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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理想 敢于担当】团员的权利和义务——“诚恕”云团课第六讲

2022/6/1 16:42:32  阅读:429 发布者:

栉风沐雨,共青团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

前赴后继,共青团开创一个又一个时代新高潮。

回望历史,每一次搏击风浪的天空下,都激荡着青春的旋律;每一个勇毅前行的足迹中,都饱含着奋斗的艰辛。

时光不老,风华正好。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新时代的青年,青春正当时,奋斗正当时,更应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青春奋斗的鲜明印记。

为激昂青春奋斗,我校团委特开设“诚恕云团课”栏目。让我们一起走进共青团课,追寻信仰之光,勇担青春使命。

百年峥嵘 百年荣光

本期团课讲解员

黄佳楠

启秀中学政治教师、共青团员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激情燃烧的岁月,砥砺奋进的征程

团员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转自:南通市启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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