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年以前,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经历了早期探索阶段。五四前后,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的设想被提出,社会史论战前后部分学者对此作了撰著尝试,全面抗战爆发后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走向成熟。其间,中国通史撰述对进化史观多有扬弃,并逐渐探索出一套符合唯物史观基本要义的中国通史解释体系,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贯彻成为时人评判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的显著标志。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史学 中国通史 通史撰述 唯物史观
作者:谢辉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3期
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写出一部可信的、科学的中国通史。由于这项工作有着极强的象征意义,故从史家个人至中共领袖都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就结果而言,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确实取得不少成就,属于马克思主义史学撰述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此,对这项工作的总结和梳理曾引起许多学者的兴趣,但相关研究主要关注全面抗战爆发后涌现的一些富有经典意义的中国通史撰述,对此前的中国通史及一些边缘性通史编撰成果则关注不够。本文拟通过重新爬梳民国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的有关成果,丰富我们对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的认识。
一、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设想的提出
20世纪初以来,中国史学界要求突破传统史学束缚、重写“中国史”的诉求日趋强烈。章太炎的《中国通史略例》(1900年)构想了中国通史新宗旨和体例,指出史学要“知古今进化之轨”;梁启超的《中国史叙论》(1901年)、《新史学》(1902年)提倡“史界革命”“新史学”,批评“一人一家之谱牒”的旧史学,主张“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的“中国史”。嗣后,中国学界在中国通史撰述上有诸多实践,如夏曾佑的《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后名《中国古代史》,1904—1906年)、陈庆年的《中国历史教科书》(1903—1904年)、徐念慈的《中国历史讲义》(1908年)等,都是以进化史观重写“中国史”的尝试。相关著述在体裁上以章节体撰写,在理念上追求因果关系和进化律的揭示,以及民族精神的提振,突破了传统史观和史体的同时,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撰述提供了参考。
随着唯物史观在五四时期的大规模传入,马克思主义者开始主张以新史观“重作”中国史,其中以李大钊为代表。作为唯物史观的早期传播者,他深谙唯物史观之于史学研究的价值,认为现代史学已发展到以揭露历史深层的因果关系为目标的阶段,即“会其通”。他说:“今日史学进步的程途,已达于不仅以考证精核片段的事实,即为毕史之能事了,必须认人事为互有连琐,互有因果关系者,而施以考察,以期于事实与事实之间,发现相互的影响与感应,而后得观人事之会通。”这种“会通”其实是要求揭示历史的因果法则,蕴含了李氏对中国史撰述在“通”方面的期待。由此标准衡量,唯物史观较其他史观有着突出优势,所以他说,“自有马氏的唯物史观,才把历史学提到与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此等功绩,实为史学界开了一新纪元。”
反观中国传统史学,则需重新“改作”。李大钊说:“一部整个的中国史,迄兹以前,遂全为是等史观(指循环的、神权的、伟人的历史观——引者注)所支配”,所以,“根据新史观、新史料,把旧历史一一改作,是现代史学者的责任”。这里的“新史观”指的就是唯物史观。他还说:“中国旧史,其中所载,大抵不外帝王爵贵的起居,一家一姓的谱系,而于社会文化方面,则屏之弗录。这样的史书,就是本于历史只是政治,政治只是主权者的行动的见解而成的。”这是李氏从内容上对旧史书所作的批判。此外,旧史料的问题也是历史需要“改作”的因由。李大钊曾就此举例,如以“新的历史眼光”去观察中国古代神话、古姓,以河南考古发现说明殷周情况,“可以断定往日记录有许多错误,是可以改作重作的,是必须改作重作的”。他由是表示:“推翻古人的前案,并不算什么事,故吾人应本新的眼光去改作旧历史。很希望有许多人起来,去干这种很有趣味的事,把那些旧材料、旧记录,统通召集在新的知识面前,作一个判决书。”李大钊所谓“新的历史眼光”,既包括唯物史观,也包括进化史观;所谓“判决书”,就是新的中国史。在授课过程中,他曾向学生表露过类似期望:“现在还没有人用唯物史观的观点编出一部中国历史来。现在历史教不好,就是因为缺少这样一本书。”
李大钊提出上述主张有着复杂的思想背景,其中包括“新史学”的建设、唯物史观的传入、疑古风气的流行、现代考古学的兴起等。他对史学界的这些趋势保持了关注,并呼吁拿“新史观”“新史料”重作中国史。他在《史学要论》中设想的“国民史”“民族史”,其实就是中国史的不同形态。可以说,李大钊在中国史学界较早发出了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的呼声。
在五四前后,设想以唯物史观重写中国史的人,自然不止李大钊一人。1919年前后,在北京大学求学的罗章龙、邓中夏等人亦是。他们曾在“曦园”集体学习马克思主义,罗章龙在其学习笔记中表示:中国数千年“相砍”的历史,形成了“反动的旧史观”,二十四史咏叹的“均属帝王将相”,故对于“圣贤经传”,“应本新史学精神去观察理解和估价”。“因此,如建立新史观,首先在于破除中国二十四史的陈规旧套,肃清历代御用史官之一切陈词滥调。与此同时,又必需建立新的历史观点,也就是说建立以人民群众为历史中心的观点,遵照新史观重写当代历史、批判古代历史,使历史还其本来面目。”按照新史观写述历史,有五点要求:1.废除两千年来一脉相承的历史正统论:成王败寇;2.泯灭过去正史与野史的分界;3.是非善恶一本于群体的至公大正的精神;4.历史题材主要内容着重治与被治、贵与贱、富与贫、诸阶层间的奴役关系;5.记载以人民的创造进化为中心,强调国民经济、技艺、创造与发明。罗章龙等人当时在北京大学求学,其想法很有可能受到李大钊前述改作中国史思想的影响。但不论如何,这其中所倡导的以人民群众为历史中心、以阶级关系为历史内容、以经济和技艺发展为记载重心的著史方式,其实蕴含了后来成熟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模式的许多基本内容。
