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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

2022/12/14 11:14:38  阅读:151 发布者:

以下文章来源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第五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圆满举行

来源:全文转载自公众号“清华大学法学院”。

开幕式

129日,第五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通过线上直播的形式隆重开幕。清华大学副校长彭刚代表清华大学致开幕词,开幕式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作主旨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分别作为会议承办方致辞,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俊主持。多家媒体平台对本次直播进行了转发,各平台累计观看次数五万余人次。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贵州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乔治城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荷兰拉德堡德大学、天普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领导、学者和资深实务界专家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彭刚致辞

彭刚副校长首先代表清华大学向莅临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清华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它的飞速发展为法治建设不断赋能,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法治路线、塑造新的思维模式、运用新的法治工具、创造新的法治空间,以应对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他指出,法治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法治教育也在与时俱进。我们应当更加注重信息化时代的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完善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领域的法治保障。他表示,清华大学愿同大家一起为法治发展做出努力,携手应对挑战,为维护法治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杨万明致辞

杨万明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清华大学举办本次世界法治论坛,围绕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开展交流研讨,对于完善数字经济法治保障、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实现数字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他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多年来依法保障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健康运行的积极做法和显著成效,包括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筑牢信息安全司法屏障、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院校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举措。他还特别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并指出这是世界上首个规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最高法院文件,必将有力促进数字中国建设。他表示,人民法院期待同与会嘉宾们携手开创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数字中国、法治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陈国庆致辞

陈国庆副检察长的致辞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展开。他列举了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做法。例如立足检察办案,依法从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公益诉讼的规定落地落实;强化规范指引,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检察办案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等。他表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将不断强化履职,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也期待与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与理论界加强交流研讨,为推进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姜伟致辞

姜伟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社会的建设急需数字法治保驾护航。数字法治包括数字法治化和法治数字化两个维度:数字法治化,是以法治化治理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建设;法治数字化,是以数字化赋能法治效率、法治效果,用数字技术推动法治方式变革、重塑数字正义形态。他认为,新时代的法学理论和法学教育亟待研究与数字法治相关的一些重大课题,例如数字法学的学科构建、数字法治的规律阐释、数字正义的场景描述、实证法学的范式评估等。数字时代的法学研究应当及时将法治实践的成就转化为学理性研究、学术化表达的理论成果,进而形成法律方案、司法规则和学科体系,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智慧支持和法理依据。

梅向荣致辞

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表示,传统法治体系逐渐向数字模式延伸,法律与技术的融合发展成为新趋势,新兴信息技术的产生使智慧法治慢慢走进大众视角。智慧法治是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国家治理进入信息化时代的必备条件。信息安全是目前法律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层面不断优化立法和加强监督,并对企业数据合规工作进行指导,信息化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也离不开高素质法律队伍保驾护航。他汇报了盈科律师事务所在ESG所覆盖领域不断深耕的实际举措与成就,以及盈科围绕“数智化”律所建设目标开展的一系列成功实践,包括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网络、盈科AI律所智能空间站、Law wit云端律所、盈科大数据管控平台等,积极应对“智慧法治”对法律服务市场要求的变化。

周光权致辞

周光权院长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向莅临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嘉宾、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和感谢。他指出,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立法、司法机关对法治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如何保护好信息数据的经济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也是法律人面临的研究重点。本届论坛各个议题的提出都经过前期的反复推敲和深思熟虑,希望与会嘉宾借此机会碰撞思想、凝聚共识,期待法学界和实务界以本届论坛为平台开展深入研讨,携手迎接信息化时代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共同推动信息化时代下的法治建设蓬勃发展、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接着,他介绍了法学院近年来大力推进交叉学科建设的情况,以及出版本届世界法治论坛会议成果的相关计划。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以“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为主题,通过两个平行论坛,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信息时代与法学教育”“信息化时代的法学教育”“以ESG促进企业合规建设”“数字经济的法制保障”“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以及“隐私、信息与数据的公私法规制”等具体议题展开,举行了六个单元的精彩会议。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以本届世界法治论坛为对话平台,充分交流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发展新趋势,共同探究信息化时代下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新模式。

