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哪一个政府部门能够象城管这样,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热议和关注,甚至不管怎样努力,都躲不开大多数国人的冷嘲和怒骂,都得在大多数国人的冷眼甚至仇视中工作——这倒是与“习惯在阴影中战斗”有异曲同工之妙,很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英雄末路的悲壮气味,绝对称得上是一个传奇。
倒也真的不怨国人,某些城管的执法实在是不敢恭维,尤其是暴打小贩的武功、粗暴执法的气焰、铁石冷血的心肠,中饱私囊的卑劣,都让人叹为观止,切齿痛恨,无语可言。网上曾有调侃说,若发生战争,我们承诺不首先使用城管。由此,城管的勇猛当可见一斑——与核弹并列,位居生化武器之前。美国的生化危机拍了一集又一集,而且至目前好象还没有完结的意思,国人一直以为,国内之所以拍不出如此精彩的电影,主要原因是导演们缺乏创新思维——那种天马行空式想象力不够的缘故。其实真的是冤枉好人了:我想,根本原因或在于国外没有中国这样的城管罢——别说生化危机,就是核弹危机,也可以PK一下,甚至都用不着动用其它的力量,甚至都用不着动用先进的武器,甚至都用不着军事方面的天才来领导指挥,单凭一已之力,赤手空拳或者用一小小称砣、铁锤,就可以毕其功于一役。
当然,以上所言,很多都是玩笑话,还请不要过于当真为是!塔西佗说,一旦煽起公愤,他的举措无论好坏都要受到攻击。这句话很适用于城管:无论是成立武装部还是执法外包,无论是眼神执法还是微笑执法,无论是你下跪我也下跪,虽然都是在尝试着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却依然无法取得世人的谅解,依然不能逃脱世人的怒骂和冷眼,甚至想听一句公道话也不能得——小贩操刀人皆称许,城管执法众人提砖,这样的例子可是不少。假如就要不要城管的问题搞个全民公决,我估计投取消票的突破99%应是很有把握的——或许有人会说,至少不是还有1%么?当然会有,那些不是城管,就是城管家属或亲朋好友。
但这是不对的!首先一点,运用诛连的手段,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肯定不是负责任的态度。社会中的哪个行业不会有几个渣子和败类,何独城管一家使然?以个别代替一般,未免失之偏颇!所以,还是想说句很多人都不喜欢听的话:城管之所以现在落得人人侧目、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的地步,除却一只老鼠坏了一锅好汤原因外,大概还有其它不为人所理解之处罢(提前声明,绝对没有想为打人者、粗暴执法者、缺乏教养者辩护的意思,对于那种人,我也是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推定!譬如人身上的器官,各有各的功用,用牙咬东西,用鼻子呼吸,用耳朵听声音,等等,个个地位重要、缺一不可,但因平时运转良好、没添什么乱子之故,甚至都没有谁能够时时感受到它们的存在,更不会在意这些器官平时是如何辛勤工作的。到了感觉到其用处和珍贵时,却是出现故障、发生病变、让人难受的时候。而且,为了让其恢复正常,人们多是不惜人力物力财力来看医生甚至求菩萨跳大仙的。至于他人为病痛折磨,由于没有切肤之痛的缘故,即使关心,也是因为同情心,或许会为其介绍个医生土方,断不会真的感同身受,假如被其传染上,即使嘴上不说,肚皮里大约也会打官司的。城管于人们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平时太平无事,自然是漠不关心,大家都在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城管们的服务,待到城管中出现个别败类时,出于同情心和正义感,同时也为着自己将来着想,自然是一边倒的为弱者鸣不平。等到了涉及自身利益却无力解决时,又盼望有人能够出面来维持秩序和主持公道正义——一如求医治病。
譬如某临街居民楼,因楼下露天饮食摊点开张,油烟使人不敢开窗,噪音让人深夜难眠,垃圾遍布、污水横流,菜香与恶臭混杂、声波与光波齐至,于住在楼内的人们来说,此时所思所想,恐不是忧思摊主生存不易、吃者欢聚不易,大半会改成愤慨和痛恨了。易位而处,立场变化如此之大,却在意料之中。如何解决,是卖掉房子、另选佳地,取惹不起躲得起之法呢?还是赤膊上阵、挽袖动武或者讲道理让其主动搬离呢?现在的国人普遍似乎还不是特别富,房价也还是很高,选择前者估计应该很难罢!后者,讲道理别人也未必会听,或者吵架过后更变本加利也说不定,动武呢,则不但驱逐不成,或许还会挨顿揍、还会破点财、甚至被警察抓,均于事无补。如果不想烟熏火燎噪声干扰窝囊到死,也只有寄希望于法律法规,请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了。而且,此时的清理,即使有城管人员使出暴打小贩的武功,即便是推土机和铲车等重装备齐动、称砣和切糕等大威力武器共舞,怕是也难以打动业主们的恻隐之心,甚至清理之后拍手称快、放几挂鞭炮庆祝胜利、送上牌匾锦旗上书“为民做主”以示感激之情也是极有可能的。
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以现时存在的城管来说,即使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依然在现代城市发展进程中充当着不可取代的脚色、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政府管理城市的一个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严格执法以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当是不错的,否则,要此部门何用?一些弱势群体不依靠政府救助,靠自己艰辛劳动养活家人,确实值得赞扬和鼓励,但绝对不是恣意占道、乱丢垃圾的资本,否则,要法律规定何用?韩非子说,“释法术而以心理,尧舜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忘善度,奚仲不能成一轮”,道理显而易见: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较之弱者无端被打受辱,后果还会严重的多,至少现在受辱弱者还能申诉,施暴者还能被严惩,而整个社会一旦陷入无序状态,哪里还会有弱者的活路——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不用多说了罢。
倘使这个社会没有城管会怎么样?我想,可能也不会怎么样,虽然社会分工越细,服务就会愈到位,单就城市管理来说,大不了就是我们居住的环境较之现在或许要差一点,人们之间可能产生的争执或许会多一点,其它的什么方面多一点或少一点,仅此而已,没什么大不了,至少地球不会因此毁灭,地球人不会因此绝种,也绝对不会发生城管暴打小商贩这类令人发指的事情。而且,上面所说的事情一样有人问、有人管,毕竟我们还在纳着税、能讲话不是么?但有城管之实而无城管之名者,就不是城管了么?
如果每个城市的城管部门,都能够更加严格的注重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素质提升、更加彻底的消除掉自身一些陋习和毒瘤呢?我想,效果应该可以预见。一个好消息是,他们正在积极做着这样的工作,这实在是应该庆幸和被支持的!但也应该警惕一点:没有正视问题的勇气、严格执法的决心以及妥善解决人们对立情绪的有效手段,无论怎么努力,翻身的日子估计都还很远,在“阴影里战斗”的道路估计都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