秩序整合的中心(赵晓峰、张红,2012)。此外,杜赞奇(2008)提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的分析概念,丰富了学界对二十世纪上半叶华北乡村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后,恢复学术生命的费孝通不断扩大社区研究的领域,将村落研究逐渐向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研究、县域研究和经济发展区域研究延伸,提出了一系列研究论断(费孝通,1995)。沿着研究单位上移的思路,乡域(镇域)和县域研究逐渐兴起。2007年,吴毅出版的学术专著《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将分析单位从村落提升到乡镇,为人们呈现了一个华中小镇丰富而又复杂的乡村政治生态图景,加深了学界对乡村政治的认识(吴毅,2007)。王春光(2016)则建议要加强县域社会研究,他认为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形塑了县域社会形态,既为县域社会注入了现代性和开放性,又兼容了传统性和乡土性,使县域社会成为兼具历史传统和现代文明的社会体系,能够有效连接起个体、家庭、村落、乡镇与更宏观的社会。同时,县域社会研究还可以拓展社会学的社区研究传统,是一个值得挖掘的学术富矿。然而,相比村落和乡镇研究,县域研究的难度要大得多(狄金华,2009),前者既能够采用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又能够采用结构—制度分析方法,而后者则适合制度性分析,致使县域研究的作品相对较少。
研究单位从社区上移到区域社会,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一是有助于拓展社区研究的空间和领域,增强社区研究的生命力和解释力。二是将村落放置到区域社会中进行观察,村落不再是一个整体,而是区域社会的一部分,可以呈现更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文化结构,使研究者对局部的认识更接近整体。三是区域社会既有国家的影子又有村落存在和农民活动的痕迹,可以连接国家与村落、国家与农民。但是,无论将区域社会的“区域”上移到哪个层级,区域还是“扩大了的社区”,仍然是整体的组成部分(邓大才,2010),一个区域社会类型的建构只是帮助认识整体的一部分。同时,无论是宗族分析范式,还是基层市场共同体范式,都不过是将区域社会秩序形成的主要变量进行凸显,或强调社会因素中的宗族关系,或强调经济因素中的市场关系,以此来统合其他次要变量,而难以将其他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纳入分析框架,从而减损了理论的阐释能力。
从社区到类型与类型比较:异质性视角的引入
面对弗里德曼对村落社区研究代表性的质疑,费孝通(2006b)认为,《江村经济》只是走出社区研究的第一步,接下来需要开展的是社区比较研究。江村的价值在于,它构成了一个理解村落社区的理想类型,而通过更多的基于村落社区理想类型的建构和累积,才可以达到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形态的目标。沿着社区比较的研究思路,费孝通和张之毅在对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进行深度调研的基础上推出社区比较研究的经典读本《云南三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社区研究再次兴起,新的研究作品不断推出,但多为单个村落的研究,如王铭铭(1996)的《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和毛丹(2000)的《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阐释》等。1988年起,陆学艺和王春光先后主持一项持续至今的大型“全国百村调查”,希望承继社区比较研究的学术传统,通过不同类型村落的田野调查,记录急剧变迁中的各种村庄形态,以此认识整体意义上的中国乡村。为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有“中国百村调查”丛书,其中包括陆学艺(2001)的《内发的村庄》等。此外,蔡昉和张晓山担任主编出版有“中国国情调研丛书村庄卷”,其中包括潘劲(2016)的《红林村:一个京郊山村的经济社会变迁》等。从社区研究到社区比较研究,重要的贡献是引入异质性视角,根据村落社区性质的差异,将村落归类,建构不同的社区类型,直到所有的村庄都能从现有的类型中找到参考坐标,从而形成对乡村中国的整体认识。
其实,社区比较研究的贡献已经超越村落社区研究,而异质性视角的引入更是为学界打开了另一扇大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费孝通在对经济发展区域展开研究时,相继提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民权模式、侨乡模式、珠江模式等,以模式研究的方式赋予类型研究以新的生命。费孝通在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中将区域发展的经济因素从包括地形、资源、所处方位等自然因素与人文、历史、社会因素中抽离出来,作为主要的分析变量进行比较研究(费孝通,1995)。
