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从句论元的结构格赋值及相关理论问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韩景泉 韩 流
提要
提要:本文讨论英语从句论元的格特征,主张抽象格为所有论元的属性,而不仅仅是名词短语的普遍属性,打破了从句论元无格的传统观点。可见性是题元角色指派的先决条件,因此从句和名词短语为了获得题元角色都必须可见,而具有可见性的唯一途径是取得格。在基于语段的句法理论中,从句论元的格赋值类似于其他句法操作,也涉及同一语段内探针与目标之间的普通一致关系。定式的T探针与其局域范围内的从句目标建立一致关系,促使从句取值主格。及物性的轻动词与受其成分统制的从句目标形成一致,并为之赋值宾格。由此,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可获得统一合理的解释,即所有的论元成分均遵守格要求和可见性条件。
关键词:从句论元、格、可见性、题元角色、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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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英语名词短语最常见的用法是在句中充当主语和宾语。部分从句也能起与名词相同的句法作用,充当主语和宾语,此类从句被称为名词性从句。两者也都能接受特定谓词(predicate)的语义选择,成为其论元(argument)成分,可分别称为名词论元(NP argument)和从句论元(clausal argument)。
虽然名词和从句都能担任论元成分,但在生成语法研究中对这两种形式论 元的分析却截然不同。就形式特征而言,Stowell(1981)和Pesetsky(1982)一致认为,名词论元具有格(Case)特征,而从句论元则不具有格特征。在从句的格问题上,从句无格几乎已成定论。尽管有个别研究明确主张从句论元有格,但因论证不够充分、缺乏系统性等原因,基本未获得广泛认可。从句无格的观点是生成语法管辖与约束(Government and Binding,GB)理论框架下赋格操作机制的产物。但随着该理论的不断发展,原有的赋格机制已发生了根本改变。从句无格的传统观点也因此变得不合时宜。本研究试图论证英语从句论元与名词论元一样具有格特征,具体讨论以下问题:1)为什么“从句论元无格”的观点难以成立?2)从句论元如何完成格取值?3)怎样合理解释支持从句论元无格或有格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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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论元与抽象格
在生成语法理论中,论元成分与抽象格(abstract Case)之间存在必然联系。这种内在的关联正是生成语法理论作为一个有机的模块性整体这一特性的突出表现,即它由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组件构成。
2.1 名词论元必须有抽象格
格是传统语法分析中早就使用的概念,用以指名词短语等在句中的形态标 记。在形态表现丰富的语言(如古英语、现代俄语和德语)中,充当不同句法功能的名词短语携带不同的形态标记。例如,做句子主语的带主格标记,而做宾语的则带宾格标记。这种显性的格形态标记被称为“形态格”(morphological Case)。生成语法对传统语法的格加以改造,并引入句法研究,对名词短语提出一个普遍限制条件,即“格鉴别式”(Case Filter),表述为(1)。
(1)格鉴别式:每一个显性的名词短语都必须被指派抽象格。(Chomsky 1986:74)
抽象格属于一种普遍属性,是显性名词短语在句子结构中获得允准并成为 合法成分而必须满足的限制条件。如果一个名词短语在结构中无格,则该名词短语为非法成分。凡包含非法成分的句法结构均不能成立。作为普遍形式语法特征,抽象格无时不在,且无任何跨语言差别。相反,作为抽象格的外在表现形式,形态格存在明显的跨语言差异。众所周知,汉语没有体现格的外在形态标记。在论及格理论对汉语的适用性时,黄正德(2007:15)特地指出:“这里的格位当然指抽象的隐性格位。虽然汉语表面上属于无格标记语言,但事实上格位理论原来就是为了这种无标记的语言而设的。因为没有格标记,论元位置必须由词序与结构来决定,这就是格位理论的用武之地。”可见,试图在没有格的外在表现的语言中寻找格标记是徒劳的,也毫无意义。简言之,生成语法中的格并不是传统语法格概念的简单化或不当泛化,因为它们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机械地以个别语言中是否存在形态格标记为依据去论证是否存在抽象格,这无疑是对生成语法格理论的严重误解。