除了上述文本意义上的撰述吁求外,20世纪20年代还出现过唯物史观影响下的中国通史教学和研究实践。教学方面,1926年共产党人恽代英在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兼任教员时,曾开设“中国史概要”课程。虽然恽氏的授课讲义没有保存下来,但其授课思想无疑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著述方面,吕思勉1923年所编《白话本国史》曾受到唯物史观的显著影响。书中强调要用“科学的眼光”去研究说明“社会进化的现象”,“譬如用经济学的眼光,去研究食货一类的史实,就可以知道社会的生活状况,就知道社会物质方面,物质方面,就是社会进化的一种原因”。具体论述中,吕氏也非常注意从社会经济的、阶级的角度分析历史问题,特设“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社会革命”等章节考察先秦、汉代的生产、生计、革命等问题,并盛赞司马迁将社会现象归因于经济的做法,以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不过如此”。该书的指导思想仍为进化史观,如采用上古史、中古史、近古史、近世史、最近世史的分期,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和理解也有很多保留、误解之处,但该书也反映了进化史观中国通史撰述中唯物史观思想因子的增长。
二、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的尝试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前后,唯物史观中国通史撰述正式从设想转入实践。论战中涌现了一大批中国社会史著作,如陶希圣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1928年)、《中国封建社会史》(1929年),熊得山的《中国社会史研究》(1929年),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30年),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1934年)、《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1936年)等。这些著述运用唯物史观系统观察中国古代历史,在体例和内容上涉及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横向上初步具有通史的规模和架构,纵向上也能通贯一个较长的时代,虽以“社会史”为名,但也有了一些“通史”的意味,算是“半通史性”著作。如时人易君左所言:“每一部真正人类的历史都应该是社会史,因为每一个人群圈的活动都是社会活动。”相关著作在通史撰著旨趣和自觉性上尽管不够鲜明,但也具备了一些通史意识。如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虽意在“清算中国的古代社会”,但也对“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作了划分;熊得山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对中国社会历史从“横的方面和直的方面都检讨了一番”;吕振羽在《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中给中国史的史前期“整理出一个粗略的系统”,并将“中国史”划分为“连续的发展阶段”。
受论战影响,一些既有明显的唯物史观思想倾向,同时又有明确的通史撰著意识的著作开始出现。王坚壁的《中国新史纲》(1930年)就是一例。王坚壁其人,生平难以确考,其书1930年由平凡书局分上下册出版(现仅存上册即前三章,第四章独立为下册,极有可能未出版),1932年上海社会科学研究会又以《社会主义中国史》为名再版。书中指出,研究中国历史的方法就是“认识一般历史运动底法则”,“再在中国历史里去求证验,并规定中国历史创造运动底特殊的细目”,而“历史底客观法则”就是“社会是继续不绝地进化的”,“社会进化底原动力,就是物质的生产力,由生产力决定了一切社会形态”,“社会必然发生变革的时机,就是物质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形态,妨害生产力底发展的时候”。作者根据经济关系的演进将中国历史划分为太古氏族共产时代(周代以前)、封建时代(周代)、商业资本时代(周末至明清)、帝国主义统治时代(近百年来,工业资本主义社会),分别对应一至四章,各章所述涉及经济、政治、农民暴动、学术、宗教等问题。张军光的《中国社会发展史纲》(1935年)也有着较强的通史意识。书中言:“本书的目的是想供给一般历史的初学者和大中学生研究历史的参考,所以对于整个的中国史,仅作一种浅近的轮廓的叙述。”“正确的研究历史,分析历史,必需以时代的经济基础为前提;时代的划分,亦须依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以本书把中国社会的发展,分成‘氏族制度社会’、‘封建制度社会’、‘商业资本制度社会’、‘工业资本制度社会’诸阶段。”该书叙述远古至康梁变法的历史,与王坚壁的前述分期基本对应,也分四章论之,各章先论人类社会通则,再述中国社会情形,涉及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内容。上述两书是受社会史论战影响产生的研究性著作,材料、内容单薄,质量粗糙,且都因袭了波格达诺夫的分期论,但也不失为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的早期尝试。
同时期,历史教科书领域也涌现出一些唯物史观影响下的中国通史撰述。它们起源于学校历史教学的需要,这其实也符合近代史学发展的大潮流。在整个20世纪,各种中国通史编著本,其中绝大多数或起于教学需要,或被各级学校采用为教科书。这其中就有马克思主义者的通史讲义,如吴玉章的《中国历史教程》《中国历史大纲》(以下简称“吴著”)和齐燕铭的《中国通史》(以下简称“齐著”)。它们都明确提出以唯物史观治通史。