同时,在这一历史时期,农村社会学研究试图借鉴区域经济社会史的研究方法,将区域不再看作边界清晰的行政区划,而是经由长期历史文化积淀形成的具有内在相似性的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史的研究者提出,“在‘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形成的国家的或精英的‘话语’背后,百姓日常活动所反映出来的空间观念和地域认同意识,是在实际历史过程中不断变化的。从不局限于行政区划的、网络状的‘区域’视角出发,有可能重新解释中国的社会历史”(赵世瑜,2006)。从中可见,区域经济社会史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受到海外中国研究尤其是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和施坚雅的基层市场研究的影响。但是,他们在认识上已经不再试图将基于区域社会的研究发现提升到认识整个中国的高度,而是将各个区域视为不同的类型,以区域类型的建构来认识中国。在中国乡村,宗族、集市、庙与庙会等是普遍共存的现象,只是受到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影响,它们的存在价值对不同区域的农民有所不同,进而在区域社会秩序的形成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因此,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些研究均是选取影响区域社会秩序形成的主要变量,以此来统合其他影响变量,进而提炼理解中国乡村区域而非整体经济社会的理想模型。如此,学界通过持续建构各种不同的区域经济社会类型,就可以逐步达到认识中国乡村社会全貌的目标(赵晓峰、张红,2012)。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曹锦清等人提出,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文化生态大区,选择典型乡村进行调研、分析、比较和综合,进而形成对中国社会文化现实的整体性认识(曹锦清等,2001;曹锦清,2013)。2005年开始,贺雪峰提出,从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认识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他认为中国乡村治理呈现的区域差异现象既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推动力量有关,又与不同农村地区的社会文化状况有关。在传统中国乡村,家庭构成农民第一层次、也是最基础的认同与行动单位,村落或宗族构成农民普遍的第二层次或超越家庭的最重要的行动单位。随着现代性的入侵,农民第二层次的行动单位发生重要变化。从村落和宗族演化的具体形态划分,当前,农民行动单位可以归纳为联合家庭、小亲族、户族、宗族、村民组、行政村等类型(罗兴佐,2006;贺雪峰,2018)。农民行动单位不同,所在村庄的价值生产能力和农民集体行动的能力就会有不同,对乡村治理的影响也有较大差异。以村级负债为例,全国各地的农村都面对同样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压力,而村级负债却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农民的行动单位不同,组织起来表达自身意愿的能力就有差异,其对地方官员实施政策的决心与谨慎程度的影响力也有不同。从整体上看,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越小、集体行动能力越弱的农村地区,村级负债就越多。进一步讲,不仅是村级负债,农民行动单位的差异,还会影响农民负担水平、民间纠纷发生频次、村庄纠纷调解能力、乡村精英参与村庄政治意愿等乡村治理现象(贺雪峰,2005)。
随后,贺雪峰整合已有的农民行动单位的研究成果,从村庄社会结构差异的视角论述其对中国乡村社会全貌的认识。华南地区村庄的农民多聚族而居,宗族意识较浓,一致行动能力较强,是一种团结型村庄;华北地区的村庄多存在若干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彼此竞争的小亲族,而不同小亲族之间的合纵连横是影响村庄社会秩序的基本力量,是一种分裂型村庄;长江流域的村庄,普遍缺乏超越家庭的农民行动单位,原子化程度很高,属于分散型村庄。全国各地的村庄基本可以归至上述三种类型,从而形成南北中国的理想图景(贺雪峰,2018)。南北中国的划分,打破了学界主要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将中国划分为东西或东中西的分析传统,丰富了学界对中国社会区域差异的认识。沿着南北中国的划分,有学者从农民自杀机理方面呈现该理论在实践中的魅力(刘燕舞,2014)。
笔者认为,类型与类型比较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贡献:一是引入异质性视角,关注建构不同类型的村落社区、开展社区比较研究、在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形态上的价值;二是将社区作为类型建构的原型,进而可以将“扩大的社区”也纳入类型建构的研究视野中,为挖掘华南地区宗族、四川盆地基层市场和关中平原庙与庙会等区域社会类型研究的整体价值提供新视角;三是为遴选确定能够统摄其他变量的关键变量(如农民行动单位),从“一主多次”的维度构建和理解各个区域的社会类型,进而为描绘中国社会总体形态提供新思路。但是,类型与类型比较研究仍有不足:其一,社区与区域社会的类型是否能够穷尽?其二,随着中国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同社区与区域社会间的差异程度逐步缩小,这种取主要变量以统摄其他变量的分析方法如何凸显应用价值?