2.2 抽象格与题元角色的联系
格鉴别式本身并没有说明为什么名词短语必须具有抽象格。相关答案还需 从题元理论(Theta Theory)中寻找。根据该理论,谓词为了表达完整的意义,要求一定数量的论元。谓词题元标记(theta-mark)其论元成分,意指将语义角色或题元角色(theta-role)指派给其论元。名词短语只有在获得语义角色之后才能成为论元。由于谓词只能把语义角色指派给可见的(visible)名词短语,因此抽象格的作用便在于使名词短语变得可见。据此,格鉴别式实际上来源于对名词短语的可见性条件(Visibility Condition)要求,其本身与题元理论密切相关,即:一个名词短语必须变得可见后才能被认可为某个谓词的论元,而不可见的名词短语则无法获得语义角色。
格理论通过可见性条件与题元理论有机地联系起来(Chomsky 1981:170183,1986:97),即一个名词短语必须可见才能获得语义角色;一个名词短语必须有格才能变得可见。这意味着格是名词短语获取语义角色,从而成为论元的前提条件。
正因为格鉴别式直接服务于题元角色的指派,因此它没有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语法原则(Chomsky 1981)。在Chomsky(同上)看来,语法中并不存在一个单独的格鉴别式,归根结底它只关注题元角色的指派。为了使题元指派项能够看见一个名词短语并给它指派语义角色,该名词短语必须成为能够被看得见的成分,被看得见的途径就是被指派格。照此分析,格鉴别式可以剔除掉,由可见性条件取代;格指派不是语法对名词短语直接的要求。但如果一个名词短语无格,它再得到题元角色就困难了。题元准则(Theta Criterion)要求每个论元只被指派一个题元角色,而每个题元角色只被指派给一个论元(同上:36)。这意味着格仅对需要题元角色的名词短语有约束,对不需要题元角色的名词短语没有任何影响。
2.3 GB框架下的结构格指派
在GB框架下,抽象格由特定的派格项(Case assigner)指派给位于特定结构位置的受格项(Case assignee)。主格和宾格属于典型的抽象格。下面来看它们如何被指派。及物动词和介词都要求携带宾语。从层次结构上看,宾语属于动词中心语V或介词中心语P的补足语(complement)。中心语管辖其补足语,并通过管辖给补足语指派宾格。例(2)中的宾语若换为相应的代词,须用宾格形式。
(2)a. Mary hit the man (= him). b. John moved towards the girl (= her).
在定式(finite)句中,表示时态(tense)和一致(agreement)的屈折(Inflection/I)中心语,也记作T(tense),担任主格指派项,将主格指派给时态投射的标志语(Spec-IP/TP)位置,也就是处于常规句法主语位置上的名词短语。如名词短语换为相应的代词,须用主格形式,如例(3)所示。
(3)a. The girl (= She) loves music. b. The girls (= They) love music.
主格和宾格与特定的结构位置相关,分别被指派到句法主语位置和宾语位 置,因此主格和宾格也被称为结构格(structural Case)。如果一个名词短语在所处的结构位置不能取得格,它就必须移到一个有格的位置,因此名词短语移位被视为受格驱动的(Case-driven)句法操作。例如,被动词不具有及物性,不能给其逻辑宾语(即直接内论元)指派宾格。为了取得格,被动词的逻辑宾语移位进入句子主语位置,获得主格。同样,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也不具有及物性,其直接论元为内论元,即深层逻辑宾语。因为内论元在动词结构中的基础生成位置无法取得格,须移到句子的主语位置,取值主格。
上述格指派理念表面上似乎能够说明部分语言现象,但实际上遗留了不少 问题。就上述被动句和非宾格动词句而言,其中的内论元是先在动词之后的基础生成位置获得语义角色,然后再移位至句子主语位置后取得主格。这明显不符合对名词短语的可见性要求,因为根据该要求,名词短语必须先有格之后才能获得语义角色。此外,上面的格理论也无法解释例(4)中用虚义 there与方位介词引导的非宾格动词和被动词句。在这类句子中,非宾格动词和被动词的直接内论元并不需要进行显性句法移位,而是仍然位于动词之后的常规宾语句法位置。那它们的格又从何而来呢?
