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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航、齐顾波 | 迈向全过程共享发展:中国减贫的历史演进与共同富裕展望

2022/10/31 16:46:19  阅读:347 发布者:

迈向全过程共享发展:

中国减贫的历史演进与共同富裕展望

作者简介

航,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齐顾波,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导、教授 北京市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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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22(06):37-46.CSSCI来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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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2020年后吉林省应对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研究”(编号:JL2020-003);“中国农业大学2115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编号:TP181121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

经济增长是减少贫困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经济增长减贫的关键机制在于共享发展。基于共享发展视角,发展中国家陷入“贫困化增长”的实质是发展难以共享。更进一步,通过对中国减贫历程的梳理发现,摆脱贫困不能局限于共享发展的某个环节,而应以系统性思维谋划全过程共享发展。中国减贫的共享发展逻辑在于:为何共享(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谁来共享(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什么(机会、过程、成果)、如何共享(有效的制度和政策供给)。在新时期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可在全过程共享发展的思路下,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关键词

涓滴理论;贫困化增长;共享发展;共同富裕

01

问题的提出

社科学人

20212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到:“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1]创造了人类摆脱贫困历史的奇迹。在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之后,如何认识和评价中国摆脱贫困的历史,进而在第二个百年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学术界亟待关注的理论研究热点问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在发展中成功消除绝对贫困的典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穷二白的农业国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国,社会生产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纵览中国发展进程,经济增长与减贫呈现出很强的相关性:当经济停滞不前时,减贫就会陷入泥潭;当经济持续增长时,减贫就会取得较大进展,特别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保持了四十余年的连续增长,实现了高速发展与大规模减贫同步、经济转型与消除绝对贫困同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2]纵览全球发展史,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转型也为经济增长减贫提供了经验佐证。但从国际减贫视角看,经济增长减贫并没有得到某些国家经验数据的支持。有的国家虽按历史标准已实现相当高的经济增长,但却未能转化为富有成效的减贫结果,国民生活水平改善乏力甚至恶化,产生了“贫困化增长”悖论。显然,经济增长并非祛除贫困顽疾的灵丹妙药。

事实上,经济增长仅是减贫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归根究柢,经济增长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发展,减贫是贫困人口微观层面的发展,经济增长若想实现有效减贫,必然要通过中间环节将宏观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的微观生计相衔接。而共享发展无疑提供了一种有利于贫困人口分享经济增长的机制,它注重解决的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因此可以成为从经济增长到有效减贫的合理化中介。在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共享发展程度越高,贫困人口就越能从中获取更大的福利份额,进而摆脱贫困的枷锁。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共享发展视角出发,从“贫困化增长”问题着眼,力图从中国摆脱贫困的历史中提炼出系统性、机制化、理论化的减贫经验,以期为推动国际减贫和中国共同富裕提供有益参考。

02

经济增长减贫的共享发展维度

社科学人

针对经济增长减贫有效性的探讨,经历了“涓滴增长”、“益贫式增长”、“包容性增长”三个时期。

一是“涓滴增长”。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相信依靠经济增长足以使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涓滴增长”指出,经济增长能通过涓滴机制自上而下惠及贫困人口,他们的福利水平将伴随经济增长水涨船高。不过,“涓滴增长”也意味着穷人只能间接从增长中获益,并不能实现超越其他群体的收入增长,社会达尔文主义下的不平等将削弱经济增长的减贫效率甚至加剧贫困。二是“益贫式增长”。20世纪90年代末,“益贫式增长”的提出,标志着对“涓滴增长”的重大背离。它强调社会成员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指出以不平等加剧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并无益于减贫。只有当穷人的收入增速超过非穷人时,经济增长才具有减贫功效,故主张实施积极的再分配来增加穷人收入和减少不平等。但也有学者提出了异议,认为再分配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也不能彻底扭转群体、阶层、城乡和地区间加重的不平等态势,还会给低收入国家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3]三是“包容性增长”。进入新世纪,发展机构开始将讨论的重点转向“包容性增长”。鉴于“涓滴增长”和“益贫式增长”均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因而“包容性增长”更强调社会成员对发展机会和过程的共享,即通过经济活动的平等参与和生产性就业,为社会成员就业和收入增长创造条件,消除种族、种姓、信仰、地域、性别、年龄、出身或其他方面的系统性歧视,减少税收、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等再分配工具的使用。

