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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者|南北朝刻石学习的几个问题

2022/7/15 10:34:31  阅读:204 发布者:

南北朝刻石学习的几个问题

——兼谈《谷朗碑》

 张公者

 

国家画院继“汉隶十二品”后又推出“三国两晋南北朝刻石书法三十品”拓片展,并由此而展开学术论坛,于当代书法创作与研究非常有益。

自清以来,对刻石尤其是南北朝刻石的取法学习等诸多问题,时至今日,更值得讨论、或许更需要进行一次“小结性讨论”。今提出几个问题,请专家批评。

第一个问题:刀刻与笔法问题。

这是取法刻石诸多问题中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讨论最多的话题、争论最多的话题。刀刻与笔法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如启功先生的“透过刀锋看笔锋”(启功论书绝句32),完全还原纸、墨、笔的状态;一种观点则是完全的还原刀与石。

后一种还原刀与石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有刀与石”,这样做会丢失书法中的“笔墨趣味”,也往往会丢失了书法中最本体的技法语言。书法的本体技术语言是“写”。“书者,散也”(东汉·蔡邕《笔论》),唯写,方能“散也”;写,方可抒情达意。而完全还原刀与石、遵循原刻石进行书写,则容易出现描、画、作等问题。南北朝多数刻石,有些尚未经过书丹而直接奏刀;即便是经过书丹者,刻者在刻制过程中会考虑刻制的便捷而进行改动,并不是完全遵循书写者原作的形态来刻制。这种不完全遵循原书写着的“可改动”是“允许”的,因为刻制的目的是传达纪录人物事件,文字内容第一,这也是碑与帖的区别之一。同时,南北朝碑刻又与东汉碑刻及唐碑不同。尤其是唐碑,在完成文字内容的同时,对书法艺术的要求极高,是按照“帖”的要求刻制的。

启功先生的观点则不是错的,但不完全准确。若完全还原笔墨形态,石刻的趣味又丢失了。清代以来,对石刻趣味的追求是书家的理想,所谓的“碑帖融合”。当然,今天对“碑帖融合”的学术命题,还需要再讨论其是否具有学术性。

清代至晚近,邓石如、何绍基、赵之谦、吴昌硕,是真正得到刻石之精神者。再有就是沈曾植、王蘧常、徐生翁。邓、何、赵、吴四家中,赵之谦尚有取法石刻痕迹,邓、何、吴三家则不露痕迹,真做到了“融”而能“合”。此“清书法四家”中,说其具有“碑刻趣味”,倒不如说其作品具备“金石韵味”。石者,锋棱;金者,圆融。由“金石韵味”而升华至“金石气”,更是书法的至高追求。四家中,吴昌硕所体现出来的金石气最浓,乃古今高标。有清书法,自邓石如出,至吴昌硕止。

[] 吴昌硕 㯱有棕陈七言联

关于“金石气”与“碑刻趣味”也是今天有价值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前面所提到的四家之外,沈曾植是非常重要的一位,在刻石取法上最值得研究的一位。沈的笔法是直取石刻而成功者,完美的体现了石刻味道,而不做作。沈的问题主要在结字上,并不是每个结字都完美,这也是沈曾植未能与其他四家比数的原因。

这也引到了第三个问题:南北朝石刻文字的结字,多数是不完善的。这就造成南北朝石刻中经典作品不多。只有像《张猛龙碑》《郑文公碑》《张玄墓志铭》极少数经典作品。经典作品在基本技法(用笔、结字)必须是无可挑剔的。绝大多数南北朝刻石没有做到这点。原因还是在于书写者多为民间写手。

下面谈谈这次展览当中的《谷朗碑》。《谷朗碑》刻于272年,碑在今湖南耒阳。为隶楷合体。康有为称《谷朗碑》《郑长猷造像》等十二块碑刻为“上为汉分之别子,下为真书之鼻祖。”(《广艺舟双辑·体系第十三》)。康有为的评论实在是“过奖了”。康氏论书,如今人评今人书,极尽赞美,却言不副实。不同的是康赞美的是古人,学书者多崇古。然而古今一同,亦是鱼龙混杂。《谷朗碑》,无书者姓名,或为当地能书者所作。在吴国末年的湖南耒阳,尚为不发达的偏远地区。这种民间书写一直延续到南北朝。如上所述,皆非经典书作。故初学者当慎重取法。而作为“合体”研究,有其意义。对有一定经验的书法家来说,作为风格的取法而完善之,或可形成书风。此才是“穷乡儿女造像”的价值所在。

20211026

(原文刊发于中国美术报公众号)

转自:初见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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