吴玉章自幼喜读史书,有着较好的旧学功底,1927年赴苏联,先后在莫斯科中山大学、远东工人列宁主义学校等院校学习、任教,从事中国历史教学工作。《中国历史教程》《中国历史大纲》正是吴玉章在20世纪30年代的教学讲义和提纲。讲义全稿在1949年以前并未公开发表,只有“绪论”部分在1949年由《人民日报》发表,旋由新华书店、华北大学教务处印成单行本。讲稿在解放战争时期有部分遗失,剩余内容以“删而不改”的原则被部分摘录出来,与《中国历史大纲》一起,收入到《历史文集》(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78年版)中。从公开发表的内容看,《中国历史大纲》共分九章,包括绪论、上古史、中古史、近古史、近代史五部分。《中国历史教程》体例与此相近,部分提法有所变化,如“中古史”被称为“中世纪史”。全书宗旨非常明确,认为“历史是革命斗争的有力工具”,研究历史“只有用马克思的史的唯物辩证法来作我们解剖人类社会的唯一武器”。两者叙事内容较为全面,举凡政治、经济、技术、文化、民族等层面的内容都有所涉及,时间从太古写到1935年北平学生运动,体现出开阔的视野;经济分析和阶级分析也是常用手法,注重从阶级剥削、压迫的角度分析农民暴动的起因,对其抱同情态度,称之为“起义”“革命”,如“秦末陈胜、吴广的起义”“东汉末黄巾的起义”“太平天国革命”等;史料选取亦颇为精到,体现出扎实的史学功底;表述以白话文为主,文笔流畅。吴玉章的讲义在当时虽长期未能公开发表,但他在苏联讲学和研究的情况仍然为很多党内学者所知晓和推崇,因而在中共党内有一定影响。抗战时期,博古就曾极力建议吴玉章公开出版讲义。
齐燕铭是史学科班出身,1930年毕业于中国大学国学系,师承经学名家吴承仕,于史学、音韵学、文字学、朴学等颇多涉猎。20世纪30年代,他在北平中法大学、中国大学等校任教,《中国通史》便是他在中国大学的教学讲义,1935年由北平聚魁堂印制。由于没有在市面上公开流行,因而知者不多,影响有限。就目前存留的书稿看,该书共六章:史前期之推测、商、周(封建制之完成至崩溃)、秦、两汉、三国。全书有着明确的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意识,认为中国通史“旨在叙述中国社会文化演进之一切过程,以观其赓续之法则也”,“历史之法则必建立于物质之观点上不问可知矣。历史过程可由一种关系之变动以说明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之发展是也”。谈史学方法时,他强调要“求之于哲学及社会科学书中可为详尽之探讨”,今日的“正确之观点”,即“物质的历史观”。全书在内容上非常重视社会和经济问题的分析,考察政治变动时也多能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动着眼;注意开展阶级分析,从阶级斗争出发考察政权更迭,在用词上倾向于比较中性的“农民暴动”,但对其持同情态度;在表述风格上,全书文白夹杂,较多地引用了文言文;叙述时颇多考证口吻,体现了朴学严谨考证的风格,这些都彰显了齐燕铭独特的旧学背景。
齐著和吴著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草创时期的状态,书中既明显遗留有进化史观中国通史著作的诸多痕迹,又蕴含了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编纂的风格和趋向。如在历史分期上,它们都杂糅了进化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分期观。齐著采用的是朝代分期法,吴著采用的是上古—中古—近世—近代分期法,都是遵照自然历史进程,以阶段性的时间为划分标准,这是当时国内众多进化史观史著的通行分期。同时,两者也没有放弃社会形态分期论。齐著对中国社会史的阶段划分是:殷以前是史前期,殷代为奴隶社会之末期,周为封建时期,春秋以来封建贵族没落,地主阶级兴起,此后仍守封建制之生产方法,直至鸦片战争。吴著的分期论则是:尧舜以前为原始公社社会,商汤伐桀而有天下是中国社会形成国家而进到奴隶制的开始,武王灭殷奴隶制度发生变化,封建时代出现,秦以后则造成了特殊的封建时代。吴氏的分期论在延安有较大影响,范文澜曾说:“殷代是奴隶社会,西周是封建社会——这是我党历史学者吴玉章同志的主张。”齐燕铭和吴玉章虽未参加社会史论战,但都曾受到社会史论战的影响,坚持以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划分中国历史发展阶段。
在民族问题上,两者与通行教科书一样,反对中国人种西来说,肯定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吴著云:“中国历史应该是包括全中国各民族的历史。” “汉族也不是纯粹的一个民族,然而从最初的部落杂处,经过多年混血和同化的过程,实造成了东亚的一个伟大的中国民族。”齐著云:“春秋战国为中国史上变动最剧烈之时期……多数民族至此打成一体。”而与诸多进化史观通史著作的差别在于,吴著和齐著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一定程度上融合了阶级观点。如吴著在分析南宋和战之争时说:“我们解剖和战之争的内容,也可以说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人民痛恨地主官僚对外则无能,对内则压迫,因此反抗女真的民族斗争,和反抗地主豪强的社会斗争,是很难分开的。”齐著较多地叙述了民族压迫事宜。不过,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统治阶层利益与侵略战争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大汉族主义的主张,对于民族问题的叙述还没有形成严格体例。
受左翼思潮影响,20世纪30年代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者撰述的通史讲义,也有明显的唯物史观因素,如卫聚贤的《新中国史》(1932年)和谷霁光的《中国通史》(1937年)。卫氏钻研古史和考古学,20世纪30年代初曾结合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书,写成《中国的母系时代》《中国的氏族社会》《中国的奴隶社会》等文。《新中国史》是卫氏1932年在山西国民师范学校授课时的讲义,同年在上海暨南大学讲授中国通史课时又据此为基础编印《中国史讲义》。《新中国史》计十万字,内分六章:历史的概念、社会组织进化的阶段、生活进化的阶段、工具进化的阶段、中国的民族、人类的意识等。作者对当时以朝代、工具、生活等为断代的方式表示不满,自创分类纪事本末体,上述五章就是对中国史所作的分类叙述。他认为,中国民族“曾由氏族社会转变到封建社会”,故将中国社会组织的进化划分为氏族社会、国家的形成、封建的树立、帝国的统一及封建势力的存在、民主政体的成立等阶段。书中材料多样,所论颇多新奇处,体裁也属别创,进化史观、唯物史观色彩都很明显,而理论与材料的结合多有牵强附会之处。谷霁光1933年于清华大学历史系毕业并留校任教,1934年与吴晗、汤象龙等发起“中国史学研究会”,倡导以唯物史观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1936年受邀赴南开大学文学院,担任中国历史讲师。《中国通史》即是其1936—1937年执教南开时所编讲义,共九篇43章,篇幅宏富,无明显历史分期,在章节设置与宏观历史问题的把握上颇具社会经济史趋向,对历史上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经济政策得失有大量记载和剖析,并能从经济关系中考察社会阶级的分化。
