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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娟|曹元弼的易学传承与思想辨正

2022/6/17 15:35:03  阅读:440 发布者:

作者简介:廖娟,江西萍乡人,1988年生,东京大学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易学史、近代经学、日本儒学。现为南开大学哲学院讲师。

摘要:晚清经师曹元弼的经学研究在当时具有典范性的意义,近年来受到学界重视。在易学领域,曹元弼与其师黄以周之间的传承关系并不像以往研究诊断的那样紧密,二人之间实存在为学风格与具体立场上的差异。另外,曹元弼在《周易学》《周易郑氏学笺释》《周易集解补释》三部作品中,表现出对惠栋、张惠言、姚配中三人释易体例的推崇,说明曹元弼易学属于乾嘉学术在清末民国期的余绪。其易学研究存在对汉儒旧训“不论是非”的保守特点,也有因“好博闻”而堆砌材料,引注繁琐而“无所断制”的瑕疵之处。这些为学之弊与历来对惠、张、姚三人的质疑有共通之处,也影响了对曹氏经学体系整体价值的评价。修正曹元弼的学脉传承,客观评价其学术价值,有利于重新建立起对晚清经学学术脉络与特征的整体性认识。

曹元弼(1867-1953),吴县人,字谷孙,号叔彦,在晚清新学峰起的学术语境下,笃守经术,深治《易》《礼》《尚书》《孝经》等学,留下宏富完整的经学作品,在近年来受到经学研究界的广泛关注。①关于曹元弼的学脉传承,其弟子王欣夫所撰《吴县曹先生元弼行状》描绘详细。他在南菁书院从黄以周问学,又得黄体芳赏识,后被张之洞认可,延请至两湖书院、存古学堂的。曹元弼在《述学》《原道》等作品中称黄以周、黄体芳、张之洞三人为师。三人之中,黄体芳、张之洞对曹元弼的意义在于人生经历方面,因黄以周的学问和思想颇受时人推崇,故而学界研究曹氏思想时更加重视黄以周的影响。事实上,曹元弼入黄氏之门时间并不长,观其学识、学风,也未尽受其师的影响,反而有前代学者的痕迹。

曹元弼曾如此评述乾嘉、道咸两代学人的经注水平:“大抵经注作述源流,乾嘉诸老考证已极详备,道咸间儒者往往探索孤证,似是而非。”②可见他对乾嘉诸老的学问可谓推崇备至,而对道咸间儒者的水平则有所不信。从其著作的内容和风格来看,曹元弼易学直承乾嘉的特点更为明显,尤其是惠栋、张惠言、姚配中三人的易注对他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一、曹元弼学脉质疑


考察曹元弼的学脉,首先应该重视他的家学渊源。曹氏家族自清初迁吴,占籍江苏吴县,累世耕读传家,至乾嘉间门庭渐盛,有儒医世家之望。曹氏子弟的医学、词章之学,多源自家学。曹元弼自幼受学,从其父锦涛公受群经大意,又从其舅父倪先生涛学习经史,家学渊源可见一斑。家族内部尚学的风气,亦可参见元弼从父兄弟曹元忠(1865-1923)的经历。

曹元弼曾为曹元忠撰《家传》,详数其学脉。曹元忠也曾问学于多人,如黄以周、管礼耕、缪荃孙等,博涉多通。③曹元忠十三岁时从学于吴地时贤管礼耕(1848-1887),这应当是曹元忠在家学之外求学之起始。曹元弼少曹元忠两岁,从兄既已为管礼耕入室弟子,曹元弼也经常前往问学。④管礼耕是陈奂(同是吴地人)的再传弟子,尤长训诂。管、曹之间的授受关系持续六、七年,为曹元忠、元弼从兄弟的学问打下坚实的基础。管礼耕曾以“汉、魏、六朝遗说,积久泰半阙不完”⑤,有志于研核古说。曹氏兄弟根柢古学的学风的学风也应当受到了他的直接影响。由此算来,曹氏兄弟可算陈奂的三传弟子。

此外,曹元弼在《王欣夫松崖读书记序》中,曾明言自己学问与乾嘉学术之间的关系。他说:“松崖先生之学授吴江氏声,传子及孙沅以及陈氏奂,又皆受学于段氏,由是二家(婺源江氏、吴县惠氏)师承合一,相得益彰。及陈氏再传,而得管氏礼耕,又授余从兄君直,而余亦时时从管先生问故……如此,余不揆梼昧,治经数十年,于《礼》由江氏之传以达郑君神恉,于《易》由惠氏之传以究郑、荀、虞三家微言。”⑥可见,曹元弼经学的根柢可终溯至江永、惠栋等人的学问。