个案中的社会与社会中的个案:回归案例研究
如上所述,区域社会是“扩大了的社区”,类型的建构基础是村落社区或区域社会。因此,区域研究和类型研究的本质均是社区研究或“扩大了的社区”研究。弗里德曼认为费孝通的社区研究试图描绘中国社会总体图景是犯了“最典型的人类学谬误”,即便是不同社区的比较研究,也只是堆积地方社区的样本,不能增进对中国社会的理解(Maurice Freedman,1979)。事实上,这一批判同样适用弗氏开展的宗族网络研究。宗族分析范式适用于华南地区,却并不适用于四川盆地、关中平原和长江流域等区域。归根结底,社区、区域和类型研究的本质是个案研究。因此,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必须正视个案在认识中国社会中的代表性问题。
个案是否能够认识作为整体的社会,或者说“个案中的社会”作为一个命题能否成立?支持者认为,社区作为更大的社会体系的局部,不仅有整体的“形”,而且还在自身的形成中融入了整体的“质”,所以考察局部就意味着考察整体(王铭铭,2016)。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人工克隆技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给社会学研究带来了启发。1996年,克隆绵羊“多莉”的诞生,意味着一个普通的体细胞包含着一头羊的全部遗传信息。如果将克隆技术套用到社会科学领域,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单元就包含整体的全部构成信息。为此,石英(2018)提出用社会全息论阐释其中的社会机制:既然个案包含社会中的全部构成信息,通过个案研究就能认识整个社会。当然,虽然一个体细胞可以克隆出羊,但是克隆羊只具有羊的基本特征,羊与羊之间仍有差异。因此,社会全息论视野下的个案研究让学者有机会勾勒社会的基本架构。从本体论的角度讲,个案中包含社会的基本架构。而从认识论的视角讲,“个案中的社会”研究的价值取决于研究者能否用科学归纳的方法认识或接近认识社会的基本架构。
然而,从个案中直接认识社会具有难度。人类学采取的研究策略是将调查研究的时间拉长到1年以上,通过浸泡在经验中以长周期的观察认识社会。社会学中的类型研究,则采用多案例比较分析的研究进路,通过对多个社区或区域社会的比较研究,逐步归纳作为整体的社会的基本架构。在这个方面,华中乡土派提出的饱和经验法具有实际操作价值。华中乡土派主张研究者在正式开启学术研究前,应有8~10个省,每省1~2个村,每村不低于15天的驻村调研经历。在驻村调研期间,研究者应关注村庄作为社会的全息特征,需对村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情况进行整体调研。研究者在调研归来后,均需撰写村治模式。村治模式是对村庄人民生活和村庄治理逻辑的各个主要侧面及不同侧面相互逻辑关系的全面刻画。首先,研究者通过在村庄内部提问题并在村庄内部回答问题的方式,深入理解村民生活的自洽逻辑和村庄治理的内在机制。然后,研究者通过对多个地区村庄的全面比较研究,就会发现在中国乡村社会,不同区域农民行动单位不同,同样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实践过程、机制与效果方面有差异(贺雪峰,2020)。最终,研究者通过聚焦差异的比较研究,既可以深化对社会基本架构的一般认识,又可以认识中国乡村的细微结构差异,从中抽离影响不同区域农民生活和村庄治理的主要变量,从而以多个微型社会的研究建构对宏观社会的理解。
贺雪峰提出的农民行动单位的研究,即是在遵循上述村庄与区域社会比较研究思路的基础上,为团结型、分裂型和分散型三种村庄类型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由此,多案例比较研究为学界提供了一种认识中国社会的重要方法,实现了通过(多)个案看社会的目标。然而,通过多案例比较研究发现的理论是否具有解释力,还需要回到经验、回到新个案进行判断。该理论如果能够不断诠释新的个案,诠释新的经验现象,就说明其具有实践解释力。如上所述,村级负债的区域差异即可以用农民行动单位理论解释。再以农民自杀研究为例,南方区域的村庄是团结型社会,宗族的影响力较强,父权制特征明显,子代对亲代以及妻子对丈夫都表现出依附性特征,导致农村青年人尤其是青年女性在家庭权力结构中处于劣势、成为自杀率偏高的群体;北方区域的村庄是分裂型社会,村庄内部小亲族之间高度竞争,中年人需要带领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过上不比别人差的“好日子”,导致不堪重负的中年人成为该区域自杀率偏高的群体;中部区域的村庄是分散型社会,缺少超越家庭的血缘连接纽带,人际关系包括亲代与子代关系的理性化程度普遍较高。由于子代经济获取能力高于亲代,子代相比亲代在家庭权力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导致该区域的农村老年人更易选择自杀行为(刘燕舞,2014)。由此,以农民行动单位为基础的区域社会研究,提供了一个认识中国乡村社会总体图景的理论视角。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且区域间差异明显的大国,这既是学界的共识,又是人们普遍接受的常识。社区研究和“扩大了的社区”研究,符合社会全息论的理论主张,能够以小见大、以局部看整体,帮助认识社会的基本架构。因此,从理论逻辑上讲,经过不同社区或区域社会的比较研究,从一定数量的个案中归纳社会的基本架构,找到主要变量,就可以统合对社会的整体理解,实现“个案中的社会”的研究目标。