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问答最小化  关闭

万维书刊APP下载

宋丽萍:关于古籍鉴藏若干问题的新思考——访孙绍林

2022/4/28 15:11:35  阅读:251 发布者:

作者:宋丽萍

文字出处:《 中华读书报 》( 20190605 10 版)

《古籍鉴藏七缀集》,孙绍林著,线装书局201812月第一版,58.00

在历史遗存的汉文出版物和手写文本中,哪些才算是古籍?如何判定一部古籍的收藏价值?如何看待非书籍样式的纸质文献?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孙绍林先生《古籍鉴藏七缀集》对这些问题做了探讨。

 

该书是从对国家古籍定级标准的讨论切入相关问题的。200610月,《古籍定级标准》正式实施。20157月,《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的第一部分《古籍》正式实施。这一新版本的标准可视为对2006年标准的修订。《古籍鉴藏七缀集》针对目前古籍定级标准的不明确、不完善之处,做了多方面论述,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具有实践价值的古籍鉴定和评估的方法体系。就此,笔者采访了孙绍林先生。

 

问:孙老师,您在新著《古籍鉴藏七缀集》中提出古籍的年份下限不应设置为静态标准,而应采用动态标准,可以请您介绍一下这一观点吗?

 

孙绍林:现行的古籍定级的国家标准,是把古籍的年代下限确定为1912年。按照这种标准,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的书籍,不属于古籍范围。而我在本书中所倡导的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古籍的年代下限也要相应地后移,由静态标准变为动态标准,这样,可以不断地把古籍保护的范围扩大,才符合历史演进的节奏,对古籍传承和研究具有实际的积极意义。按照这一倡导来推演,可以把古籍距今的年份期限设定为“100年”,也就是说,只要面世时间达到了100年,就自动进入古籍保护和传承的重点范围。当然,其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和价值,进行分级对待。

 

问:在您看来,目前所采用的静态标准有哪些不足?对收藏机构与收藏家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采用动态标准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孙绍林:这种静态的标准,导致了一种现象,就是有些收藏机构或民间藏书家,一旦决定要收藏古籍,就会只收1912年之前的,1912年以后的都不收。或者,决定要收民国文献,那就是1949930日的可以收,101日的就不收了。而且,纵然其收藏时间持续多年,这种静态标准仍然不会发生变化。虽然有少量有识之士,在收藏实践中开始打破这种藩篱,但很多的收藏者仍然墨守成规。如果这种标准和思想不改善,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古籍文献的传承保护产生不利结果。

 

一个人的自然寿命可达百年。这就意味着,一个藏书家少年、青年时期眼里的普通旧书,到了他老年之后再看,可能已经是许多年轻藏家争相搜求的古籍了。在清代藏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承上启下的著名藏书家黄丕烈,早年独钟宋刻本,而到了晚年,他转而重视明末清初刻本的收藏和研究。这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若实施动态标准,可以使得更多古籍文献,随着年份的后移,自然地进入馆藏机构和民间藏家的保护和传承的范围。一些有前瞻性的古籍投资者,也可以未雨绸缪,提前对一些即将进入古籍范围的实物进行妥善保护。

 

问:2006年和2015年两个版本的定级标准,都把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即所谓“三性”作为评估古籍的标准,一直被古籍业界沿用至今。您提出应把文献价值作为评判的核心,您具体的考虑是怎样的?

 

孙绍林:在现实中,许多收藏家对上述“三性”标准的把握莫衷一是,而两个版本的古籍定级标准都过分强调文物价值,并且首先以年份早晚来判定文物价值的大小,只把文献价值,即学术资料价值,作为一种次要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目前古籍收藏界对近代史料文献的相对轻视。更有一部分民间藏书人士,简单地认为年份早的古籍一定比年份晚的更具价值,疏于在深度内容方面对特定古籍进行遴选并着意保护。

 

其他的古董门类,断代和判断真伪极为重要,甚至构成鉴定工作的核心。一件瓷器、玉器、字画,只要确定了它的真伪、年份、质地、用途,其价值——主要是文物价值和艺术代表价值就会有相对明确的结论。这是其他古董鉴定的难点、要点所在。而和其他古董门类相比,古籍鉴定评估的难点和核心,则在于对具体古籍进行版本价值、内容研究基础上的文献价值判断。任何一种古籍,都有其特定的内容,甚至有历代使用者留下的文字痕迹。怎样去陈述和判定这种价值是鉴定者面临的最重要的工作。古籍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并和所在的社会背景深刻地结合在一起。我们不但可以通过研究古籍的内容来判断其价值所在,还可以由此来判断它的成书年代。

 

把文献价值明确为古籍内在价值的核心,有利于更好地在内容层面、史料层面发掘具体古籍的意义。故我认为,评估一种古籍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格时,从文献价值入手,才算是抓住了牛鼻子。

 

问:在您看来,目前古籍鉴定评估标准存在哪些问题?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您在书中提出的“古籍鉴定和评估方法的构成关系模型”?

 

孙绍林:目前,国内尚不存在古籍鉴定评估的成熟方法。2006年和2015年先后实施的两个版本的古籍定级标准,只是简单地提出了文物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和艺术代表价值三条标准,但并未建立完善的古籍评估体系,也没有对三条标准作出详细的阐释,导致业界人士对具体古籍进行价值评估时,没有系统的方法作为评估依据。

 

曾有学者撰写长篇论文,倡导把文物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和艺术代表价值这三个评价标准分别细化为更多小指标,对具体古籍的序跋、批校等方面,逐项进行打分,进行加权计算,最终得出每种古籍的价值分。这几乎是在倡导用天平和尺子来测量评价艺术品,是一种非常偏颇的古籍评估方法。

 

还有些藏书界人士,简单地强调古籍的年份早晚,认为年份早的古籍就一定比年份晚的价值高。甚至,依据这种逻辑,推演出了“创刊号收藏”这种弊端远远大于好处的收藏理念,对古籍和民国文献的保护与传承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本书对现有错误或偏颇的古籍评估方法进行了批评性论述,研究建立了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古籍鉴定和评估方法构成关系模型”。这一模型,集中体现于书中的“汉文古籍鉴定和评估的构成关系略图”,避免了以往进行古籍评价时对各种因素轻重不分、照顾不全的情形,全面厘清了古籍评价时所应参考的主要因素(内在价值和衍生功能、外观因素、稀缺性)之间的关系、性质,同时,反映出古籍内在价值、衍生功能和外在价格的良性互动关系。这一模型使古籍评价过程既有可遵循的方法、标准,也体现出评价者个人综合经验的重要作用,相信对当前古籍研究界、收藏界、投资界都有一定参考价值。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