“涓滴增长”相信依靠经济增长就能消除贫困,到“益贫式增长”强调发展成果共享,再到“包容性增长”呼吁发展机会和过程共享,人类对经济增长减贫的认识伴随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共享发展的维度也更加清晰。事实上,共享是一种“全面的共享”,它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还包括机会、过程的共享。其中,共享发展机会是前提,共享发展过程是核心,共享发展成果是底线,并对应解决发展前、发展中和发展后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看待共享发展的三个分析维度:

(一)共享发展机会

共享发展机会重点关注收入初次分配的潜力,指出应在事前更平等地分配权利和机会,降低事后大规模再分配干预的必要性。由于社会成员把握发展机会的能力参差不齐,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积极承担责任,消除贫困产生的条件和机制,切断贫困产生的链条。[4]一要确保生产性资产初始分配公平。拥有生产资料是实现不饥不寒的基本物质条件,发展机会共享要求增加弱势群体的资产持有量,使其较少遭受食利者阶层的盘剥。同时,拥有资产保障也让人们在职业选择时有了更平等的话语权和选择的余地,缓解了社会就业不平等。二要确保居民空间发展机会平等。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流动性差异大、资源结构失衡条件下,单一资源追逐利益的流动方式既不能导致全局的资源配置效率,更不能缓解区域性贫困。[5]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和欠发达地区流动,打破阻碍贫困人口分享经济增长的空间隔阂。三要确保居民人力资本发展机会平等。教育不足和健康不佳是贫困人口难以形成人力资本的重要原因,故需强化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和普惠共享,提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可行能力。

(二)共享发展过程

共享发展过程注重人们参与经济活动、创造劳动价值并获取要素收入的可能性,而实现这一目标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创造生产性就业。生产性就业是让劳动者及其家庭顺利摆脱贫困的就业。一方面,当生产性就业发生在贫困人口集聚的部门时,就能为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在一个以农村人口为主、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若想实现大规模减贫,首先需要发展农业。[6]由于农业增长的减贫功效是其他部门等量增长的2-3倍,故而农业在贫困人口脱贫方面的作用是最大的。[7]另一方面,当生产性就业使用贫困人口拥有的生产要素时,就能为其带来更好就业机会和收入。与掌握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中高收入群体不同,劳动是低收入群体拥有的主要生产要素。一般而言,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最强,减贫功效最大,而技术与资本密集产业的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弱,减贫效用较小。当然,技术进步和分工细化正在使简单劳动要素所有者成为初次分配中的弱势群体。若想缩小初次分配的收入差距,急需改造初级劳动要素,提升劳动要素的质量,[8]这要求在发展机会共享阶段就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为劳动力向生产率更高、要素回报更丰厚的部门转移创造条件。

(三)共享发展成果

共享发展成果强调再分配调节机制功能的发挥。基于自愿、平等、互惠市场交换的社会初次分配差距,是不同社会成员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别。为了不使这种差别伤害平等基本自由权利本身,就必须使分配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限度内。[9]再分配是保障社会成员经济安全和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机制。一方面,并非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在发展机会和过程的共享中摆脱贫困,其或因丧失劳动能力丢掉生计来源,或因遭受生计风险堕入贫困陷阱,或因收入微薄难以维持基本生存,故而很有必要通过再分配调节手段使之免于困苦。另一方面,社会福利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国民收入多寡,还取决于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在收入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况下,若将富裕人口的部分盈余分配给贫困人口,那么贫困人口获得的效用就将大于富裕人口损失的效用,从而有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具体而言,发展成果共享要求政府综合运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手段,推动国民收入和财富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移,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缩小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使分配结果更有利于维持社会生态平衡与增进民生福祉。

03

“贫困化增长”的实质是发展难以共享

社科学人

经济增长常被人类社会寄以摆脱贫困的厚望。不过有些发展中国家在增长中并未处理好发展与共享的关系,在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共享上供给不足,以致经济增长的福利未能浸润全体社会成员。