进而,如果能够运用建构的“社会”的基本架构认识每个新个体,验证“社会中的个案”成立,就意味着这样的研究路径是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可行方式。但是,正如人口克隆技术,由A的体细胞克隆出来的A+虽然具有与B和C一样作为同一个物种的基本特征,但是A+却不可能在样貌特征和性格特点等方面与B和C相同,甚至与A也会具有差异。所以,经“个案中的社会”研究到“社会中的个案”研究,实现的目标是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基本架构,而不是血肉丰满的整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研究可以回答代表性问题。显然,要通过这样的路径实现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目标,需要依靠学术共同体的长期合作与持续努力。
调查研究与理论创新:超越案例研究
以费孝通的江村为代表的社区研究和以弗里德曼的华南地区宗族网络为代表的区域社会研究均是个案研究,但是个案研究并非都是社区或区域社会研究。上述的个案研究将社区和区域社会视为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成部分,其学术旨趣是通过微型社会研究实现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目标,从而使个案获得超越案例本身的价值。但是,个案研究还可以直接与理论研究关联起来,通过个案进行理论的启发、检验或建构,为从理论上认识乡村中国提供另外一条研究进路。格尔茨(1999)认为,个案研究可以超越“从小地方捕捉大世界”的认识前提,通过“深描”个案所蕴藏的特有形态,对个案进行分析与概括,以加深对理论的反思性理解,进而形成新的理论认识。在“以微见宏”目标导向下的社区和区域社会研究中,个案的代表性受到质疑,但是,理论导向下研究的个案不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宏观社会的微观缩影,而是主要作为一个分析对象。个案研究是质性研究,而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案例不具备统计学意义上的样本属性。个案研究要求个案具备典型性,通过个案研究寻找典型性,进行扩大化推理,从中提炼具有更广解释力的一般性理论(王宁,2002)、或修正和扩大“普遍规则”的边界(李培林,2019)。这使个案研究得以走出“个案”,成为“扩展个案”研究,从而走向宏大场景,达到扩展个案法进行理论重构的研究目的(卢晖临、李雪,2007)。
从典型案例出发的个案研究是一项为认识社会总体图景提供可能性解释的科学活动。渠敬东认为,个案研究可以综合运用人文地理志、制图术、人口志、历史编纂学、传记学、语词编纂学等各类民族志方法,以典型案例的“事件化”过程分析,激活原本蛰伏的各种社会因素,使社会建构得以在各要素的频繁互动中持续进行,从而展现社会存在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特征,厘清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逻辑链条,发现链条形成与发展中的主导性社会机制,最终通过结构化的方式呈现社会的总体图景(渠敬东,2019)。虽然“迈向社会全体的个案研究”所呈现的仍然不是完整的图景,但能使个案研究成为一种认识整体社会的可行途径。因而,该路径中个案研究的学术价值在于理论层面:基于个案发现的理论,进行扩大化推理越成功,该研究的科学性越强。
理论导向下的案例研究主要为专题研究,旨在通过对某一专业领域典型案例的“过程—事件分析和结构—制度分析”发现案例背后潜藏的理论。案例研究的目标,不是深描案例呈现的故事,而是产出知识。案例分析,需要遵循认识活动共享的一般逻辑和原则,挖掘表面背后的本质关联,并与一般性知识建立联系,使具体的案例可以和现有知识形成对照,推进知识更新,并在相关知识体系中获得累进性位置(张静,2018)。个案研究的知识产出,既可以是“突发式”的,也可以是“累进式”的,但产出的知识都是一种“情境性理论”(王富伟,2012),其价值体现在所产出知识能否嵌入相关研究的学术传承脉络以及嵌入的程度。因此,案例研究,需要在与前人提出的理论进行对话、辩论、再阐释的基础上,深化人们对相关实践的认识,凝练内涵更丰富、经验阐释能力更强的新理论。
然而,在当下中国,西方理论仍是指导案例研究的主要理论。西方理论是基于西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过分析与概括提炼出的“地方性知识”。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持何种态度认识西方理论在中国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中的“指导地位”,是研究者无法回避的问题。受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价值中立思想影响,学者们从事社会学研究需要将价值中立作为最基本的方法论准则,在研究中保持中立态度。但是,要真正在研究中做到价值中立实非易事。周黎安(2019)认为,在中国问题的研究中,西方理论的功能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作为分析基准,通过对比中国现象与该基准的差异,从中发现中国的特色;二是作为预测基准,通过将西方理论中蕴含的发展指向套用于中国实践,分析认为中国发展最终也将走向这个基准所预测的方向;三是作为价值基准,将西方基准所描述的状态视为理想状态,然后根据这个基准反观中国实践,认为任何与其产生的偏离都是需要纠正的问题。从中可见,如果将西方理论作为预测基准和价值基准,就会使研究带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价值指向,忽视中国经验具有的独特理论价值,使理论与经验失去对话的可能,不利于通过调查研究真正地认识中国社会。即便将西方理论作为分析基准,也会使西方理论导向下的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受到质疑。作为中国学者,如果将西方理论视作“地方性知识”,以其为基准分析中国实践,就不能满足于从比较分析中发现中国的特色或用中国经验证实和证伪西方理论,而应该有基于中国发展实践提出更高层次理论的追求目标。