(4) a. There arrived a young lady.
b. Down the hill rolled the ball.
c. There were awarded several priz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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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句论元无格”论
“从句论元无格”的观点可追溯到Stowell(1981)。从句论元无格的原因在 于:从句论元没有出现在有格的结构位置上,而且从句不允许居于有格的位置。尽管从句论元无格的观点也可找到某些理由,但在理论和经验上并不充分。
3.1 “从句论元无格”的理据
前面提到主格被指派到定式句的表层主语位置(即Spec-TP)上,只有进 入该结构位置的成分才能获得相应的主格。做主语的名词短语(或代词)处于 Spec-TP 位置,因此可以获得主格。但如果做主语的是从句,它所处的结构位置不是Spec-TP,当然就不可能得到主格。用以证明主语名词与主语从句处于不同结构位置的一个事实证据是前者允许“主语 – 助动词倒装”,如例(5),而后者不允许,如例(6)。
(5)a. John upset you. b. Did John upset you?
(6)a. That John got drunk upset you. b.Did that John got drunk upset you?
从句主语究竟处在哪个结构位置上呢?对事实的进一步观察可发现名词主 语之前能接受移位产生的话题,如例(7b),而从句主语之前不接受,如例(8b)。
(7)a. We just can’t accept this theory. b. This theory, we just can’t accept.
(8)a. That the space probe found no water on Mars disproves this theory. b. This theory, that the space probe found no water on Mars disproves.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句首的从句主语占据了话题的结构位置,因此句子不能 再接纳另外的话题成分。Koster(1978)认为,所谓的从句主语并不是真正的结构主语,而是基础生成于句子左缘话题位置的话题,与处于主语结构位置上的一个无语音形式的零形(null)名词相联系。Alrenga(2005)支持 Koster 对从句主语的这一分析,并为之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他指出,自己把谓语动词之前的从句称为“句子主语”没有理论含义,不表示这些从句在推导过程中占据结构主语位置。及物动词和介词将宾格指派到其宾语位置上,处于宾语结构位置上的名词短语(或代词)获得宾格。持“从句宾语无格”论的理由与“从句主语无格”如出一辙,从句宾语也不处在有格的位置上。一个可资利用的事实证据是,当动词同时带有名词宾语和从句宾语时,名词毫无例外地总是放在从句之前。如果其中的名词换成相应的代词,所带的格为宾格。例如:
(9) a. Bob asked the girl / her why Mary resigned.
b. I told the girls / them that I would write a letter.
c. I persuaded the girl / her that the moon was made of cheese.
上述句子中的名词或代词宾语与从句宾语互换位置会导致句子不合法。名词(或代词)宾语必须紧靠授格的动词,这种现象被视为名词短语需要格。而从句不需要格的实际体现,自然也就没有格。当从句与介词补足语同时出现时,介词补足语同样位于从句之前,如例(10)。介词补足语将从句宾语与动词分开。一种解释是,从句基础生成于介词补足语之前,为有格的位置。由于从句不需要格,为了回避有格的位置,从句右向移位到一个无格的位置。
(10)a. We demand of you that you tell the truth. b. It seems to me that the window is broken.
为什么从句需要从有格的位置移走呢?在Stowell(1981:146)看来, 从句中所包含的表示时态的屈折语本身属于格指派特征,不可能将格指派给 已经带有格指派特征的语类。这就是所谓的“格抵制原则”(Case Resistance Principle),试图从深层次为从句无格提供解释。
3.2 “从句论元无格”论的弊端
前文指出,抽象格是一个成分成为论元的必备条件。格决定可见性,可见性又决定题元角色。以可见性为基础和标准,我们可区分出需要题元角色的论元成分与不需要题元角色的非论元成分。
名词论元有格意味着名词短语是在满足可见性条件的基础之上获得了题元 角色之后再成为论元的。相反,从句论元无格则意味着从句无需满足可见性条件也能获得题元角色而成为论元,严重削弱了该条件的普遍性和解释力,从而割断了格理论与题元理论的有机联系,破坏了理论的内在完整性和逻辑性。从句不需要格,不可见时也能获得题元角色从而成为论元,因此从句论元实际上成了一种本质上有异于名词论元的独特论元。这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结果。
一些谓词所要求的论元成分有时在语类上实现为一个从句类型的句法体, 在语义上表达一个问题或命题。如例(11)中各句的从句均与主句谓语动词有直接的语义选择关系,充当论元,而且都允许用适当的名词短语替换。从句与名词短语属于不同语类的句法体,但它们的论元地位并未改变。
(11) a. She asked what the time was / the time. b. John believed that pigs fly / the story. c. That Mary had left / The fact surprised the doctor.