(一)发展机会难共享:可行能力被剥夺

发展机会难共享,意味着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被剥夺。一是生产性资产初始分配不平等。高度集中和不平等的资产所有权模式会严重抵消经济增长的减贫效应。在农业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但在土地分配高度不均时,农民对于靠农业增长来改善生计是不抱任何希望的。租种土地谋生的农民将不得不向地主让渡相当高比例的产出(有时高达80%),或为地主提供无报酬的季节性劳动以维持土地租用资格。[10]相反,一些东亚发展型国家则通过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产生了良好减贫绩效。二是空间发展机会不平等。相较于乡村和落后地区,城市和发达地区往往拥有更好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而远离发展机会的乡村和落后地区则日益沦为居民收入的洼地。在空间发展机会不平等格局下,经济增长也存在减贫效果的空间分异。比如,许多国家的经济增长在落后地区并未产生良好减贫效果,同样城市的增长也并未能使广大乡村受益。三是人力资本发展机会不平等。一方面,贫困家庭通常对子女辍学采取默许、放任、支持甚至强制的态度,大量学龄人口因过早进入劳动市场,丧失了接受高水平教育和获取高质量就业的机会,人力资本投资不足抑制了穷人参与经济增长的广度与深度。另一方面,由于教育、医疗资源主要布局在城市和发达地区,且优先供给城市高收入群体,穷人在获取基本公共服务上面临身份歧视和地理隔离,在资源供给不平衡的格局下很难持续积累人力资本。

(二)发展过程难共享:生产性就业不足

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对于摆脱贫困至关重要。不过,有些地区(如非洲)的农业产量增长主要归功于种植面积扩大,而非来源于农业生产力提升。一方面,农业部门的衰落,意味着农民就业机会和收入的减少。另一方面,农业日益凋零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供应更加依赖进口,贫困人口则由于弱势的社会经济地位,在获取食物和营养方面权能不足,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口粮安全都无法保证。农业发展政策不当带来的农业凋零、农村衰败、农民贫穷,刺激了农民离开农村从事非农就业的动机,但这种人口迁移并非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有序流动,而是因为无法维持基本生存引发的被动迁移。根据传统经济学理论,人口从低生产率的农业转移到高生产率的工业部门,意味着更好的就业和收入前景。但事实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人口并未如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的行业,反而沦落到低生产率的非正规部门,就业不足和收入低下是这些国家贫困率高企的症结所在。转移就业低效的原因在于:首先,城市化超前但工业化落后,那些能大量吸纳劳动力的现代工业部门并未获得重视和发展,只有少数人能实现生产性就业,大部分人则沦为非正规就业者。其次,超越经济发展阶段过早地去工业化,以致于工业部门萎缩,制造业比重下降,社会消化劳动力的能力被严重削弱。由于现有经济结构提供就业的能力有限,这意味着即使人口从农业部门转移出去,也很难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和显著改善不平等。

(三)发展成果难共享:再分配调节失灵

发达国家之所以比发展中国家表现出更平等的收入分配,主要在于能凭借高效的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将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分配给低收入者。[11]然而,这种再分配机制在某些治理能力薄弱的国家面临失灵。其一,精英利益集团攫取发展果实。在很多前殖民地国家,社会的不平等在独立后依然存在,掌权的精英普遍接受西方教育、来自现代产业部门、生活在都市,与那些在农村的民众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存在巨大距离。[12]在精英利益集团的垄断下,这些国家建立了一套将财富增长分配到少数群体手中的“汲取性制度”,这无益于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和分配格局改善。其二,福利分配政治化。在某些实行多党竞争的国家,权力精英们擅长利用福利分配,为其政治统治服务。公共福利往往优先承诺给那些相对富有、职业更加重要、有助于帮其胜选的城市人口,而那些分散的、缺少资源的底层人口则被排除在福利分配之外。[13]此外,掌握权力的精英也乐于为拥趸们施以荫泽,致使福利分配具有明显的区域或族群偏向色彩。其三,经济绑架政治。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福利分配通常取决于那些占有更高政治权重的“决定性选民”或“关键选民”,而非“中间选民”或“底层选民”。富人既能通过直接政治参与,又能通过间接培植代言人的方式干预分配,凭借强大的政治经济权力推行更有利于富人的税收和分配政策,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中等收入群体,使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失灵。

04

探寻中国减贫历程的共享发展线索

社科学人

   共享发展的线索贯穿中国摆脱贫困的始终。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共享发展之路并非径情直遂。基于共享发展视角,可将中国的减贫历程划分为机会共享、机会与过程共享、全过程共享为特征的三个时期。共享发展在这三个时期呈现出从单一向全面演进的态势,比较清晰地反映了中国脱贫的共享发展轨迹。

(一)以机会共享推进减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共享发展机会的线索主要体现在:

一是主权国家的独立自主性,这是共享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国通过暴力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根本上消除了剥削和压迫的制度基础,摆脱了依附和受制于他国的“主权负外部性”困局,为摆脱贫困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二是破除了生产资料占有不均引发的机会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的基本问题是农民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农村真正的问题是农民的饥饿问题。[14]因此,新生人民政权的首要任务是变革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性质,发挥土地作为最基本生产资料的民生保障功能。中国经由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土地寄生阶级,农民分配到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性资料,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在土改后,个体农民所有制与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并存,新富农的到处出现和贫农的困顿破产,正日益侵蚀革命的果实。故而,中国继续推进更彻底的土地制度革命,将农民土地所有制变革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最大程度革除剥削压迫和不劳而获的物质基础。相对公平的生产资料分配,决定了社会成员相对平等的关系和地位,也意味着经济增长的福利更能被公平分享。

但为巩固新生政权和开展工业化建设,社会成员在发展过程和成果的共享上权利受限。一方面,中国依托户籍制度,对农产品统销统购,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为工业化汲取剩余,形成了以军重工业为基础的国民经济体系。重工业虽在保卫国家安全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其作为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同时,由于政府几乎封闭了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致使农业劳动力很难在更广阔的范围参与经济进程。另一方面,城乡福利分配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和福利分层主义色彩。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政策体系基本上是一种以社会(职业)身份而不是以公民身份建构起来的碎片化社会政策体系。[15]在该体系下,城市主要通过政府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向党政机关人员、企业职工和市民提供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农村主要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向农民提供基本生存保障,[16]社会成员在共享发展成果上还不均衡和充分。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减贫是在生产力总体不发达的条件下进行的,尚属于相对低效的共享发展。

(二)以机会和过程共享推进减贫(改革开放初至20世纪末)

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曲折使党和国家深刻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这一时期是中国农村改革、工业化与城镇化驱动减贫的时期,共享发展的线索在于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机会共享、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过程共享。

在机会共享上,中国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的前提下,通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打破了以人民公社为名、为服务于城市工业化原始积累而构建的集体化体制。[17]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获得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解决了集体化时期“吃大锅饭”和按人头分配造成的激励不足问题,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得以实现超常规增长。同时,农村改革也瓦解了集体化时期自上而下的经济和行政控制,冲破了农村不能办工业、农民不能从事非农劳动和经营,农民不能进城赚钱谋生的制度障碍,[18]使农民在更广范围从事非农就业和多元生计成为可能。在过程共享上,一方面,乡镇企业开启了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农村在解放土地和劳动力要素的前提下,在“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发展乡镇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直接将农业要素用于工商业自主开发,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地化的非农就业,实现了要素增值和在地化的合理分配。[19]另一方面,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也为社会成员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东部沿海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形成了出口导向的制造业发展集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一人就业,全家脱贫”成为中国农村发展叙事中的典型图景。

中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社会成员参与经济增长打开制度和政策通道。同期,政府也开启了有计划的扶贫工作,相继启动“三西”专项扶贫计划、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通过瞄准贫困地区,实行开发式扶贫基本解决了群众的温饱问题,为新世纪推动贫富差别再平衡奠定了有利基础。但也应看到,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政府有意识地弱化自身的公共福利供给角色,不适当地从许多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撤退,以致形成了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20]另外,福利分配的城乡分割局面也并未从根本打破。例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在20世纪末首先得到确立,但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社保制度并未获得实质发展,主要依靠家庭内化社会保障成本,农民工也很难实质享有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基层,不合理的税费制度也使农民负担过重,以“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为标志“三农”问题开始成为国家治理的巨大挑战,因此亟需新发展理念与新发展方式的回应变革。

(三)以全过程共享消除绝对贫困(21世纪初至今)

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成就是显著的,但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愈益凸显。党的十六大指出:21世纪头20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迈入新世纪,中国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时期是中国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时期,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共享在此时期达到了较好平衡。

在机会共享上,首先,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满后,提出承包期再延长30年;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土地承包经营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其次,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促进空间发展公平正义。在区域层面,接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在城乡层面,坚持“城市支持乡村”和“多予少取放活”,实施了全面取消农业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一系列惠农行动。再次,持续推动教育医疗公平普惠。一方面,中国的义务教育率先在西部和农村取得突破,并于 2008年在全国普遍实现。另一方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让城乡居民得以公平享有医疗保险权益。