平行论坛一

上午10点,第一单元 “中国式现代化、信息时代与法学教育”准时举行,本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主持。

嘉宾合照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在发言中阐述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关系,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从机制、文本、话语三个基本维度上创造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他详细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在人工智能法学学科建设方面的成效。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分享了关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思考,并从历史内涵、地位、标准、特征与构建难点等五个方面展开分析,提出了“一二三四五”的构建路径,即一个导向、两个面向、三个标识、四个维度和五个要素。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应当既把握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立足中国特色。信息化时代下的法治人才培养要尊重法治基本规律、创新科研组织形式、打造新的学科体系,同时开展深层次国际交流。他分享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数据法学交叉学科方面的建设经验。

海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崇敏教授作了题为“信息化与法学教育改革”的主题发言。他着重探讨了信息化技术在法学教育实践中的应用,从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教学模式的多维转变、信息化系统的对接与开发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教授以“个人金融数据治理的精巧进路”为主题作了演讲。他从“目前治理现状及面临挑战”“现有治理体系的局限”“精巧规制理论”“精巧进路的具体实现”四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围绕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作了报告,提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推进学科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学科、交叉学科、涉外学科的建设,并阐述了对学科体系重构的初步构想。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以“信息化时代法学教育的转型”为主题,结合武汉大学在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分享。他指出,在信息化时代下,要适应教学环境、教学手段、教学模式、教学思维、培养路径等各个方面的转变。

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作了主题为“大数据如何影响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发言。他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必须保持开放,创新研究方法,开拓研究视野。他分享了中国社科院大学对复合型、交叉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下午14时,第二单元“信息化时代的法学教育”正式进行,本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嘉宾合照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以“面向数字法治的法学教育”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他从信息化时代发展法学教育的新机遇、新挑战以及如何发展三个方面发表了看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发表了题为“信息化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题演讲。他指出,信息化时代的法治人才培养应注意共享与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指出,信息化时代的法学教育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对学习、考核方式和学科建设体系提出了挑战,需要采取多样的应对方式突破目前的藩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以“大法治格局下的政法教育”为主题进行了分享,他从政法教育的历史出发,分析了大法治格局下建设新的政法教育的必要性,阐明了大法治格局下新政法教育的内涵。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指出,我们需要积极回应信息技术对传统法学教育所带来的挑战,创新法学教育的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更现代的教学方式,同时也不能忽视教书与育人之间的辩证关系。

浙江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教授认为信息化时代的法学教育正在改变,也必然改变。他结合浙江大学“本硕博全方位数字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从新文科建设的三个层次阐述了如何在信息化时代下培养新型法律人才。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院长Lee Pey Woan教授详细介绍了技术发展对法律的影响、挑战以及应对方式,提出了“四大战略”来帮助法学生应对目前的就业困难。

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Jianlin Chen教授从大陆法系的视角分析了信息化对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的挑战。他提出,应当训练学生搜集信息、运用信息的能力。

荷兰拉德堡德大学法学院André Janssen教授从欧洲视角阐述了法律技术1.03.0的变化趋势。他强调,法学院应当站在时代前沿,拥抱新的法律技术,了解就业市场的变化,反思人才培养模式。

下午16时,第三单元“以ESG促进企业合规建设”正式开始,本单元由盈科国际创始合伙人、全球董事会执行主任杨琳担任主持人。

嘉宾合照

道琼斯中国区风险合规总监马建新结合道琼斯的工作实际,指出目前全球领先的企业对于ESG的认知到了一个重要转折点。他从经营合规、人才培养、行业前景等角度阐释了ESG的建设方向,着重强调了ESG对于企业的重要程度。

盈科美国联席管理合伙人Jesse Weiner从美国ESG的框架切入,建议中国企业在进行ESG推广时,需要将ESG所关注的内容纳入到整个企业的战略发展体系中去,并鼓励企业运用不同的评价体系来保证ESG信息披露机制的完整性。