以上所论多是大学讲义,中学历史教科书也存在类似情况,自觉、不自觉地渗透唯物史观思想。杨人楩的《初级中学北新本国史》(1932年)和杨东莼的《高中本国史》(1935年)就是代表。杨人楩为著名无政府主义者,192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史地系,北伐后辗转湘沪闽苏等地中学教授外国史。此间,他译有克鲁泡特金著《法国大革命史》(1930年),编著有《初级中学北新外国史》(1932年)、《高中外国史》(1934年)等初高中历史教科书。其本国史著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的。杨东莼为杨人楩之兄,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1927年以后在广西、上海等地开展进步文化工作,为20世纪30年代著名史学家,曾号召人们“从事于一般社会发展史的研究,再把中国社会发展史来和一般社会发展史作一番比较的研究”。1935年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了杨东莼的《高中本国史》(三册),该书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被多次重印。
二杨的著作作为通行中学历史教科书使用,分别遵行了教育部颁布的《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1932年)和《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1933年),在指导思想上无法表露过于“激进”的倾向,更多地采用了进化史观的主张,如在历史分期上都采用了上古史—中古史—近世史(近代史)—现代史的分期,对于社会形态分期以及唯物史观研究也未予明确表露。但在具体叙事上,唯物史观的经济分析、阶级分析都是作者的重要手段,诸如生产力、剥削、地主、资本等概念常常行诸笔端,对近代革命更是大加肯定。如关于太平天国运动,杨人楩的《初中本国史》评价道:“太平天国的革命运动”是“清室压迫与列强侵略的反动,也就是反帝国主义的原始民生主义的农民革命运动”,是“反清的民族革命运动,同时又是反封建剥削的民生主义运动”。杨东莼则评价道:“太平天国的革命运动是我国近代史上划时期的农民革命运动”,其肇因有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引起的“农村经济的崩溃和失业者的增加”,以及政府、官吏“对人民的榨取和剥削”等。
1937年以前,中国学者写就的各类带有唯物史观色彩的中国通史著作,富于开创意义,但也有着这样那样的不足。或因没有公开出版而未能引起学界关注,或因为学术和政治立场而显得不那么“正统”,难以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普遍认可。加之,这些著作内容单薄,史料贫乏,质量相对粗糙,与当时各类进化史观通史著述相比,无论数量和成熟度都有一定差距。
反观当时市面上流行的一些外国学者写就的唯物史观中国通史撰述,无论质量还是关注度都更高。苏联学者沙发诺夫的《中国社会发展史》(李俚人、刘隐译,1932年)、日本学者森谷克己的《中国社会经济史》(陈昌蔚译,1936年)、佐野袈裟美的《中国历史教程》(刘惠之、刘希宁译,1937年)等,这些著作在体例和内容上都有明显的唯物史观倾向。沙发诺夫的作品毋庸论述。森谷克己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内分六篇(22章):原始时代、“未成熟的”封建社会之成立时代、官僚主义的封建制之成立时代、均田制的成立时代、官僚主义的封建制之发展时代、官僚主义的封建制之完成及崩坏时代。这明显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分期模式。佐野袈裟美的《中国历史教程》也是如此,内分四篇(11章),分别谈的是氏族制及其以前的社会、周代奴隶制、官僚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中国封建社会的崩坏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达等时期的历史。这两书都注意吸收中国社会史论战成果,开展唯物史观的分析,且有着明确的通史意识(一称“中国社会经济通史”,一称“中国通史”),篇幅达三四百页,从远古写到近代,体例完整,材料丰富,在日本国内也颇受好评,前者半年内行销三版,后者三月内行销三版,足见其受欢迎程度。然则两书立场及内中观点都值得商榷。
翦伯赞在《历史哲学教程》中评述:“关于中国通史,除日本历史家森谷克己的《中国社会经济史》、佐野袈裟美的《中国历史读本》、苏联历史家沙发诺夫的《中国社会形势发展史》、拉狄克的《中国革命史》、马扎亚尔的《中国农村经济》等似是而非的著作外,我们还没有看见一部相对正确的中国通史。”翦氏之论反映了当时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对前此中国通史工作并不满意。中国学者的一些工作可能未能引起翦氏的注意,即使注意到,在他的眼中也算不得贯彻了唯物史观,相较而言,反而外国学者的工作“相对正确”了。不过,日苏等国学者的政治立场要么沦于托派,要么沦为军国主义,其史学作品在翦氏看来只能是“似是而非”了。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的成熟
随着全面抗战的爆发,学术中国化运动的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迎来了它的成熟期。在弘扬民族精神、继承民族文化传统、传播革命理念上,中国通史撰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成为中共领袖和学者竞相关注的工作。以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1939年)、《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的发表为标志,中共围绕中国历史和中国革命的认知形成了一套话语体系。如何从史学上进行诠释和呼应,是革命形势留给马克思主义史学界的重要任务。在延安,毛泽东亲自向主持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室工作的范文澜下达了撰写中国通史的指示。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大规模推进中国通史写作的学术条件逐渐具备,中国社会史论战为之准备了思想条件、人才条件和资料条件,延安、重庆等抗战大后方为之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学术环境。这样,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纷纷涌现,撰述体系趋于成熟。