在过程共享上,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在四个五年规划期内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2亿2371万人。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总体跃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网络通信技术快速发展以及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推动了新经济业态孕育发展。新业态拓展了经济增长和减贫间的有机联系,为社会成员融入经济增长进程提供了新动能。以绿水青山、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依托的各种新业态(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电商经济、平台经济、网红经济)不断催生新的就业需求,为社会成员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在成果共享上,实行普遍福利和扶贫济困相结合。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更具普惠性。中国相继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以确立。新时代以来,政府加速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在增加农村居民保险补助的基础上,分别在2014年和2019年统一了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也在很多省市实现了一体化。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在面对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残疾、贫困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扶贫开发的对象更为精准。中国扶贫开始进入瞄准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阶段,扶贫方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意味着贫困人口更能从政府的帮扶行动中获益。经过五年脱贫攻坚战,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3416元增至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25.7%,收入增长明显快于非贫困群体,达到了益贫式增长的要求。

共享发展视角下中国的减贫历程如表1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社会成员得以相对公平地共享发展机会,但受制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和生产性就业不足,社会成员摆脱贫困的能动性被抑制。改革开放初至20世纪末,中国步入改革开放阶段,重新分配生产资料,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重新激发社会成员的能动性,贫困治理成效显著,但在空间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共享上供给不足,农民贫困和空间贫困凸显。21世纪初至今,发展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共享更加协调,尤其是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为社会成员织就了可靠的安全网,其能动性进一步得到激发。目前,中国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贫困治理的重点已经转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总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摆脱贫困的历史,也是国家不断通过发展机会、过程和成果共享的制度和政策安排,为社会成员打开发挥个体能动性的通道,激发其依靠劳动脱贫致富的历史,这是一个国家能动性和个体能动性共同发挥作用以摆脱贫困的历史过程。

1 共享发展视角下中国的减贫历程

05

中国摆脱贫困历史的共享发展逻辑

社科学人

基于共享发展视角,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也是一个共享发展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这为发展中国家减贫和中国共同富裕新实践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和思路。

(一)共享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共享发展明晰了发展为何共享,意即共享发展的目标。共享发展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具体而言:市场机制与公共政策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两种主要机制。由于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复杂性,单靠市场机制或公共政策往往不能有效实现社会正义,两者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补而非替代关系,因而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公共政策能有效促进社会正义的最优解与最大化。[21]一方面,市场机制实现社会正义的方式在于发展。发展能为国民福利改善提供物质基础与持续动力,任何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减贫构想皆会成为无本之木,最终归宿只能是普遍贫穷。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减贫成效并不显著,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这一时期的共享发展也是低水平的,社会成员差距较小但普遍不富裕。同样,对于大多数渴望摆脱贫困的国家而言,贫困问题在本质上仍是一个发展不充分问题,故需依靠市场机制带动经济增长,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公共政策实现社会正义的方式在于共享。市场不是万能的,也会有失灵的时候。公共政策的价值在于弥补市场失灵,缩小因市场配置资源造成的地区、城乡和人群间过大的发展差距,这在客观上要求社会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或出生于较不利社会地位的人们,按平等的方向补偿因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致力于最不利社会群体最大可能的福利改善。[22]

(二)共享发展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

中国共享发展明晰了发展谁来共享,意即共享发展的主体。共享发展是人人共享而非少数人享有,但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社会成员均能共享发展。有的因生产资料贫乏依附于寄生阶层:当农业增长发生在土地占有高度不均的国家,那些依附于地主的农民即使参与了增长,也很难分享发展红利。有的因经济增长不均衡而使发展权益受损:城市和发达地区会虹吸乡村和落后地区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损害居民平等发展的权利。有的因社会歧视和排斥难以融入发展进程:一些群体由于种族、种姓、民族、信仰、性别、出身、地域、职业等差异而被排除在发展之外。中国摆脱贫困亦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在实践中将成员逐步纳入发展全局的渐进过程。首先,中国经过民主革命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土地寄生阶层,将农民从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次,中国通过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平衡地区发展差距,通过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平衡城乡发展差距,通过脱贫攻坚和社会保障平衡居民发展差距,将那些远离经济增长中心、不同地域、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纳入发展全局。再次,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配同户籍、地域、职业等社会身份直接挂钩,具有明显的福利分层色彩。新世纪以来,中国努力打破福利分配的社会身份分野,从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出发,旨在构建一个以公民身份为识别对象的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保障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和自由。

