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问答最小化  关闭

投稿有问题?问问网友吧!

提问

新书速递 | 三次分配与代际关系

2023/7/5 14:51:48  阅读:134 发布者:

“生活中的希望”与第三次分配

对一个家族,特别是家庭来说,个人可支配收入的转移不可避免地涉及代际关系。这是因为,在个人自愿把一部分收入或财产捐赠出去之后,个人留给子女、晚辈亲属的财产就减少了,于是在习惯与道德力量之间可能发生冲突。冲突是这样形成的:个人把财产留给子女或晚辈亲属是一种传统,出于约定的或认同的习惯,其中也包括了道德上的考虑;而个人出于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等而把财产捐赠给家庭、家庭范围以外的社会成员,或捐赠给社会上的某个公益机构、慈善机构,则是在道德力量影响之下作出的决策,其中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同习惯有关,但主要不是出于习惯。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生活中的希望”谈起。社会成员总希望生活渐渐好起来,总希望子女的生活能过得比自己这一代好一些。这就是“生活中的希望”。经济发展的动力,从整个社会来说,也来自“生活中的希望”。对生活已经感到绝望的人,或者自认为无论怎样努力也不能改善生活的人,是不会有动力的。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生活寄予希望,对下一代会过上较好的生活的希望,实际上意味着对生活的不满足。不满足,就会

有动力;不满足,就会设法使“生活中的希望”得到实现。个人是这样,家庭、家族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不感到满足的社会,就是不会缺乏前进的动力的社会。

在社会上,一个家庭或家族通常会用生活水平比自己高一个档次的标准来督促自己,以便及早达到这个档次的生活水平;在达到了这个档次生活水平后,接着又会用比这个档次更高一个档次的标准来督促自己,“生活中的希望”往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实现的。为什么一个家庭或家族通常所要争取达到的是高一个档次的生活水平呢?主要是因为,这是近期内通过努力就可以达到的。比自己生活水平低的那个档次,没有人认为这是争取实现的目标;比自己生活水平高很多的那个档次,看来近期内不容易达到。因此,一个家庭或家族通常先同比自己高一个档次的生活水平相比。现有的生活水平对一个家庭或家族来说,既起着阻止从现有生活水平下降的作用,又起着推动家庭或家族成员去努力争取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平的作用。一个家庭或家族在生活上的追求,在通常情况下,就是指这种实现较高生活水平的追求。“生活中的希望”不仅包含了这种追求,而且包含了下一代人,甚至本代人就能够使这种追求变为现实的希望。

然而,在一个家庭或家族的大多数成员看来,家庭或家族有着双重作用。一方面,他们希望家庭或家族将帮助自己实现生活的改善,至少不要成为自己实现生活改善的障碍,另一方面,他们又把家庭或家族当做一种保险机构,在处境不利时可以依赖家庭或家族的接济,尤其是能够得到家庭或家族中某些成员的具体的资助,直到最后,在万不得已时,把家庭或家族当做落难时的庇护所。社会舆论往往是同情弱者的。假定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成员在落难时希望得到接济或庇护的请求被家庭或家族所拒绝而又没有正当的拒绝理由,家庭或家族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这种情况在东方文化背景之下尤其普遍。

在家庭或家族中,尽管上一代有一种希望下一代生活得更好的愿望,但家庭或家族对下一代成员的看法却会逐渐发生变化,也就是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父母对子女的评价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比如说,在市场激烈竞争的西方社会,父母会发现生儿育女是改善家庭生活的一种障碍,用于子女的支出是家庭财政的一个沉重包袱,而且还认为子女将来对家庭的贡献是无所谓的,父母也不指望子女将来对家庭承担什么义务。在东方文化背景之下,这种变化可能缓慢得多,但仍能看到有相同或近似的变化趋势。

家长希望子女的生活过得比自己这一代好一些,同家长想从子女那里得到物质上的回报或家长希望子女为家庭作出贡献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子女在家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条件下,越来越成为一种安慰,子女甚至被当做家庭的一种珍藏物。生儿育女被渐渐看成是目的本身,父母并不在子女身上寄予得到回报的愿望,家庭只希望下一代有尽可能大的发展机会。这种思想情绪对家庭的支出格局是有一定影响的。影响之一在于:为了使下一代有更大的发展机会,家长为子女受教育的支出可能较多,从而使教育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有上升的趋势。影响之二在于:由于家长不指望靠子女来赡养自己,也不打算从子女那里得到回报,所以家长可能为自己多准备一些养老的费用,个人储蓄中的较大部分是留做养老的,这也会影响家庭支出格局。影响之三在于:至于父母会留下多少财产给子女,父母不一定考虑得很多。如果父母去世时子女还未成年,可能会留下足以供养子女升学和成家立业的费用;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自立,父母不需要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子女。上述这些影响的存在,是可以理解的。

由此可以看到家庭对子女评价的变化所给予第三次分配的影响。第三次分配既然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自愿转移,包括对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捐赠,以及出于个人对某种事业的感情而作出的捐赠,那么上述有关家庭支出格局的三个方面的影响也将是对第三次分配的影响。具体地说,对第三次分配的影响可以分为高收入家庭和一般收入家庭来分别讨论:

1)教育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有上升的趋势。

对一般收入的家庭而言,个人可支配收入中因用于教育的支出的增加会使得财产的积余有所减少,也就是会减少可供第三次分配的财产数额。对高收入的家庭而言,则有可能增加个人对教育事业的捐赠。

2)个人储蓄中有较大部分是为本人留作养老的需要。

对一般收入的家庭而言,个人可支配收入中,因用于养老的部分的增加而会减少可供第三次分配的财产数额。对高收入的家庭而言,则有可能增加个人对老年福利设施的捐赠。

3)除了为未成年的子女留下足以供养子女升学和成家立业的费用而外,父母不一定会给子女留下很多财产。

对一般收入的家庭而言,这种考虑对第三次分配的影响不明显。对高收入的家庭而言,则有可能增加个人对社会各种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总之,家庭对子女的评价的变化将在不同方面对高收入家庭的第三次分配发生较大影响。这与多数家庭(包括高收入家庭)使“生活中的希望”得以实现的愿望是不矛盾的。前面已经指出,家长希望子女的生活过得比自己这一代好一些,同家长想从子女那里得到物质上的回报或家长希望子女为家庭作出贡献是两回事;现在可以再补充一句:家长希望子女的生活过得比自己这一代好一些,同第三次分配(主要指高收入家庭的第三次分配)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增长的趋势也不是一回事。

摘自厉以宁《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

《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

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

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

(修订版)

厉以宁

ISBN978-7-100-22090-3

内容介绍:

这本书是厉以宁先生认为最能够反映其学术观点的代表作之一。

在当今社会,政府调节是“看得见的手”,而市场调节是“看不见的手”,它们共同影响着经济生活。但是,人是社会中的人,在有人参与的领域,就不能只局限于上述两种调节方式,道德的力量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非交易活动,也需要通过道德的力量来起作用。基于上述原因,厉以宁强调了超越政府与超越市场的道德和习惯力量的重要作用。

作者介绍:

厉以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名誉院长。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资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教授于1988年至2002年任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至2012年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教授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双重转型”进行理论探讨,另外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简目:

第一章  习惯与道德调节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  效率与协调

第三章  公平与认同

第四章  法律与自律

第五章  第三次分配

第六章  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道德制衡

第七章  道德重整与社会经济发展

结束语

转自:“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