20世纪40年代具代表性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作,有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1941年上册,1948年下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1941年上册,1943年中册)、翦伯赞的《中国史纲》(1943年第一卷,1946年第二卷)、吴泽的《中国历史简编》(1946年)等。这些著作学术性相对较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走向成熟的代表。许立群的《中国史话》(1941年)、陈怀白编著的《中国通史讲话》(1948年)、叶蠖生编的《中国历史读本》(1949年)等,则相对通俗。延安地区也曾编写过一些学校历史教材,但保留下来的不多。
上述学术性较强的中国通史著作,比之于20世纪30年代吴玉章、齐燕铭等人的著作,在成熟度上跃升了一个层次,其理论的深刻性、体例的系统性、材料的丰富性、文字的可读性,都大为提升,更具通史气象。其形成是有关学者长期积累的结果。翦伯赞早在1933年就决定独立撰著一部中国通史,20世纪40年代后做了从古代到近代的八卷本撰写计划。吕振羽在20世纪30年代曾计划根据自己有关古代史分期的见解,撰写一部《中国社会史纲》,按社会发展阶段分成四册,《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分别为第一、二分册。虽然第三、四册未按原计划出版,但相关工作无疑为后来的中国通史撰述提供了良好基础。1940年,他还专门为此写了《本国史研究提纲》。范文澜有着深厚的旧学功底,虽未参与社会史论战,却有所关注,其《中国通史简编》出版前经过集体收集材料和撰著,虽然最终定稿本相当于范氏重写之作,但前期集体工作的积累不可忽视。
一般而言,20世纪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著作的形成背景有着特异性。与20世纪30年代的通史撰述相比,40年代的通史撰述有更好的学术积累。前者的写作以社会史论战为背景,中国古史研究尚在积极探索期,研究积淀还很不够,史料掌握不足,撰写者为论战的旁观者;后者的写作则是在抗战环境下,作为社会史论战的过来者萌生了写作通史的愿望,嗣后积多年史学研究实践撰著而成。至于作品形成的直接原因,则前期多以讲义为主,直接用作教科书,后期先是史著创作,然后再用作教科书。在理论背景方面,30年代的学者理论修养相对有限,受历史唯物论的国内传播尚未完成之局限,相关通史著作一方面在史论结合上容易出现生硬、公式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历史分期、历史动力、历史方法论的认识上差异较大、各执一词。到40年代,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论的内涵有了相对全面的把握,以苏联哲学作为基本遵循,通史撰述在指导理论上认识更趋统一,史论结合上更加灵活、辩证、系统,更加注意挖掘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但受革命需要和理论环境影响,相关著述也存在模式单调、争鸣减少、公式化弊病仍在、阶级斗争论被过度使用等问题。范文澜后来反思说:“我的马列主义修养差得太多,思想上主观性片面性非常严重,没有力量来正确地掌握马列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就容易发生错误。”这不完全是谦辞。
第二,历史分期上,明确以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作为主要分期标准,以此划分中国历史阶段。这在20世纪30年代国内学者的中国通史撰述中少见,但在40年代成为常态。如范文澜的通史分期方式是: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成立——远古至秦;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成立后对外扩张到外族的内侵——秦汉至南北朝;封建制度社会螺旋式的继续发展到西洋资本主义的侵入——隋统一至清鸦片战争;中国历史研究会编:《中国通史简编》,华北新华书店1948年版。翦著通史的分期方式是:前氏族社会、氏族社会(神农至夏)、古代社会(殷代)、初期封建社会(西周、春秋战国)、中期封建社会(秦汉)。吕振羽的通史分期方式则为:夏以前为图腾制度和氏族制度时期;殷代为奴隶所有者国家;西周初期封建制度成立;秦以后到清为专制主义封建制时期。吴泽的通史分期方式是:史前原始公社制社会、殷代奴隶制社会、两周初期封建制社会、秦汉到唐专制主义封建制社会、宋到鸦片战争专制主义封建制社会、鸦片战争到七七抗战半殖民地半封建制社会。上述分期方式直接体现在各书的纲目上,说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成为中国通史撰述的基本框架。
分期方式的不同,是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之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最显著的差别之一。吕振羽甚至将分期方式与通史的“正确”与否挂钩。他在《本国史研究提纲》中说道:“近代中国实验主义的历史家,他们虽极力反对儒家的‘道统’观和‘记豆腐账’的作史方法,但也只作出‘上古’‘中世’‘近世’之时间推移的抽象结论,或‘神权’‘王权’‘民权’之政治形式划分的粗浅结论……应用史的唯物论来研究本国史,近十余年来才开始的,然至今还没有生产一部正确的社会通史。”在吕振羽看来,上古—中世—近世的分期方式是过于表面的“抽象结论”,远称不上“正确”,能称得上“正确”的只有以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为分期标准的通史了。