既然抽象格适用的对象是论元成分,而不是名词这种特定的语类,那么从句 论元理应与名词论元一样受到格理论的限定。如果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都须遵守可见性条件,则先获得格成为句法上可识别的成分,再获取语义角色成为论元成分,就会极大地提升相关理论的普遍性和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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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从句论元的结构格取值
上文的分析表明,GB时期的格理论及格指派机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 陷。一方面,主格与宾格的赋格方式不一致。这种操作上的不统一反映了理论的冗余性。另一方面,一些相关的语言事实也无法获得合理解释。在Chomsky(1995)的最简方案框架下,以语段(Phase)为基础的句法推导不仅使从句论元无格论丧失了基础,而且为从句论元的结构格取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机制。
4.1 语段理论的结构格赋值
根据Chomsky(2001,2013,2020)的语段理论,句法结构以语段为单位 进行构建。句法操作涉及探针P(probe)与目标G(goal)之间的一致关系。从结构关系上看,其中的P与G形成成分统制(C-command)和局域(local)关系。
作为一种句法操作,结构格的赋值同样通过P与G的一致关系实现。先看主格的赋值情况。如果动词短语结构的外壳轻动词v为及物性的,该vP 为语 段,其中心语v 的补足语VP 被输送到语音和语义部门,不参与进一步的句法运算。但基础生成于Spec-vP位置上的外论元不在被输送的范围之内,因此可以成为句法操作的对象。定式的时态中心语T充当探针搜索具有人称、数等相匹配语法特征的对象,最终将处于Spec-vP 位置的外论元确立为目标,并与之建立 一致关系,从而完成外论元的主格赋值。T 的结构层次较高,居于成分统制位置,而外论元的层次较低,居于被成分统制位置。T 和外论元为近距离成分。如果动词短语结构的轻动词v 为不及物性的,则该vP 不构成语段,该中心语v的补 足语VP 不往外输送,因此能够参与后续的句法运算。这意味着充当探针的T 可以进入VP范围内搜索与其人称、数等特征相匹配的对象,这样便将VP 的内论元确立为目标,与之建立一致关系,完成内论元的主格赋值。这里的T 同样成分统制内论元,且两者属于同一语段内的近距离成分。需特别指出的是,凡与 T 形成一致关系的,无论是外论元还是内论元,所获得的结构格一定都是主格。再来看宾格的赋值。及物性的轻动词v 充当探针,以其VP补足语范围中的内论元为目标,通过所建立的一致关系完成内论元的宾格赋值。探针v 成分统制内论元,并且与内论元处于同一个语段之中。介词宾语的格赋值类似于及物动词宾语。综上分析,主格是T 为探针,给vP 的外论元或不及物性轻动词v 的 VP补足语中的内论元赋主格;宾格是及物性 v 为探针,给 VP 的内论元赋宾格。
与 GB 理论的格赋值机制相比,语段理论的赋格机制在理论和经验两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理论上,主格和宾格的赋格操作被统一到了探针与目标之间的一致关系下。充当探针的派格项成分统制充当目标的受格项,且两者处于同一个语段内。主格和宾格的指派方式均表现为从上向下,从左向右。经验上,在上文例(4)之类的句子中,内论元名词能够继续留在动词之后的宾语位置上而不会违反格的要求,这是因为句中的非宾格动词和被动词不具有及物性,即这 类动词投射的vP 为不及物性的,属于非语段单位,因此定式的T 能进入VP 之 内与其中的内论元建立一致关系,并使内论元获得主格的值。
4.2 从句论元的格取值方式
根据语段理论的赋格操作机制,论元成分是在其进入句法结构的最初合并(merge)位置即基础位置上完成结构格的赋值的。格赋值发生在论元移位之前,因此论元移位与格赋值无关,它们属于两种性质不同的独立的句法操作。
既然现在主格不再需要指派到表层句法主语位置上,那么之前通过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的语义角色都是由其基础结构位置决定的,它们不受 自身不同语类的影响,均可在相同的结构位置上获得相同的语义角色。从维护格理论和题元理论相关原则和假设的完整性角度出发,我们有理由将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一视同仁,纳入统一分析。具体地说,从句论元应该与名词论元一样具有结构格的形式特征,满足可见性条件,并以相同的方式,与在相同位置的名词短语一样获取结构格和题元角色,最终成为论元成分。将格赋值和语义角色指派统一到同一个结构位置可以确保先有格,后有语义角色,从而能避免发生先有语义角色,后有格的意外情况。下面以(12)为例进行说明。
(12)It is said that he has retired.
