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沛霞《内闱》一书考察的宋朝是一个纷繁复杂、充满变化的时代。一方面,缠足开始流行,士人开始倡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另一方面商业有了前 所未有的发展,女性的婚姻和财产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在这本海外中国妇女史研究的开山之作里,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内容异常丰富的画卷,宋代女性的生活图景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内外之别,祭祀庆典,安排婚嫁,侍奉公婆,养育后代,内闱争宠,守节再嫁……从而显示妇女史是动态的历史,是富有多种可能性的历史。由此读者不仅能够从多角度、多层面了解宋代女性群像,还能在历史转折时期的社会变迁中把握她们的选择和才智。
文 / 伊沛霞
婚礼前一天新娘家运到对方家的箱子里有什么东西? 这些东西与议婚的最初阶段明确谈到的数量完全相符吗? 谁可以动用嫁妆里的一件件东西? 这些问题仅仅是理解宋代婚姻究竟怎样缔结时必须回答的很多问题中的几个,这些信息为认识财产怎样重新分配,怎样转移到下一代提供了个案资料。
父母和祖父母仔细地为孩子考察未来配偶时不仅担心未来亲戚的品性,还因财产状况利害攸关而操心。有几个儿子的家庭可能愿找带来丰厚嫁妆的儿媳,从而缓冲在诸子之间分割财产的后果。愿意多给女儿陪嫁的家庭反过来希望和殷实的人家缔结良缘。因此,通过女儿进行财产转移成为制造和复制阶级不平等的复杂技巧当中的重要内容。
1264年17岁的郑庆一小姐结婚时,她的嫁妆不仅有丰厚的地产“奁租五百亩”(接近100英亩,差不多足够12户佃农耕种),还有“奁具一十万贯,缔姻五千贯”及新婚夫妇用的各种昂贵的纺织品,如“开合销金红一匹,开书利市彩一匹,官绿公服一匹,画眉天孙锦一匹”,纺织品里还包括两种样式不同的“籍用官绿纱条”和“籍用紫纱”,两对扎顶髻的带子,15件刺绣品,30套红绸衣服。此外,还在“双金鱼袋”里“纳本侧礼书三缄”。
司法案例的记录表明,虽然有郑氏这么多地产的妻子并不多,但是用土地做嫁妆并非少见。称为“奁田”或“随嫁田”的陪嫁田面积上大小不等。蒋氏从嫁妆里得到一块须纳税31石谷物的土地,折合约10—15亩。璩氏的祖父在她父亲去世后陪嫁给她的地产将近25亩,须缴纳66石税。陈氏带到夫家的奁田为120“种”(一种地方性的可耕地计量办法),张氏的是10余种之一。幼年失去父母的石氏得到叔叔给的土地做嫁妆,后来卖掉时价值400多贯钱。相比之下,蔡氏陪嫁的土地后来典当时只得到20贯钱。洪迈告诉我们,一位没有兄弟的女子继承并带到夫家的奁田值1万贯。
嫁妆的多少经常用值多少“贯”来表示(从理论上说,每贯等于1000铜钱),毫无疑问,嫁妆的内容往往是现金。据报道秦桧的妻子声称她的嫁妆价值20万贯。一个小官的妻子去世后,他用她的嫁资买了一个妾,所剩之余仍达1000贯。冯京的母亲因为没生儿子,把自己的钱交给丈夫让他买妾。女人的妆奁里有时竟有金子。极罕见的一例是一个姑娘的嫁妆里有一座二尺高、白玉琢成的狮子像。
女人的嫁妆里另一种重要的东西是衣服和首饰。富裕人家嫁女儿时显然要陪送很多衣服,即便不够穿一辈子,也能穿许多年。黄昇与住在福州(福建)的宗室子结婚,几年后去世,随葬的很多东西大概是她的嫁妆。其中有201套女服,153块花色繁多、图案精美的衣料。洪迈的故事里有一位周氏,21岁去世,未婚,但她已经织了33卷生丝、70匹未着色丝绸、156块粗绸子,看来都准备当作嫁妆。好的绸子衣服可以保存很久,特别是锁在箱子里以后。女人时不时地把衣服和首饰送给年轻的女性亲戚,特别是丈夫家里的女眷,于是她们也就有了可观的嫁妆。嫁妆因而成为女人财产的一部分,从一个女人传给另一个。
首饰不必非得通过充当另一个女人的嫁妆来进行转移,它们常被变卖为现金。我们得知刘氏卖掉首饰给丈夫买书画。布匹也可以卖掉。一位屠狗人的妻子带来几十贯钱的嫁妆。几年以后,丈夫决定不再做屠狗生意,这时她还有足够的布匹,可用来支持丈夫另谋生路。
直至宋代,新郎家送的聘礼通常似乎必须多于新娘家回送的嫁妆,使女家足够维持自家的开销。经典著作几乎没提到过嫁妆,但是涉及周朝的其他史料零星地提到新娘带来的嫁妆,有衣服、首饰和房屋等等。到了汉朝,新娘家如果富裕,会给女儿一份不菲的嫁妆。不管是为儿子还是为女儿,办婚事对于哪个阶级的父母来说都是一个财政负担。到了唐代或多半更早,上层阶级中新娘的父母一般用男家送的聘金为女儿准备嫁妆,不会留出一部分供自己享用。
被迫为女儿筹备实物嫁妆的风气从宋朝初期开始增长。到11世纪中期,事情看起来表现为,嫁女比娶妇要花更多的钱财已成理所当然。比如,范仲淹1050年为义庄制订支出的规则时,划出30贯钱为嫁女时使用,儿子娶妇则为20贯钱。
嫁妆的走高不久便达到不得不借债为女儿办嫁妆的程度。苏轼自述他借了200贯钱资助一位女亲戚出嫁。蔡襄于11世纪50年代任福州(福建)州官时,发布文告指出:“娶妇何谓? 欲以传嗣,岂为财也。”代替这种真知灼见的是,人们选新娘时非但无视这个真理,还不问对方的家庭地位,满脑子只盯着嫁妆的厚薄。嫁妆一旦送到新郎家,“己而校奁橐,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夫虐其妻,求之不已。若不满意,至有割男女之爱,辄相弃背。习俗日久,不以为怪。”
司马光发现贪图嫁妆的风气在要做公婆的人当中蔓延,其中有些人“今世俗之贪卑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至于立契约云‘某物若干,某物若干’,以求售某女者。亦有既嫁而复欺绐负约者。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司马光确信把婚姻当作买卖对新娘和她的家庭都是坏事。新娘不会因嫁资受到保护;相反,她还会为此陷入险境:
其舅姑既被欺绐,则残虐其妇,以摅其忿。由是爱其女者,务厚资装,以悦其舅姑,殊不知彼贪鄙之人,不可盈厌。资装既竭,则安用汝女哉? 于是“质”其女以责货于女氏。货有尽而责无穷。故婚姻之家往往终为仇雠矣。
在司马光看来,嫁妆还会引起品行败坏,“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司马光因此鼓励“有丈夫之气者”打消用妻财致富或利用妻子的社会关系升迁的念头。
一个世纪以后,对嫁妆的批评仍未减少。袁采曾指出,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在女儿很小时就为她们的嫁资做出预算,将不得不“……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女子之羞见人也”。袁采还谴责媒人用夸大女方嫁资的办法引起男孩家的兴趣,然后又对女孩子的父母说不必自己出钱办嫁妆。按照嫁妆的多少挑选新娘显然十分普遍,以致一位学者费心地指出边氏从未这样做过。她既不按嫁妆的厚薄挑选儿媳,也不在儿媳们来到自家后,依嫁妆的多少给她们不同的对待。
嫁妆的走高并不限于富家或官宦之家。蔡襄的文告针对的是一般的普通人家。有人观察到南方的边远地区,十四五岁的穷姑娘们已经开始干活赚嫁资,这样家庭就不必为她们操心那笔费用了。判官看到既无财产又无功名的父母将给女儿一块地做嫁妆的一部分,丝毫不感到惊讶,一个案例涉及一户不识字、有儿子的家庭,但不妨碍他的姐妹得到一块山地做嫁妆。有些宋代官员感叹办嫁妆花费太大,以至于有的姑娘结不了婚。一位官员甚至把杀女婴的原因归结为负担不起过高的嫁资。侯可任华成(四川)县令时发现很多未婚的老姑娘,因为“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他的办法是按照家庭财产设计一个适当的嫁资指标,并宣布,超过规定数量的将受罚。我们得知,一年之内,已没有一个未嫁的大龄老处女。孙觉在福州(福建)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只简单地发布一个命令,规定嫁资不得超过100贯,这一个动作立刻促成了几百桩婚事。
嫁妆费用的增多无疑是士人阶层重视缔结好姻缘的副产品。嫁妆在别的社会也有走高的情况,原因显然雷同。通过提供可观的聘礼给未来儿媳的娘家,男人便可以使带着可观嫁妆的新娘来到自己家;然而,她娘家的财产并没有增加,因为新娘的父母会用男家送来的聘礼做嫁妆。相比之下,嫁妆却直接从一个父系之家转移到另一个父系之家,因而在男家眼里,联姻一事很有吸引力,令人鼓舞。尽管新郎的父亲没有任何控制儿媳嫁妆的权力,甚至他的儿子也得在妻子允许时才能用它,但是儿媳的嫁妆终究要传给孙子孙女。对一个最终将把家产分割给几个儿子的家长说来,这种好处并不是无足轻重的。
女儿们的家长愿意投资于嫁妆,因为财产因素卷进去以后,姻亲关系会变得更牢固。新娘的父母花费大笔钱财把她嫁出去以后,可以指望从女儿、女婿和外孙子那里得到更多的帮助。袁采劝告殷实之家可以把财产分给女儿一些,因为今后如果发现儿子不中用,二老便可投靠女儿,甚至可以依靠女儿送葬、祭祖。
嫁妆加强了姻亲之间的纽带,因为它可以在长时期里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就像分家以后的兄弟可以共同担任墓地和祠堂的继承人,从而彼此牵制一样,姻亲可以通过分享嫁妆体现的共同利益保持他们之间的联系纽带。
(本文摘编自【美】伊沛霞 著《内闺: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一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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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闺: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
【美】伊沛霞 著
胡志宏 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22年5月
伊沛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美国著名汉学家、历史学家,曾执教于伊利诺伊大学分校,现为华盛顿大学历史系荣休教授。伊沛霞先后获得芝加哥大学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博士学位,致力于研究中国宋代的社会文化史,涵盖政治史、女性史、艺术史等领域。代表著作主要有《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1995年列文森奖)、《剑桥插图中国史》、《积累文化:宋徽宗的收藏品》(2010年史密森学会岛田奖)、《宋徽宗》等。伊沛霞在2014年荣获美国历史学会(AHA)颁发的相当于历史研究终身成就奖的“学术杰出奖” ,后曾获得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约翰·西蒙·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等颁发的诸多奖项。2020年,伊沛霞荣获亚洲研究协会(AAS)颁发的相当于亚洲研究终身成就奖的“亚洲研究杰出贡献奖”。
值班编辑 | 李小媛
值班主编 | 海 蓝
(来源:探照灯好书)
转自:初见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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