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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王迁:《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

2022/10/24 14:56:31  阅读:462 发布者:

新书 | 王迁《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出版

来源:全文转载自公众号“人大社法律出版”。

从踏进著作权法研究的大门开始,笔者就有一种直觉——划定专有权利的适用范围最为重要。与之相比,其他问题尽管也让我着迷,但其排序都在专有权利之后。

网络著作权

专有权利研究

——王迁《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

01

导语

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放映权、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

在网络环境中能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

制作网游外挂是否侵害了复制权?

销售计算机程序序列号是否涉及侵害发行权?

“网红”主播在直播时未经许可演唱歌曲,

侵害了表演权还是广播权?

“点播影院”向用户提供互联网电视和网络视频网站账号,

需要获取放映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

认定交互式传播行为所依据的“服务器标准"过时了吗?

专有权利是著作权法的核心,

也是媒体融合背景下著作权保护的关键所在。

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

通过对能够,或者被理解为能够适用于网络环境的各项专有权利进行研究,

清楚地界定相关专有权利的适用范围——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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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

专有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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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结合媒体融合发展的现实,深入研究了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专有权利适用问题。既可为对学术问题的讨论提供新的观点与视角,也可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和媒体行业预防与解决相关纠纷提供参考。

本书后记

从踏进著作权法研究的大门开始,笔者就有一种直觉———划定专有权利的适用范围最为重要。与之相比,其他问题尽管也让我着迷,但都排在专有权利的适用范围之后。比如认定何种成果为作品,在涉及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诉讼中当然是讨论的起点,但毕竟在多数案件中,被告未经许可利用的成果被公认为作品。而一旦认定涉案的成果是作品,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首先就将取决于该行为是否落入了某项专有权利的规制范围。如果说在互联网兴起之前,各项专有权利之间的界限相对清楚,各自规制的行为类型相对明晰,那么在互联网兴起之后(正好是我开始对著作权法感兴趣的时候),特别是媒体融合发展之后,对于各种涉及网络的行为应适用何种专有权利,就引发了相当多的疑惑。从“网播”、在网吧等局域网或内网中提供点播、IPTV提供限时回看,到设置“深层链接”,以及“点播影院”提供互联网电视和网络视频点播账号,无不引发了学术争议和法院的不同判决。

2020年《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定义的修改,解决了其中的部分问题。例如,今后如果再因网站按预定的节目时间表播放电视连续剧而产生侵权纠纷,大概不会有法院认定该行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了。然而,《著作权法》的修改并没有解决专有权利适用中的大部分问题,因为多数问题的产生并不是因为《著作权法》对专有权利的规定本身存在缺陷(《著作权法》对多数专有权利的规定与国际版权条约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并无实质区别),而是因为对专有权利的解释存在相当大的分歧。例如,2020年《著作权法》实施后,笔者多次在研讨会上听到这样一种观点,:修改后的广播权只能规制对“作品”的非交互式传播,而不能规制对“作品的表演”的传播。因此对于网络主播在网络直播中演唱歌曲的行为,只能适用表演权(表演权的定义是“……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这样的问题,实在不是修改《著作权法》对广播权的规定就可以解决的。

显然,要发展媒体融合,要在媒体融合的过程中合理地保护著作权,最为重要的一环是正确认识《著作权法》中各项专有权利的规制范围,避免在发放权利许可时和认定侵权时出现混乱。为此,本书对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表演权、放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网络环境中的适用都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对这些能够,或者被理解为能够适用于网络环境的各项专有权利进行研究,清楚地界定相关专有权利的适用范围,也就是明晰对涉及网络的某一行为应当适用哪一专有权利。只有这样,作品的权利人和使用人才能恰当地约定对专有权利的许可,媒体融合才能健康发展,法院也才能正确地解决侵权纠纷,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希望本书对此有所裨益。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发展和媒体融合的发展,有关网络环境中专有权利适用的新问题一定会层出不穷。本书也会随之修订,真诚地希望读者不吝对本书提出批评和建议,使本书不断完善。

王迁

2022627日于上海

03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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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迁

书号:305837

定价:¥138

字数:350 千字

出版时间:2022-08-15

ISBN978-7-300-30583-7

作者简介

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入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获评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先进工作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一等奖”。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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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 1

第一节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媒体融合与专有权利的 关系 1

第二节 专有权利的作用 6

第三节 专有权利与直接侵权 9

第四节 本书研究的专有权利 13

第二章 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 16

第一节 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 16

一、借助物质载体固定作品 17

二、作品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物质载体 18

第二节 数字环境引发的复制权适用问题 20

一、数字技术带来的复制问题 20

二、计算机和网络带来的“临时复制”问题 22

第三节 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与国际社会对“临时复制”问题的讨论 24

一、美国与加拿大 24

二、欧盟 33

三、澳大利亚 43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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