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二次发表,需满足什么条件?
2024/7/25 14:40:14 阅读:28 发布者:
为了提升论文的影响力,不少学者想将论文进行二次发表,但又不知道论文是否符合二次发表的条件,因而很是苦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二次发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secondary publication)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 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
目前, 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界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可接受的再次发表"。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第一、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第二、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第三、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第四、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a study first reported in the…)。
目前国内部分学者对同一论文采取不同文种发表表示质疑, 并认为不同文种的重复发表是属于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 国内科学界和期刊界对此也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或规范。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可采取某些变通的做法, 如: 以某种语言发表原始性论文, 以另外一种语言发表相关的综述或评论等, 或在不同文种的专业网站上发布相关消息, 以引起国内外同行的关注。
如果你的论文符合以上论文发表的条件,加以适当变通是可以试一试二次投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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