近来的研究多谓曹元弼受学于黄以周,受其影响至深。曹元弼称黄以周为师,两人之间确有渊源。王欣夫所撰《行状》中明确记载,光绪十一年(1885),曹元弼调取南菁书院肄业,向黄以周问学。南菁书院于1883年创立,网罗了江浙地区一批有志经史的学人。曹元弼在南菁书院结识了张锡恭(1857-1924)、唐文治(1865-1954)等一批友人,日夜砥励,离开书院后也时常质疑问难,切磋学问。

但是,曹元弼在南菁书院“质正诸大义不久即归”⑦,旋中乡试举人,因此与黄以周师生缘份较浅,之后基本没有直接联系。与之相比,曹元忠早元弼一年进入书院,又“止宿南菁有年”,《笺经室遗集》中亦收录了他与师黄以周往来书札四通,论子思子与司马法,与黄以周确有学问上深刻持久的联系。而且,黄以周所编《南菁讲舍文集》《南菁文钞二集》,王先谦所编《南菁书院丛书》四集、五集所甄选书院生徒优秀课艺,曹元忠、张锡恭均有文选入,曹元弼却无;黄以周以所辑《军礼司马法考》征曹元忠所辑古注,合编并行各存一说,对此曹元弼只能钦羡。可见,尽管均以黄以周为师,各人深浅程度却各有不同。徐世昌《清儒学案》儆居弟子中,也未列曹元弼。

不过,章太炎在《黄先生传》中说,黄以周的弟子中,曹元弼“为得其传”⑧。这个评价可能是因为黄以周为礼学大师,其弟子中优异者多以礼学传世,曹元忠、张锡恭等人精研郑氏礼学,曹元弼亦深谙礼学。但曹元弼之学不囿于礼学,且其礼学观点有与黄以周多有不融洽之处。⑨曹元弼易学也实难谓与黄式三黄以周父子类同,反而直承自惠栋、张惠言、姚配中处甚多。因此,黄以周对曹元弼学问的影响未必很深,不宜将黄以周的学术特点直接移植到对曹氏的经学的论述中。

二、惠、张、姚一脉的易学传承


曹元弼学问来源驳杂。唯有对曹元弼经术进行内部性考察,我们能才理解他的学术旨趣究竟归于何处。这也有利于我们把握晚清经学的学术特征与脉络。

曹元弼的治《易》宗旨非常明晰。他在《述学》一文中明确表示了“《易》当由李、惠、张、姚直达郑、荀、虞”的为学倾向,其在《周易集解补释》自序中又言:“今承惠、张、姚三先生之成训,积数十年探索之功”⑩,因此,讨论曹元弼易学对前代学问的继承性,应尤重惠、张、姚三家。

梁启超认为,“清代自当以经学为中坚,其最有功于经学者,则诸经殆皆有新疏者。其在《易》,则有惠栋之《周易述》,张惠言之《周易虞氏义》,姚配中之《周易姚氏学》。”⑪梁启超并举此三者,将其作为一代的易学典范,是因为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前后相衔相续的学风传承关系。近年来,林忠军等人所著《清代易学史》将惠、张、姚三人的易学作为“朴学易的兴起与鼎盛”一章,如此编排,也是注意到了三者之间的关联。⑫

惠栋(1697-1758)与张惠言(1761-1802)在易学上的关联是比较明确的。曹元弼即言“张氏易学本惠氏而修明之”⑬。惠氏一族在吴地四世传经,惠栋幼承庭训,遍诵群经,尤邃于《易》。他以复兴汉易为己任,一方面采辑遗闻,钩稽考证,恢复文本,一方面发凡起例,掇拾荀爽、虞翻、郑玄、宋咸、干宝等诸家之说,撰《易例》《易微言》,彰明汉易体例,基本确立了18世纪经学研究的方向,也奠定了苏州地区以训诂、象数明汉易之理的易学研究风格。然而在惠栋的嫡传弟子中,江藩和李松林的《周易述补》虽遵循了惠栋的路数,采荀、虞及汉代各家《易》及《乾凿度》诸纬书补《周易述》未完之缺,但创造性远不如惠栋;吴派后劲孙星衍的《孙氏周易集解》、李道平的《周易集解纂疏》亦循途守辙。