面对急剧变迁的世界,任何理论都难以成为真理,社会科学研究不能依赖从理论到假设、再到经验证据、最终返回到理论的常规研究进路。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更不能以西方理论作为基准展开逻辑论证,而应该扎根田野,从实践出发,通过案例和多案例比较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其中,学界在长期研究中形成的以下两个调查研究传统值得重视:一是“经验—理论比较与重构—经验”的循环研究传统。黄宗智(2020)认为,应将现有的理论当作问题,从经验证据出发,根据精准的经验研究,对现有不同流派的理论进行取舍、对话、改造和推进,提出更符合经验实际的概括(新理论),再返回到经验和实践世界中检验。同时,他提出要打破西方中心主义认识论的屏障,继承中华文明的核心道德观,通过与西方启蒙时期形成的“实用理性”和“绝对命令”等黄金规则进行对比,寻找双方的共同性,以此为指引建立一个新型的话语体系,以具有前瞻性的实践社会科学研究推动中国建立有自主性的社会科学。因此,理论导向下的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既要回应理论研究的价值问题,又要处理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正如费孝通将其一生学术研究的基本追求定位为“志在富民”一样,社会学人不管是从事狭义的案例或多案例比较研究,还是从事广义的经验研究,都应该沿着前辈学人开创的学术传统,积极以理论创新回应中国发展的时代关切,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由此,社会学调查研究才能基于中国实践,创造性地理解各种“地方性知识”,构建更富东西方文明包容性的理论。
近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正是在不断回应时代关切中持续推进理论创新,与时俱进地为革命和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二十世纪初,青年毛泽东就非常重视农村调查研究。1917年夏天,毛泽东以游学的方式到湖南长沙、安化等五县农村开展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从1925年到1927年,他先后基于农村社会调查经验撰写《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专题报告。在这些报告中,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为革命找到了符合中国实际和现实需要的指导理论。后来,毛泽东在《关于农村调查》中提道,他虽然是从书本中了解到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但是从书本中只取了“阶级斗争”四个字,而其对中国乡村阶级斗争问题的认识则来自农村调查实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1982)。毛泽东指出,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而组织农民的关键是组织自耕农、半自耕农、半益农、贫农、雇农和手工业工人。他认为要将农民从地主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四条绳索的束缚中解救出来,使农民成为中国革命可以依靠的力量。在随后的革命道路中,毛泽东坚持反对本本主义,从实践出发,不断开展调查研究,持续丰富党的阶级认识和农民理论,最终带领中国人民以农民革命的方式赢得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建设实践,基本上沿用革命时期形成的阶级理论和分类治理理论作指导。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1世纪初期,随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党的农村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富人治村现象日益增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成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送福利下乡、改善与贫弱农民关系的核心举措,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从中可见,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关于农民问题的理论认识不断深化。
