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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方式:在线投稿。
2、刊内网址(202601期):
http://www.guihaia-journal.com/
3、刊内电话:0773-3550074
4、刊内邮箱:guihaia@gxib.cn
5、出刊日期:月刊,每月出版一期。
6、刊内微信公众号:广西植物(Guihaia)
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
《广西植物》投稿须知
【2026年01期信息】
作者投稿前,请知悉《广西植物》投稿须知,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
1著作权及相关声明
1.1来稿文责自负
(1)投稿时,作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在有正式刊号、书号的出版物,以及网络和正式会议上发表,不存在一稿多投。
(2)由论文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和校对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3)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应审读全文,确保论文无误,包括:无政治错误;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无误且格式规范。
1.2 来稿须为作者原创作品
(1)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无异议,不存在署名不当;多单位合作的稿件,单位排序无异议;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无任何侵权行为;文中不包含他人已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
(2)凡录用稿件,作者必须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并上传“版权转让协议书”和相关“声明”等,可从《广西植物》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1.3文章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
本刊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作者须保证稿件不涉及、不泄漏国家机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1.4文章修改声明
为达到编辑出版要求,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和删增权,即有权按照编辑规范对文章的层次、版式、结构、语言文字等进行编辑加工和修改,有特殊要求者请事先声明。
1.5 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来稿内容和数据等须真实可靠,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拆分发表和相关研究伦理问题等学术不端行为。可参见本刊官网新闻公告栏: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若发现则按照本刊官网新闻公告栏“《广西植物》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声明”处理。
1.6严格遵循出版道德规范
本刊根据出版道德规范委员会(COPE)公布的相关准则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刊的出版伦理和道德规范,请作者、编辑及审稿人等严格遵守。可参见本刊官网导航栏:投稿指南之道德声明。
1.7严格执行同行评议
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并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即编辑部对文章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给相应领域的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审,外审回来后编辑部复审,复审通过后对稿件进行终审。
1.8文章数字化存档及在线获取声明
(1)本刊自1981年正式创刊以来发表的文章,都在本刊官网上进行了数字化存档,读者可直接通过本刊官网(http://www.guihaia-journal.com)在线获取。
(2)本刊已加入国内外多个文献数据库(见期刊封底),来稿一经录用,将同时被上述数据库收录。作者著作权使用费和本刊稿酬均向第一作者一次性给付(包含以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电子媒介数字化以及上述第三方数据库等形式出版其论文的稿酬)。
作者如不同意请事先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1.9文章相关权属声明
如无特别说明,刊登在《广西植物》的文章均被视为作者已将其文章的专有使用权授予《广西植物》编辑部,并对《广西植物》编辑部以纸型期刊,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相关衍生出版物等方式使用该文章无异议。未经《广西植物》编辑部同意,作者不得将稿件全文以任何出版形式转载他处。
2 投稿注意事项
2.1 投稿唯一通道
本刊仅采用网站在线方式接收来稿,期刊的电子信箱不作为投稿邮箱使用。
在线投稿网址:
http://www.guihaia-journal.com
请登录本刊官网首页,点击进入“作者中心”注册、投稿。投稿时,请特别注意填写完整投稿系统界面所显示的各项内容,注册信息要真实有效。
2.2稿件查询
作者投稿后,请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及时查看稿件处理进度及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关注本刊微信公众号“广西植物”,通过“检索查询”中的“稿件查询”随时查询稿件状态。
一般在3个月左右,编辑部会通知作者稿件处理情况,期间请勿投他刊。若因某些原因需要撤稿改投,请发邮件申请并电话通知本刊编辑部,在编辑部同意后再改投。
2.3文章复制比要求
本刊要求稿件查重文字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
2.4 基金项目要求
本刊优先发表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各类基金项目所资助的重要论文。要求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5 网络首发
来稿经录用和编修定稿后,在《广西植物》官网、中国知网、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以网络预发表方式进行优先出版。
2.6 特色栏目投稿
本刊除固定栏目外,还根据国家战略和重大社会需求及学科发展开设特色栏目,投稿时请在系统中选择相应栏目。
2.7特别说明
(1)本刊根据以刊养刊的原则,来稿录用后,按照本刊标准收取一定的出版费用。
(2)来稿刊出后,向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赠送当期期刊各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