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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2、投稿邮箱:lnklb@163.om
3、咨询电话:0991-4519257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
关于认真做好向《老年康乐报》 【新疆党建网】
“正能量伴我行”专栏组稿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老干部局,各地、州、市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老干部(政治、组织人事)处,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老干部(人力资源)部门,兵团各师(市)党委老干部局:
为深入推进全区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强化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突出引领带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正能量活动氛围,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兵团党委老干部局、老年康乐报社于今年4月起,在《老年康乐报》开设“正能量伴我行”专栏,现就专栏组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稿内容
以积极传递和释放正能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的正能量活动主要内容,以争做“新疆特色离退休好干部”为导向,重点征集以下内容稿件:
1.离退休干部对天山南北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等方面的认识体会和切身感受等;
2.离退休干部或离退休干部集体(党支部、社团组织等)在正能量活动中的凡人善举、典型事迹、感人故事等;
3.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正能量活动中的有效措施、特色做法、取得经验和现实成效,或对正能量活动以及争做“新疆特色离退休好干部”的思考认识、感受体会、想法建议等;
4.其他反映和体现老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的有关内容。
二、组稿范围
专栏面向全区及兵团各族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部门及老干部工作者征稿。其中:离退休干部可直接向《老年康乐报》“正能量伴我行”专栏投稿(具体联系方式附后)。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撰写的稿件,须经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初审,加盖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公章后投稿。
三、稿件要求、审核及稿酬
1.所征稿件应为叙事文章(不含诗歌),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文章应为作者原创,体裁不限。每篇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稿件由老年康乐报社负责终审、组织编辑,择优刊发在《老年康乐报》“正能量伴我行”栏目上,并由老年康乐报社按照略高于该报其他栏目的稿酬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
3.已在《老年康乐报》上刊发的部分稿件,将刊发在老干部工作内部刊物或网络媒体上,用于工作宣传,不再支付稿酬。
四、征稿期限及投稿注意事项、联系方式
1.征稿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暂不设截止时间。
2.投稿时,请写明作者相关信息,以便稿件编辑和支付稿酬。其中:个人投稿的,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族别、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本人通讯地址和具体联系方式;单位投稿的,需注明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所有征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投稿可以是文字书写的纸质稿件,也可以是电子文本稿件。书写纸质稿件请注意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寄发文稿的信封上注明:“正能量伴我行征稿”字样;电子文稿应采取“纯文本”或“word”格式发送。
4.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老年康乐报》编辑部,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邮政编码:830000;电子邮箱:lnklb@163.om;联系电话:0991-4519257。
五、工作要求
1.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向《老年康乐报》“正能量伴我行”专栏的组稿工作,切实将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协调,抓好任务落实。
2.要积极主动发现和挖掘离退休干部中的凡人善举、好人好事,以及本地本单位在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组织整理,形成高质量的文章并及时投稿,切实把“正能量伴我行”栏目打造成展示老干部工作、宣传正能量活动、交流经验做法的重要平台。
3.要注重组织一些文笔好、参与活动有热情的各族离退休干部主动参与进来,带头写今昔对比、看发展变化,讲光荣传统、赞美好生活,谈认识体会、凝活动共识,把“正能量伴我行”栏目打造成“弘扬新疆精神、讲好新疆故事、传播新疆好声音”的重要窗口。
4.对于在正能量活动中事迹突出、做法典型的人和事,也可及时加强与老年康乐报社的沟通联系,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采访,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
5.对参与投稿成绩突出、刊发文章数量较多的各族老同志和老干部工作者,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奖励,突出示范引领,完善激励机制。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兵团党委老干部局也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专栏组稿工作情况开展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