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各领域都在积极寻找合作机会,各种基金、期刊编辑、评审都是买账的,所以“共同一作”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然而,到了发论文阶段,作者们却往往面临作者排位的问题:如何确定各自的贡献呢?特别是对于第一/通讯作者来说,这个位置可是风光无限的。
然而,近两年求职、评职中,对学术贡献的认定标准却越来越严格:
以前共同一作虽然不如“物理第一作者”好使,好歹也是管用的;但是最近却出现了一个新的风向:只认可排名第一的作者,或者完全不认可共同一作。
去年年底,阜阳师范大学发布的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公告指出: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卷号、期刊号和页码)要求是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或外文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同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仅使用1人次。
1 、共同一作是什么?
我国学术期刊一般采用顺位排序的方式,一般单位只认可排名第一的作者——“第一作者”;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那么就分别是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后来,我国学术界开始借鉴国外期刊的做法,允许多名作者共同担任“第一作者”,同时引入了通讯作者(作为权威人士来担保论文的质量),于是就有了“共一、共通”的概念。
学术研究从来都不是单打独斗,一篇优秀的论文往往是一个团队合作的成果,非要分出谁贡献第一、谁贡献第二,显然是不合理的。出于尊重每一位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科学客观严谨的态度,许多国际期刊都是认可共同一作的,一些高影响因子期刊甚至允许4~5名第一作者。然而,随之而来的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2 、共同一作的含金量如何?
一般情况下,越是重要的时刻,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低。
1.求学阶段:硕博评奖、毕业,以共同一作身份发表的论文,大多数学校都会认可这种情况。
2.求职阶段:也就是毕业后找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时,自己共同一作的成果基本上也会被认可,但含金量明显下降;如果是竞争好大学、好单位时,共同一作的含金量就没有那么高了。
3.晋升阶段:尤其是职称评定时,“共同一作”作用明显减弱,一些顶尖高校人事部门在评审规则中明确规定只认可唯一的第一作者。此外,一些单位按SCI期刊的分级标准,只认可A5、B4、C3和D2的共同一作;普通重点高校通常会设定权重系数来调整加分幅度,以限制共同一作的过度使用,也就是说,“有几个共同一作,你的成果价值就剩下几分之一”。
3 、“共同一作”署名为何争议不断?
这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共同一作”容易导致“挂名搭车”、“署名灌水”等现象的滋生。
这种现象,许多硕博生都不陌生:自己几乎独立完成了毕业论文的研究、实验、写作等工作,却被导师要求挂师兄为共同一作的第一作者;某团队发的SCI,让一个帮忙画了一幅图的本科生加上了共同一作……
这种乱象下,“共同一作”已经逐渐脱离科研属性,成为了利益交换的筹码。
另一方面,“共同一作”确实有其合理性,许多学科的研究都是需要团队合作的。
你有好的idea,我有好的写作能力,他实验研究做得好,一篇好的论文,很难分出谁的贡献大小。
4 、不认“共同一作”导致的“学术乱象”
为了有效限制署名送人情导致“共同一作”现象的泛滥,国内高校在学术成果认定上逐渐呈现出“三认三不认”的趋势:
“三认”——只认第一作者、只认第一作者单位、只认通讯作者;
“三不认”——不认非第一作者、不认非第一作者单位、不认非通讯作者,有时甚至连共同一作的第一作者也不认。
许多高校评职称中也规定“只计算第一序列的第一作者”,许多高校教师在“非升即走”的压力下,不得不做出违背“学术道德”的事情:小导挂一作、学生挂共一、大导作为通讯作者,逐渐成为许多课题组不成文的规定。
导师“抢”学生一作已经不是新鲜事,
打开某乎,你会发现许多硕博生提出的疑问:
可以想见,这些问题背后,是一个个硕博生辛辛苦苦做实验,却“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无奈……
近年来,虽然有许多政策文件清查、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当署名”这一问题相对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更为隐蔽、更难以辨别,也难以根除。
高校不认“共同一作”,否认了科研团队合作重要性,显然有失偏颇;但是,如果取消作者排名,对所有署名作者一视同仁,这就也否认了排在前面的作者所做的贡献,这也是不公平的,可能会加剧“论文挂名”的现象。
其实,应该着眼于改善科研激励机制。因为我们无论是争一作、二作还是共一,本质上还是为了求职、评职称、争取资源分配等,如果这些评价指标不再与资源分配挂钩,那么人们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在意自己的排位,而会把更多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研究上。
转自笃实核心说微信公众号,仅作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