二是“经验—理论提炼与创新—经验”的循环研究传统。中国农村社会学在长期发展中还形成了从经验出发,到理论提炼与理论创新,再到经验中循环往返论证的研究传统。该传统的研究成果首推《江村经济》。费孝通(2006a)在这本书中,没有用一个成熟的理论统领全书,而是基于人类学的经验观察提出了诸多理论创新点。比如,他打破当时农村研究主要关注种植业的理论认识,提出了农村经济是由种植业和手工业共同组成的新观点。由此开始,他在后续的中国绅士研究中,提出了农民家计模式理论:农民的家庭收入既包括种植业的收入,又包括手工业的收入。资本主义国家转嫁经济危机,将过剩的工业品向中国市场倾销,严重打击了中国乡村手工业,使农民家庭失去手工业收入而走向破产(费孝通,2006c)。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社队企业转型,乡镇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农民居家就能够获得一份非农就业收入。正是因此,费孝通非常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家庭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迁。到2015年,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农业经营性收入。由此可见,家计模式理论具有跨时代的解释力,中国革命和发展的实践没有使农民家庭完全依靠农业或依靠工业。农民家庭依靠亦工亦农双份收入的兼业模式,既支撑着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又支撑着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从而打破了西方理论对农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认识。
上述两种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的传统能及时总结新的生动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二者相同的地方,一是以“改造中国”为“认识中国”的目标,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二是将实践放在理论创新的首位,重视中国人民生活实践的价值,从实践中提炼理论,使理论更契合中国实际、富有中国特色;三是不迷信理论,能够洞悉知识的生产逻辑,在经验与理论的循环往复中发展理论,使理论能够与时俱进地回应时代关切。二者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前者是革命派的思维,始终明确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服务;后者是改良派的思维,要求立足中国持续发展的丰富实践,创造性地提出并不断传承、发展和完善相关理论,为推动城乡社会有序发展服务。
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在理想与现实的穿梭中迎来时代机遇
近代以来,中国逐渐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诸方面受到严重冲击,陷入总体性危机的泥潭。作为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国家,“中国乡村向何处去”关系着中国的出路和发展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深入农村开展乡村建设运动,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行动研究发现:西方文化的输入、国内兴起的维新革命和民族自救运动都在破坏乡村,只有“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的礼俗”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梁漱溟,2011);以费孝通为代表的学院派,通过持续开展农村社会学调查,不断总结提炼新理论,分析认为:只有在发展家庭工业的同时,推动以农民合作为基础的乡土工业发展,才能推动中国经济复兴(费孝通,2006b);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则从农村调查中汲取资源,研究提出:中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土地问题。从中可见,当时的知识分子开展农村社会调查,认识乡村中国,不仅是为了讨论乡村的发展问题,还是为了探讨中国的未来。乡村建设派提出的诸多观点对21世纪以来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践有启发,学院派的研究推动了中国社会学本土化的发展,而在“救亡图存压倒一切”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毛泽东等人的农村调查研究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社会学学科的恢复发展,费孝通等一批知识分子重新深入农村,开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和农民家计模式等研究,为改革开放后的乡村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到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开始与国际接轨,开启了学术规范化改革的新时期。