张惠言在经学上曾从学于皖派金榜(1735-1801),但其易学的主要特点,还是在推明荀、虞汉易,对郑玄易也有推阐,著《周易虞氏义》《易义别录》《周易郑荀义》等。阮元在《周易虞氏义》的序文中赞扬张“承惠征士之绪,恢而张之”⑭。张惠言以极大的创造性与完整性解读虞氏易体系,在“求古”与“求是”的吴皖两派学术风格分歧之间偏向“求古”,特征鲜明。这也表明,在清代中期简单师生、血缘聚合关系已经无法约束学者的为学取向,汉学内部虽有分歧,对师法、家法的笃守也非界限分明,知识、书籍的共享流通允许学者充分地吸收自我认可的学说。

姚配中(1792-1844)治易承继惠、张二人,初宗张惠言之学而重虞氏易,后来又以郑玄易学为最优,其学“以郑氏义为本”。所著《周易姚氏学》十六卷、《周易通论月令》二卷,主旨大体不出郑学的范围。其说最令先行研究注目之处,乃在于他的“易元论”,即“元”乃宇宙本原,为合和之气,化为乾元坤元,化生为阴阳二气与万物;又以数来关联“元”与卦爻,元为气始,气化流行表现为数的变化;圣人依数而作画演爻,画变为爻,爻极而化,成六十四卦。在具体的理论细节中,姚配中谓易本于一,一为数之始,十为数之终,十乃一;又谓“龙战于野”为“乾坤接”,不释为战争。这两点都与惠士奇一致,可见惠氏经学的直接影响。同时,姚配中对惠、张二人的易解有所损益,如评价惠氏以“(乾)初九为元”是“未之审也”⑮,亦不同意张惠言将虞氏易“坤含光大,凝乾之元”一句解释为“坤无元,亦凝乾之元以为元耳”。他认为“元”乃阴阳未分,并非有阳而无阴,乾元藏于坤元,“非谓坤无元”⑯。

三、曹元弼的治易风格


持惠、张、姚为一条传承线之论最坚定的人,当属曹元弼。《述学》“由李、惠、张、姚以达郑、荀、虞”一句,最能概括曹氏易学研究的基本渊源。曹元弼占籍江苏吴县,生于斯长于斯,受到吴派荡漾百余年的学风影响,不足为奇。虽说曹元弼并未自称吴派学术传人,但其易学研究上致力于对汉易的探讨,在学术方向上确实有吴派后学的倾向。《周易学》《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三书对惠、张、姚三人易学的引用与借鉴处处可见。

此处略述三书的写作、出版次序。曹元弼于光绪戊戌(1898)遵张之洞作“十四经学”之命,开始写作《周易学》,以举《易》之大例大义,1909年以“周易学礼经学孝经学三经合刻”的名义刊出。其早岁已习郑玄易学,有《周易郑氏大义在爻辰说》等文,后于辛亥年间(1911)成《周易郑氏注笺释》,以郑注为主,采荀、虞诸家为笺,并引惠栋、张惠言、姚配中等前清诸家易说贯穿其中,附释己意。又因《周易郑氏注笺释》对初学者来说不易晓解,复写作《周易集解补释》,以便学者循诵,于1927年刊成。三书风格不同,可分两类,《周易郑氏注笺释》与《周易集解补释》为传统的注疏之作,而《周易学》从张之洞《劝学》“守约篇”的“七端”构想,可视为晚清时期新出的经学教科书之一种。

总的来说,曹元弼的易学作品,延续了有清一代重考据、集史料、辨源流的严谨学风,亦在反思历代治《易》方法,总结解易体例的创发之处。其治学特点有如下几点:

第一,由训诂求经义。《周易学》“明例”一节中总结了诸多体例,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


(元弼)案:(汉代丁宽)训故举大谊,体崇简要,盖如《毛诗诂训传》之比与章句繁文不同,故当时谓之小章句,言其略。实则易简理得,使学者用力少而蓄德多。说经之法,莫善于此。《说卦》以乾健坤顺,与乾为马,坤为牛等并举,盖易之象,即训诂。言训诂则象在其中,“训诂举大谊”,象与义一以贯之矣。⑰


