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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超博士新书推荐 | 刘艳红:洒脱不羁爱自由,学术如诗亦如酒

2023/6/14 16:42:53  阅读:111 发布者:

洒脱不羁爱自由,学术如诗亦如酒

作者: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欣闻魏超的博士论文终于要以《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及其运用》为名出版了,他邀请我为他的新书作序,作为他的导师,我欣然应允。     

囿于中国国家主义的法制传统,国家本位是中国刑法很多问题的基本立场,刑法的机能、犯罪的本质、罪刑法定的立法表述、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等,莫不如此。就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而言,一直以来也是秉承国家本位,为此难免存在对紧急避险人个人权利的保护不周全的缺陷。这样的缺陷,在正当防卫的适用中也同样存在。如何将紧急避险(包括正当防卫)的正当化依据及其适用从传统的国家本位调整至个人本位,并进一步促进中国刑法的知识转型,这是以往我国刑法正当化事由的研究比较欠缺的一环。对此问题,魏超博士以其敏锐的学术眼光,及时捕捉到了,同时,他对紧急避险的正当化研究进行了限缩,只聚焦于讨论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问题,从而成功地为其博士论文找到了“题眼”,并赋予了其博士论文强烈的问题意识。     

在我看来,魏超的博士论文题目“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及其运用”,是一个非常新颖的选题。说这个题目新颖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是宽度,二是深度。在宽度上,这个选题是在法秩序统一原理视野下展开研究的,超脱了刑法单一学科的视野,具有民刑一体化的思考特色,从而扩展了紧急避险的研究视野。在深度上,这个选题的研究是建立在法哲学基础之上展开的,超越了部门法规范到规范的限制,具有深厚的刑法哲学意蕴。毫无疑问,选择这样的宽度和深度进行研究,对于研究者而言,无疑是极大的挑战。为了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魏超博士苦学德语,远赴德国留学,孜孜矻矻,终至完成。全书27万字,洋洋洒洒,浑然天成,可喜可贺。     

充分发挥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以赋予公民更多自由与权利,这一直是我的刑法立场,魏超博士作为我的学生,也深受我的影响。不过,如果说这影响是后天的,那么,对于魏超博士而言,其实他先天就崇尚自由,“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是他传递给周围人的对他的认知。自由主义的人生观必然主张自由主义刑事法治国思想,魏超博士一直坚定地认为,法治国应当以尊重自我决定权、维护自由不受侵犯为核心价值,故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只能来自公民自身的同意,基于此种哲学根基,他对为实现社会最大价值的功利主义紧急避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反思,并借助去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学的机会,阅读了大量第一手文献,以社会连带义务理论作为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进行了重构,历经近三年的艰苦打磨,终于完成其博士论文。     

本书从法秩序统一原理视野下攻击性紧急避险在刑法中的体系定位问题展开讨论,通过自然法学派的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相互抵牾和辩证性的分析,认为功利主义过于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因而难以成为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在法治国语境中,只能立足于个人自由的维护立场,从被避险人的角度出发,论证其自愿承担该容忍义务。为此,从根植于自由主义的人的自我决定权,可以推导出社会连带义务理论,社会成员彼此之间参与社会共同生活时,应当履行承诺牺牲自己少许利益来拯救陷入危难的其他社会成员的连带义务,才是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根据权责一致性原理,履行社会连带义务的被避险人应当享有全额补偿的民事权利,从而使得对攻击性紧急避险的讨论由正当化依据的理论探讨,衍生到了司法适用及其救助机制,以及从刑法到民法的真正意义的民刑一体化的讨论。至于社会连带思想在我国的贯彻,该书也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即通过完善我国紧急避险民事责任制度、设立民事见危救助奖励机制和惩治故意讹人等破坏社会连带义务的行为,为社会连带义务提供刑法上的依据。     

本书最大的创新在于,作者不仅重新证立了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诠释了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及各项概念如何理解,更是以小见大,借助紧急避险重新分析了我国目前法学理论乃至立法中的弊端,并以之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教义学的解释促进我国法律思想实现从社会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型。全书从选题到框架,从社会连带性义务的提出到其中国化的实现,从对德国法的借鉴,到对中国本土实践问题的关照,都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全书问题意识突出,逻辑清晰,论证有力,资料丰富,说理有据。     

