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提示:
1、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2、主管单位官网:http://xmsyj.xinjiang.gov.cn/
3、出刊日期:季刊,一年出版四期。
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新疆畜牧业》期刊投稿须知
【官网信息】
《新疆畜牧业》(汉、维、哈、蒙)期刊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主管、局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主办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新疆畜牧业》已有35年的办刊历史,面向全国发行,在行业内影响力很大。35年来刊物的发展与自治区畜牧业生产与科技发展紧密结合,跟进学术前沿,追踪科技创新成果,为促进学术与科技信息交流,推进科技进步,加速畜牧业科研、教育和生产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疆畜牧业》期刊内容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学术性、实用性和科普性,本刊读者遍布国内的高等院校、国家级公共图书馆、党政机关、企业、科研院所、乡镇村级畜牧基层单位等。
本刊宗旨: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畜牧业经济改革、畜牧、草原、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推广新技术,指导畜牧业生产,加速畜牧业发展的步伐为宗旨。我们的目的是:构建传播知识的平台。我们的办刊理念是:科学、求实、创新。
主要栏目:
综述与专论、试验研究、经验交流、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特种养殖、草原保护与建设、遗传育种、品种资源等。
稿酬发放:
编译室为了提高《新疆畜牧业》期刊稿件质量,以及调动广大畜牧行业从业者投稿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规定制定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在《新疆畜牧业》上发表文章的作者给予支付一定的稿酬。
稿件要求:
1.来稿请注明科研项目来源,并附课题编号。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五” 和“十一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国家“973”和省部级项目等。
2.署名人数和顺序由项目主持人确定。在论文首页作者后要标明工作单位,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在首页地脚还请标出基金项目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简介,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话(含手机)、电子信箱等。
3.本刊在摘要中加注引导词[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作者在其后写出相应的内容。中文摘要字数一般在250~300字和关键词3~8个,中图分类号。
4.论文中的外文、符号等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外文字及缩写在正文中第一次出现的应有中文对照。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位置高低要分明。
5.图、表照片要做到与论文内容紧密联系,互为补充。图应扫描或者用碳素墨水精绘于硫酸纸上;照片应图象清晰、层次分明。计量单位以国家正式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面积单位用m²(平方米)、hm²(公顷)、km²(平方公里)表示等。
6.参考文献须含近几年的资料,并按引用先后顺序编排。文献的种类标识,例:若文献引用自杂志,则在文后加上[J]、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未知来源[Z]。
期刊著录顺序为:编号、作者、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1] 王华,李国英,战勇,等.新疆大豆根腐疫病鉴定初报[J].新疆农业科学.2006,43(2):106-108.图书的著录顺序为:编号.作者.书名.版次(第一版可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讫页码。
7.依照《著作权法》和有关国家学术论文标准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要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同意对文稿修改,请在投稿时说明。不愿被各类数据库及光盘收录者,请在来稿时声明。文责自负,涉及国家机密法规的内容请作者妥善处理。请勿一稿两投,来稿一经刊用后即致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
8.投稿请通过本刊电子信箱投递,来稿先由编辑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作者,作者必须按编辑部和专家要求修改。
9.本刊一般在收稿后3个月内向作者说明处理意见,作者也可直接向本刊查询。对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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