随着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批量输入,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中经验与实践的重要性逐渐让位于理论。于是,以西方理论为基准,分析中国经验、预测中国未来、批判中国现实的研究开始占据主导位置。当然,在这一时期,社会学人在认识乡村中国的道路上依然取得了不少成果,推动着农村社会学的发展。但是,整体来看,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一样,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未能为中国乡村发展提供一套成熟的理论解释框架,对中国发展经验的诠释力有限。这反映出学界在西方理论的冲击和学科规范化发展的压力下,缺乏学术自信和文化自觉意识,将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的发现置于西方理论框架下进行思考,关注中国经验“证实”抑或“证伪”了什么,而非从调查经验出发,从知识生产的角度,致力于发现经验的理论价值。
新时代呼唤中国社会科学快速发展。如何讲好中国故事,诠释中国经验,变“理论输入”为“理论输出”,提升国家软实力,是社会学人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也是推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机遇。近些年,有关社会学本土化发展问题的讨论日益增多,反映出社会学人的学术自觉和学术自信意识正在增强。农村社会学需要回到本土化发展的初衷,立足中国实践,持续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做中国本位的经验研究,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就当前的形势来讲,一是广义的社区研究和社区比较研究进入新时代。广义的社区研究旨在以局部社会研究达到认识中国社会总体图景的目的。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村落社区和区域社会在发生质的变迁:一方面国家政权建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推进,使权力、市场和技术等现代性因素渗透进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并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形塑他们的日常行为逻辑。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在村庄中就可以满足最基本的消费需求,这消解着施坚雅基层市场共同体理论的解释力;随着社会主义新文化传统的形成和国家权力对宗族、庙会等旧有社会组织的规训,宗族网络和庙会活动对人们的影响力在下降,这使已有的相关理论逐渐失去对现实社会的诠释力。另一方面,村落社区和区域社会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重要性持续下降,社会交往方式和人际关联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家庭权力结构和代际伦理秩序不断调整,乡村社会性质正在发生质变。由此,村落社区和区域社会的趋同性特征处于不断加强之中,“一主多次”的分析思路将在未来遭遇挑战。同时,从认识历史和当下中国的角度来讲,村落社区和区域社会的研究材料日益丰富。这为通过比较研究,抽象一般性框架,构建更具包容性的理论,认识巨变中的中国社会创造了新机遇。
二是理论导向下的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需要持续回应中国发展的时代关切。时代课题是理论创新的原动力。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正在与世界发达国家同步进入技术革命与人类社会变迁的新时代,而中国乡村已进入“后乡土社会”(陆益龙,2017)的发展阶段。当前,农村社会学调查研究要不忘初心,将认识乡村中国,改造乡村中国,推进社会学本土化发展作为历史使命:一方面承继“经验—理论比较与重构—经验”的循环研究传统,从实践出发,关注中国乡村经验与西方现有理论之间的悖论,不断重构与发展理论,推进知识的累积和理论内涵的扩容,为构建更具包容性和普遍性的社会学理论贡献中国智慧;另一方面继续坚持“经验—理论提炼与创新—经验”的循环研究传统,立足中国实践,进行分析与概括,不断提出新的理论议题,凝练新的理论框架,形成基于实践的本土化理论。随着中国在全球化体系中的位置进一步从边缘向中心转变,这些看似“地方性知识”的理论,就会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不同的语言文本向外输出,获得深远的学术影响。
*本文原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21年第3期
转自:“社会学苑”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