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査重杂谈
2024/7/18 15:28:34 阅读:25 发布者:
论文查重,目的是检测论文中是否存在与他人已发表论文重合部分。如果重合到一定量,就会被认为是抄袭,从而产生道德性后果:论文“作弊”,作者被裁定“知识诚信”方面有瑕疵,而这种瑕疵像某些疾病一样,染上就要携带终身。这种后果令人生畏。
如果仅仅从查重的需求出发,原因也很复杂。有的是自己需要查,有的是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査,还有的是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拟“找茬”;有的是面向未来(比如学位论文答辩前查重、期刊论文发表前查重、科研项目结题前查重),有的是针对过去(比如已发表成果的查重,职称晋升、科研成果评价等需求的查重),还有的是谋当下(顺利毕业或顺利发表就好),等等。
有人认为,“论文是自己写的,就不用担心”或“自己写的应该没问题”,实际则不然,因为虽然“査重”制度存在的基础在于遏制学术不正之风,防止抄袭,但坦白说,目前依靠机器的论文查重的结果,没有任何一家是绝对权威,结果仅供参考而已。而且更应该指出的是,论文查重制度建立的本身就存在着缺陷。
比如,撰写论文时引用他人的观点再正常不过,可是这基本的“自由”却被简单的査重方法扼杀。查重率的计算方法是他人文献内容占文章总内容的比重,而不是抄袭内容所占比重,不属于抄袭部分的合理使用也会在查重率中体现出来,很多高校学生迫于对査重率的恐惧,已经不敢正常引用他人的学术观点。对于法科论文来说,引用法条也算在重复率之内;理科论文比较注重实验,引用实验数据也算作重复率,这些未免太过荒唐。
同样不能忽视的是,随之而来的现实问题也显而易见:一方面,一些论文写作较差者,常通过改句式、换同义词等“小聪明”,逃避机器查重检查,或使“重复率”降低,提升由此反映的“原创性”;另一方面,一些用心撰写、有创新成果者,却囿于大量的必要原文、公式引用,不得不回头为自己的研究“洗白”,甚至有些学生迫于此竟改变实验数据,最后搞得面目全非:“重复率”是降低了,“原创性"也削弱了,甚至不知所云。
论文的品质本质上不是由重复率多少决定的,“重复率”与“原创性”也非简单的对应关系。“文字游戏”式的修改,改不出原创,充其量只是应付机器的“小聪明”罢了。而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这种技术性“查重”之上,大家似乎忘记了论文本身应有的“质量”。于是学生挖空心思在“咬文嚼字”上下功夫,而忘记了文字过关仅仅是最底线的合格;高校将考察重点放在“抄不抄”上,而忽略了论文写作本身对学生思维逻辑的训练和对学术习惯的培养。最终,“查重”系统技术创新为端正学术提供了支持,随之低水准的合格论文却纷纷出现,于是有可能导致论文整体质量的隐形下降,这显然不是高等教育和学术探索所希望的。
作为一个充满主观能动性的学术创造,一篇见解独到的论文,从文献搜集到选题确定,从研究设计到方案实施,从数据汇总到撰稿成文,每一步都必然要倾注研究者的大量思考与汗水。而相应的,对论文的审査,也应当是一次对求学者或求索者在思想、内容、方法、结论等多方面的综合考察,不能靠着一套数据库的技术判断来简单敲定。当前日益火爆的“査重”生意,以及随之滋生的付费“降重”服务,还不能给我们提供有建设性的启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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