曹元弼认为,《汉书•儒林传》所记载丁宽作《易说》三万言的“训故举大谊”,乃是最优的说经之法。《说卦》以乾健坤顺与乾马坤牛的易象并举,即是这种方法的典型应用,易象通过训诂得以体现,在解释方法本身中体现了象与义的统一。

第二,搜集汉儒旧说加以疏通。曹元弼由先儒之说通经传,基于前儒之说以更定体例。他对汉易诸家之说广征博引,累积起文量浩繁的经注总结。《周易郑氏注笺释》与《周易集解补释》二书最能体现他对汉儒旧说的采获。如笺释郑注乾卦部分,即引《子夏易传》、马融、虞翻、南朝沈驎士、孔颖达诸家,又引惠栋、张惠言、姚配中之说,几乎于一书之中尽收诸说,欲令学者无需再求别书。这种广征史料的做法,一方面出于曹氏先梳理各家,再意图贯通的治经理念,另一方面似乎显露出晚清民国时的文化转换期里,曹氏欲留存经书的急切态度。在诸家之中,曹元弼推明郑、荀、虞之法,“今观郑荀虞之说,大同如彼,小异如此,以此别诸郑荀虞则可,以此讥短郑荀虞则不可”(《复礼堂文集》卷二,第90页)。他认为三家的体例与解释虽有细微差别,但并非壁垒森严。今人有以尊虞氏易则归今文,尊郑玄归古文的区分法,但在曹元弼这里,这个标准恐难以成立。

第三,易例总结上推崇惠、张、姚三人。曹元弼重视易学体例的总结、确立与应用,他谓治《春秋》《易》都应当“别传例于经,经例传例划然区别”。在以经例以求经义的思路上,他更推崇惠、张、姚三人的体例。他说:


国朝惠氏栋《周易述》精发古义。张氏惠言独攻虞学,又于郑荀各通其要。姚氏配中会通诸家,据象推义,尤多至理名言。李(鼎祚)氏惠氏张氏姚氏绍孔氏之传于既绝者也。王弼以老庄言易,背孔氏之传者也。今治易当由李惠张姚以达郑荀虞。(《复礼堂文集》卷一,第33-34页。)


曹元弼谓“治经者欲道济天下必先知经”,称所述之经学源流乃“不易之途径”,认为《易》自商瞿、田王孙、施氏、孟氏、梁邱氏、京氏、费氏之后,唯郑玄、李鼎祚得其传,而绍述其绝学者有惠栋、张惠言、姚配中三人。他的标准很简单,“得孔氏之传者为是,背孔氏之传者为非”(《复礼堂文集》卷一,第33页),因而将玄学易排除在视野范围之外。

曹氏最为推崇的,当数惠栋。他在《论惠氏易学例》中评价惠栋的汉易研究有兴灭继绝、振衰起废之功,汉易中的易象在王弼注行后亡,李鼎祚存之但易理乱,孔颖达能稍正之,程颐使易理明,至惠氏而易象始明,其学“当与圣经并垂不朽”。《周易学》之“明例”,即承自惠栋《易汉学》《易例》中复兴汉易、发凡起例的创造。曹元弼分《易》之体例为“本例”(亦称“通例”)与“别例”两种。易之本例(亦谓通例)乃诸家所同,“别例”乃诸家自成体例,如郑之爻辰、虞之半象、京氏荀氏之游归世伏等。曹元弼于《周易学》明例一节中,列有生蓍倚数、立卦、生爻及六十四卦变成既济、爻辰、消息、世伏等例,无一不引惠栋等人的总结而申发之。“明例”在曹元弼的易学研究中具有方法论反省的意义,《周易集解补释》“条例”中即言:“治易必先明易例,例者,易之典常,所以观其会通”⑱。他对惠栋的作品评价极高:


其精言要旨,多融会群经、周秦汉古籍而出,足以明道立教,学者读之有益于身,有用于世,盖自李氏《集解》而后千余年仅见。(《复礼堂文集》卷二,第112页。)


当然,曹氏还认为,惠氏易学有不如意之处,比如改易经文有不恰当之处,征引礼象时有求象过密之嫌,不过“凡此数皆其小疵,要不足以掩大醇也”(《复礼堂文集》卷二《论惠氏易学例》,第113页。)。