在具体问题的论述上,作者也时有创新之论,例如,针对现实中屡次发生的消防队员为救火而牺牲的事件,认为特殊职业者在极端情况下不再承担责任,将其排除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之外,赋予其紧急避险的权利,以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又如,其认为《民法典》中自然原因引起的攻击性紧急避险适当补偿的规定会让被避险人遭受无辜损失,应将其类推解释为全额补偿,让他们免受无妄之灾,等等。当然,凡此种种,均体现了一个热爱自由的刑法学者的良知与其悲天悯人的家国情怀。全书虽是选取了德国法的角度切入,但不忘与我国法律体系相融合,穿行在宪法民法刑法等之间,具有一定的理论自觉与创新意识,书中许多观点虽与既有观点存在诸多不同,但论证充分且能自圆其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202110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立项名单,魏超的这本博士论文顺利入选“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这从一个侧面充分证明了魏超这本博士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和内容的创新性,同时也证明了魏超的科研实力。读博迄今,魏超博士在《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其中多篇论文还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作为魏超博士的导师,看到他今日的成就,心中无疑是欣慰的。然而,青年才俊的成长之路其实是曲折的,魏超博士一路走来,倒没有多少坎坎坷坷,但跌跌撞撞还是不少的。20151023日晚7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军教授在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报告厅作了题为《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讲座,讲座由我主持。彼时,魏超同学刚从南京师范大学毕业,他和很多其他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外同学一样,因为仰慕冯军教授学识,纷纷从校外慕名而来东南大学听冯老师的讲座。那时没有疫情,岁月安好,师生自由,来去随意,无须登记。讲座结束后,魏超主动过来和我打招呼,简单地自我介绍了两句,并表示了要考我的博士,我表示了欢迎,并鼓励他好好复习。第二年,魏超同学如愿来到了九龙湖畔,来到了东南大学法学院,成为我的博士生。自他入学以后,我发现,魏超和其他同学都不同,他特别贪玩,说话没个正形,总是嬉皮笑脸,似乎不知学术为何。记得他入学后第一次去我办公室时,我就批评了他。他留着比一般男生的头发都要长一些的短发,看人时喜欢眼皮朝上翻,坐着的时候从来没个正形。这让我想起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描写的范爱农,“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联系他未来可能当教师这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我从教姿教态入手,苦口婆心地要他注意表情管理坐姿站姿等。但我很快发现,这完全是徒然,下次见面时他还这样。不过,慢慢地我发现,他对学术很上心,他想好好做学术,而不是仅仅混个博士文凭。入学后不久,他不仅主动把硕士毕业论文拿到办公室给我看了,而且在两三个月之后又写了一篇全新的文章请我指导,这倒是让我非常惊喜,因为一年级的博士能够这么快写出一篇新论文并拿来给我看的,还是为数不多的。犹记那篇文章的题目是《排他互斥的犯罪构成要件之研究———以诈骗罪与盗窃罪为例》,我认为选题尚可,但是逻辑结构比较凌乱,我看了后提了不少意见,他很认真地听了,回去也认真地改了,文章慢慢被改得有点像模像样了。后来他陆陆续续又拿新写的文章给我看,我发现了他的学术特点,那就是有问题意识有想法,但是不会写,对于如何掌控行文逻辑如何确立大纲非常欠缺经验。但是他很有悟性,指导几次之后,进步很大。     

我一向倡导我的博士们能够走出去的就尽量走出去看看,能出国留学的就尽量多出去学学。但是倡导归倡导,在彼时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们能做到主动考托福雅思或者“德福”或者日语NI出国留学的还是为数不多。现在的年轻人生活在一个物质富足的好时代,万千宠爱于一身,谁还愿意为了学术的理想或信念而吃那个苦哩。但是,我断定魏超是一个可塑之才,建议他排除万难趁年轻去德国或日本留学。他第一次听到我这样的建议,很不开心。因为我总在批评他,所以他认为我是想把他甩到远远的德国眼不见心不烦;他既不懂德语也不懂日语,觉得留学这样的事情和他简直没有任何关系;而且,魏超同学是个超级吃货,“到了德国吃什么”成为他觉得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好在,魏超同学最终禁不住我的反复劝说,他开始学习德语,并在饯行宴牺牲了无数盆盱眙小龙虾之后,于2018年6月去德国马普所留学。人一定要独自品尝生活的艰辛才会成长。在德国留学的魏超博士仿佛突然理解了我这位导师的一片苦心。他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出击,为了撰写博士论文,查阅大量的德文资料,沉迷于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性问题的研究以及深厚的德国刑法理论不能自拔,对于德语、德国刑法乃至中国刑法都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从德国回来后,魏超博士仿佛突然长大,懂事了很多,成熟了不少,青年才俊的学者范慢慢有了,礼仪姿态等各方面都提升了不少,学术也如同开挂一般,文章一篇篇地发表,而且大部分发的都是CLSCI期刊。他一下子有了学术自信,并对未来的学术之路有了预期和认识。20206月,魏超博士毕业去了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看着他毕业远航,我心里有不舍但更多的是欣慰。     