暂且不考虑that- 从句的内部结构。主句谓语动词said 语义上选择一个从 句 [CP that he has retired] 为内论元,将其合并在 Spec-VP 位置上,得到 [VP that he has retired said]。在VP 与功能语类轻动词v 合并后,具有强语素性质的轻动词吸引动词V的移位,构成[v’ said that he has retired] 结构。由于said 为被动词,其 vP 投射不具有及物性,不构成语段,因此包括从句在内的整个VP 都不会移交给语音和语义部门。不及物性vP 的标志语位置不属于题元标记位置,不允许在该位置上合并具有实质语义内容的论元成分,但可接纳缺乏语义内容的虚词。句法上能够与从句共现的虚义词为it,因此 it 被合并在Spec-vP 位置上,构 成 [vP it said that he has retired]。该 vP 再与包含被动助动词 BE 的现在时时态中 心语 T 合并后构成 [T’ BE it said that he has retired]。这时,BE 因为带有未赋值的人称、数特征而处于活跃(active)状态,可以充当探针,在整个vP 范围内搜寻与其匹配的带有人称、数特征的目标。其中的it 和 that 从句均带有人称、数的特征值,并且均未取得格而处于活跃状态,因此两者能够同时充当同一个探针的 目标,并与 BE 建立一致关系。通过一致关系,BE 完成第三人称和单数的取值, 拼读为is,it 和 that 从句则完成主格的取值。由于it 处于vP 的外层,在层次结构位置上比从句论元更高,it 移位进入Spec-TP 成为句子的表层句法主语,生成句子 [TP it is said that he has retired]。
上述分析表明,从句论元与名词论元的结构格赋值方式并无二致。两者都是借助探针与目标之间的一致关系。探针成分统制目标,而且它们处于同一个语段之内,为近距离成分。简言之,语段理论下所主张的结构格赋值机制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操作机制,不仅适用于名词论元,也适用于从句论元。在不增设理论组件和不增加理论负担的情况下,能够把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纳入统一的赋格机制下,符合语言理论构建的简洁性要求(Chomsk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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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相关例证的解释
如前所述,有一类证据证明从句论元无格(Stowell 1981),但也有一类证据 支持从句论元有格。重新审视和解释这些例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从句论 元,进一步证明从句论元有格。
5.1 从句论元无格的证据
Haegeman(1994:57)效仿Stowell(1981),以下面的句子为例说明其中 的从句宾语和名词宾语占据不同的结构位置。
(13) a. He explained the situation very carefully. b. * He explained very carefully the situation. c. * He explained that he was not going to leave very carefully. d. He explained very carefully that he was not going to leave.