盈科律师事务所WTO与国际贸易救济中心主任张军作了题为“ESG供应链合规问题”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多个国际型组织已将ESG议题作为全球性的目标进行推广,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将ESG的内涵纳入到法规中去。目前ESG供应链合规仍存在诸多困境和挑战,这对未来供应链合规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盈科德国合伙人卢辉从德国可持续发展和德国ESG相关规定入手,介绍了在德国如何通过ESG规定推动能源转型、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并实现2045年碳中和目标。

中集集团可持续发展总监李柱文从实践出发,指出ESG理念是整个企业经营管理运作的价值观,是能够帮助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内容。他指出,中集集团目前建立的ESG指标体系从经营管理层面把可持续发展、合规建设落到了实处。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院长William Treanor教授指出,信息技术正在不断改变法律实践,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法学教育的本质。他分享了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将信息技术引入课堂的经验,并强调应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机会接触法律与信息技术的基础课程。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院长Andrew Lynch教授呼吁学生们注重在线学习、共享输出,学会适应非正式学习场合,提升自身知识与技能。

天普大学法学院院长Rachel Rebouché教授介绍了天普大学在建设数字技术中心和开展跨学科合作方面的经验,指出相关举措增加了学生的沉浸式学习体验,使学生能更好地了解法律与技术。

平行论坛二

上午10点,第一单元 “数字经济的法制保障”准时举行,本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主持。

嘉宾合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从数字经济的基本法治问题,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数字经济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与大数据服务的交易规则构建,数字经济的市场监管,政府公共数据开放的法律调整,以及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等七个方面介绍了数字经济的法治保障体系。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以“数字正义的核心问题”为题进行了报告。他提出,数字时代正在从分配正义走向数字正义,数字正义的主要领域包括对数据信息的控制、基于算法的控制及通过算法的控制三方面,最终目的是通过数字法治让科技进步给社会带来普惠。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主要探讨了数据(含个人信息)确权中的理论难题。他指出了数据确权的重要性,数据确权的核心是明确财产权益的归属,同时分析了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关系,并指出应进一步围绕数据中的财产价值展开研究。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黎四奇教授的报告围绕“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展开,从互联网永远不会忘记的角度来讨论,在新技术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保障个人生活安全感。他指出,应警惕数字化记忆作为外部记忆沦为全景控制的机制,应当在被遗忘和记忆之间寻求平衡。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教授指出,目前数字平台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针对近年来电商平台显现的问题,应尽快发展出一些更灵活、有梯度、有弹性的平台责任概念体系,同时也应对数字经济的发展保持宽容审慎的态度。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同样聚焦平台企业责任规制问题。他深入分析了规范主义规制路径和功能主义规制路径,指出规范主义规制路径在平台责任认定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不足,而功能主义规制路径则是平台企业责任规制的更好选择。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陆宇峰教授以“系统论的数字法治观”为题,分析了数字社会变革与法治范式转换中的新挑战,呼吁在智慧司法中合理设置程序,以促进数字正义,并论证了为“数字人权”提供宪法保护的必要性。

在与谈环节,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指出,碎片化的数字经济立法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可以立足既有的多元化立法成果,总结司法与执法案例,参考域外立法经验,提炼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开展整体化的数字经济立法工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高度评价了与会学者的发言,他指出,七位演讲者的内容都聚焦于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宏观和微观问题,具有很强的学术启发性和现实意义,对具体制度研究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

下午14时,第二单元“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正式进行,本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耿林担任主持人。

嘉宾合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基于数据的工具性本质及其流动性、分享性、公益性特征,指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点应放在信息安全领域,在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应树立数字化思维,谨慎建构权利体系,采用整体化方式,用算法技术解决数据造成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切入,指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中,应平衡数字经济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妥善界定个人信息侵权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姚佳教授指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应在最大程度实现协同,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完全竞争或者排斥关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教授聚焦网络平台、商业用户与个人用户三方关系,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出发,指出法律在给平台施加义务的同时亦在赋权,这可能导致“数据孤岛”效应加剧等后果,并指出需要清晰界定网络平台充当监管中介的权利义务边界。