不过,对上古—中世—近世分期法表示不满的也不止马克思主义者。卫聚贤编撰《新中国史》时就对此表达了不满。吕思勉在20世纪40年代重撰中国通史时也放弃了这种方法,对此“颇不谓然”,认为“其义殊为混淆”,并赞同梁启超“以不分期为善”的主张,强调分期“当自审史事而为之,并当自立名目,而不必强效他人”。这种想法不是孤例。事实上,随着中国史研究走向深入,从30年代至40年代,国内大学史学系内中国通史的“断代”讲授体系,逐渐取代“上古、中古、近古、近世”的分期体系,通史教科书编撰也与此呼应,这体现了人们摒弃西洋史分期、构建符合本国历史发展特点的通史讲授和著述体系的诉求。马克思主义史家与非马克思主义史家都意识到此前分期方式的问题,只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前者以社会形态分期法取代之,后者多以断代分期法取代之。
第三,叙事方法上,中国通史撰述的基本模式初步形成。“把中国历史贯串在一条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经济为骨干、以阶级斗争为动力的主流上”,这是翦伯赞在20世纪50年代对中国通史写作提出的要求。不过,这种模式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初步形成。在范、翦、吕、吴等人的通史著作中,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经济构造(经济状况)、社会关系(阶级关系、家族关系、社会组织)、政治构造、意识形态(文化概况)等内容,成为历史叙述的主要对象,也是章节安排的主要依据,叙述重心在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由此以较多篇幅讨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阶级矛盾、农民起义等问题。叙述顺序上,由经济而政治而文化,遵循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逻辑理路。这与20世纪30年代的通史著述的叙述逻辑还是有所差别的。后者的叙述重心更多地偏重于政治问题,叙事顺序是先政治、次社会或文化,经济内容的优先性以及比重并不是很大,这在杨东莼、杨人楩的著作中比较明显。在吴玉章、齐燕铭的著作中,社会经济内容的比重虽然增多,但重点还是在政治内容上,叙事顺序上则有时先叙述政治内容,有时先叙述经济内容,总体叙事逻辑上不如20世纪40年代的通史著作那样清楚。农民起义方面,20世纪30年代的通史著作在称谓上往往“暴动”和“起义”混用,20世纪40年代的通史著作虽说也是如此,但“起义”称谓、论述篇幅大大增加。这些叙述模式的变化,表明马克思主义通史在趋向成熟,逐渐发展出一套稳定的撰述体系。
第四,民族问题上,强调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而成的统一民族,中国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这既是历史事实,也是适合抗战需要的历史叙事。它一方面体现在中国人种起源的认识问题上,否定“外来说”,认为中国人种起源于本土,以近代考古学有关中国新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发现为主要依据,如吕振羽通史中的“中国人种的起源和华族的形成”“中国民族的构成”两节,范文澜通史中的“黄河流域最早的居民”等节,翦伯赞通史中的第一章“中国人种的起源与历史的序幕”,吴泽通史中的“中国人种的由来分布与起源”节,全都循此模式;另一方面体现在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上,认为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同时将阶级立场和民族立场融合,反对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侵略行为。吕振羽曾说:“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上,汉族和国境内其他种族的交互关系,对社会文化生活上,有着相互渗透的作用……在历史上入主的各族,今日又都成了中华民族的构成份子。”故其《简明中国通史》“尽可能顾照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和其相互作用,极力避免大民族中心主义的观点渗入”。范著通史也说道:“现代的中华民族,是吸收无数民族,在一定文化一定民族的基础上,经四五千年的长期斗争和融化,才逐渐形成起来。”这种在通史著作开头及文中以特定篇幅讨论民族起源、融合、发展等问题的撰述模式,其实是民国中国历史教科书的普遍趋向,它说明马克思主义者在相关问题上受到此前各种进化史观历史教科书的影响。但差异在于,马克思主义者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阶级观为据,在立场和态度上明确主张民族平等、交融、发展,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不像后者那样,容易渗透出五族共和思想或大汉族主义倾向,于民族内外的阶级压迫也很少提及。比之于20世纪3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述,这些著述在体例上有定式,民族史叙述篇幅有所增加,立场更为鲜明。
第五,历史人物评价上,阶级分析成为主调,社会进步标准、伦理标准、民族立场与之形成一定程度的张力,历史主义与非历史主义评判交织。以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三家通史为例,他们在评判历史人物时,往往皆将其言行与阶级定性相关连,批判统治阶级、同情被统治阶级,但历史人物的复杂性难以一概而论,各家在阶级标准之外,各有取舍。范著非常注意“揭露统治阶级罪恶”,曾以大量事例描述统治者的“腐朽”“残酷”“荒淫”“贪欲”“无耻”等,这其中有出于阶级立场和道德立场作出的合理判断,但对统治阶层进步性的过度低估和过多的道德指责,也对社会进步标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消解。如在评价汉武帝对外征伐时,范氏将其定性为为“和缓国内的阶级矛盾”发动的“大规模对外长期侵略”,认为它“奠定地大物博的现代中国的基础”,但人民的力量“被野心的刘彻浪费在侵略事业上”。由于缺乏战争积极面的描写,过多偏重人民所受战争之苦,范文澜后来自我反思,认为这是“非历史主义观点”。吕著通史着重于“把人民历史的面貌复现”,以较大篇幅论述经济发展、阶级矛盾、民族问题,反映统治阶级权力斗争的政治史篇幅较小。书中对统治阶级的描写更多地侧重其对人民的剥削、屠杀,阶级立场鲜明,但道德批判色彩不像范著那样浓厚(范氏受传统史学观念影响更深),而且颇能辩证立论。如论武帝征伐,吕著认为其“最初的防御方针下的军事行动,是一种民族自卫的性质;但随后和大商业资本开发商路的要求结合,便转成封建性的侵略战争了”,前者是“进步的”,后者是“反动的”。在对历史唯物论的运用上,吕著体现出较高的素养。翦著通史对人物的认识比较立体,书中注意描写统治者的“政治腐化”“骄侈淫逸”“残酷盘剥”等,对相关人物的功过也能客观叙述和评价,有时还会通过想象构建有血有肉的历史形象。同论武帝征伐,翦著更多地作了肯定,认为它“胜利地完成了世界征服的事业,在中国历史上创造了一页空前的辉煌的纪录”。翦氏还进一步申论大远征的胜利,“决不仅依于汉武帝个人之英雄主义的发挥,而是当时中国商业资本的活力之历史的要求”。翦氏甚至进一步想象了汉武帝的生活形象,称他是“一位最活泼、最天真、最情感的人物”,“决不是除了好战以外,一无所知的一个莽汉”。翦氏所论从民族立场出发,体现出较强的民族自豪感,阶级标准则有所弱化(后来在校订本中增加了对广大人民牺牲的评论),但更关键的是,它跳出了模式化、单面化的历史人物评论取向,走向立体式的历史人物评判。