(三)共享发展的客体是机会、过程和成果

中国共享发展明晰了发展共享什么,意即共享发展的客体。共享发展是蕴含机会、过程、成果的全过程共享,这三个环节紧密衔接、渐次推进,每一环节的缺失都会产生很大的福利损失。纵览中国减贫历程,共享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到全面、从不均衡到均衡的渐进过程,基于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全过程共享发展框架日臻完善。首先,发展机会共享是前提,它对应解决发展前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中国发展经验表明,发展机会共享是摆脱贫困的基本前提,目的在于将缺少资源、能力和机会的成员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次,发展过程共享是核心,它对应解决发展中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中国发展经验表明,即使投资于发展机会,但若没有发展过程(生产性就业)对接,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只能是镜花水月。从国际减贫视角看,虽然过去几乎所有的国家均在教育领域取得了良好进展,非洲的基础教育普及率和成人识字率也明显提高。但非洲一些国家的贫困率依然居高不下,很大原因在于本国的经济结构不足以拓展生产性就业,就连那些人力资本较好的劳动力也只能沦为非正式就业者。因此,要根本性消除贫困,必须促进有利于贫困人口的经济结构转型,为社会成员提供就业机会。最后,发展成果共享是底线,它对应解决发展后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中国发展经验表明,经济增长在摆脱贫困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市场经济下社会成员面临的风险增加、收入分化加剧、家庭社会保障功能弱化,这要求国家积极承担社会支出责任,通过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成果共享。从共享发展的演进看,蕴含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全过程共享是适合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的,也是接下来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坚持的基本思路,故应以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的思维推动共享发展,避免共享发展的缺失或脱节。

(四)共享发展的方式是有效的制度和政策供给

中国共享发展明晰了如何共享发展,意即共享发展的方式。一是共享发展的制度供给。良善的制度催生良好的治理,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是共享发展的可靠制度载体,最大限度消除了制度性致贫的不利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实现了生产资料从无到有的历史转变。土地改革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并未伴随地主阶级的湮灭而消亡,成员间仍存在生产资料占有多寡的差别,滋生社会不公的土壤依旧存在,故而中国必须进行更彻底的土地制度革命,将农民土地所有制变革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同时坚定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始终在制度供给上注重防范和遏制生产资料过度集中的趋向。二是共享发展的政策安排。良好的制度要配套良好的政策才能产生良好的效能,否则制度将面临被虚置或滥用的风险。中国发展绩效实则是制度效应与政策效应相结合的结果。[23]在共享发展中,政策供给集中表现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一系列集体行动方案,这些政策或综合政策箱推动了区域、城乡和群体间更加平等的发展。比如,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大量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促进人与空间发展的公平正义。就区域发展不协调推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老少边穷”加快发展;就城乡发展不协调实施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就贫困问题开展产业、医疗、教育、就业、易地搬迁、社会保障扶贫。去意识形态化地讲,中国经验至少表明,一个有利于分散产权或防止产权过度集中的制度与政策安排对于共享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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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过程共享发展谋划共同富裕

社科学人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24]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明晰了新时期从消除贫困到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新的庄严承诺。

共同富裕相较于摆脱贫困而言,范围更广、任务更重、阻力更大。但在长期且艰巨的共同富裕任务面前,中国有信心也有底气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答案就是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机会、过程和成果的全民共享。首先,接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发展机会共享。如在生产资料分配上,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重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唤醒乡村沉睡资源和闲置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空间发展机会上,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推进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着力缩小空间发展差距。其次,接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发展过程共享。如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就业优先政策,不遗余力振兴实体经济,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生产性就业根基;按照雁阵发展模式,优化财税政策支持,引导国内产业有序转移,为社会成员提供体面就业。最后,接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发展成果共享。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老龄化背景下关注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横向再分配;完善“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发挥捐赠、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高收入者反哺社会等。

本文旨在从中国摆脱贫困的历史中找寻通往未来共同富裕的钥匙。事实上,不论是摆脱贫困,还是共同富裕,两者在本质上都是一个共享发展问题。故而在第二个百年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中,需要在全过程共享发展的思路下,通过更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的制度与政策安排,在共享发展机会、发展过程和发展成果上持续发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国家和个体两个层面的能动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转自:“社科学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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