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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研究对象”和“研究过程”的写作方法

2024/3/11 15:13:32  阅读:28 发布者:

论文《父母养育效能感与家庭教养活动参与对婴幼儿认知发展的影响——基于流动与非流动家庭的对比研究》中对研究对象和研究过程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写作时可参考。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关注城市的两类家庭:流动和非流动家庭(荣老师注:首先说明了研究对象)。流动家庭是指父母双方的户籍均为农村的农业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但是没有获得长期居住证(荣老师注:接着对流动家庭的定义进行了界定)。考虑到被研究的对象(流动家庭)的城市居住特点,样本的选择主要来自上海的嘉定区、闵行区、松江区和浦东新区等区的城乡接合部,而非市区。在城乡接合部区域,有大量的非正式看护点为流动家庭提供看护服务(荣老师注:然后介绍了样本来源)。参与家庭的选择标准包括:已经结婚,父亲/母亲带着孩子居住在城市;孩子的年龄在 1836 个月;父母为孩子的主要照料者(荣老师注:接着介绍了参与家庭的选择标准)。研究共收集 610 个家庭的问卷参与,其中 556 个家庭最终纳入本研究的数据分析中(荣老师注:说明了样本数量)。其他的家庭未被采用的原因包括:主要照料者为祖父辈;参与的婴幼儿不是家庭的长子;有未完成的项目或未填 写的信息;等等(荣老师注:说明了未被采用的家庭的原因)。在 556 名参与者中,39.6%属于流动家庭(N=220),60.4%是本地家庭(N=336)(荣老师注:介绍了样本的情况)。参见 表 1,总体上来看,大多数参与的婴幼儿父母年龄在 2535 岁;学历主要集中为本科和专科;月收入 在 1 万以下(荣老师注:用表格详细呈现样本的情况)。两种类型的家庭对比发现,流动家庭样本与非流动家庭样本在家长年龄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p<0.01);流动家庭的父母文化程度和月收入也显著性低于非流动家庭(p<0.01)(荣老师注:最后说明了对比结果)

(三)研究过程

研究的主试是由大学教师和在读研究生组成(荣老师注:首先说明了研究主试的构成)。在研究实施前,项目组进行统一的培训和指导,一方面熟悉本项目的内容,为家长解答参与项目的问题;另一方面了解操作程序和记录得分(荣老师注:说明了研究实施前所做的工作)。研究的被试选取主要是邀请城乡接合部的社区看护点中的家长参与(荣老师注:介绍了研究的被式)。数据的收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家长的问卷和幼儿认知测查(荣老师注:说明了数据收集的两部分)。问卷的内容包括养育效能感和家庭活动参与两个部分,时长在 10 分钟左右。问卷主要采用纸质的形式进行,邀请家长在安静的办公室内进行填写(流动家庭 172 人,占 78.18%;非流动家庭 321 人,占 95.54%);对于部分不能到达现场的父母,还可以使用网上填写的方式,主试将题目转发到家长的手机上,家长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记录家长的填写时间和手机号码,方便研究者一一对应被试并排除不合格的问卷(荣老师注:说明了问卷收集的方法和过程)。对于婴幼儿的认知发展水平测查,主试通过各中心的负责人通知家长,将测查的题目发送至家长的手机上,方便家长在家庭自己进行测验,并汇报测验结果给项目组(流动家庭 135 人,占 61.36%;非流动家庭 261 人,占 77.68%);对于无法完成的家庭,在看护点由主试对幼儿进行一对一测试,时长 23 分钟/幼儿,全程由 1 名主试负责完成。测试主要在一个相对安静的房间进行,主试使用 iPad 进行屏幕内容演示并向幼儿讲解答题规则,然后幼儿进入测试的题目,由主试记录结果得分(荣老师注:说明了幼儿认知测试的方法和过程)。此外,为了检验家长在家庭中自测结果的准确程度,课题组选取两类家庭的幼儿各 30 名进行测试,将得分与家长汇报的分数进行配对样本 t 检验,结果并无显著性的差异 (p>0.05)(荣老师注:说明了检验自测结果的准确程度的方法及)。本研究的开展和实施遵循研究伦理的要求,所有的参与被试均采用匿名的方式,研究的结果也将以公开的报告用微信的方式反馈给被试群体(荣老师注:说明了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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