第六,语言风格上,通俗性为各家通史的共同追求,但表述习惯不同,也带来了文风的差异。如范文澜的通史追求“简明扼要”“通俗生动”,在文字上体现为凝练隽永、文笔犀利、材料丰富、故事性强。如书中评价王莽时说:“王莽变成了独夫,企图解决问题的王莽,成为被问题解决的王莽。”翦伯赞的通史文笔优美、感情丰沛、修辞迭出,以史实为基础,杂以合理想象,故事性强。如书中总结秦政权的发展时说:“博浪的锤击,东郡的刻词,这都是秦代政府走向灭亡的警报。这位轰轰烈烈的秦始皇,就在警报声中死去了,可是他死后的面容,还是带着胜利的微笑。”吕振羽著通史之文风,如其书名一样,以“简明”为尚,语言平实质朴。比之于范、翦二著,其规模较小,史实高度概括,故事性不强,讲究程式,但在1949年以前的诸家通史中完成度较高。
还有一些中国通史著作亦富有特色。胡绳的《二千年间》(1946年)就是如此。20世纪40年代,胡绳在重庆浓厚的史学研究氛围下,逐渐转向史学研究,陆续于1944—1945年间写作了一些历史论文,连载于《中学生》杂志,后这些文章由开明书店结集为《二千年间》出版。这是一部描写延续了两千一百多年的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时代的通史,它突破了以往通史据时间演进分段叙事的横剖面写法,从皇权、官僚、军队、农民等角度进行纵剖面分析,以问题为线索进行叙事,讨论了皇帝制度及其两条支柱——做官与当兵、农民与农民战争、边塞冲突等一系列问题,深入浅出,引人入胜。胡绳对通史体裁的创新有很高的自觉,曾言:“因为封建时代特别长,历史事实繁复而少经过整理,因此的确需要各种各样不同的形式来加以处理。按年代的通史的形式自然需要,《二千年间》一书中的纵剖面的分析说明也是一种形式。”又如周谷城的《中国通史》(1939年),以往人们较少将其纳入马克思史学史的范围内考察,实则该书也可视作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作。这从其章节安排即可看出,全书分五篇:“游徙部族定居时代(周平王东迁以前)”“私有田制生成时代(周平王元年至新莽元年)”“封建势力结晶时代(新莽元年至北宋元年)”“封建势力持续时代(北宋初至鸦片之战)”“资本主义萌芽时代(鸦片战争以后到现在)”。虽然没有严格按照五种社会形态立论,但以社会形态理论作为分期标准是无疑的。书中提出的“历史完形论”,强调历史事件的有机组织和必然规律,实际可以视作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构建起来的中观层面的史学理论。从全书叙事看,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阶级斗争学说的贯彻很明显。因此,该书被国民党当局以“有马克思主义嫌疑”查禁,周谷城当时在上海暨南大学讲授中国通史课程,也被责令改教世界史课。再如吕思勉的《中国通史》(1940年上册、1945年下册),在其以往通史研究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突破,唯物史观色彩大大增强,“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吕思勉的影响”。该书上册叙历代文化变迁,分婚姻、族制、政体、阶级等18章;下册叙历代政治盛衰,从“中国民族由来”谈到“革命途中的中国”,计54章,反映了“政治的活动,全靠社会做根柢”的思想。书中所谓“文化”即社会经济文化,故谈婚姻时言“一切社会制度,皆以经济状况为其根本原因”,谈族制时亦言“族制的变迁,实以生活为其背景”。当然,该书将社会视同于文化,实则反映进化史观的持续影响,史料上也有单薄之嫌。但瑕不掩瑜,顾颉刚曾高度评价该书“体裁很是别致”,“叙述中兼有议论,纯从社会科学的立场上,批评中国的文化和制度,极多石破天惊之新理论”。再如张荫麟的《中国史纲》(1941年),虽非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但受唯物史观影响颇大。张氏亦曾参加“史学研究会”,对于以唯物史观治史有所偏向。撰著《中国史纲》乃张氏毕生追求,由于张氏早夭,只写成商代至东汉的历史,但这不影响它成为中国通史撰述的精品。书中虽未明确提到唯物史观,但叙事时仍体现出相应倾向,如论商代文化时从物质文明谈起、叙周代封建组织崩溃时归因于社会阶层结构变化、谈春秋战国战争性质变化时从经济因素考察。不过,张氏通史理论终究没有超出历史认识论而涉足历史本体论,对历史规律性也持否认态度。费明君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译成《唯物史观中国史:苏联大百科全书版》(1949年),这是一本苏联学者写就的中国通史。该书以古代、中世、近代为分期,精简凝练,对近代革命大加铺陈,颇受时人欢迎,但在史料上多有谬误、牵强附会,以至于被吕思勉批为对中国历史的常识“几乎还够不上水平线”。
这时期有部分社会史著述同样兼具通史规模,如邓初民的《中国社会史教程》(1942年)。该书是邓氏在中山大学教授中国社会史课程时所编讲义,在其出版前,邓氏曾从事十余年的社会发展史和中国史研究。书中贯彻的分期体系是:原始社会、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夏殷)、封建社会(西周至鸦片战争)、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到现在)。全书从远古写到近代,侧重社会经济史的论述,政治史则薄弱很多,思想文化史很少涉及,因而“横通”上有所不足。又如陶希圣的《中国社会史》(1944年),该书虽名为《中国社会史》,实际只有“古代篇”,述秦以前的历史。书中采用了陶氏的最新分期法:氏族社会末期及原始封建社会(商周)、奴隶社会(战国至秦汉)、发达的封建社会(汉末到唐)、城市手工业及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宋代以后至清)、半殖民地社会(清末以来)。陶氏是20世纪30年代倡导“唯物史观”治史的先锋,但观点多变。陶氏早先的分期论受波格达诺夫影响,但在社会史论战中遭到批判后,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向马克思主义者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趋近的倾向,虽然没有放弃其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但在承认古代奴隶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社会这一点上却有所进步,阶级分析也得到更多的运用。全书叙事上比较简略,但史料运用上有所讲究。
