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性是论文的灵魂
2024/10/21 17:49:29 阅读:78 发布者:
思想性是论文的灵魂,没有思想的论文没有发表的必要,这是我长时间以来的观点。当然,没有思想的论文也可以发表,只是说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
发表论文是一个学者的本分,我们常说发表难,但事实上,期刊编辑能收到高质量的论文也难,这也是我和很多编辑交流中得到的讯息。一个学者的生涯中如果能提出一个经典概念,一种经典理论,可以在学术史上留下痕迹,那么这一生涯也是很值得的。但事实上,我周围这种情况极少。
欠缺思想是论文的大敌。论文难以发表有较为复杂的原因,而审稿过程的不透明,倒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原因。
根据我在学术界近十年的经验,论文最上品者,乃是有思想、有情怀;中品者,乃是有逻辑、有技术;下品者,乃是有堆砌,有话术。不入品者,则是涉及写作的最一般性问题,已不值得再提。
即使是发表在同一期刊物的论文,其品级也是不一而足。在那么多文章之中,能够形成自己的风格,能让读者第一眼即能认出,这种能力既靠天赋,也靠修炼。
论文的发表其实并不难,当然存在一定的套路,我认识的人就有以流水线作业者: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最后,等等。我跟学生常讲的“三三制”,主旨即是打框架。发表核心论文,何尝不是一种新八股?但论文与论文的差距,即在于思想性。有思想性的论文更容易胜出,这是普泛的规律,也是学术门槛的体现。学术,并不是多数人的家常便饭。
我在进行自我学术训练的过程中,基本上已经形成了默认的规矩:尽量少看同时代人的作品;尽量少看同主题的作品;尽量少看论文而多看著作特别是经典。这并非自傲,而是,同时代的人大多数都不值得看,因为研究根基尚浅、应景之作特多;同主题的作品,可能会干扰自己的原创性思路;发表的论文大多数都是过眼云烟,为稻粱谋者,还是经典更值得启迪己智。但是当下法学论文的繁荣主要还是基于论文互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有待改进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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