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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是“时间顺序”还是“空间顺序”?

2022/7/26 14:23:28  阅读:461 发布者:

摘要:本文尝试以汉语具有强空间性特质这一观点为视野,探讨戴浩一提出的汉语时间顺序原则,发现象似性语序虽对汉语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但时间顺序原则却存在研究对象、适用性、共性与个性等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汉语民族时空隐喻偏好的分析,从传统文化脉络中观照汉语民族的时空观及其思维方式,并以英语为比照,揭示汉语具有较强的空间顺序象似性,其语序的主导性原则是空间顺序原则,时间顺序原则只是汉语语序的一条从属性原则。空间顺序原则可以有效解释汉语合成词的语素语序、多项状语之间的优势语序、铺排列举结构中的排列顺序以及描述性语篇的逻辑顺序等不同层面的语序事实。

关键词:汉语;语序;象似性;空间顺序原则;时间顺序原则

一、关于“时间顺序原则”

戴浩一(Tai1985/1988)提出“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指出汉语“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词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并将这条原则应用到带有时间连词的复句、连谓结构、部分状中结构和部分状语等方面进行分析,借此归纳汉语的大量语序现象,认为“在一条总原则下概括了至今被认为互不相干的大量的语序规则”,“管辖着汉语中大多数可以定出的句法范畴的语序表现”,“可以看成是一条总的句法限制”。戴浩一的这一时间顺序原则一经提出,就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

时间顺序原则的确能反映出汉语的部分语序规律,但不难发现,其应用范围主要是带有多个动词或多个时间性表达的句子,其核心是把动词当作核心参照点,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动词以及与动词有语义关联的其他成分。然而,汉语与印欧语不同,不是以动词为中心,而是更加偏重名词。沈家煊(2016)指出,汉语里名词和动词属包含关系,动词只是名词的一个次类。再者,流水句、名词独语句在汉语中普遍存在,不含动词的名词谓语句也很常见(王文斌、赵朝永,2017;王文斌,2018;王文斌、崔靓,2019)。如:

例(1)—(4)句均不含动词,由名词短语组成,而这些名词短语的倒序会让句子变得不可接受。此外,汉语各语法层次的结构中各成分的顺序也很难借由时间顺序原则得到解释。如:

例(5a)中名词性合成词内部的语素顺序呈现出固定规律,不可逆转,如(5b)。例(6a)来自广泛流传于我国民间的口头文学,其中“山”“庙”“和尚”的出现顺序与英文的表达习惯相反,若直接回译为汉语的(6b),则从语序和句法上都难以接受。

对于这类语言现象,戴浩一(Tai19851989)并未论及,也未对时间顺序原则本身做出合理修正,而是尝试其他方法,提出了一系列用于控制汉语语序的象似性原则对时间顺序原则加以扩充,包括时间范围原则、凸显原则、已知前于新知原则(其中包含信息中心原则和话题—述题结构)、整体前于部分原则、修饰部分前于中心名词原则、从句前于主句原则等,希图以此构建“完整的汉语语序理论”,认为这些原则是“能够揭示汉语独有的基底的(underlying)观念原则”(戴浩一,1990)。然而,这些原则之间理据相互独立,关联度欠强,各自的地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晰,难以将其视为一组内部自洽的汉语语序理论。此外,这些原则大多只是对汉语语序现象和局部规律的描写,缺乏对其背后深层缘由的究考。

时间顺序原则作为汉语“一条总的句法限制”,何以需要其他诸原则加以补充?这些原则是否足以清晰完整地揭示出汉语语序的基本规律?我们能否依据汉语的本色提出更为有效的主导性语序原则?这是本文拟追问的三个主要问题。

二、认知视角的汉语语序研究及目前的主要问题

2.1 汉语语序的认知研究

Peirce1932)最早论述了语言中的象征(icons)问题。Jakobson1965)引用Peirce有关图式象征的观点试图探索语言的本质,Haiman198019831985a1985b1988)则较为系统地探讨了语言象似性的各个方面。语言形式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体验感知和认知方式。因此,语言的结构,特别是语法结构,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在相当程度上是象似的。在认知语言学中,象似性原则(principle of iconicity)亦称“临摹原则”,与“抽象原则”相对,指语法结构的排列顺序反映了现实世界的情景,符合人们普遍的认知规则,具有临摹性。象似性原则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顺序象似性、距离象似性和数量象似性。

