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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触控媒介实践的生产、操演与反思

2022/9/22 14:58:24  阅读:192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7P148P149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摘自《现代传播》20222期,王建峰摘

随着智能设备技术具身性、可操作性的迭代升级,实践者身体与智能平面的互动连续性不断增强,“触”的点击式互动方式逐步演变为更具连贯性的“触控式”操作模式——“刷屏”,智能手机的触控媒介实践将手指的点、按、滑等操作姿势自然化为语汇。

在数字场域中,“刷屏”的行为方式从经验习得逐步发展为数字化的生存习性,它集合了信息消费的知觉面向和进行反复身体操演的行为面向,是一种典型的数字化媒介实践。

从报刊媒介时代的“深度阅读”,到电视时代的“观看”,再到具身手机媒介时代的“浅度浏览”——“刷屏”,我们发现,媒介技术现代化的更迭历程始终伴随着媒介观看方式、观看速度的变革,呈现出媒介观看的浅层化和媒介时间消费的加速化倾向。在数字时代,人们对速度的追求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当信息量的无限性与认知有限性之间产生矛盾时,人们总是倾向于花最少的时间看到最多的内容,“刷屏”便成为数字化时代一种典型的媒介实践,集中体现了赛博人“速度至上”的数字生活状态。媒介化世界中,信息碎片化、海量化、浅层化的物质和符号形态构建了加速化的媒介时间认知偏向,媒介逻辑深刻嵌入人的日常时间消费之中,从而形塑了人们加速化的媒介实践惯习。

在数字环境下,媒介实践深刻嵌入人们的日常时间消费之中,与其相应的媒介实践实质上就是一种对自由时间的消费实践:在移动时代,由于手机媒体的具身化及其使用成本的无限降低,媒介的时间使用趋于私人化,人们在信息消费中可实现对媒介时间的自由操纵。与以往的自然时间、时钟时间相比,在媒介时间阶段,人类对于时间的认知、感受、体验、测量、使用都被媒介化了,这构成了作为存在处境的新的“时间性”,在“社会加速”的表面领会之下,媒介化沉浸式、虚拟式的时间消费改变着日常生活的时间感知及其结构秩序。

在社会加速背景下,源于媒介时间消费的智能触控媒介实践——“刷屏”,其“刷”的动作模式内涵在继承其本源意义的基础上,又衍生、抽象出数字化的新意涵,深刻体现和印证了这种加速化逻辑。

首先,“刷屏”的媒介实践源于媒介时间使用机制的进化。

“刷屏”作为媒介实践,意味着追求内容认知效率的最大阈限,使“一目十行”“日阅千章”的媒介内容消费成为现实。

其次,“刷屏”的出现还涉及数字环境下媒介时间消费的去目的化。当媒介时间消费的速度超出认知速度时,原子化的媒介使用主体在“无意识”状态下生产和消费媒介内容,意味着媒介时间的消费不再具备明晰的认知目标,不关注“获得什么”而关注“正在做什么”,打破了以往线性的媒介时间运作规律,媒介时间的使用从以往阅读、收听、观看等行为的目的指向转为浅度浏览的过程指向。

最后,“刷屏”的进程还伴随着媒介时间消费感知的非秩序化,这一连续性、无意识性数字媒介实践改变了人的时间认知结构与趋向。数字媒介实践中,时间消费的逻辑性、秩序性、结构性被解构,这便造成了“抖音5分钟,人间1小时”的时间认知失调倾向。

数字媒介实践研究关心媒介行为习惯问题,探索与媒介相关的习惯如何由基本需求形塑的问题,强调我们既要关注数字媒介实践的行为层面的惯习表征,又要关注其认知层面的需求动因。从行为层面看,智能触控媒介实践建立在技术化的“身—心”操演基础之上;从认知层面而言,它又是通过数字身份的建构来进行演绎的。

从行为层面来看,“刷屏”的实践模式是由身体与手机屏幕的持续互动来构建的,通过眼动和手指连续滑动的配合式作业,“刷屏”的暂时性动作内化为持久性惯习。

“刷屏”形成固定化的行为模式后,人的身体被动接受、服从媒介的结构、逻辑和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它的“伺服机制”,以往人对自然环境的“伺服”演变为对技术环境的“伺服”,从而实现身体及惯性实践的运作。

