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二次发表,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吗?
2024/8/2 8:46:36 阅读:28 发布者:
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 secondary publication) 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
二次发表是为了让更多的读者有效获得某些由政府机构和专业组织制定的指南和共识,或其他有指导意义的学术论文,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条件地允许或接受论文用同一种语言或另一种语言的再次发表。
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二次发表,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1)责任机构或作者须征得相关期刊的同意,首次发表论文的期刊和准备二次发表的期刊均无异议。
(2)二次发表的期刊需取得首次发表该论文期刊的同意书,首次发表的期刊向二次发表期刊提供论文首次发表的版本。
(3)尊重首次发表期刊的权益,相关期刊协商决定发表间隔。
(4)二次发表的论文宜面向不同的读者,建议节选或摘要刊登。
(5)二次发表的论文必须忠于原文,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版本中的数据和解释,作者数量不能增减,顺序也不能改动。
(6)在二次发表的文题页脚注中,要让读者、同行和文献检索机构知道该论文已全文或部分发表过,并标引首次发表的文献。
(7)其他杂志获得授权二次发表,应出于学术交流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所以,符合上述条件的论文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对不同的读者群来说也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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