戴浩一(Tai19851989)以认知语言学为视野,针对Chomsky及其他生成语法学者所依据的语法自主性,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语法现象是概念系统概念化的结果,因此语法与语义并非是任意的,而是遵循自然原则相互对应,而且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概念化原则。他由此提出研究汉语语法的一个新框架——“以认知为基础的功能语法”(Cognition-Based Functional Grammar),该框架独立于以欧洲语言为基础的语法范畴之外,试图揭示作为汉语语法基础的概念化原则。对此,徐通锵(1991)有精要的总结和评论:戴浩一“提出一种介于语言的客观主义和语言的相对主义之间的非客观主义的哲学”,主张“从人类对时空的一些基本认知能力出发,结合一般的交际原则,来了解汉语的结构原则”,倡导建立“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由此试图“摆脱传统语法、结构语法、转换–生成语法的束缚”,“有助于我们从宏观上去认识汉语的结构特点”,对汉语语序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认为,宏观层面上,从“建立了汉语语法研究新框架”和“提出一种非客观主义的哲学”的角度来看,时间顺序原则的提出意义重大;微观层面上,认知语义视角能为汉语语序问题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值得肯定。然而,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思考时间顺序原则的不足之处(蒋绍愚,1999;卢卫中,2002;孙良明、金敬华,2002;蒋平,2004;李英哲,2013;张敏,2019)。本文认为,时间顺序原则的相关研究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时间顺序原则的研究对象问题、时间顺序规律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和时间顺序象似性的适用性问题。

2.2 时间顺序原则的研究对象问题

戴浩一(Tai1985/1988)在论述时间顺序原则时,指出“当两个汉语句子由时间连接词(如‘再’‘就’‘才’)连结起来时,第一个句子中事件发生的时间总是在第二个句子之前。”其实,这些连词在语义上本身就蕴含着关于顺序的强制性指示作用。这些连词的使用与句子语序的相应调整,更多体现的是言者的主观意愿,即“言语顺序”,而非语言的顺序原则。因此,把这类例子纳入相关研究的考察范围并不一定适宜。如:

7a)(8a)(9a)是戴浩一(Tai1985/1988)所举的例子,符合时间顺序原则,但通过改变时间连接词,得到的(7b)(8b)(9b)均不符合时间顺序原则,但句子依然成立。实际上,如果不排除连词语义的作用,可以轻易地借由“前”“先”“刚”等词语,构成时间顺序原则的诸多反例。

例(10)中,“搬”这一动作发生在“离开”这一动作之前,但句法层面的语序却与之相反。例(11)中,“父亲出门”在先,“我到家”在后,但表述时却是逆序的。例(12)中,“洗手”这一动作发生在“吃饭”这一动作之前,但在句子中“洗手”一词却出现在“吃饭”一词之后。例(13)—(16)虽不见这些相关词语,但存在类似的语义关系。

真实语言中的语序是语义范畴的临摹原则和语法范畴的抽象原则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观察和讨论语言的象似性原则时,应充分顾及固定句式和句中其他成分语义的相互影响。在语言的各结构中,并列结构内部各语言要素之间的地位是最接近平等的,受语义牵制的可能性较低,更易于准确观察语序象似性原则。因此,不仅连谓结构应作为检验语言时间顺序原则的标准结构,而且语言各结构中的并列结构也应作为研究语言语序象似性原则的主要考察对象。

2.3 时间顺序规律的共性与个性问题

人类对时间的一般认知具有线性、单向、不可逆的共同特征,对于时间流动具有较为近似的体验。由先到后的排列顺序是人类的一般认知规律,这种共性也必然会反映于语言表达。时间顺序规律是人类语言的基本规律,而不是汉语所特有的个性化规律。

例(17a)—(20a)连谓结构中,两个动词共同作谓语,有目的、方式、因果、先后等语义关系,顺序不能相互颠倒;其译文(17b)—(20b)的英文连动句同样体现了事件的发展与事理的逻辑,也都遵循时间顺序。张兴(2005)验证了时间顺序原则也适用于日语。实际上,在亚洲和西非的孤立语和世界各地的一些濒危语言中,如泰语、东克耶黎语、拉科塔语等语言中,表连贯动作的连动式几乎都是遵循时间顺序规律(Aikhenvald & Dixon2006)。概言之,时间顺序规律并不是汉语语序的个性化规律。关于汉语独特的语序规律,本文将在第三部分展开讨论。