从魏超博士毕业到今天,时光又过去了两年多。刚离开九龙湖畔的时候,魏超博士经常回到校内看师弟师妹,一是讲论文写作,二是请大家吃饭。同学们都超级喜欢他。也是,谁不喜欢一个自带小马达给大家传授写作秘籍而且还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饭的师兄。越来越多的师弟师妹认识到这位师兄不仅学术超赞而且仁义爽直,不计较得失,不在乎金钱,虽然刚毕业那会他挣得并不多,但每次吃饭抢着买单的那种豪气,让大家都以为来了一位苏州的马云。俗话说,金要火试,人要钱试。从魏超对金钱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大方洒脱的人生态度。当然,也可能和魏超博士自己是个吃货有关,将金钱花在吃上面,包括请别人吃饭,他都是一掷千金毫不心疼。魏超博士的食量惊人胃口超好。在魏超博士那里,没有什么苦恼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一顿不行那就两顿,铁定化苦恼于无形。食物带给他的简单直白的快乐,也经常传染给周围其他人。除了渴望魏超师兄给他们带好吃的,低年级的学生平时在写论文时遇到的难题总喜欢私下请教他这位师兄,不敢给我看的论文初稿他们则不厌其烦地骚扰魏超帮他们看,他们之间形成了非常良性的互动,以至于我这边对学生的指导任务顿时轻松了很多。时光真是锻造人,彼时还需要他人指导的学术菜鸟终于成长为可以指导他人的学术青年。作为导师的我,看到这一切,心中除了高兴还是高兴。《大逃脱3》里有句话说得特别好:“思考太少,人生就会失误。但是顾虑太多,人生就会失败。”魏超在学术上思考非常多,所以他目前已有了一些小小收获。同时,他身上有股二愣子劲,不太顾虑繁文缛节或者条条框框,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想学就学,全然不顾什么场合或者限制,是之谓洒脱不羁吧。做教师的岁月并没有改变他的心性性格,他说话仍然是率性直接,价值判断永远是自由至上,对他人有情有义,对自己宠爱有加,对食物永不言弃,对金钱视如粪土。这样的性格,注定了他的人生是幸福而独特的。     

走在学术长征路上,需要恒久的毅力,还有一些天分,而所谓毅力,往往是以勤奋付出为内容的,所以,学术路上所需要的,也可以简单称为“两fen”:勤奋和天分。魏超博士就是一个有学术天分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勤奋的人,他既爱玩,但更爱学。如果说,对于绝大多数学者而言,可能是天分不够勤奋凑,对于魏超博士而言,则是天分满满又勤奋多多。聪慧又兼功夫多,后生可畏今奈何。对于这样的魏超,无疑应该悬置更高的学术期许。尤其是,魏超博士个性洒脱不羁,为人侠肝义胆,富有少年侠义之风,颇有几分令狐冲的味道。有这样的性格助力,相信魏超博士未来的学术事业一定是不可限量的。  

洒脱不羁爱自由,学术如诗亦如酒。  

祝魏超博士学术之路顺利!是为序。     

刘艳红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及其运用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版

   

第一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在刑法中的体系性定

 

第一节 法无明文规定引发的争论

第二节 攻击性紧急避险属违法之观点

一 消极自由观的哲学根基

二 消极自由观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由法秩序统一性看攻击性紧急避险的体系性地位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功利主义不应成为攻击性紧急避险之依据

 

第一节 功利主义哲学简介

第二节 功利主义紧急避险思想简述

第三节 功利主义紧急避险之否定

一 功利主义之前提:利益可以衡量

二 功利主义哲学之弊端

三 功利主义难以推导出攻击性紧急避险之构成要件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依据:社会连带义务的提出与证立

 