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以“网络时代个体的匿名性何以重要”为主题,详细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之界分的关系,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的基本目标,相关法律规制机制的建构等问题。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Christiane Wendehorst教授以“欧盟关于人工智能和其他数字技术责任的新进展”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她指出,欧盟和成员国层面的责任法目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数字生态系统带来的挑战,但一些新修订的法律预示着欧盟正在积极谋求转变。

在与谈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对上述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述,他高度肯定了与会学者观点的学术启发性与现实意义,并与专家学者们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教授指出,个人信息保护应当超越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法律分析范式,注意法律基本价值之间的动态协调。他主张,应当从整体安全观的角度出发,调动不同层面的社会组织来共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体系性保护。

下午16时,第三单元“隐私、信息与数据的公私法规制”正式开始,本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汪洋担任主持人。

嘉宾合照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教授围绕“个人信息公私法融合保护的误解与澄清”作了分享。他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具有公法和私法融合的特性,主要表现在法律渊源、调整关系、保护群体、保护法益、告知同意制度、损害救济、监管制度等方面。

清华大学法学院吴伟光副教授以“中西方隐私政策为何不同?”为题进行了分享。他指出,隐私利益保护的中西方差异来源于二者的文化差异,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独特的文化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胡凌副教授以平台竞争程度高低和政府发包程度高低作为标准,划分了四个维度的平台治理行为,并提出平台发包系统和政府发包系统应当成为中央治理的两个抓手,它们代表了新型生产方式的两个方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余盛峰副教授指出,数字时代隐私信息保护有三种解决范式,即控制范式、匿名化范式和PII范式,他对这三种范式引发的问题给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健州副教授以数据利益冲突的形态为标准,将数据分为四类,并结合目前承载个人信息的社交平台的盈利模式,进一步提出了“绝对权+特别限制”的数据财产权架构思路,明确了不同类型数据的权利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旭讲师提出了“基于《民法典》第998条确立正当利益条款”的观点。他从中国法确立正当利益条款的必要性出发,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指出《民法典》第998条还有更广阔的适用空间。

在与谈环节,清华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刘晗副教授对学者们的发言进行了总结,他高度肯定了各位学者发言的理论创新性和启发性,并针对数据财产权提出了个人见解。

清华大学法学院鲁楠副教授指出,与会嘉宾的发言涉及到了两种关系,即政府和平台的关系、财产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关系,我国目前需要多加关注“政府平台化”的问题。他还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效果发表了看法。

闭幕式

龙俊主持

129日下午18点,龙俊主持论坛闭幕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邓海峰和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分别为本届论坛闭幕式致辞。

邓海峰致辞

邓海峰首先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各位与会嘉宾及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法律关系面临深刻的数字化、信息化挑战,一系列新兴法律问题应运而生。今天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分享了独到的法治智慧与学术见解,为信息化时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他表示,清华大学法学院始终致力于将目光聚焦在当前法治发展所关切的重大议题上,以求凝练出不负时代使命的一流学术成果,培养出具备全球胜任力的优秀法治人才。他诚挚邀请各位嘉宾明年再次相聚在世界法治论坛,共话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李华致辞

李华表示,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首要任务是做好信息化时代的法学人才培养,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也要与法学实践教育良好协同;其次是要处理好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本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正好聚焦于这两方面,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嘉宾云集、影响重大。她指出,本次论坛在各位领导的指导下,在各位嘉宾、高朋的支持下圆满闭幕,以理论引领航向、以实践求得真知,为我国信息化时代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诸多真知灼见。

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创办于2018年,迄今已成功举办五届。每年来自全球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汇聚于清华大学,通过世界法治论坛进行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共话未来,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前沿成果和坚定决心,为全球法治建设的焦点问题寻求建设性解决方案,推动中国与世界在法治领域的对话交流。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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