2.4 时间顺序象似性的适用性问题

语言的顺序象似性源自时间顺序规律,而二者并非等同。汉语能否像大多数印欧语一样把“时间顺序”当作“顺序象似性”的原则,这值得探究。

甲柏连孜(1881/2015143)很早就描述了汉语的语序特征,认为通常排在前面的是强势(更大、更高、更好)的成分,或者时间上更早更古的成分。潘文国(1997258-263)在论述汉语语序的逻辑律时,不仅对时间的先后律做了分析,也提到了空间的大小律,并提出可以将之看作汉语逻辑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蒋平(2004)提出语言结构的空间顺序观点,强调除时间顺序外,空间概念作为语序的一种生成机制同样具有认知理据。林宗宏(2008)认为,汉语是一个“处所突显”(locative-prominence)的语言,处所主语是汉语语法中的一个非常特别的现象。吴银平等(2015)在分析《黄帝内经》语篇顺序象似性时指出,“空间顺序也是人们认知世界、感知世界的基本观念之一,具有象似性”。王文斌(2013a2013b2019)及其研究团队所发表的一系列研究成果,进一步揭示出汉语是一种强空间性语言。

时间顺序原则对汉语语序的表层现象做了较为充分的描写,虽已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却尚未反映出汉语的主导性特征,未能揭示出规律背后的深层原因。徐通锵(2005220)曾指出,处理语法与语义的关系,需要从语法结构与思维方式的彼此联系角度去探索两种语法形成的异同。语言的表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更受制于文化因素。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形成的概念也会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也是民族思维方式的重要标志。正如洪堡特(1836/199981-87)和Wierzbicka1979313-383)所言,每一种语言在其结构中都会体现出某种特定的世界观。汉语不同层面语言结构内部呈现出的排序规律,实际上是汉语民族世界观的反映。对汉语民族的时空观及其思维特质加以观照,有助于准确观察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

三、从汉语民族的时空观看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

3.1 汉语民族的时空隐喻偏好及其时空观

人们常用“前后”“上下”“左右”来分别描述三维空间三条基本轴线。传统的时空隐喻研究考察了空间中前后轴线和上下轴线与时间表征之间的关系,发现汉语和英语中,前后轴线都常被用来表征时间顺序(Boroditsky2001;吴念阳等,2007Boroditsky et al.,2011),但在汉语中,除前后轴线外,上下轴线也能用来表征时间顺序(蓝纯,1999Boroditsky2001;陈燕、黄希庭,2006;崔靓、王文斌,2019),其中“上”可表达较早或过去的时间,而“下”可表达较晚或未来的时间,如“上午”“上周”“上半年”“上个世纪”“下旬”“下月”“下半辈子”“下个星期”等。Fuhrman et al.2011)指出,使用上下轴线来表征时间顺序是汉语的特质。张建理、丁展平(2003)认为,汉语民族纵向维度的空间概念结构转换成时间概念时在语言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其实,汉语除了可将横向维度或纵向维度的空间概念隐喻为时间概念之外,甚至可用多种具体事物来代指时间,这是英语所不具备的。

例(21a)(22a)中,汉语用来修饰空间概念的“紧”与“宽”也可用来修饰时间概念,而例(21b)(22b)英译文中的时间概念则不能使用tight/narrowwide/broad来表达。例(23a)中,星霜原指“星辰”与“霜露”,“光阴”原指“明亮”与“阴暗”,“旦夕”原指“太阳”与“月亮”,它们都可用来借指“白昼”与“黑夜”,从而表示“时间的推移”。若将它们直接英译为例(23b),则不能表示时间义。这样的例子在汉语成语中也并不罕见。如:

例(24)用“云”“露”“针”等具体事物来隐喻时间,把时间和具体事物紧密联系起来。例(25)把时间词与表示其他具体事物的词语并置,如“风烛残年”把“年岁”和“灯烛”并置,“跳丸日月”把“日月”和“弹丸”并置,其详例请见表1。

同时,汉语中许多时间词兼具丰富的时间概念和空间概念,例如“天”既可指“今天”“白天”等时间概念,也可指“天空”“天棚”这样的空间概念;“后”既可表示“后天”“后代”这样的时间概念,也可表示“后门”“后排”等空间概念。此外,汉语中还不乏“目前”“眼前”“手上”“眼下”“眼底下”“目下”“脚下”等借由空间概念表示时间概念的语例。