曹元弼认为张惠言能修明惠氏之学,比其更加详备,故同样推崇张惠言易例。《周易学》“明例”一节,对张惠言易论随处征引。如“通例”释“凡易有太极谓乾元”引张惠言所述《乾凿度》“太易→太初→太始→太素”的气之宇宙形成之解说;释“六十四卦消息”所引皆张惠言所述虞氏义,揆之郑荀诸家;“别例”中“爻辰”“消息”“世伏”等说亦皆以张惠言所述为准。《周易学》“图表”一节,虽响应张之洞“七端”之法,但多据张惠言所绘易图释经。关于《易子夏传》的成书,他也同意张惠言的说法,“张皋文以为六朝治《易》者聚敛旧说而为之,当得其实”⑲。

曹元弼将姚配中的易学评价为“由虞荀以通郑,涵泳经传本文,以定诸家之得失,而去取之。依象以说义,不泥象以窒义”(《复礼堂文集》,第121页),肯定姚配中于汉易郑、荀、虞三家中的取舍得当。其实,曹元弼诸条释文以宗郑为主,与姚配中最为接近。他还称赞姚氏“当道光之季,经术已衰,邪说方兴,世变将作”之时,能见微知著,忧深思远,合于作易忧患之旨。在三部易学作品中,曹元弼多采姚配中之说,例如“明例”一节“生爻及六十四卦变成既济”引姚配中“凡元为画,画变成爻,爻极乃化,圣人据卦爻变化而系之辞”⑳,《周易郑氏注笺释序》篇首即论“易者,元也”,皆蹈姚配中之说,又论“乾元由坤而生”,与姚配中所谓“乾元藏于中,坤含光大,凝乾元则坤元也”21之说一致。

在礼与易的关系上,曹元弼尤其重视张惠言释易体例中的以“礼”释“易”一项,他说:


易家言礼惟郑氏,其原文本质使周家一代之制,损益备具,后有王者。监仪在时,惜残阙不尽存,故以虞注推礼以补郑阙,为虞氏易礼。(《复礼堂文集》卷二,第115页)


以《礼》说《易》源于郑玄,如同人六二“同人于宗”郑注云“天子诸侯,后夫人无子不出”22。张惠言于《周易郑荀义》“礼象”一节,也主张同人六二为巽体承乾,后夫人正位也。后夫人无子不出,应当尊之如故。虞翻以同人为夫妇同心,郑玄虽不以同人为夫妇,但以五为君,而二同于五,二五之同人为夫妇,这即是以《礼》论《易》的具体表现。张惠言推原虞氏易的同时,加入了礼学的解释方法。这一点受到曹元弼的推崇,其《周易集解补释》释同人卦六二曰:


荀读宗为众。妇人以贞一为德,众欲同之,则昏姻不成,故吝。明必得所适而后行。二当固守应五。……许郑虞则以二五在同人为同姓,同人命名取二应乾五,而以类族辨物言,则离火炎上,性同于天,又二与上乾为巽同姓之象,故称宗。同姓不可为昏,非他卦二五阴阳象昏媾之比,二巽当同师震,以同于五,夫妇同心。23


易学史上关于同人卦六二“同人于宗”的解释中,荀爽“宗者,众也”的解释很常见,因为三据二阴,二与四同功,五相应,初相近,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有“同人”之旨。但曹元弼突出“宗”字“类族辨物”之意,以二与五相应释“宗”,其间牵涉到了阴阳婚媾之象,但据礼而言,“同姓不可昏”,故而他采取了虞翻的说法:


虞氏据旁通,谓师震为夫,同人巽为妇,二人同心,故曰同人。师二降初为复,上息成同人,则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二之应五,由震刚接巽柔,巽同乎震也。震巽同心而应乾。24


为使六二保有妇人贞一之德,又不破同姓不婚之礼法,曹元弼可谓煞费苦心,这里的解释明显受到了张惠言解礼象的启发。

黄以周作为治《礼》《易》的名家,同样重视以《礼》治《易》,故而有先行研究认为曹元弼深受黄以周影响。事实上,曹元弼之以《礼》解《易》,与其说是受黄以周影响,不如说直承自张惠言。曹元弼之所以推崇张惠言阐发礼象,是因为其论“易事”“易言”,辨君子小人消长之机,在国家存亡之机,足以为从政者警醒。他身处清末经术淍零、国体大堕之时,常有深痛感叹,欲以张惠言的礼象之旨来提醒有识者重振纲常,这也是他与张惠言的相通之处。