第一节 黑格尔紧急避险思想及其解读

一 黑格尔紧急避险思想简介

二 帕夫利克教授对于黑格尔思想之解读

三 黑格尔及帕夫利克教授避险思想之质疑与启发

第二节 社会连带义务的合理性与其规范效力

一 前提:虚拟的无知之幕之合理性

二 “无知之幕”难以直接证立积极权力

第三节 社会连带义务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证立

一 我国法律体系提倡“社会连带义务”

二 “道德义务法律化”及“异化的功利主义”之驳斥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范围与运用

 

第一节 攻击性紧急避险之范围———重大法益与轻微法益

第二节 攻击性紧急避险中“适当性”原则之重构

一 “人性尊严”至高无上的理论困境

二 攻击性紧急避险“适当性”原则之理解与运用

第三节 特殊职业者的义务界限与避险范围

一 问题的提出———没有边界的特殊义务?

二 既有特殊职业者避险处理方案之质疑

三 刑法视域中特殊职业者紧急避险权之证立

四 特殊职业者的避险范围及运用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从“适当补偿”到“全额补偿”———攻击性紧急避险正当化依据在民法中的运用

 

第一节 “适当补偿”在实务中的弊端

第二节 “适当补偿”说及其成因之批判

一 攻击性紧急避险不符合公平责任之前提

二 “共同海损”不适用于攻击性紧急避险

三 “适当补偿”与我国其他相关条文相悖

四 “适当补偿”的社会基础———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之批判

第三节 被避险人视角下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

一 被避险人“补偿”请求权之基础———无因管理之债

二 补偿的数额:“全额补偿”

三 补偿的请求对象与顺序:从责任人到受益人再到避险人

四 “全额补偿”与“先行赔付”之优势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千古难题:对生命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生命不可衡量原理之否定

第二节 “双重效应理论”之否

第三节 法外空间说及其否定

一 法外空间的缘起———豁免理论

二 法外空间的发展壮大———考夫曼教授的“第三途径”

三 既有法外空间批判之反驳

四 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存在法外空间

第四节 本书观点:非对称危险共同体方能够阻却违法

一 “对称危险共同体”中放弃生命承诺之否定

二 “非对称危险共同体”中紧急避险之否定

三 本书观点:阻却违法义务冲突之证成

四 域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形之分析

本章小结

结语———社会连带义务引入我国之步骤

参考文献

索引

致谢

致谢:

在电脑前呆坐许久,才打下这行字,此刻才真正体会到“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是何种感受,脑海中曾想过无数遍致谢要如何写,真正下笔时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用这种让人不知所云话来缓解尴尬。

西原春夫教授曾说,人生中越是重大的事情,越是由偶然决定的。读博与我便是如此。考上硕士以后,我一度对未来充满了迷茫:我究竟适合做什么?及至司法考试过后,一位老师在与我吃饭时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你这个人,首先不适合当公务员。你是一个喜欢自由,放荡不羁的人,公务员体系太过于压抑,不适合你;你更不能当律师,你的性格刚正不阿,而当今司法环境对于一些没有背景的律师,可谓龙潭虎穴。” 最后他一语道破天机:你还是适合当老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正是这番话,让我下定决心考博。

博士四年,最应该感谢的,当然是我的恩师刘艳红教授。硕士毕业后,恩师没有嫌弃我法律硕士的身份,毅然将我招入门下,在四年博士生涯中,我的每一篇论文老师都用心指点,从形式的框架结构,标点符号,到实质的标题取法,文章观点,老师都一一为我指点迷津,全方位地纠正了我在写作中的各种问题,在跟随恩师的这四年里,我在学术科研上真的获益良多。

其实对老师,我有的不仅仅是感激,更多的还是愧疚。应当说,在前三年,我都对老师有深深的误解。因本人性格顽劣,天性放纵,错过了老师给自己提供的学术训练的机会,而且由于硕士阶段未接受规范训练,导致文章一塌糊涂,每次给老师看文章,老师都是将我一顿痛批,当时我一直不知道老师的用心良苦,爱深责切,反而以为老师是因为我曾经婉拒了其安排的任务心生怨恨而采取“制裁措施”。在我向老师表达想要出国的意愿后,老师也全力帮助我出国留学,我也只是以为老师想“眼不见为净”,因而对外宣称自己是被“流放德国”。直至我在德国访学期间,某日学习至深夜,看《倚天屠龙记》灭绝师太教育周芷若:“一直以来,我都对你非常严苛,目的就是让你争气求进!” 顿时感慨万千,恍然大悟。灭绝师太所言,与老师在2017年张明楷教授第一次来讲学后,发给我的微信几乎一模一样。脑中顿时想起当日老师教育完我后,我将一篇尚未完全修改好的文章请老师指正,老师阅后十分高兴,这才终于明白,老师先前并非故意刁难,而是为我一直浪费天赋而惋惜,所谓“怒其不争”,大抵如此。那天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起身翻看老师与我的微信记录,惊觉老师不仅在学术上指导我的论文,更教育我要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在我来到德国后,老师时常在生活中关心照顾我,每次外出吃饭都给我发美食的