汉语民族通过空间概念来感知、理解并描述时间概念,已形成独特的时空观。《礼记·月令》所载“是月也,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木槿荣”,就是通过观察自然现象来感知季节的到来。中国古人获取时间的方法是“观象授时”,即通过观测日月星辰的天象来确定时间,并将发现的天文秩序反映于黄历历法,并依此总结出“四时”“八位”“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等重要概念。黄历中普遍采用由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相配而成的“干支纪年法”,后来又用十二种动物与之相合,成为中华文化特有的“生肖属相”。同时,干支也用在纪年、纪月、纪日、纪时上,如用干支来计算人诞生的日期,得出“生辰八字”。刘文英(2000:序3)认为,中国古代时空理论的特色和贡献之一,就是从“物”的变化把握时空的标志和量度,非常注意阴阳消长和各种星象、物象的特征。张开焱(2021)通过对中国上古神话史的研究,发现中国文化时空观具有“先空后时”“以空统时”的空间优势型特征。语言具有民族性,汉语民族偏好空间性思维(王文斌,2019xix)。汉语通过“观物—取象—择言”,将时间概念纳入到空间概念,成为其一个次类。空间概念是中华文化的基底概念,含纳时间概念,这是汉语民族观察、感知客观世界并对其概念化的主导性观念。

于春海(19984)指出,中国古代哲学的阴阳理论追求并崇尚阴阳统一,即平衡、和谐,而宇宙万物的运动实现稳定和谐的前提是处于上下清楚、层次分明、名位有序的状态。汉语民族以空间作为理解世界的基本概念,并在长期生产生活中以“礼”对事物的位次顺序进行规约,形成了对于空间顺序的共同认知,并逐渐固化下来,已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汉语民族的这种空间观在汉语结构中有直接、深入、多层次的体现,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空间顺序象似性语序原则,在汉语中具有主导性地位,其背后所蕴含的是顺应自然秩序。对此,下文将做较为详细的阐析。

3.2 空间顺序象似性主导汉语语序规律

从顺序象似性的观点看,人们感知事物的顺序和描述事物的顺序通常是一致的。“空间是事物运动的表现形式,是表明事物运动延展程度的物理量,是具体事物所具有的一般规定。”(王文斌,201912)汉语民族在对客观世界概念化的过程中,遵循着特定的空间顺序规律,影响着各个层次不同成分的组成顺序。事物都具有空间属性,而大小是最为基本的空间概念。我们认为,“空间顺序象似性”是汉语“顺序象似性”的基础,具有主导性作用,在语法中表现为空间顺序原则,具体表现为:汉语中两个层次、级别相同的语法单位的相对次序与其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从大到小的顺序契合。在此需强调两点:一是汉语的空间顺序原则不仅适用于句法单位,也适用于词法和章法单位,是汉语语法的主导性原则;二是概念领域里的“大”与“小”并不仅仅指事物的体积大小,而是包含了古人以“礼”为原则确定的一系列次序规则。

汉语中,“大”除了表示体积之外,还可表示以下三种意义:一是规模广、程度深、性质重要,如“大局”“大众”“大义”“国之大者”;二是年长、排行第一,如“老大”“大哥”;三是时间更远,如“大前天”“大后年”。与英语相对照,汉语中的“大”至少包含biglargegreathugeenormousvasttremendousgiganticmonumentalimmenseinfinitelimitlessboundlessmeasureless等词的含义。由此可见,汉语民族除了把占据空间多的事物看作“大”之外,还在诸多意义上赋予了“大”的概念,这些概念都可归入“空间”这一基本概念。汉语空间顺序原则的基本内涵可归纳为表2:

这些基本内涵之间是相互印证、互为表里的。比如,尊老是中国人的传统,“以老为尊”可认为是中国人的普遍观念,即可从“以尊为大”中推导出“以老为大”。老者先于晚辈来到人世,即是“以老为大”和“以先为大”的统一。中国人又有“先入为主”一说,故可由“以先为大”推论出“以主为大”。这些基本内涵中被赋予“大”的概念的词,如“尊”“老”“先”“主”“虚”等,也通常带有褒义,这与“以褒为大”的基本内涵一致。从这些基本内涵可推导出一些引申内涵,如中国人以“上”为尊和以“左”为尊,故有以上为大和以左为大。当然,这些空间顺序原则的内涵是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形成的语言习惯,其中存在一些歧视与偏见,反映的是中国传统封建思想中的糟粕,并不代表当代社会倡导的理念,而我们在此仅旨在揭示语言现象和思维习惯之间的关联。