四、曹元弼易学研究的弊端


关于“吴派”学术“凡古必真,凡汉必好”的缺陷,王引之父子等人的批评已经广为人知。25曹元弼易学作为直承惠、张、姚一条脉络下的产物,也是有醇有疵,有优有劣。近年来,晚清民国时期的经学研究愈受重视,由于研究者多视该时段为长期被忽视、极富挖掘价值的富矿,又抱持理解之同情,所以多言其优点而少言劣处。关于曹元弼论《易》之优劣,前贤已有诸多关注,且评价较为客观笔者再略作探讨,求教于方家。

吴承仕(1884-1939)曾说,姚配中《周易姚氏学》中大旨发明郑学,郑玄所未备之处则取荀、虞诸家补之,又必与郑义相比附,这种做法“似若悉有典据,其实乃汉学之末流”,姚虽为安徽旌德人氏,但“违于皖南朴学之风远矣”,遵循的乃是惠栋、张惠言之遗法,有“左右采获,穿穴无所不通”之嫌。(《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106页)这种“左右采获”,堆砌历代诸家旧说的做法,有时令读者并不舒适。曹元弼弟子王欣夫评价姚配中的《周易姚氏学》“采获载籍,词繁不杀”26,注释繁琐没有节制,又对所征引诸家之说“存而不论”,故不可谓为典要。杭世骏评“吴派”王鸣盛的尚书学研究,亦谓“凡一言一字之出于郑者,悉甄而录之,勒成数万言”,辑录、甄选、使各注汇于一书而又少加臆说,也是曹元弼的做法。曹元弼自述《周易郑氏注笺释》积将十年,甫至上经之末,文详而繁,“详则详矣,每卦合彖象传,辄文累万言。无乃使学者惛然不能待乎”27,他本想将后来的《周易集解补释》设为一由浅入深之阶梯、由博返约之归宿,然而后者亦不精省,在校正诸家异文之外,又博采《礼记》、《春秋》、诸子、《史记》、《汉书》等说易古义,加以增补,至十七卷之多。吴派后劲孙星衍的《孙氏周易集解》极大地影响了曹元弼的《周易集解补释》,该书据孙星衍所辑众家遗说,唯删裁了王弼注及《周易正义》所引他人申释王弼之语,故曹氏自述“此编即无异为孙书作疏矣”。尚秉和谓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既有繁复之虞,乃所采愈繁,而愈无断制”(《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185页),即犀利地指斥曹元弼在征引上的无所节制。

另一个弊端是对汉儒旧训“不论是非”。曹元弼谓“汉儒说《易》,各有师法,大同小异,每并存之,相反相成”(《复礼堂文集》卷二,第103-104页),因而其书将诸家异义附缀经传文后。征引过多,遂无暇细究各说之间的细微差别,从而容易让人产生他们尽信材料而不辨材料的误解。尚秉和所谓“愈无断制”,便是说的这一点。他举例说:


如注“龙战于野”云,许氏云“战者接也”,九家云“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乾凿度》云,“乾坤气合戌亥”,王氏云,“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夫曰乾坤合居,曰气合戌,则战非战争明甚。兹书所采《乾凿度》许慎及九家诸说,皆战字确诂,乃又取战争诸说,谓阴阳两伤,阴凝于阳,以凝为疑,岂知疑凝古通。阴与阳既离则异气,合则同功,类群相应相求,何疑忌之有。且战争与和合,义绝相背,其以为战争者,皆义理家欲借是以明君臣尊卑之义。故曰阴盛疑似于阳,阳不能堪故战,而不知其于易理大背,胡可两存其说。此为全易之关键,此义不明,凡全易朋字类字,乃共他易理涉是者,无怪其旨误矣。(《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185页)


战争与和合,不可两存其说,曹元弼洋洋洒洒征引良多,反令读者陷入困惑。确如尚秉和所说,其引注繁琐,貌似兼收兼采,其实无所决断。张舜徽评价曹元弼的学术“言之平平,无甚心得。知其于经学造诣本浅,张皇已过”28,算是尖刻的批评。须知,易学解释多歧,注者应根据自己的见解加以择舍。而曹元弼却多处无所论定,繁则繁矣,无大裨益。论经之学,无所裁断,便难以增加新知识;对历代经注,更不可无立场地盲目兼采。尚秉和批评这种做法“注虽多亦何益哉”,正是指出治经裁断的劣处。