当谓语动词同时带有宾语和附加语时,名词宾语必须紧靠动词,而从句宾 语则必须离开动词(亦见例9、10)。名词宾语需要格,直接跟在动词之后可满足派格项与受格项之间的格指派邻接条件(Adjacency Condition)。出现在动词与宾语之间的附加语对宾格的指派形成障碍,因此(13a)合法,( 13b)不合法。( 13c)与( 13d)的对立说明从句宾语需从宾语位置移走。Haegeman(1994:179)认为,其原因就在于定式从句不需要格;格鉴别式只管名词短语,不管从句。
在我们看来,(13b)涉及宾语the situation 右向移位。由于该名词短语并不属于内部结构特别复杂的重型(heavy)名词短语,其显性句法移位缺乏合理的动因。与此相反,(13c)的宾语为从句,本身属于复杂结构。词组类型的附加语very carefully 无论在结构复杂度还是信息承载量方面都远远不及从句。在正常情况下,句子结构的语序安排遵循从已知信息到未知信息的顺序进行,往往倾向于将结构较复杂、信息量较大的语言成分后置,体现所谓的“句末重心原则”( Principle of End Weight)( Quirk et al. 1985:1362)。根据语段理论的格赋值方式,论元成分是在其基础位置上完成的。(13d)中宾语从句的右向外置移位是受语言结构组织的信息结构原则的制约,与格没有任何关系。这一解释同样适用于上文例(9)、( 10)之类的句子。例(10)各句中的代词宾语用以替代名词成分,其结构简单,信息量小,理所当然将支撑句子重心的句末位置留给从句宾语,关键是这种语序并不影响各自的格赋值。
谓语动词在被动化之后会丧失给其内论元宾语指派宾格的能力。Haegeman(1994:181-184)指出,被动词的名词宾语为了满足格鉴别式的要求,必须移位到被动句的主语位置上,以便获得主格,如例(14a)。由于被指派到表层主语位置上,使用 it 或 there 做形式主语仍无法解决宾语的格问题,如例(14bc)。但如果宾语是从句的话,情况则不同。在动词被动化后,可直接将从句移到主语位置,也可使用 it 做形式主语,而将从句继续留在宾语位置上,如例(15)。
(14) a. Belgium were beaten in the semi-finals.
b. It was beaten Belgium.
c. There was beaten Belgium.
(15) a. Everyone believes that Bertie is a liar.
b. That Bertie is a liar is widely believed.
c. It is widely believed that Bertie is a liar.
Haegeman 认为,从句宾语的移位不是必须的,因为从句论元不受格鉴别式约束;被动句中宾语名词移到主语位置则属强制性的,因为这是名词满足格要求的唯一途径。
我们难以认同上述观点。例(15b)和(15c)中的从句论元在动词之后的基础位置上与T 建立一致关系,并获得主格,因此无论它是否移位都改变不了它 已经取得格的事实。例(14)的情况稍微复杂一点。虚义 it 与 there 的句法分布有别:用作形式主语时,it 与一个定式从句形式的论元搭配或共现,而there 与一个名词形式的论元搭配。(14b)因为 it 与名词论元Belgium 搭配不当而不合法。虚词 there 引导的句子将一个内论元保留在动词短语内的宾语位置上,用以表示该名词所指对象的存现。居于句末位置的名词论元充当句末焦点,表达新信息。由于新信息通常由不定的成分表达,而有定的成分往往表达已知信息,因此存现句的句末论元名词一般不接受包括专有名词在内的有定成分。换言之,(14c)不合法,不是因为名词论元未被赋格,而是因为其中的专有名词Belgium不适合在句末位置充当信息焦点。其实,Haegeman(1994:184)也已意识到自己的解释有漏洞,因此她又借注释指出,一些被动句中的内论元名词并不处在主语位置上,如例(16)。显然,这已暴露了GB 理论格指派自身的缺陷,但在语段理论中却不构成问题。
(16)There were attacked no fewer than three robbers.
提升动词(如seem、appear等)语义选择一个从句形式的补足语。如果所带的补足语为定式从句,使用虚词it 做句子的形式主语。当所带的补足语为不 定式从句时,从句中的主语移位进入主句的主语位置。试观察下列句子(同上:308):
(17)a. It seems that Poirot has destroyed the evidence.
b. Poirot seems to have destroyed the evidence.
c. It seems Poirot to have destroyed the evidence.
