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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研设计基本要素之处理因素

2024/3/28 17:39:13  阅读:40 发布者:

处理因素是指在医学科学研究中,有目的地作用于研究对象的因素,又称被试因素、研究因素或特异性影响因素,是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而给研究对象施加的各种干预措施。

处理因素可以是研究对象本身相关的特征,如性别、年龄、职业、遗传、心理等;也可以是生物、化学、物理或地理等外因,生物因素如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化学因素如药物、毒物、有害化学品等,物理因素如高温、地热、噪声、辐射等,地理因素如碘缺乏、高氟、自然疫源地等。

一、处理因素的选择

处理因素的选择与确定对研究结果的意义至关重要。选择什么作为处理因素,取决于实验目的。如研究某种疫苗对某病的预防保健作用,该疫苗是被试因素;研究某种降压药对高血压病的降压效果,此药为处理因素;研究吸烟与肺癌是否有联系,作为危险因素的烟草与吸烟的历史、数量应为处理因素。

在选择处理因素时,研究者容易犯的错误是抓不住实验中的主要处理因素,选择过多或过少的处理因素,因此研究者应在研究设计前,先充分查阅文献,了解所研究领域的研究基础和相关信息,再根据研究目的的需要,以及人力、物力及时间的实施可行性,选定合适的主要处理因素。另外,科研中必须明确处理因素与混杂因素。所谓混杂因素,是指非有意作用于研究对象身上,而在研究中可能起干扰作用的因素,或称非处理因素。科研设计三原则(对照、随机、重复)就是为了消除混杂因素的影响,使处理因素的特异性作用显现出来。

二、 处理因素的数目与水平的选择

处理因素的数目,取决于实验目的。一般来说,一项科研的处理因素不宜过多或过少。过多的处理因素容易导致实验分组和研究对象数量的增多,实验误差难以控制,而过少的处理因素则使得研究工作缺乏足够的深度和广度。例如研究某种新药的疗效:设计为一种处理因素,即新药治疗(实验组)与传统治疗(对照组),这种单个处理因素设计目标明确,简单易行,

处理因素的水平,即一个处理因素有程度、剂量、方法、时间、空间、性质等方面的不同。如观察静脉注射葡萄糖对动脉血压的影响,可取三个因素,即葡萄糖的浓度、温度和注射速度。每个因素各取三个水平,即三种浓度、三种温度和三种注射速度。依照处理因素水平的数目,可产生四种不同类型组合,实际也就是四类不同的实验。研究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验目的设计合理的实验方案。

1. 单因素单水平这是科研中常见的实验类型。如夏枯草提出物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降压作用的观察就属单因素单水平实验。优点:这类实验的条件较易控制,相对简单易行。缺点:结果信息量小,试验效率较低,所能说明的问题较少。

2. 单因素多水平这属于单因素多群组的实验。如比较同一刺激不同强度的反应,比较不同剂量药物对某病的疗效观察,属于这类实验。如不同分子量肝素对大鼠内毒素血症的疗效比较,便属于这类实验。

3. 多因素单水平此种设计方案通常用于比较不同药物、不同疗法的疗效比较,或者比较不同因素在某一疾病中的作用。如比较A药与B药的疗效,就属于这类实验。

4. 多因素多水平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生物效应更是如此。在许多情况下,应当考虑多个因素联合作用。在医学研究中,通常会考虑多种处理因素以得到更丰富的信息和更客观全面的实验结果。但同时,研究中所涉及的诸多结果中往往存在复杂的联系和影响。几种因素联合使作用增强,称为协同作用,反之使作用减弱则称之为拮抗作用。例如,为研究药物联合针灸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疗效,设立了单独接受药物组(布洛芬片+甲氨蝶吟片)或针灸组作为对照,证实联合治疗组的疗效优于其中任一单独治疗的疗效。由此可见,在多因素实验中,每个处理因素单独作用时可能对实验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但多种处理因素联合作用时,其结果不一定是各个处理因素的简单叠加,而应考虑各处理因素间是否存在复杂的交互作用。

三、处理因素的标准化

处理因素的标准化就是保证处理因素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保持一致和稳定,在正式设计之前应提出初步思考,再通过科技查新、预备实验、综合分析,拟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使处理因素在实验设计中得以准确全面地表述。

处理因素一经确立,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应保持一致和稳定,其性质、剂量、(药物)批号、剂型、加工方法与给药途径,都应明确规定,施加方式、条件、时间应标准化和固定化。如研究过程中使用药物剂量有改变、手术方法有改进等处理因素非标准化,所得结果不会相同,甚至会出现相反的结果,导致所得结果岀现偏差,因此,在设计时应制定岀具体的措施和方法,保证处理因素标准化。

四、混杂因素的控制

在科研设计时,一般来说,确定处理因素相对容易。而充分估计到各种混杂因素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如研究减肥药,除药物作用外,诸如年龄、性别、饮食、职业、运动量、工作环境、心理因素等均可能影响减肥效果。因此,在确定处理因素后,还要充分估计到自然存在和人为干预的各种混杂因素,并在设计中加以消除。

对于混杂因素,一般可通过设立对照的方法加以控制。通过对照组的设立,使得实验组和对照组间除处理因素不同外,其他条件尽量一致,以此区别和控制混杂因素,排除混杂因素产生的效应,减少误差,确保处理因素效应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只有准确预判可能的混杂因素,才能设计好实验对照,准确合理的实验对照可使组间的混杂因素影响互相相等或抵消,充分保证组间均衡可比,进而提高实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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