五.结语

晚清民国期的经学研究近年来受到重视,但长期笼罩在晚清今文经学和新学的阴影下,其间的学术生态和理论细节以及细节的优劣都没有得到客观的评价。曹元弼论学严谨,考证甚勤,为今天的经学研究留下丰富的讨论空间。曹元弼与与黄以周之间的学术渊源应谨慎考虑。曹元弼有越过道咸、直承乾嘉的学术偏好,且广受乡邦、时贤的学术滋养,其思想来源较为驳杂,治《易》风格受惠栋、张惠言、姚配中影响较深。其学术弊端主要是辑录、甄选、汇集诸注过于繁琐,无所节制,貌似兼收,缺少裁断,这些缺点影响了曹元弼学术的原创性和启发性。

(文章刊于《周易研究》2022年第1期,感谢作者授权发布!)

注释

①近年来的曹元弼研究成果主要有:干春松、陈壁生编《曹元弼的生平与学术》,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吴飞主编《南菁书院与近世学术》,北京:三联书店,2019年;崔燕南整理《曹元弼友朋书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宫志翀点校《孝经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宫志翀点校《孝经郑氏注笺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复旦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编《复礼堂遗书》全40册由中华书局于2018年出版,基本囊括曹元弼全部著作,嘉惠学林。此外,李科、崔燕南等学者的多篇论文述及曹元弼的生平与文献上的特色,其中,李科的论文已论及曹元弼与黄以周的学术异同。


②崔燕南整理《曹元弼友朋书札》,第421页。


③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卷二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653页。


④曹元弼《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云:“年十三从名儒管申季先生礼耕学,先生为南园陈先生再传弟子,兄依据师授研核训诂,考说典章,序读校勘,辄至深夜。……余少兄二岁,自少相与论文至欢。兄既为管先生入室弟子,余亦时时从先生问。”参曹元弼《笺经室遗集》,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35页。


⑤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四十四册,列传二百七十三“管礼耕”,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3440页。


⑥复旦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编《复礼堂遗书•复礼堂文三集》,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435-436页。


⑦曹元弼《笺经室遗集》,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90册,第435页。


⑧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四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5页。


⑨曹元弼在礼学立场上与黄以周的不相洽,已有学者注意到。参吴飞《礼学即理学——儆居学派的思想脉络》,载《南菁书院与近世学术》,北京:三联书店,2019年,第47-89页;李科《曹元弼与黄以周学术异同考论》,载《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97-105页。


⑩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序》,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艸丁卯五月刊成本。


⑪梁启超撰,朱维铮导读《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9页。


⑫林忠军、张沛、赵中国《清代易学史(下册)》,济南:齐鲁书社,2018年。


⑬曹元弼《复礼堂文集》卷二“论张氏易学例”,民国六年刊本影印本,台北:华文书局,第115页。


⑭[清]阮元《周易虞氏义·序》,清嘉庆八年阮氏琅嬛仙馆刻本。


⑮[清]姚配中《周易姚氏学·序》,《续修四库全书》第30册,第454页。


⑯[清]姚配中《周易姚氏学》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30册,第484页。


⑰曹元弼《周易学》“明例・治易例”,宣统纪元《周易学》《礼经学》《孝经学》三经合刻本。


⑱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条例》,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艸丁卯五月刊成本。


⑲崔燕南整理《曹元弼友朋书札》,第421页。


⑳曹元弼《周易学》,宣统纪元《周易学》《礼经学》《孝经学》三经合刻本。


21[清]姚配中《周易姚氏学》,载《续修四库全书》第30册,第454页。


22[清]张惠言《周易郑荀义》卷中“礼象”,清道光元年合河康氏刻本。论张惠言对郑玄礼象的发挥,参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整理《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周易郑荀义三卷”条,第77页。


23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卷四,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艸丁卯五月刊成本。


24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卷四,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艸丁卯五月刊成本。


25对“吴派”学者遭受的批评,也有很多先行研究为之鸣不平。参暴鸿昌《乾嘉考据学流派辨析——“吴派”“皖派”说质疑》,载《史学集刊》1992年总第48期。


26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癸卯稿卷一“周易姚氏学十六卷”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02页。


27 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序》,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艸丁卯五月刊成本。


28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卷二十四,第6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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