,更在各个节日给我经济支持,让我在异国他乡也能感受到老师的温暖,念及以往对老师的误解和因为不懂事给老师带来的麻烦,真是惭愧万分,无地自容!让我更为感动的是,老师从没有因为这种事情与我计较,仍然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帮助我,可以说,老师不管是为学,还是做人,都是我毕生学习的榜样!2019年9月,我从德国归来,帮老师带了少许德文书籍,老师要给我报销,我断然拒绝,并第一次“怒斥”老师:生分!因为我明白,老师在我身上倾注的辛劳和心血,远非金钱可以弥补,即便我带给老师再多的资料,也无法回馈老师为我付出的万分之一。作为“神雕侠侣” 中的男主角,周老师与刘老师可谓天作之合。虽然您不是我的导师,但我一直明白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的第一篇论文就是在您的帮助下才得以发表,遗憾的是,在我回国后,您已经离开南京,入职中央党校,我始终没有机会当面对您说一声“谢谢”。

感谢王俊师兄。早在硕士期间,我就已经听闻师兄大名,没想到最终我们会相识于东南大学,而且就是隔壁间,或者这真的就是缘分吧。我永远不会忘记,博一时我被老师教育后,你和冀洋师兄一起安慰我,拉着我去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放松,也不会忘记我们在宿舍一起讨论论文,那是我在东南大学最快乐的时光。师兄答辩时,我因为要学习德语而未能见证,实在是毕生憾事。在我远赴德国期间,师兄也经常陪我谈心,并在学习上鼓励我,指导我修改论文,逢年过节更不忘给我发红包,让我去改善伙食。可以说,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师兄总会及时地站出来,帮我排忧解难!得师兄如此,夫复何求!

感谢冀洋师兄。师兄与我在南师已经相识,在我入校后也对我颇为照顾。2018年下半年,我二人先后奔赴马普所访学,师兄是山东人,善做面食,每次做完水饺后都会叫我一起品尝,当我想请师兄吃饭表示感谢时,师兄却往往抬高声调说:我差你一顿饭吗!豪迈大气尽显无疑!如果说我对德国有什么不舍,其一就是马普所天下第一的藏书,其二就是师兄亲手包的“红狗牌”水饺。

李琳师姐是师门中最懂事、最有亲和力的人,也是我毕生学习的榜样。她永远都是笑盈盈的,充满了正能量,虽然仅有一年交集,但我始终明白,无论我有多不如意,师姐都不会放弃她这个愚蠢的师弟。在我被老师教育神经衰弱的时候,是师姐和姐夫葛恒浩一起开导我,安慰我,告诉我:老师教育你都是为了你好,老师是觉得你还有希望才教育你。以此让我能够重新振作。师姐2016年年底毕业后,远赴西安交大,我也因为赶赴海外而与她缘悭一面,但2019年再见面时,竟未有半点生分,仍然倍感亲切,可能这就是师姐与生俱来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

在学校度过的两年,我也与许多同门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她)们是杜小丽师姐、李勇师兄、储陈城师兄、葛恒浩师兄、杜宣师兄、杜方正师兄、凌霞师姐、夏伟师兄、高磊、杨楠师弟、王耀彬师弟、王兵兵师弟、阮晨欣师妹、赵龙师弟、冯文杰师弟、刘浩师弟、谢芳师妹、刘哲石师弟、龚善要师弟、冉博师妹、陈禹衡师弟、张喆锐师弟、童斯楠师弟、林嘉琪师妹、柏雪淳师妹等。

四年求学生涯,除了在学校,尚有一年多时间于德国度过,在此期间,我也结识了不少新的朋友,他们或多或少给过我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我也对他们铭记于心。首先需要感谢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岳礼玲教授与林静副教授。林姐姐是我堂姐的高中舍友,也是我的高中校友,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她就在马普所,我便立即与她取得联系,林姐姐不但不辞辛劳地帮我在Grundies博士及Albrecht教授间周旋,助我取得了邀请函,更在我两次被拒签后找岳老师为我出谋划策,让我能够顺利来到马普所。我至今不敢想象,如果没有林姐姐和岳老师,我究竟会怎样,是去其他学校访学,还是根本来不了德国,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她们的帮忙,我肯定来不了马普所,毫不夸张地说,林姐姐和岳老师改变了我的一生!