同时,身体的技术操演与知觉运作相伴相生。智能触控的媒介实践建构了其相应的技术性文化,在身体伺服机制运作的基础上,“刷屏”的视觉移动以跳读和扫描为特征,这种“浅度浏览”方式使得信息内容的重要性让位于行为本身带来的心理舒适感和体验感。技术媒介开辟的想象空间满足了人的求新欲、窥私欲和好奇心,创造了一种狂欢化的知觉快感。

现代人的智能触控媒介实践有其认知面向上的深刻动因,随着数字媒介在日常生活的深度嵌入,它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方式的表征,更建构了一种普遍的、共同的数字身份——“刷屏人”,是由手机媒介建构的数字化生存的符号表征以及数字化的思维、形象、态度的意义系统。

人们通过“刷屏”向外探寻,来达到认知世界、认知自我的目的,“我刷故我在”的价值体认成为“数字自我”的身份建构的开端。

一方面,“刷屏”的行为个体保持着“永久在线、永久连接”的数字生存状态,通过随时随地刷朋友圈、刷微博、刷视频来维系自身的“数字身份”,以防止与既有网络圈层断联或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新信息。通过“刷屏”,我们感知到自身与世界保持联结的状态、确认自己未曾被信息社会孤立与隔离,从而获得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知与确证,并实现对自我“数字身份”的认同。“数字身份焦虑”成为“刷屏”的心理根源与动机,个体通过延续和维系“刷屏”的实践惯习来实现对“数字自我”身份的建构,并缓解数字身份焦虑。

另一方面,个体通过“刷屏”的行为实践在人际、群体互动中建构着自我的“数字身份”。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刷屏”的数字实践在虚拟与现实世界之间标记了界线,“刷屏”的动作可使他人明确认知到行动者由现实交往身份向虚拟数字身份的切换,从而达成行动者对自我“数字身份”的重新理解与再次确认。

数字媒介实践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思考“人类如何靠媒介生活”的问题,这成为其研究的终极关怀。从媒介实践视角来看,媒介技术的结构性对人的主体能动性发挥着建构作用,数字技术的可供性在促动着人效率化地追求自由时间、形成数字化身体惯习和数字身份的同时,又产生了与此生存方式有关的后果。

马克思的休闲理论主张人最终应实现休闲的自主性,使休闲成为发展人自身的一种手段,当休闲与主体相对立、脱离主体掌控时,就产生了“休闲异化”。而具身化的媒介使用空间中,主体获得部分休闲满足的同时,更让渡了对休闲时间的自我掌控。更为显著的表现是,智能触控媒介实践还通过休闲的“工作化”加速了休闲异化危机,使个人时间又落入消费主义的窠臼。

数字媒介实践理论关注技术影响下“身—心”二元的结构性互动。在智能触控媒介实践中,技术的中介性重塑着个体的身体实践和感知模式,改变了“身—心”的互动关系。人在“刷屏”这一智能触控媒介实践中,虚拟与现实的融合成为人感知到的自然状态,人更加难以辨别二者之间的界线,从而产生意识可以脱离现实的物理身体而沉浸在虚拟时空中的知觉,导致了人的思维知觉与身体实践的分化。

“刷屏”的数字实践中,这种身体与知觉的分化表现在心理层面的“无实体身体”,虽附着在实体身体的技术操演之上,但知觉在一定程度上处于闭锁状态而无法感知身体与媒介的互动行为,形成“身—心”的联动障碍。

在技术对身心的“驯化”状态下,数字媒介实践主体并不关注自身在互联网上的存在意义即为何而存在,而是关注自己以何种身份、何种方式存在。身份是主体存在的表征,“刷屏”作为一种数字身份建构实践,标识了一种数字生存的存在维度。

通过不断地“刷屏”,主体的数字身份得到凸显,不断追求“永久连接、永久在线”的状态,这反映了数字化主体的意识系统从现实到虚拟世界的切换和对现实秩序和制度主义的逃避。相应地,通过“刷屏”的数字媒介实践,主体身份特征由现实世界中固定化、秩序化转变为暂时性、流动性、非单一、去中心化,与之相应的空间观和时间观也不复存在,现实社会时间、空间框架下的“秩序”式生存体验转向“游牧”式的生存体验。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主体对新身份和新生存状态的完全适应,智能触控数字媒介实践虽建立在消费自由时间的基础上,但主体的身心操演又受到技术框架的结构性影响,因而形成了一种“被自由所束缚”的数字身份状态和生存状态。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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