结语
1949年以前,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经历了其早期探索阶段。作为结晶,诞生了一批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史上有经典意义的通史著作。但这个探索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从五四前后以唯物史观指导中国通史撰述设想的提出,到社会史论战前后部分学者的撰著尝试,再到1937年以后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的日趋成熟,时代的孕育、学术的积累、学者的创造,是这个发展过程的推进因素。同时,对“新史学”诞生以来进化史观中国通史著作的借鉴亦不可忽视。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史学对新史学有所继承,那中国通史撰述无疑是非常直接的一个体现。在体裁、体例上,新史学诞生以来的各种进化史观通史著作,不再沿用传统史学的编年体、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而采用章节体,叙述用白话文、大小字(正文加注释),配以列表、地图、人像、图画等,大大提升了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和可读性,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所有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作无不循此范例。在撰述模式上,进化史观通史著作在著作开头对民族、疆域以及史学相关问题的阐述,叙事过程以自然史与史前史为叙述起点,历史分期遵循自然演化进程,或以王朝更迭为线索,或以时间为线索(上古—中古—近古),或以产业和生活演进为线索(石器—铜器—铁器,渔猎—畜牧—耕稼),等等,都对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作产生过重要影响,甚至逐渐内化为其中的一部分。在史料基础和知识图景方面,新史学诞生以来,积极推进对传统史学的批判与整理,以及跨学科研究(吸收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领域的成果),由此带来新的思路、方法与成就,对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作有着重要影响,诸如王国维的甲骨学研究、古史辨派的疑古观念、胡适的先秦史研究、傅斯年的民族史研究等,通过学术的流变,都能在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中找到影子,甚至得到直接借鉴。上述诸多因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提供了一个较高的现代学术的知识起点。
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本身所经历的探索历程也值得留意。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者很多时候将自己视作新史学的倡导者,从后者那里“借法”完全可以理解,所以20世纪30年代初生阶段的唯物史观中国通史撰述,明显受到进化史观史学著述的影响,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历史分期上效仿进化史观分期法,而未能采用社会形态分期法。加上相关著述质量、流传范围有限,或立场存在问题,这都导致它们不为后世所重,甚至被无视。20世纪40年代涌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著述则在撰述模式、体例上显得更成熟,更具象征意义,故为后世推崇,甚至被视为开创(尽管其模式化观感、史料上的短板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两相比较,所彰显的学术史的隐微,值得思索。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撰述从设想到完全实现经历了特定历程,其间学术积累和撰著尝试同步并行。20世纪30年代的通史撰述更多地是由教学需要催生的,学术积累十分不够,故显稚嫩。20世纪40年代的通史撰述主要出于政治环境需要,学术积累已达一定程度,故显得相对成熟。其间根本差别,是对唯物史观理念贯彻得彻底、到位与否,而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贯彻是当时学者最为看重的,也是当时学者甄别马克思主义通史与非马克思主义通史最显著的标志。
分期方式与通史撰述框架、模式有直接关涉,是通史撰述最显而易见的特征,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决定了历史叙事的稳定性和模仿难度,同时指明了历史发展的方向,牵动着对未来社会的解释。这使之成为意识形态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内容。进化史观分期早先所倡导的上古—中古—近世分期法,对于阐明社会进化规律、突破传统史观有重要作用,但也因套用西洋史分期、浮于表面而受质疑、摒弃。与之相比,唯物史观所提供的社会形态分期的替代方案,虽然也易被指为套用西洋史分期,但其内质深刻很多,与马克思主义者对历史本质、历史规律的独特理解有关,是“社会”被赋予“性质”之后的自洽回应。由此延伸,甚至直指共产革命愿景,关连现实革命方案,这无疑成为中国革命者最为关切的史学问题之一。故此,民国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最为关注通史撰述中的这个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同时,跳出来看,那些未能对后世产生足够影响、容易被后人所忽略的史学研究的原貌及其展现出来的学术图景仍然值得恢复和关注。
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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