感谢马普所陈尔彦师妹。师妹在我留德国期间曾多次邀请我去她家中做客,其间一起谈天说地,与我畅谈她最喜欢的老师二三事,好不痛快!在我即将回国之际,还指导我购买回程机票、邮寄包裹,并亲自送我踏上回乡的列车,可以说,我回国事宜是她一手操办的,最让人感动的是,在我回国后,她自愿担任我在德国的线人,为我代购书籍,让我虽身处国内,却仍如置身弗莱堡一般!

感谢李源粒师姐。师姐乐于助人,性格豪爽,学习刻苦,堪称马普所的“守夜人”。在马普所之时,每每遇到问题,我都会向师姐求教,师姐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更是让我望尘莫及,后经师姐介绍与师叔认识,我们便经常在一起聚餐、讨论,不但大大改善了我在德国的生活条件,更让我在学术上受益无穷!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翼泽师叔和浙江理工大学的于志强老师。师叔与于老师生性豪放,为人豁达,乐善好施,师叔与我相识以后,每两周便邀请我去家中或外面聚餐一次,给我艰辛的求学生涯增添了许多乐趣与盼头。师叔回国以后,更将所有食物全部无条件赠予给我,让我一个月暴涨了10公斤,如果没有你们,我在德国的生活必将艰苦万分。

感谢周遵友教授。周老师为人和善,每次我向老师请教问题,老师都会倾囊相授,更将搜集多年的资料全部相赠。在2019年春节,老师得知我无处可去后,毅然邀请我去他家中做客,并提供了丰盛的午宴,那是我在德国吃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我于2019年回国后,对自身状态并不满意,想重返马普所研习,周老师不辞劳苦,不但多次为我修改申请,更在新所长面前大力举荐,虽然因种种不可控因素最终未能成行,但周老师的恩情我始终铭记于心!

感谢廖天虎老师。廖老师与我志同道合,且是我博导与硕导的老乡,因而倍感亲切,虽然仅相处半年有余,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后廖老师为我送行,并与我约定回国后也要多加联络,在其回国后,曾多次邀请我去四川游玩,虽然至今暂未成行,但相信之后,我们一定会在四川重逢!

此外还要感谢弗莱堡相识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让我在异国他乡也能够感受到国内的温暖,他们是吴宗宪老师、李岚林老师、于佳佳老师、郭研师姐、丁胜明师兄、潘文博师兄、黄静野同学与段蓓小师妹。

感谢答辩委员会主席孙国祥教授,南京师范大学的蔡道通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的欧阳本祺教授、李川教授在论文答辩时提出的诸多宝贵意见,让本书能够更加完善。此外,还要感谢刘建利老师、钱小平老师、梁云宝师兄在预答辩时对本书给出的指导,感谢杨志琼师姐、董国珍老师、张宁老师在我读博期间对我学业的照顾。

感谢王钢老师、徐雨衡老师、丁洁琳老师、王薇老师,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博士研究生,我完全明白当前学界竞争之激烈,采用博士生的稿件,也势必影响期刊的引用率。但各位老师没有嫌弃我博士研究生的身份,仍然为我提供发表平台,使得我在学术起步阶段,就能够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CSSCI甚至CLSCI上发表论文,这对我的学术生涯无疑具有重要帮助,让我更有信心在学术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后,把祝福送给自己。回味过去的四年,在学习过程中,我曾有过“山重水复疑无路” 的困惑,曾因一遍遍翻阅资料没有头绪而抓狂;更曾因一天收到六封退稿邮件而崩溃,但是绞尽脑汁思索后,“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悦让我坚持了下去。不清楚未来的路是平坦还是曲折,至少在青春的尾巴,我过得还算充实。

因本人才疏学浅,本书难免存在诸多纰漏,还请各位同人多多批评指正。

魏超

2020年6月1日于九龙湖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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