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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稿约 (2021年02期信息)

2021/11/9 8:42:12  阅读:349 发布者:
编者按:以下内容由万维书刊网根据2021年第2期刊内信息整理发布,仅供投稿参考!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China Oceans Law Review),国际刊号:ISSN 1813-7350,国内刊号:CN-35(Q)第 0017 号,电子刊号:ISSN 2518-6906,是海洋法领域中英双语全文对照的优秀国际学术期刊。前身为创刊于 2005 年的《中国海洋法学评论》,自2019年起由半年刊改为季刊。

本刊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董浩云国际海事研究中心、澳门大学法学院和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联合办刊。本刊秉承“大中华、大海法”的办刊宗旨,力求刊发海内外与海洋法律、海洋政策相关的一切优秀研究成果,热忱欢迎广大专家、学者不吝赐稿,兹立稿约如下:

一、来稿题材和体裁不限,论文、评论、书评、译作、案例评析等均可,中文投稿每篇原则上不超过 1.2 万字,英文投稿每篇原则上不超过 2 万词(含脚注)。

二、鼓励英文著述,同一学术水准的来稿,英文著述将优先录用。来稿须为单语种原创写作,且未曾在任何纸质和电子媒介上发表。

三、文责自负。译作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四、本刊采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法学引注手册》的注释体例。

五、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教育背景、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来稿必复,编辑部将在收到来稿后两个月内安排匿名审稿。逾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者,可自做他用。来稿一经刊用,即从优支付稿酬,并提供当期刊物两册。

七、欢迎对本刊文章进行转载、摘登和结集出版,但应尊重原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并在转载时注明“转自《中华海洋法学评论》20XX年第 X 期”和原作者、译校者姓名,同时书面通知本刊编辑部。

八、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的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北大法宝、超星法源、读秀、HeinOnline、台湾华艺、万律、维普、中国知网等中外数据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特别声明,否则视为同意《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方授予已刊作品电子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以及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文摘类刊物推荐转载已刊作品的权利。

九、为了实现办公信息化,本刊要求作者必须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不再接受纸质投稿。来稿(仅接受 Microsoft Word 文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olr@xmu.edu.cn。

十、凡向《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投稿,即视为接受本稿约。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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