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事宜的通知
2023/5/31 18:14:09 阅读:40 发布者:
各位考生:
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6月2日至4日进行,含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下载
2023年5月31日开放准考证下载,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初试;若准考证打印不了,请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生凭借《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校(所有开放的校门均可进入,建议从1号门或6号门进校)。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初试安排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进行,考场详见《准考证》;复试在招生学院进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如下:
英语:2023年6月2日晚上18:00-21:00;
业务课一:2023年6月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2023年6月3日下午2:00-5:00;
复试:2023年6月4日整天。
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
三、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公布
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预计于2023年6月3日晚上20:00后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四、考试须知
(一)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附件2)以及《考场规则》(附件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出校园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未能提供准考证或有效证件的考生将不能参考,责任自负。
(三)考生可在6月2日下午16:00前进校熟悉考场位置,请考生提前规划好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10997
联系地址: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15办公室
转自:“问津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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