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提示: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3、投稿邮箱:lawreview@mail.tsinghua.edu.cn
(微信公众号信息)
4、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华法律评论
5、出刊日期:半年刊,一年出版两辑。
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
《清华法律评论》第23、24辑征稿启事
【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
清法评编辑部 清华法律评论2024年12月17日19:00发表于北京
《清华法律评论》(Tsinghua Law Review)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独立运作的法学集刊。本刊创刊于1998年,2005年冬起为学生主办,每年出版两辑。现本刊诚挚地向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从业者征稿。
01
专题征稿
(1)环境法方向:环境法体系化基础理论研究、气候变化法治研究、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环境法的实施研究等。
(2)涉外法治方向:比较法学与部门法学基础理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研究、涉外法治中的中国话语表达、治外法权的历史与现实、中外法律观念的冲突与交融等。
02
联合征文
《清华法律评论》与青苗法鸣联合征文大赛
新时代中国公法学的理论革新与实践发展
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1)宪法与部门法、党内法规的对话
(2)中国宪法学方法论再反思
(3)中国宪法实施的历史维度
(4)合宪性审查的理论和实践
(5)涉外法治建设的公法学之维
(6)数字时代的行政法治研究
(7)平台权力兴起背景下的宪法回应
(8)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权保障
03
各学科组
(1)诉讼法组: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中国发展与反思;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研究;超越部门:诉讼法学科的一般性理论等。
(2)刑法与犯罪学组:重点选题为金融犯罪、刑罚理论。青睐基础理论,或有明确实践问题意识的个罪探讨,同时也非常欢迎刑法教义学史、刑法哲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比较刑法学、刑法方法论等各方向来稿。
(3)民商知产组:公司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协同实施和体系解释、经济转型时期的商事法律因应、《民法典》与相应司法解释实施中的解释论难题等。
04
来稿要求
(1)我们希望在有限版面空间内为更多作者提供发文机会,因此希望来稿能精当文字,原则上篇幅在1-2万字之间,引文脚注不低于20个。除论文外,我们欢迎域外经典文献或前沿动态的翻译文章,欢迎梳理清晰全面、评述中允持重的综述类文章。我们既鼓励基础理论研究,也欢迎实务难点探讨。
(2)来稿注释体例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并附上英文标题,论文请于文末另附英文摘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words)。翻译文章须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相关责任由译者个人承担。
(3)《清华法律评论》目前统一采取邮件方式投稿。官方投稿电子邮箱为lawreview@mail.tsinghua.edu.cn。来稿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以“作者姓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文档及邮件标题,并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来稿务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并明确作者顺序。一经投稿,不可更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目前所在单位及职称、联系方式等。
关于本刊的补充说明:
1. 《清华法律评论》致力于打造“作者友好型”刊物。本刊采取三审匿名审稿制度,故考察来稿全凭学术判断,不纳入任何身份考量。公邮初筛阶段,将对来稿做形式审核并隐名处理,一周内邮件反馈。一审阶段,由编辑部内责任编辑初审,一个月内回复,最多退修2次。二审阶段,原则上一个月内回复,最多送外审2次。三审阶段,编辑部将在最近一次每月工作例会上,由全体责任编辑对论文投票表决。稿件若经退稿,会提供作者详细的审稿意见,嗣后将不再重复受理。
ps:对于返修稿件,请在半个月内修回,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邮件沟通。经公邮提醒仍超期未回复返修的作者,本刊将视作退稿。
2. 本刊长期接收来稿。目前,19辑、20辑已于今年陆续出版。21辑、22辑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出版。本次征稿的23、24辑,计划将于明年9月、12月前出版。
3. 《清华法律评论》目前不向本刊作者支付稿酬,但将赠送作者当期刊物两本。
4. 来稿被《清华法律评论》采用,其电子版也将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超星、北大法宝、集刊全文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等平台收录,并将被“清华法律评论”等微信公众号推广。
5. 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者已经知悉并同意《清华法律评论》的征稿条件。
《清华法律评论》编辑部谨识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