中国古代先哲们认为,天是自然界的最高概念和总称,其直接的显现是空间,但中国人对“时间”的感受也与“天”相关,故称“天时”。一般情况下,“天”排在“地”和“人”的前面,如“天时、地利、人和”。在中国人看来,“天”“地”“人”都是空间概念,是对自然环境、地理面貌和人文条件的称谓;“时”“利”“和”是时间概念,即对自然环境、地理面貌和人文条件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给以实现和谐。冯时(200638)也指出,汉语民族方位体系的精确化促使了时间体系的精确化。从认知视角看,汉语是背景(ground)先于图形(figure)的语言。杨丽、文秋芳(2017)曾通过实验考察了汉、英母语者空间感知倾向的差异,发现汉语母语者具有明显的先背景后图形的空间感知倾向。时间概念相对于空间概念而言是更为抽象和更为虚空的背景,而且以“古”为上,如“上古时代”“上世纪”等,而处所作为环境空间是为事件的发生提供具体的现实情景,常以“现”为下,如“目下”“眼下”等。因此,汉语的句子有多项状语时,时间状语一般出现在地点状语之前,而且在合成词中若同时包含时间和空间语素义时,也将包含时间含义的语素前置,如“时空”“时过境迁”“时移世易”“时时处处”等,体现了空间顺序原则中的“以先为大”“以虚为大”“以尊为大”“以上为大”“以大为大”等。汉语时间与处所的优先位序关系,究其根本,是汉语民族时空观的反映。这种现象的内部蕴含着传统文化、民族思维和语言规律。

此前有学者曾提出“空间顺序”或类似概念,但与本文提出的“空间顺序”概念均有所区别,如蒋平(2004)引入语言结构的空间顺序的观点,提出除时间顺序外,空间概念作为语序的一种生成机制同样具有认知理据,但多半是为了解释以名词或动词为中心的成分的排列,主要涉及的是距离象似性,而非顺序象似性。李英哲(2013)讨论的主要是空间顺序的认知对语序的制约,侧重于对连词的探讨,并非词语的空间概念。

3.3 时间顺序原则是汉语空间顺序原则的从属性原则

站在空间顺序原则的立场上反观时间顺序原则,容易看出,汉语的空间顺序原则是主导性原则,而时间顺序原则只是汉语空间顺序原则的从属性原则。时间顺序原则之所以难以解释汉语中的许多语言顺序现象,其根因在于它只是语言的表层规律,空间顺序原则才是基底原则,统摄语言各个层面中不同成分的顺序。

时间顺序原则集中体现于汉语空间顺序原则“以先为大”的基本内涵。汉语中的“先”不但可以表示“时间在前的(跟‘后’相对)”这一基本的时间概念,如“先例”“事先”等,而且也可表示“次序在前”的位次概念,如“先进”“领先”等。同样,“前”除了表示“过去的;较早的(指时间,跟‘后’相对)”,如“从前”“前天”等,也可表示“次序在前的(跟‘后’相对)”,如“前茅”“前三名”等。汉语空间顺序原则中“以先为大”的基本内涵决定了时间上先后的排列方式,而时间概念上的先后顺序实质上就是汉语空间概念上的大小顺序。

如上文所提,时间顺序原则只能用于解释汉语中部分语言事实的语序规律,并非像戴浩一(Tai1985/1988)所言是“一条总的句法限制”,其适用范围其实有限,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便辅之其他诸原则加以补充,也难以全面反映汉语语序的主导性特征。空间顺序原则作为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可以更全面地概括汉语的象似性语序规律。

3.4 汉语空间顺序原则在各层次的合成或并列结构中的体现

汉语空间顺序原则在语言各层面中均有体现。首先,汉语词汇中合成词占绝大多数,其中名词性合成词的语素语义相近,是考察汉语空间顺序原则的一个合适对象。如:

可见,例(26)中两个语素按大小顺序组合,若颠倒则不可接受;例(27)中两个语素的倒置则会造成词义的完全不同。

再者,名词铺排,又称“列锦”,是汉语中一种独特的语言现象,指汉语表达中所出现的一种以一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单独构句,或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或名词短语(包括名词短语组合)联合构句,以此写景叙事的语言现象(吴礼权,20193)。名词铺排这种结构同样能佐证汉语的空间顺序原则。

例(28)“山”在“河”前,“日”在“月”前,以主为大;例(29)“秦”在“汉”前,以先为大;例(30)“大”在“小”前,以大为大;例(31)“天”在“地”前,以尊为大。

前文已指出,汉语取象择言。汉语的象形文字系统也表明华夏古人最初对世界的观察重在事物的形象,思维的具象性十分突出。象形文字本身不具有字母拼音体系,因此没有天然的、易辨识的线性排列方式作为其客观的排序规则,这也正是其较强的主观规约性的根由。英语是拼音语言,字母具有自然的、明显的顺序。Saussure195970)指出:“声音能指(auditory signifiers)仅仅支配时间,其要素相继出现,形成一个链条。人们以文字来表征这些要素时,这一特点就会马上表现出来,即时间的前后相继被书写符号的空间线条所取代。……这种能指因具有与听觉有关的性质,所以仅在时间中展开,并因此具有时间的特征。”因此,其语言结构往往具有线性的时间特征或借助各种语法手段表达事物发生的各种时间先后关系(王文斌、柳鑫淼,2020)。英汉两种语言在排列事物时所采用的不同顺序源自各自语言本身的属性,语言语序的差异源自其语言本身的差异。在汉语的列举结构中,常见“排名不分先后”的表达,其用意就是为了避免汉语空间顺序原则对语义语用产生的影响,消除对所列举事物产生位次尊卑的误解。“以姓氏笔画为序”和“以姓氏拼音为序”则是通过对所列举事物的语序另行规约的方式来达到相同的目的。

再次,空间顺序原则在汉语语篇中也有体现。广义来看,描写性篇章中不同内容之间的排列也是遵循空间顺序关系,所呈现出的特点与汉语其他层面上的并列结构并无二致。本文在第1部分的例(6a)中,“山”“庙”“和尚”形成了从大到小、从整体到部分、从背景到图形的排列顺序,是汉语空间顺序原则的典型体现,其英译的语序却完全不同,如“There was a monk (who was) telling stories in a temple (which was) located in a mountain.”,除汉语各句段转译为英语长句这一明显变化外,其描写的逻辑顺序也作出了很大的调整,“山”“庙”“和尚”三者的排列顺序被调整为“和尚”“庙”“山”,由小到大,由近及远,由聚焦点向外辐射,体现了英语与汉语的不同行文方式。汉语描写性篇章中的描写顺序一般为从大到小(从一般到特殊)、从整体到局部(从综合到分析)、从宏观到微观(从远到近),体现为“以大为大”“以虚为大”等空间顺序原则。

四、结语

本文以汉语的强空间性特质观(王文斌,20132013b2019)为视野,反思戴浩一提出的时间顺序原则,发现作为一条象似性语序规律的时间顺序原则,其适用范围有限,而空间顺序原则作为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在语言各个层面均有较为充分的体现。汉语具有较强的空间顺序象似性特质,这从中华传统文化的脉络中可以窥见一斑。空间顺序原则作为汉语的主导性语序原则,反映了中华民族从远古走来五千年历史的思维沉淀,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对于阐明语言的语法结构与文化之间不可分割的重要关联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戴浩一(Tai1985/1988)在提出时间顺序原则的同时,曾简短论及时间范围原则,提到“这在汉语中是一条更加普遍的原则,即不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大范围成分总是先于小范围成分。”但遗憾的是,他仅仅把时间顺序原则和时间范围原则看作“两条有独立理据的原则”,未能注意到二者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联系,其后也未见学者继续围绕这一观点展开进一步的论述。戴浩一(Tai1985/1988)还提到,时间范围原则的“解释价值可以结合逻辑范围的概念更好地加以评定。这个原则应用的限度和性质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因此,本文的重点在于,结合汉语的强空间性特质观,并借用更多的证据对其进行考察,提出“空间顺序原则”是汉语语序的主导性原则,这更加贴近汉语的本色。然而,作为自然语序临摹原则的主导性特征,汉语空间顺序原则是如何与特异语序等发生相互作用的?这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深入探究。

本文发表于《世界汉语教学》2022年第3期第319331页。

转自:外语学术科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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