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而论证方法是作者在证明论点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在法学论文中,论证方法一般更具有严谨性和逻辑推理性。那么,在法学论文中,我们如何巧妙的应用各种论证方法呢?小编带你来看一看。
1. 归纳论证
归纳论证,也叫“事实论证”、举例论证法,是一种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运用归纳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
运用归纳论证要求注意:一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二是举例应符合经济原则,特别是学术论文字数受限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简明的文字进行描述,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2. 演绎论证
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从普遍到特殊的一种推理方式。
以抽象的、概括性的论据作为大前提,具体事实作为小前提,就能够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由于其相对容易,证明力强,所以应用十分广泛。
用演绎论证时应注意几问题:第一,演绎论证的论据(也就是三段论中的大前提)一般要求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第二,演绎论证采用的论据应当与证明目的紧密相关。
3. 归谬论证
归谬论证,也称“反证法”,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言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的方法。
4. 比喻论证
比喻论证是一种用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较抽象道理的论证方法。就是用打比方的方法来讲道理。其作用把道理讲得更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且使论述生动形象,有感染力。
5. 对比论证
对比论证,就是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其作用是增强论证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对比论证中,可比的因素很多:一种是纵比,即把历史和现状、过去和现在对比;另一种是横比,即把这种现象和那种现象,这个人和那个人进行对比;再一种是正反对比,即将不同事物作比较或对照。还有主次对比、轻重对比等。
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
6. 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根据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推理出它们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类比侧重于展现事物间的共性。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
②.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到补充和丰富证明的作用。
③.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7.因果论证
因果论证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
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比如要分析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
介绍了这么多的论证方法,居易也希望大家在论文写作中能善用这些论证方法,这样,也会使大家的论文更有说服力和信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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