在(17a)中,Poirot 为定式从句的主语,在从句之内能够获得主格。但在 (17b)中,Poirot 作为不定式从句的主语,不能在所处的从句内获得格,因此为了获取格,它需要移位进入主句的主语位置。这种移位被认为是在GB 理论下受格驱动的强制性操作。但事实上,这类句子中提升动词后的名词论元和从句论元都能完成格的赋值。由于虚词 it 须与定式从句共现,(17a)的搭配就合法,而(17c)不符合搭配要求。
5.2 从句论元有格的证据
要想从正面证明英语的从句论元具有格特征并不容易,因为毕竟从句没有任何能体现其格的形态标记,但还是有经验上的支持证据的。首先来看英语的介词结构。介词与及物动词相似,同样具有给其宾语赋宾格的能力。如例(18)中 of 之后可出现名词bribery,但不可出现that 从句。这种对立被Radford(2009:291)视为例证,用以说明名词需要格,而从句无格, 不能出现在有宾格的位置上。
(18) a. There have been reports of bribery. b. * There have been reports of that he has taken bribes.
虽然例(18b)的确不合语法,但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其中的that 从句在 of 后取得了不该取得的格。从句法功能上看,其中的that 从句充当名词论元 reports 的同位语,而这种NP-CP 同位语结构的构成不需要介词of 的参与。这是结构的搭配出了问题,与从句的格不相干。作为同位语,that 从句与其本位 语所获得的格和题元角色是完全一样的。介词后接that从句做宾语的情况不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其他形式的从句做介词宾语可以说司空见惯。试看来自 Radford(同上:50,332)的两个例子:
(19) a. This differs from the PP on the nose in that it also contains the adverb right. b. Thus, the analysis presented here accounts for why negative preposing is bounded.
其次,汉语“对”的使用也为从句论元有格论提供了支持证据。Tsai(1995)坚持认为,从句论元与名词论元同样需要格才能获得题元角色,并从汉语的角度进行了论证。他指出,汉语中的从句论元与名词论元具有相同的句法分布。例如,在动词之后的宾语名词和表疑问的宾语从句都直接从动词处接受格,因此不能在这类宾语之前再用介词“对”。但如果这类补足语性质的从句论元和名词论元出现在动词之前,那它们必须依靠介词“对”来允准,缺少“对”会影响句子 的合法性。请看 Tsai(同上:283)的例子:
(20)a. 我很关心(* 对) [NP 这件事的起因 ]。
b. 我 *(对) [NP 这件事的起因 ] 很关心。
在带命题补足语的动词结构中也能见到同样的情形。与名词短语一样,从 句可以而且必须出现在受格标记的位置。例如,动词“在意”无论是带名词补足语还是从句补足语,都不允许插入介词“对”。相反,把这些补足语放在动词前面时,又不得不用介词“对”授格。Tsai(同上)给出的例子如下:
(21)a. 我很在意(* 对)[NP 这件事 ]。b. 我 *(对)[NP 这件事 ] 很在意。
基于以上事实,Tsai 认为汉语的命题类从句和疑问类从句在可见性条件方 面与名词短语的表现相同,因此应该延伸格理论,以便将从句纳入其作用的范围之内。他的这一主张显然是合理的,只是在其所参照的赋格机制下却无法实现。然而,在当前语段理论下已建立的新的赋格机制中,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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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 语
从本质上说,生成语法的抽象格所针对的并不是名词这一语类,而是所有需 要题元角色的成分,即论元。“从句论元无格”的观点破坏了理论的完整性,严重地削弱了理论的解释力。由于该观点所依靠的理论存在缺陷,已被完全放弃,它也就因此失去了立论的基础。在语段理论下,从句论元能够与名词论元以完全相同的操作方式进行格的赋值,即两者均通过语段内“探针”与“目标”之间的一致关系完成格赋值。“探针–目标”操作属于句法运算的普遍机制。在消除了不必要的理论冗余和不增加理论负担的前提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理论的完整性和普遍性,这显然是非常理想的结果。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文献中用以支持从句论元无格的部分相关事实证据缺 乏有效性,其表现可获得独立的解释,而另一部分事实甚至可视为从句论元有格的支持证据。
理论的发展变化往往催生一些新的课题。跟踪理论发展,参与前沿课题研 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在生成句法学中,从句论元的格问题应该是一个具有前沿性但却被忽略了的课题。结构格和题元与当前的生成句法理论联系紧密,从从句论元的格研究入手,可以直接参与当前句法运算理论的建设工作。
转自:北外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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