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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刊日期:年刊,每年出版一期。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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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中德私法研究”信息】
Archivcdp 2021-09-15
感谢您对《中德私法研究》的关注与支持,即日起本刊投稿邮箱变更为:zhongdesifa@126.com,诚请惠赐佳作。
《中德私法研究》稿约
【微信公众号“中德私法研究”信息】
中德私法研究 Archivcdp 2017-12-26
一、稿件形式及字数
1. 《中德私法研究》设有主题报告、主题文献、专家专稿、专家访谈、私法讲座、法学名家、制度历史、经典名篇、私法教室、经典判例、法律改革、法律法规、书评等栏目。
2. 稿件采论文、翻译或编译的形式。
3. 研究论文以二万字为宜(含摘要、关键词、注释、图表、附录等)。
4. 翻译、编译作品,无字数限制。
二、来稿要求
(一)投稿邮箱
稿件请寄至archivcdp@gmail.com。【已变更为zhongdesifa@126.com】
(二)格式要求
1. 稿件请以word基本格式处理。
2. 首页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论文标题,中文摘要(250字以内),关键词(最多5个),正文(含图表、注释、附录),不另列参考文献。
3. 为保证审稿工作的公正,正文及注释部分,请勿出现明示或暗示作者背景的资料。
4. 翻译作品,请注明作者国别。
5. 翻译作品脚注部分,仅翻译说明性文字即可。
(三)其他要求
1. 稿件请附作者简介(如王洪亮,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与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2. 翻译作品,请提供原文作者简介、译者简介与译者联系方式。
3. 翻译作品,请提供译稿原文及原文出处。
4. 翻译作品,请提供翻译授权扫描件。
三、审查程序
1. 本刊物实行全面匿名审查制度,所有稿件均依本杂志编辑委员会制定的投稿审查办法进行审查。
2. 审查委员建议修改的来稿,请投稿人修改后再交由编辑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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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版权声明
1. 为了维护学术专业性,本刊仅接受尚未公开发表的稿件,请勿一稿多投。
2. 凡经本刊采用的稿件,视为投稿者同意授权刊载于本刊,投稿人同意本刊得授权他人摘录其部分或全部内容于其他出版物或网站。
3. 本刊因编辑需要,对接受刊登之稿件,保有文字修改权。
《中德私法研究》注释体例
(微信公众号信息)
一、中文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
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
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5.页码径用“第N页”或“第N—N页”字样。
6.引用之作品,文章篇名、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均使用书名号。
7.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第N页”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码。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
8.正文中引文超过150字者,应缩排并变换字体排版。
9.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自”。
10.引文出自期刊的,期刊名前加“载”字样。
11.引用古籍的,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之规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该语种的通常注释习惯。
12.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13.引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行的文献,可在出版或发行机构前加注地区名。
(二)范例
1.著作:〔1〕崔建远:《合同法》(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5页。再次引用,如中间无间隔:同上注,第65页。中间有间隔:崔建远,见前注〔1〕,第78—80页。
2.编著:〔2〕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第3版),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5页(姚新华执笔)。
3.论文:〔3〕王洪亮:《权利推定:实体与程序之间的构造》,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第68-80页。
4.文集:〔4〕白建军:《犯罪定义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证刑法学》,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8页。
5.译作:〔5〕[德]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282页。
6.报纸类:〔6〕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第14版。
7.港台类:〔7〕胡鸿烈、钟期荣:《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57年版,第115页。
二、德文注释体例
1.教科书: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年份、章名、边码或页码(例如:Jescheck/Weigend,Lehrbuch des Strafrechts Allgemeiner Teil, 5. Aufl., 1996, § 6, Rn. 371/S.651ff.)。
2.专著: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xin, Täterschaft und Tatherrschaft, 7. Aufl., 2000, S. 431.)。
3.评注:评注名(缩写)/评注者,版次,年份,条名,边码(例如:MüKoBGB/Fetzer, 7. Aufl., 2016,§364, Rn.2.)。
4.论文: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卷册号、出版年份、首页码、所引页码(例如:Schaffstein, Soziale Adäquanz und Tatbestandslehre, ZStW 72 (1960), 369, 369.)。
5.祝贺文集:作者、论文题目、文集名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xin, Der Anfang des beendeten Versuchs, FS-Maurach, 1972, S. 213.)。
6.一般文集:作者、论文题目、编者、文集名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Hass, Kritik derTatherrschaftslehre, in: Kaufmann/Renzikowski (Hrsg.), Zurechnung als Operationalisierung von Verantwortung, 2004, S. 197.]。
7.判例:判例集名称或者发布判例机构名称、卷册号、首页码、所引页码[例如:BGHSt 17, 359 (360); BGH NJW 1991, 1543 (1544).]。
8.见前注:Kindhäuser (Fn. 19), § 19, Rn. 2.
三、英文注释体例
1.论文:作者、论文题目,卷册号、期刊名称、页码、年份[例如:Richard A. Posner, “The Decline of Law as an Autonomous Discipline:1962-1987”, 100 Harvard Law Review, 761 (1987).]。
2.专著或教科书: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bert J. Sampson, John H. Laub, Crime in the Making, Harvard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9.]。
3.文集:作者、论文题目、编者或者编辑机构、文集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Michel Foucault, “What is an Author”, in Donald F. Bouchard ed., Language,Counter-Memory, Practice: Selected Essays and Interviews, Cornell UniversityPress, 1977, pp. 113-118.)。
4.法典与判例:请参考The Bluebook: A Uniform Systemof Citation, Eighteenth Edition.
5.见前注:例如,Malcolm M. Feeley, Supra note 4; 同前注:例如,Ibid., at 312.
四、其他外文注释体例
请遵循该种外文通常的注释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